可調式頸椎理療儀的製作方法
2023-07-27 18:37:11 1
專利名稱:可調式頸椎理療儀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包括底座、機體和牽引臺,還包括固定板和調節板,機體的兩側靠近機體的前側面處均具有縱向滑槽,調節板的兩側均具有L型滑板,L型滑板的邊緣能伸入縱向滑槽內,調節板的前側面具有橫向滑板,L型滑板上具有螺紋孔,螺紋孔內具有穿過螺紋孔且與機體的側面牴觸的第一定位螺紋杆;固定板位於調節板的前方,固定板上與調節板相對的面上具有橫向滑槽,橫向滑板限位於橫向滑槽中;固定板的前側面靠近其兩側處均具有相對設置的上夾板和下夾板,下夾板上具有螺紋孔,螺紋孔內具有穿過螺紋孔的第二定位螺紋杆。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沿理療床的邊緣橫向滑動,便於最佳位置的調節。
【專利說明】
可調式頸椎理療儀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調式頸椎理療儀。
【背景技術】
[0002]頸椎理療儀是一種治療和預防頸椎病的儀器,臥式頸椎理療儀一般設置於理療床邊,患者躺在理療床上,頭部枕於理療儀的牽引面上,牽引面上具有能將頭部固定的固定帶,患者的頭部隨著牽引面的移動而移動,從而達到牽引治療的目的。
[0003]現有的頸椎理療儀重量較大,不易移動,患者需要根據儀器的固定位置選擇躺臥的位置,但很多重症患者身體活動不便,因此不能有效的移動到最佳位置,從而影響了治療的效果,給患者帶來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包括底座、機體和牽引臺,所述底座固定於所述機體的底部,所述牽引臺位於所述機體的頂部,所述牽引臺上具有頭部固定件,還包括固定板和調節板,所述機體的兩側靠近所述機體的前側面處均具有縱向滑槽,所述調節板的兩側均具有L型滑板,所述L型滑板的邊緣能伸入所述縱向滑槽內,且能沿所述縱向滑槽的方向上下滑動,所述調節板的前側面具有橫向滑板,所述L型滑板上具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內具有穿過所述螺紋孔且與所述機體的側面牴觸的第一定位螺紋杆;
[0006]所述固定板位於所述調節板的前方,所述固定板上與所述調節板相對的面上具有橫向滑槽,所述橫向滑板限位於所述橫向滑槽中,且能沿所述橫向滑槽的方向滑動;
[0007]所述固定板的前側面靠近其兩側處均具有相對設置的上夾板和下夾板,所述下夾板上具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內具有穿過所述螺紋孔的第二定位螺紋杆。
[0008]進一步,所述底座的底部具有行走輪。
[0009]進一步,所述行走輪上具有制動結構。
[0010]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於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可沿理療床的邊緣橫向滑動,便於最佳位置的調節。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2]圖2是側面觀測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3]圖中:1-底座;2-機體;3-牽引臺;4-行走輪;5-縱向滑槽;6_L型滑板;7_第一定位螺紋杆;8-橫向滑板;9-固定板;10-上夾板;11-下夾板;12-第二定位螺紋杆;13-橫向滑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包括底座1、機體2和牽引臺3,底座I固定於機體2的底部,牽引臺3位於機體2的頂部,牽引臺3上具有頭部固定件(圖中未示),還包括固定板9和調節板,機體2的兩側靠近機體2的前側面處均具有縱向滑槽5,調節板的兩側均具有L型滑板6,L型滑板6的邊緣能伸入縱向滑槽5內,且能沿縱向滑槽5的方向上下滑動,調節板的前側面具有橫向滑板8,L型滑板6上具有螺紋孔,螺紋孔內具有穿過螺紋孔且與機體2的側面牴觸的第一定位螺紋杆7;
[0015]固定板9位於調節板的前方,固定板9上與調節板相對的面上具有橫向滑槽13,橫向滑板8限位於橫向滑槽13中,且能沿橫向滑槽13的方向滑動;
[0016]固定板9的前側面靠近其兩側處均具有相對設置的上夾板10和下夾板11,下夾板11上具有螺紋孔,螺紋孔內具有穿過螺紋孔的第二定位螺紋杆12。
[0017]該理論儀的安裝方式為:將第一定位螺紋杆7調松後,將固定板9上的上夾板10搭放於理療床的表面,將第一定位螺紋杆7緊固,調節第二定位螺紋杆12,使其上端與理療床的底面牴觸,從而將固定板9固定於理療床的側面,橫向滑板8能帶動機體2沿橫向滑槽13移動,從而方便地調節機體在理療床邊緣的位置。
[0018]底座I的底部具有行走輪4,邊緣機體2的移動。
[0019]行走輪4上具有制動結構(圖中未示)。
[0020]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於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
【主權項】
1.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包括底座、機體和牽引臺,所述底座固定於所述機體的底部,所述牽引臺位於所述機體的頂部,所述牽引臺上具有頭部固定件,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固定板和調節板,所述機體的兩側靠近所述機體的前側面處均具有縱向滑槽,所述調節板的兩側均具有L型滑板,所述L型滑板的邊緣能伸入所述縱向滑槽內,且能沿所述縱向滑槽的方向上下滑動,所述調節板的前側面具有橫向滑板,所述L型滑板上具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內具有穿過所述螺紋孔且與所述機體的側面牴觸的第一定位螺紋杆; 所述固定板位於所述調節板的前方,所述固定板上與所述調節板相對的面上具有橫向滑槽,所述橫向滑板限位於所述橫向滑槽中,且能沿所述橫向滑槽的方向滑動; 所述固定板的前側面靠近其兩側處均具有相對設置的上夾板和下夾板,所述下夾板上具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內具有穿過所述螺紋孔的第二定位螺紋杆。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其特徵在於:所述底座的底部具有行走輪。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式頸椎理療儀,其特徵在於:所述行走輪上具有制動結構。
【文檔編號】A61F5/045GK205698167SQ201620193544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4日
【發明人】劉愛峰, 張超
【申請人】劉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