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怎樣計算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2023-07-11 21:13:49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一、計稅依據
1、基本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依法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之和。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 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3、 不能扣除先徵後返、先徵後退、即徵即退辦法退返的增值稅額;也 不能扣除出口退還的增值稅額。
二、具體要求
1、「兩稅」被查補和被處以罰款時,也要對其未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補稅和罰款。
2.、「兩稅」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3、 「兩稅」得到減徵或免徵優惠,城市維護建設稅也要同時減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
4、 城市維護建設稅 出口不退,進口不徵。
例1:下列各項中,應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有(D )。
A、繳納的進口產品增值稅稅額
B、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C、得到減徵或免徵的增值稅稅額
D、納稅人被查補的增值稅稅額
例2:下列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表述中,正確的有(CD )。
A.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的,同時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B.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法規定被加收的滯納金應計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C.納稅人被查補消費稅時應同時對查補的消費稅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D.免徵「兩稅」時應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依法實納增值稅稅額+依法實納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例3:位於某鎮的甲企業 2019 年 7 月繳納增值稅 50 萬元,其中含進口環節增值稅 10萬元;繳納消費稅 30 萬元,其中含進口環節消費稅 10 萬元。
解:進口貨物不繳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50-10+30-10)×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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