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設立的方式(關於公司的設立)
2023-07-26 11:26:03
有限公司的設立的方式?漂泊環保-工程江湖數載,仔細觀察,凡是在一個圈子中有影響或者有地位的咖,大都有自己成立公司或者與人合作成立公司的經歷,或許這只是一個片面的觀察,但綜合來看,凡能獨立/與人合作成立公司,均是有一定的獨到見解且不容妥協之人,所以旁觀者往往輕率的評論:對成功者定義為「堅定」,對尚未成功者定義為「固執」,但公司作為一個商業組織,發揮股東自治效用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妥協,包括司法裁判,作為糾紛救濟的最後手段,依然是利益的衡平,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有限公司的設立的方式?以下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有限公司的設立的方式
漂泊環保-工程江湖數載,仔細觀察,凡是在一個圈子中有影響或者有地位的咖,大都有自己成立公司或者與人合作成立公司的經歷,或許這只是一個片面的觀察,但綜合來看,凡能獨立/與人合作成立公司,均是有一定的獨到見解且不容妥協之人,所以旁觀者往往輕率的評論:對成功者定義為「堅定」,對尚未成功者定義為「固執」,但公司作為一個商業組織,發揮股東自治效用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妥協,包括司法裁判,作為糾紛救濟的最後手段,依然是利益的衡平。
今天我們先從公司(我談的公司均以有限公司為準,股份公司、一人公司之間,包括合夥的區別,等找機會再聊)的設立開始觀察,公司法23條規定,設立公司具備以下5個條件就可以,(1)股東人數不超過50個;(2)有明確的註冊資本,每個股東認繳多少股份;(3)有章程;(4)有公司名稱;(5)有公司註冊地。
值得注意的就是第二、第三、第五條,其中第三條,章程的設計最為重要,也最容易被多數人忽視。第二條中關於股東出資的問題,人民幣肯定沒問題,其它東西能否作為出資,兩個判斷標準:一個是能拿錢估價,一個是能轉讓交易;第五條是關於註冊地,儘量不要在自己居住的房子上註冊實際經營的公司,容易被視為股東-公司的財產混同。為什麼章程最重要呢?章程是股東自治的依據,如果把公司視為一個國家的話,那麼章程就是這個國家的「憲法」,章程中可以約定股東經營這個公司的各種遊戲規則,但是實踐中大多人都選擇採用工商登記部門的模板,忽略股權設計的環節,最終產生各種關於股東會決議有效與否、知情權、分紅權等方便的爭議,最終利益受損。因此,公司治理的妥協應當放在章程的制定過程中,俗語講,先說斷,後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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