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為民案件啟示錄觀後感
2023-07-28 11:23:44 1
自己由於工作生活上的不檢點、不規矩、不自重、不嚴守底線,錯誤不斷,一犯再犯,不僅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而且把好端端的一個家庭給毀了。下面是相關的觀後感,快來圍觀吧。
鄧為民案件啟示錄觀後感【篇一】
他貪腐數千萬元,辦公室內卻掛著「公生明,廉生威」的警句;
主席臺上與新任職幹部大講廉潔,可實際上,臺下卻赫然坐著通過給他送錢買到官的人;
下屬眼中「鄧書記嚴肅正經,事務繁忙,想見一面都不容易」,實際上他卻沉迷於聲色犬馬,忙著花天酒地;
人前與妻子相敬如賓,實則早已離婚,卻未向組織報告;
……
寡廉鮮恥、貪慾無度、驕奢淫逸,「六項紀律」一個不落全部違反。轄區群眾戲謔道:「他的名字就是個笑話——『為民』嗎?分明是害民!」
鄧為民,1966年生,1987年參加工作,從小學教師一步步做到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委常委、宣傳部長。2006年他調任該市凌河區委常委、副區長,兩年後任常務副區長,2011年任區長,2013年走馬上任區委書記。組織一再委以重任,他卻一點點丟掉初心,最終為群眾所不齒。他違紀違法手段之多、涉案數額之巨、行為之惡劣,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錦州市查處的頭號違紀者。
應付差事走過場,第一責任人撂荒「責任田」
「咦,人呢?」20xx年12月24日,凌河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開幕式上,參會人員都已到齊,卻獨獨不見區委書記。而這樣的情景,已是鄧為民的常態。
「應付差事、走過場」就是鄧為民抓管黨治黨的真實寫照。他在擔任區委書記兩年半的時間裡,只聽取過1次關於黨建工作的匯報,就連區委常委會也沒按時按次召開。上級要求專題學習的重要精神、黨內法規等,也被他「見縫插針」安排到其他會議中,敷衍一下就了事。
「從未聽過鄧書記的黨課。」問及落實「三會一課」情況時,該區黨員幹部一臉懵。而更讓大家發懵的是,鄧書記經常「消失」,有時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人,再著急的事也只能等。第一責任人完全撂荒了「責任田」,凌河區在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中連續兩年排在末位,也就不足為奇。
長期走過場,導致他缺乏黨性修養和黨的理論薰陶,總覺得抓黨建工作力不從心、抓不到點子上,久而久之積惡成疾、惡性循環,思想上就開始由不愛抓到不想抓,最後演變成了不抓。不抓黨建他抓什麼去了?
想方設法貪腐。自詡為「經濟型」幹部的鄧為民認為,經濟指標搞上去了,面上的政績就有了,而項目審批、土地流轉等工作又為他提供了大量的權力尋租空間。在他眼裡這才是「名利雙收」的「好事」,於是「幫助投資企業排憂解難」成了他的口頭禪。而他在幫企業「排憂解難」中共獲得「回報」1823萬餘元。
「這事就這麼定了」「這事必須整」,抓起「經濟工作」的鄧為民很霸氣。我行我素慣了,班子集體就成了他眼中的擺設,凡事由他一個人說了算。2011年至2013年間,區政府想徵用某處農用地,找到錦州某拆遷安置公司。該公司為拆遷工作共投入1.2億元,而鄧為民在沒有經過集體研究和履行合法程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以2.1億餘元的價格與該公司籤下了協議,只此一項,造成國家經濟損失9000餘萬元。
20xx年,國家審計署瀋陽特派辦審計該土地出讓項目時發現了問題,由此炸開了鄧為民違紀「冰山」的一角。
「吃」完熟人「吃」老闆,不談情分只談錢
「書房所有的抽屜裡,衣服的兜裡,他所有的包裡,全是錢!」調查人員談起在鄧為民家看到的場景,仍一臉震驚,「從他這一處住宅裡查出的各種現金、存摺等,共計近4000萬元。」這些贓款裡面,老闆是一個主要來源。
大部分因貪腐「落馬」的官員都有被「圍獵」的經歷,而在鄧為民這裡,商人老闆則成了他「獵食」的對象。
2011年,錦州某公司與韓國某公司籤約的一個項目落戶在凌河區,鄧為民給予該項目各種「關照」,事成之後,1000萬元「好處費」就揣進他的腰包。
20xx年,某房地產老闆因開發手續問題找到鄧為民。「這事也能辦,但有難度,我得擔風險。」鄧為民毫不客氣地暗示該老闆,最後雙方以16.2萬美元「成交」。鄧為民拿到了錢,該老闆卻遲遲沒拿到手續。其後不久,鄧為民又以買房為藉口向該老闆借款100萬元。該老闆手續沒辦妥,不敢得罪他,只好照辦。事後,鄧為民卻「忘了」還錢。
除了「吃」老闆,鄧為民的「獵物」名單裡還有各種熟人。同學、校友、鄰居乃至世交,有事找他幫忙,擺上錢再談。「他心裡有一個『價目表』,關係的親疏以及請託事項的難易程度都是『定價』的要素。」調查人員說。找他辦事的熟人請託最多的就是人事安排。2010年至2016年間,經鄧為民安排調動的有30餘人,他從中收受財物達471.2萬元。
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也不一定辦事。鄧為民一個校友在區裡任副局長,想調整到正職崗位,先後2次共送給鄧為民50萬元,但直到鄧為民被免職,事也沒辦、錢也沒還。當調查人員問及原因時,鄧為民答道:「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校友,我得避嫌,另外這個人品質有問題。」多麼可笑的答案!
在鄧為民這裡,錢只進不出,在他被組織調查之後,還有人不斷給他打電話、發信息要求還錢。
錢,幾乎是鄧為民唯一的追求。在他眼裡,一切都可以用錢來衡量。為了錢,一切皆可交易,包括親情、友情、愛情,而權力則充當了一切交易的媒介。用權如此任性的鄧為民,給那些願幹事、能幹事、想幹事而又不願同流合汙的幹部造成了極大傷害,嚴重危害了凌河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生態。
自我放縱無底線,道德操守化灰煙
人們無論如何都想不到,淫穢視頻、吸毒工具……這些「辣眼睛」的物品的主人竟是一名曾經的人民教師、受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
「情趣低俗,道德敗壞,行為之齷齪令人瞠目結舌。」調查人員這樣評價鄧為民,吃喝吸毒獵豔,他搞了個「大滿貫」。或利用上下級從屬關係或以金錢為誘餌,他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在一個商人朋友的引誘下,他迷上了吸食冰毒,甚至慫恿他人一起吸……
在鄧為民看來,人生得意須盡歡,身份和優越感的體現就在於「美酒菜餚不斷,佳人美女相伴」。奢靡享樂成了鄧為民的追求,用了好的想用更好的,嘗試了新奇的想嘗試更新奇的,久而久之,生活越來越放蕩。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生活上的放蕩,導致我工作低迷,不思進取,為了滿足生活上的需要,想辦法給自己撈錢。」
長期悖逆不軌,鄧為民心中早已無戒,出入會所、高檔酒店是家常便飯,逢年過節收受禮品禮金更是不在話下,他手裡持有的VIP貴賓卡幾乎涵蓋了錦州所有的高檔娛樂消費場所,其家裡也堆滿了各種高檔菸酒。在全面從嚴治黨的環境下,他不但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酒是燒身硝焰,色為割肉鋼刀。鄧為民做人的底線都已在他的荒唐行為下化為灰燼,更遑論其作為黨員領導幹部的操守和修養。
末路瘋狂抗審查,利誘被拒生歹念
「出內鬼了!」2016年6月,市紀委對鄧為民立案調查,其後不久,調查人員發現鄧為民手中竟有紀委的初核報告。
隨著調查的深入,市紀委的年輕幹部馮鵬進入調查人員視線。
「他年輕,涉世不深,容易被誘騙。」鄧為民利用與馮鵬談話的機會,開始有意拉攏腐蝕。通過聊自己的成長經歷以博得馮鵬的同情,通過有意無意地表明和某些領導的關係來暗示自己不會有問題,通過一些虛無縹緲的許諾讓馮鵬對他產生依附感。「在我的努力下,我們建立了『哥們』關係,他幫助我將多筆銀行查詢信息進行篡改和刪除,告訴我案件調查進展狀況。」
由於馮鵬接觸不到案件的核心內容,鄧為民深知光靠這個年輕人不行,便與其商量,打算「突破」關鍵領導。「常委喜歡抽菸,主任手機壞了。」馮鵬建議鄧為民投其所好。之後,鄧為民多次給紀委領導打電話、發信息,拿著禮物在其樓下等,但均被拒絕。
「既然你們不讓我好過,那我就跟你們同歸於盡!」眼見無計可施,鄧為民狗急跳牆,竟萌生了瘋狂的念頭,在一個本子上寫下了這句話。
他通過判斷紀委對自己問題的掌握情況來決定交代內容,每交代一個問題,他就在紙上記下涉案金額,當總金額接近某一量刑檔次的上限時,便再不開口。
鄧為民早在20xx年就已離婚,卻一直未向組織報告。為掩人耳目,不讓人發現他居住與匿贓的「老巢」,在接受調查前鄧為民讓司機每天開著空車去他與前妻的居所,佯裝接送他上下班;煞費苦心藏匿物品,將裝有巨額現金、銀行卡的保險柜隱藏在一處閒置多年的房屋內;將大量外幣、金條等貴重財物放入礦泉水紙箱中,並與20餘箱礦泉水一起堆在放滿雜物的地下室……
心為物役,個人主義和拜金主義取代了信仰,成為支配鄧為民的力量,他認為自己比組織更權威,名利比黨性更重要,享樂比紀律更「霸道」。思想之基鬆動,三觀扭曲,麻木不仁,鄧為民心裡已沒有任何敬畏,行為已沒有任何底線。
這樣的領導幹部被查處,實屬必然。20xx年3月,鄧為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違法問題移交司法機關。
「下棋走錯步了可以悔棋,人生走錯步了不能悔棋啊!」當鄧為民意識到這點時,已經無法回頭。
鄧為民案件啟示錄觀後感【篇二】
日前,錦州市凌河區委原書記鄧為民因嚴重違紀,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鄧為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搞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索要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吸食毒品等問題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