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桶異味檢測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7-05 11:11:51 2

本發明涉及桶裝礦泉水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水桶異味檢測裝置。
背景技術:
桶裝水,是指採用自來水或抽取地下水,經過現代工業技術(反滲透、電滲析、蒸餾、樹脂軟化等)處理而成的純淨水或礦泉水,由灌裝生產線灌裝至PC桶中得到的產品。PC桶的原材料是聚碳酸酯,這種材料無色無味透明度高,耐熱180度以下不會對桶造成傷害,抗衝擊,阻燃,在普通使用溫度內都有良好的機械性能,廣泛應用於桶裝水的生產領域。此外,由於PC桶具有較強的韌性並且不容易受到損壞,所以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經常對PC桶進行回收利用。
回收回來的水桶需要進行清洗,之後才能再次使用。有些較乾淨的水桶只需要進行簡單的清洗,而有些水桶在回收前被香菸、酒精、硫化氫、汽油和柴油等物質汙染,所以需要針對這些水桶進行專門的清洗。企業為了加快桶裝水的生產,僅對被汙染的水桶進行專門的清洗。所以在清洗之前,就需要對水桶進行異味的檢測,從而判斷水桶中是否具有香菸、酒精、硫化氫、汽油和柴油等物質,以確定水桶是否需要進行專門的清洗。而現在通常採用人工聞的方式判斷水桶是否具有異味。此外,在對回收的水桶進行處理的過程中,還需要拔出使用過的水桶蓋,以便於對水桶進行全面的清理,避免使用過的水桶蓋影響水桶的清潔。
現在進行水桶異味檢測的方法存在以下問題:1.現在通常採用人工聞的方法判斷水桶中是否存在異味,長時間工作,人的嗅覺會發生疲勞,從而造成檢測結果不夠準確;2.採用人工聞的方式進行異味檢測,容易造成工人不斷吸入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久而久之容易造成工人身體受到損害。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意在提供一種水桶異味檢測裝置,用來解決採用人工聞的方式檢測容易造成檢測結果不準、工人身體受到損壞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水桶異味檢測裝置,包括傳送帶,傳送帶上沿其傳送方向依次設有擋板和檢測裝置,檢測裝置包括下方的夾緊單元和上方的動作單元,動作單元包括第一氣缸,第一氣缸下端固定連接有具有彈性的拔蓋套,拔蓋套的外徑為18-20mm;拔蓋套內部設有轉動電機和長條狀的電子鼻,轉動電機與第一氣缸連接,並且轉動電機的轉軸與電子鼻固定連接,電子鼻上部呈圓柱狀,電子鼻下部的橫截面為長方形,長方形的長比寬大至少2mm,並且長方形的寬向外突出,電子鼻外壁與拔蓋套內壁之間的距離為1-2mm。
本技術方案的技術原理和技術效果是:
本技術方案設置傳送帶用於運輸回收利用的水桶,水桶的外徑為270-300mm,其底部設有的凸起,凸起的頂端距水桶底面之間的距離為50-60mm,並且在水桶蓋上設有孔徑為19-21mm的出水孔。傳送帶上沿其傳送方向依次設有擋板和檢測裝置,其中擋板將正在檢測的水桶與未被檢測的水桶隔離開,避免未被檢測的水桶撞擊正在檢測的水桶,造成水桶與檢測裝置脫離,從而影響檢測結果。而檢測裝置則用來檢測水桶內是否具有香菸、酒精、硫化氫、汽油和柴油等物質。
檢測裝置包括下部的夾緊單元和上部的動作單元,夾緊單元用於固定水桶,便於進行檢測。動作單元包括與第一氣缸下端固定連接的拔蓋套,本技術方案中拔蓋套的外徑為18-20mm,略小於待檢測水桶的出水孔孔徑,從而讓拔蓋套的寬度發生較小的變化就能夠與水桶蓋抵緊。拔蓋套內部設有轉動電機以及與轉動電機連接的長條狀的電子鼻,電子鼻是常用的異味檢測儀器,而長條狀的電子鼻則能夠穿過出水孔,對水桶內部進行檢測。電子鼻的上部呈圓柱狀,電子鼻下部的橫截面為長方形,長方形的長比寬大至少2mm,並且長方形的寬向外突出,使得電子鼻相對拔蓋套旋轉90°後不僅能夠讓拔蓋套發生形變,還能讓拔蓋套與水桶蓋抵緊。檢測時,在第一氣缸的作用下,拔蓋套同電子鼻一起穿過出水孔進入水桶內,此時電子鼻呈圓柱狀的部分恰好穿過出水孔。檢測完成後,在轉動電機的作用下,電子鼻相對拔蓋套轉動90°,使得拔蓋套在一定方向上發生延伸,從而抵緊水桶蓋,之後就能夠通過向上移動拔蓋套將水桶蓋一起移出,從而完成水桶蓋與水桶的分離。
另外,本方案中拔蓋套內壁與電子鼻外壁之間的距離為1-2mm,使得電子鼻的長寬之差在較小的情況下就能夠讓拔蓋套發生形變,從而避免因兩者距離過大造成電子鼻的旋轉不能引起拔蓋套發生形變的情況。
綜上所述,本技術方案通過採用電子鼻對水桶異味進行儀器檢測,能夠避免因採用人工聞的方式造成檢測結果不準、工人身體受到損壞的情況。此外,本方案還將通過設置套置在電子鼻外周的拔蓋套,並通過拔蓋套和電子鼻之間的配合,能夠實現拔蓋與檢測的同時進行。
以下是上述方案的優選方案:
優選方案一:基於基礎方案,所述夾緊單元包括第二氣缸、固定板和活動板,固定板的一側與傳送帶邊緣轉動連接;活動板呈圓弧狀,其直徑為270-300mm,活動板凸起的一側與第二氣缸固定連接,活動板凹陷一側正對固定板。在本方案中,通過第二氣缸的推動,活動板就能夠將待檢測水桶與固定板抵緊,從而完成對水桶的固定。另外,將活動板設置成直徑為270-300mm的圓弧狀,使得其與水桶外壁能夠更好的貼合,從而提高固定效果。
優選方案二:基於優選方案一,還包括若干根支撐杆,活動板通過支撐杆與第二氣缸連接,支撐杆均勻分布在活動板上。通過設置多根均勻分布支撐杆,能夠分散活動板受到的第二氣缸施加的壓力,能夠避免因受力過於集中造成活動板發生破損。
優選方案三:基於基礎方案或優選方案一,所述傳送帶兩側設有一對沿豎直方向設置的滑軌,擋板與滑軌滑動連接;傳送帶的開關為撥動開關,開關通過槓桿機構與擋板連接,開關到槓桿支點的距離小於擋板到支點的距離。在本方案中,擋板能夠沿滑軌向下滑動至傳送帶上,從而分離開正在檢測的水桶和待檢測的水桶。此外,將擋板與撥動開關通過槓桿機構連接,使得在擋板向下移動的過程中,能夠向上撥動開關,從而關閉傳送帶,使傳送帶上的水桶停止移動,避免因其移動造成的檢測結果不準。擋板向上移動時,則向下撥動開關,從而重新開啟傳送帶。又因為,撥動開關上下移動的距離小於擋板上下移動的距離,所以讓開關到槓桿支點的距離小於擋板到支點的距離。
優選方案四:基於優選方案三,所述電子鼻下部橫截面的長度比其寬度大5-10mm,讓電子鼻旋轉後,不僅能夠讓拔蓋套抵緊水桶蓋,還能夠讓拔蓋套發生較小的形變,從而避免拔蓋套因形變過大而損壞。
優選方案五:基於優選方案四,所述活動板底部與傳送帶表面之間的距離為50-60mm。由於水桶底部設有高為50-60mm的環形凸起,所以將活動板設置在環形凸起上方,使得在拔蓋的過程中凸起能夠與活動板相抵,避免水桶從夾緊單元中脫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電子鼻與拔蓋套的左視圖;
圖3為圖1中電子鼻與拔蓋套的仰視圖;
圖4為圖3中電子鼻相對拔蓋套旋轉90°後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1中夾緊單元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傳送帶1、第一氣缸2、擋板3、檢測裝置4、夾緊單元5、電子鼻6、轉動電機7、拔蓋套8、槓桿9、第二氣缸10、固定板11、活動板12、支撐杆13、滑軌14、開關15。
本實施例如圖1所示,傳送帶1上沿其傳送方向依次設有擋板3和檢測裝置4,傳送帶1的兩側還設有一對沿豎直方向設置的滑軌14,擋板3位於滑軌14之間,並與滑軌14滑動連接。擋板3的頂部與槓桿9的一端鉸接,槓桿9的另一端與撥動開關15鉸接,並且開關15到槓桿9支點的距離小於擋板3到支點的距離。
檢測裝置4由上部的動作單元和下部的夾緊單元5組成,動作單元包括與機架固定連接的第一氣缸2,第一氣缸2能夠沿豎直向下推動電子鼻6。第一氣缸2的工作部固定連接有具有彈性的拔蓋套8,其外徑為20mm,拔蓋套8內部設有轉動電機7和電子鼻6。轉動電機7與第一氣缸2固定連接,並且轉動電機7的轉軸與電子鼻6的上端固定連接。如圖2和圖3所示,電子鼻6的上部呈圓柱狀,電子鼻6下部的橫截面為長方形,並且長方形的寬向外突出,使得電子鼻6下部橫截面的長度比其寬度大5-10mm。此外,電子鼻6外壁與拔蓋套8內壁之間的距離為1.5mm。
夾緊單元5如圖5所示,該夾緊單元5包括第二氣缸10、固定板11和活動板12,固定板11的一側與傳送帶1邊緣轉動連接,並且當固定板11表面位於豎直方向時,其還通過鎖扣與傳送帶1可拆卸連接。活動板12呈圓弧狀,其直徑為300mm,活動板12凸起的一側通過若干根支撐杆13與第二氣缸10固定連接,並且支撐杆13均勻分布在活動板12上,活動板12凹陷一側正對固定板11。此外活動板12底部與傳送帶1表面之間的距離為55mm。
使用時,向上滑動擋板3,此時撥動開關15在槓桿9的作用下向下移動,使得傳送帶1處於開啟狀態。傳送帶1上的水桶逐漸移動到檢測裝置4上,當有水桶位於檢測裝置4上時,讓擋板3下移擋住其他未檢測的水桶,此時,撥動開關15在槓桿9的作用下向上移動,關閉傳送帶1。之後,第二氣缸10推動活動板12直到與水桶相抵,並將水桶夾緊。再讓第一氣缸2控制電子鼻6與拔蓋套8一同穿過水桶蓋的出水孔進入水桶內,直到電子鼻6的圓柱形部分剛好穿過出水孔,並通過電子鼻6檢測水桶中的異味。如圖4所示,檢測完畢後,讓電子鼻6在轉動電機7的作用下相對拔蓋套8轉動90°,讓拔蓋套8與水桶蓋抵緊,並通過第一氣缸2抽出電子鼻6與拔蓋套8,讓水桶蓋與水桶脫離,從而完成拔蓋的工作。之後,如果未檢測到異味,則放開水桶,並移除擋板3,讓水桶隨傳送帶1運輸到下一道加工工序;如果檢測到異味,則打開固定板11與傳送帶1之間的鎖扣,並讓第二氣缸10繼續向固定板11方向推動水桶,直到水桶脫離傳送帶1,從而完成對有異味水桶的分離。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和/或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明的保護範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範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