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的製作方法
2023-12-09 10:13:21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屬於水分離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分離器要能保持良好的分離效果,需對其液位和壓力進行控制。傳統分離器液位和壓力的控制採用定壓控制技術。在分離器的變壓力液面控制中,利用浮子液面控制器帶動油和氣調節閥,使其聯合動作,控制原油和天然氣的液量,完成對分離器中液位的調節,而不對分離器的壓力進行控制。變壓力的液面控制方法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小油氣出口閥的節流,減小分離器的壓力,提高分離效果。油氣分離器和油氣水三相分離器在油田接轉站和聯合站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分離器要能保持良好的分離效果,需要對其液位和壓力進行控制。
現有的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不能夠對過濾網進行移動、旋轉,而且過濾的效果不好,容易造成在過濾好的水質中留下過濾殘渣。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以解決不能夠對過濾網進行移動、旋轉,而且過濾的效果不好,容易造成在過濾好的水質中留下過濾殘渣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其結構包括:電測表、鎖緊螺栓、上封蓋、延長邊、通孔、法蘭盤、輸出孔、手握柄、固定環、外殼、輸入孔、螺母、處理系統、螺栓、導管,所述電測表通過導管與鎖緊螺栓固定連接,所述上封蓋與導管固定連接,所述上封蓋通過螺栓與延長邊活動連接,所述通孔與法蘭盤固定連接,所述法蘭盤通過輸出孔與外殼固定連接,所述手握柄與固定環活動連接,所述固定環通過導管與外殼連接,所述外殼與輸入孔固定連接,所述螺母與螺栓活動連接,所述電測表通過導管與上封蓋連接,所述外殼內設有處理系統。
進一步地,所述上封蓋通過延長邊與外殼活動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上封蓋通過延長邊與輸出孔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上封蓋通過延長邊與輸入孔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處理系統由上箱室、過濾旋轉葉、外旋轉圈、過濾網、下箱室、內旋轉圈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上箱室與下箱室連接,所述外旋轉圈通過過濾旋轉葉與內旋轉圈活動連接,所述過濾網與下箱室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設有處理系統裝置,能夠起到雙層的過濾效果,而且還能夠對過濾葉進行旋轉,確保不同層次的渣水在不同層次的過濾葉上進行過濾,保證了過濾後的水能夠正常的被再次使用。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處理系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電測表-1、鎖緊螺栓-2、上封蓋-3、延長邊-4、通孔-5、法蘭盤-6、輸出孔-7、手握柄-8、固定環-9、外殼-10、輸入孔-11、螺母-12、處理系統-13、螺栓-14、導管-15、上箱室-1301、過濾旋轉葉-1302、外旋轉圈-1303、過濾網-1304、下箱室-1305、內旋轉圈-1306。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與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設置於輸送管道間的渣水分離器,其結構包括:電測表1、鎖緊螺栓2、上封蓋3、延長邊4、通孔5、法蘭盤6、輸出孔7、手握柄8、固定環9、外殼10、輸入孔11、螺母12、處理系統13、螺栓14、導管15,所述電測表1通過導管15與鎖緊螺栓2固定連接,所述上封蓋3與導管15固定連接,所述上封蓋3通過螺栓14與延長邊4活動連接,所述通孔5與法蘭盤6固定連接,所述法蘭盤6通過輸出孔7與外殼10固定連接,所述手握柄8與固定環9活動連接,所述固定環9通過導管15與外殼10連接,所述外殼10與輸入孔11固定連接,所述螺母12與螺栓14活動連接,所述電測表1通過導管15與上封蓋3連接,所述外殼10內設有處理系統13,所述上封蓋3通過延長邊4與外殼10活動連接,所述上封蓋3通過延長邊4與輸出孔7固定連接,所述上封蓋3通過延長邊4與輸入孔11固定連接,所述處理系統13由上箱室1301、過濾旋轉葉1302、外旋轉圈1303、過濾網1304、下箱室1305、內旋轉圈1306組成,所述上箱室1301與下箱室1305連接,所述外旋轉圈1303通過過濾旋轉葉1302與內旋轉圈1306活動連接,所述過濾網1304與下箱室1305固定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使渣水通過輸入孔11進入內部進行過濾,再由輸出孔7將過濾好的水排出,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設有處理系統裝置,能夠起到雙層的過濾效果,而且還能夠對過濾葉進行旋轉,確保不同層次的渣水在不同層次的過濾葉上進行過濾,保證了過濾後的水能夠正常的被再次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