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黨紀教育活動講話稿
2023-12-09 12:58:21
紀律既然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那麼,當人類社會出現階級以後,紀律就必然打上階級的烙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黨風黨紀教育活動講話稿,歡迎大家參考!
【1】黨風黨紀教育活動講話稿
8月8日上午,該局召開黨組會議,迅速傳達學習市委書記範修芳在全市黨風黨紀專題教育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一是制定了市民政局黨組關於開展黨風黨紀專題教育的實施方案,建立專項臺帳,明確學習內容、時間節點和具體要求等,形成完善的貫徹落實機制。二是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學習時間、觀看廉政警示視頻、擴大參與人員範圍等形式,強化民政幹部尊章守紀意識,對學習不認真、不嚴肅、不紮實的科室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確保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三是把黨風黨紀專題教育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民政業務統籌推進,加大對精準扶貧、留守兒童、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等重點工作檢查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實現晉位爭優。
【2】黨風黨紀教育活動講話稿
8月15日,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孫小華、紀檢組組長王曉純分別代表局黨組、局紀檢組,對局機關科長、局屬二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進行年中廉政提醒集體談話暨教育活動。
會上,王曉純以廉政黨課形式,開啟此次廉政談話活動。在黨課中,王曉純重點講敘紀律處分條例中的六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要求與會人員切實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爭做合格黨員領導幹部。
孫小華強調,廉政談話的主要目的是,再提醒、再教育、再告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清醒的認識到反腐工作是一種常態,不是一陣風,廉政談話也是常態,要高度重視,不能「一談而過」。要進一步加強黨紀學習,切實做到帶頭守紀。學習好黨紀條規,才能做到不觸碰底線,才能建好班子,帶好隊伍,這是成就事業的基石。要進一步落實好「兩個責任」,做到盡職盡責。各級班子要落實好「主體責任」,要做到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四個親自」。各級紀檢監察分管領導要落實好「監督責任」,要切實貫徹「三轉」,立足主責主業、敢於擔當、敢於執紀,及時發現案件線索,並嚴格按權限查處違紀問題。要進一步突出重點,規範權力運行。首先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其次要突出抓好「四風」整治,特別是公務接待,堅決杜絕大吃大喝、違規公款消費;嚴肅上班紀律,堅決禁止上班時間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最後要嚴厲查處違紀違規的人和事,對不處理、不報告、亂處理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會後,與會的科級幹部逐一籤訂了廉政承諾書。
【3】黨風黨紀教育活動講話稿
從20xx年7月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作為第一部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首次全面聚焦黨內問責,劍指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亂作為」的突出問題,為「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對此,本報業務研討版特組織系列解讀文章,從問責條例意義、問責條例亮點、問責內容、問責方式、問責條例落實五個方面展開思考辨析。本文是系列解讀文章的第二篇,總結歸納出《問責條例》呈現的十個亮點,並逐一闡釋。——編者
《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紀法分開,彰顯黨紀特色,為開展黨的問責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為第一部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其呈現出以下十個亮點。
問責指向上的政治性。如果說黨內巡視是政治巡視,那麼《問責條例》就是政治問責,而不是行政問責。2009年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部分應歸於行政問責範疇。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就急需建立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擔負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做到敢抓敢管的問責制度。《問責條例》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明確指出黨的問責工作就是要「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就是要「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政治責任。《問責條例》第六條所指向的問責情形,都是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問責定位上的鮮明性。《問責條例》作為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緊扣「黨」字,抓住「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明確責任,提出負面清單;緊扣「紀」字,落實依規管黨要求,採用黨言黨語、紀言紀語,對行政問責不作規定,對引咎辭職、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機關等已有明確規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做重複規定,不套用問責啟動、問責調查等法律性流程,對黨內法規中對有關處置措施如申訴方式、問責影響期等已有明確規定的不再重複,突出解決「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等關鍵問題,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嚴於法的理念,具有鮮明的黨紀特色。
問責依據上的基礎性。據統計,在現有的500餘部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有119部,其中專門作出相關規定的有12部,包含問責內容的有107部。《問責條例》既是對黨章要求的細化延伸,又是對散見於多部黨內法規問責規定的抽象提煉、概括和整合,而形成的「綜合升級版」,為開展黨內問責在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等方面,提供了基本依據,彌補了黨內問責缺乏依據的制度缺陷,成為開展黨的問責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
問責原則上的科學性。《問責條例》第三條明確了問責工作的「四大原則」:其一,「依規依紀、實事求是」是基礎,是開展黨的問責工作的基本前提,必須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為準繩;其二,「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是關鍵,核心是體現權責對等、權責一致;其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目的,體現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其四,「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是保證,以著力解決壓力傳導不到位的突出問題,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扛起責任、履職盡責。「四大原則」環環相扣,渾然一體,成為開展問責工作的基本遵循。
問責對象上的關鍵性。《問責條例》抓住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這「兩個關鍵」,指向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黨的工作部門「三類組織」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明確提出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三大責任」,並明晰了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三個層次」,抓住了管黨治黨的關鍵。特別是在以往強調黨委、紀委「兩大責任」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明確「兩個責任」:一是把責任主體擴展到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工作部門;二是把責任落實到黨的領導幹部,這就使責任主體更加明確、更加具有操作性,成為兩個鮮明的看點,從而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黨的各級組織、黨的建設各個領域齊抓共管、職責明確的問責格局,實現了責任共擔當、問責全覆蓋。
問責事項上的針對性。《問責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著眼當下實際,著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凸顯了從嚴治黨的責任擔當,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問責方式上的規範性。將現行問責方式整合規範為對黨組織的通報、檢查、改組和對黨的領導幹部的通報、誡勉(談話誡勉、書面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和紀律處分等,解決了現行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問責方式零亂、操作無所適從的碎片化問題,使問責方式更加規範明確,也更具操作性。
問責落實上的嚴肅性。《問責條例》第九條對問責落實作出了嚴格規定,提出了問責決定宣布並督促執行、問責對象應當作出書面檢討並在民主生活會或者其他黨的會議上深刻檢查、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受到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般應向社會公開等要求,使問責落實的措施更加規範、嚴格。
問責期限上的震懾性。《問責條例》第十條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終身問責」意味著黨的領導幹部對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要「終身負責」。「終身問責」的提出,是《問責條例》極具震懾力的條款,為領導幹部戴上了一道終身「緊箍」。這把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警示領導幹部「調離不是隱身衣,提升不是保險箱,退休不是護身符」,促使領導幹部必須在管黨治黨中始終恪盡職守。
問責文本的簡潔性。黨風決定文風,文風體現出黨風。2013年5月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把「注重簡明實用,防止繁瑣重複」作為制定黨內法規應當遵循的八項原則之一,強調「黨內法規應當方向正確,內容明確,邏輯嚴密,表述準確、規範、簡潔,具有可操作性。」《問責條例》共13條、不到2000字,要義明確、便於執行。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講,「不能把亟待破解的難題淹沒在大量制度條文中」,「做不到的寧可不寫,寫上的就要管用」,以保證制度的有效性、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