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失速改出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09 02:37:21 1
專利名稱:飛機失速改出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飛機飛行試驗裝置,特別地,涉及一種飛機失速/尾旋飛行試驗時使用的失速改出裝置。
背景技術:
失速是指飛機達到最大可用升力係數時所對應的飛行狀態。飛機的失速狀態通常用失速迎角或失速速度來定義。在失速迎角狀態下,可能會出現由於氣流分離而產生的飛機非指令的滾轉、俯仰或偏航運動,或者出現難以忍受的抖動或結構振動等原因而限制了可用升力係數的最大值。當飛行迎角超過失速迎角後,雖然升力係數有可能繼續增加,但將產生嚴重的縱向或橫向失穩,接著而來的是飛機可能失控。飛機的飛行試驗是飛機研製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是對所設計的飛機進行檢驗和不斷完善的過程。飛機失速/尾旋試飛是近代才發展起來的試飛技術,是高風險的試飛科目。通過飛機失速/尾旋試飛,可以確定飛機的失速速度、失速迎角、失速後的特徵、失速的改出方法等特性。在飛機失速/尾旋試飛試驗中,需要試飛飛機具有抗尾旋/失速能力,目前世界上飛機抗尾旋/失速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改變氣動外形法、火箭法和改出傘法,其中又以改出傘法使用最為廣泛。改出傘法就是用火箭將裝在飛機後部的降落傘向特定方向拋放,用降落傘來改變飛機的失速姿態。在現有技術中,一般將用於飛機失速改出的降落傘和火箭筒設置在飛機外部位於機身後側、後上側或後下側的位置。然而這種外置出傘機構的方式會增加飛機尾部的結構重量,這既對飛機尾部的承重性提出很高要求,又影響飛機的氣動性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飛機失速改出裝置,該裝置將用於飛機失速改出的降落傘等部件內置在飛機中,從而不破壞飛機的尾部的外形,進而不影響飛機的氣動性能。本發明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外形與飛機尾椎形狀相同,並且可在飛機失速試驗中替換原有的飛機尾椎,其中,該失速改出裝置包括外殼,其與被替換的飛機尾椎形狀相同;出傘機構,其位於所述外殼的內部後上方,所述出傘機構中放置有失速傘;承力支座,其位於所述外殼內部後側並與所述出傘機構連接,該承力支座能夠將所述出傘機構的載荷傳遞到所述改出裝置的外殼上; 多根長桁杆,其從所述外殼內側表面伸出,並向失速裝置與機身的連接部位延伸, 所述長桁杆能夠與所述機身的承力結構連接,以將改出裝置外殼上的載荷傳遞到機身上。
在飛機進行失速/尾旋試飛試驗前,只需將飛機原有的飛機尾椎拆卸下來,安裝本發明的失速改出裝置。在完成飛機失速/尾旋試飛試驗後,將失速改出裝置拆下,將原有的飛機尾椎重新安裝上。
特別地,出傘機構還包括拋傘部件,拋傘部件通過爆炸螺栓與所述承力支座連接。特別地,承力支座內部中間開設凹槽,在凹槽側壁兩邊成對地設置筋板。特別地,出傘機構為彈射炮筒。特別地,所述裝置的外殼由鋼構成。本發明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在飛機失速/尾旋試飛試驗中整體替換原有的飛機尾部,並且基本保持與原飛機尾部相同的外形,這樣不會對飛機失速/尾旋試飛時的氣動性能帶來影響。
圖1是本發明裝置的內部示意圖,其中本發明裝置的外殼已經移除;圖2是本發明裝置與原有尾椎的對比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傘承力支座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包括外殼1、出傘機構、承力支座3和多根長桁杆4。其中,如圖2所示,所述外殼1具有與與被替換的飛機尾椎1』基本相同的外形, 並且該外殼1可以由各種輕質金屬材料構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外殼1由鋼材料構成。如圖1所示,所述出傘機構為彈射炮筒2,該彈射炮筒2中放置有失速傘,在試飛試驗中,彈射炮筒2可以將設置其中的失速傘打出。此外,彈射炮筒2還包括拋傘部件,該拋傘部件通過爆炸螺栓與所述承力支座連接。當需要拋傘時,只需啟動爆炸螺栓,拋傘部件與承力支座間的連接就會斷開,從而帶動失速傘一起被拋落。如圖1所示,承力支座3位於所述外殼1內部後側並與所述彈射炮筒2連接。如圖3所示,承力支座3內部中間開設凹槽31,在凹槽側壁兩邊成對地設置筋板32。通過這樣的設置,承力支座3能夠將出傘機構的載荷傳遞到所述改出裝置的外殼1上。如圖1所示,多根長桁杆4,從所述外殼1內側表面伸出,並向與失速裝置與機身的連接部位延伸,並能夠與所述機身的承力結構連接,該長桁杆4能將改出裝置外殼1上的載荷傳遞到機身上。本發明的技術內容及技術特點已揭示如上,然而可以理解,在本發明的創作思想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上述結構作各種變化和改進,但都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上述實施例的描述是例示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發明的保護範圍由權利要求所確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可在飛機失速試驗中替換原有的飛機尾椎,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包括外殼,其與被替換的飛機尾椎形狀相同;出傘機構,其位於所述外殼的內部後上方,所述出傘機構中放置有失速傘; 承力支座,其位於所述外殼內部後側並與所述出傘機構連接,該承力支座能夠將所述出傘機構的載荷傳遞到所述改出裝置的外殼上;多根長桁杆,其從所述外殼內側表面伸出,並向失速裝置與機身的連接部位延伸,所述長桁杆能夠與所述機身的承力結構連接,以將改出裝置外殼上的載荷傳遞到機身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出傘機構還包括拋傘部件, 所述拋傘部件通過爆炸螺栓與所述承力支座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承力支座內部中間開設凹槽,在凹槽側壁兩邊成對地設置筋板。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出傘機構為彈射炮筒。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的外殼由鋼構成。
全文摘要
一種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可在飛機失速試驗中替換原有的飛機尾椎,包括外殼,其與被替換的飛機尾椎形狀相同;出傘機構,其位於外殼的內部後上方,出傘機構中放置有失速傘;承力支座,其位於外殼內部後側並與出傘機構連接,該承力支座能夠將出傘機構的載荷傳遞到改出裝置的外殼上;多根長桁杆,其從外殼內側表面伸出,並向失速裝置與機身的連接部位延伸,所述長桁杆能夠與所述機身的承力結構連接,以將改出裝置外殼上的載荷傳遞到機身上。本發明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在飛機失速/尾旋試飛試驗中整體替換原有的飛機尾部,並且基本保持與原飛機尾部相同的外形,這樣不會對飛機失速/尾旋試飛時的氣動性能帶來影響。
文檔編號B64D17/80GK102501976SQ20111034083
公開日2012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2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2日
發明者於雷, 孟慶功, 張璞, 李希巖, 梅鶴生, 程凱, 郝新超, 錢敏 申請人: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上海飛機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