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2-04 18:51:41
本實用新型屬於提升機除塵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
背景技術:
提升機,是通過改變勢能進行運輸的大型機械設備,一般指功率較大、提升能力較強的大型機械設備。用來垂直提升經過破碎機的石灰石、等塊粒狀物料以及生料、水泥、煤粉等粉狀物料。根據料鬥運行速度的快慢不同,鬥式提升機可分為三種形式。離心式卸料的鬥速較快,適用於輸送粉狀、粒狀、小塊狀等磨琢性小的物料;重力式卸料的鬥速較慢,適用於輸送塊狀的,比重較大的,磨琢性大的物料,如石灰石、熟料等。鬥式提升機的牽引構件有環鏈、板鏈和膠帶等幾種。提升機在運送一些細小物料時,會經常產生粉塵,若粉塵在機器內部長期集聚,不僅會降低提升機運輸效率,而且,也會加速提升機的磨損。通常的做法是用風機將風塵空氣抽走。這種方式不僅會對空氣造成汙染,而且也會造成生產原料的損失。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包括集塵罩和螺旋提升機,所述集塵罩通過主吸風管與風機一端固定連接,所述風機另一端通過出風管與布袋除塵器一側固定連接,所述布袋除塵器另一側設有排氣口,所述布袋除塵器與第一支架固定連接,所述布袋除塵器下方通過粉塵出口連接於粉塵收集裝置,所述集塵罩與上料箱頂部連接,所述上料箱底部固定連接於螺旋提升機底端,所述螺旋提升機底端下方設有固定底座,所述螺旋提升機中部固定連接於第二支架,螺旋提升機頂端設有下料口,所述螺旋提升機的頂端設有副吸風管,所述副吸風管與主吸風管連接。
優選的,所述主吸風管和副吸風管中部均設有擋板,且主吸風管的擋板位於副吸風管接入主吸風管前方。
優選的,所述集塵罩底部設有掛鈎。
優選的,所述副吸風管與螺旋提升機的接口呈漏鬥形。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通過掛鈎將集塵罩固定在上料箱頂部,根據投料口和下料口形成粉塵的比例,調節副吸風管和主吸風管上的擋板來調節風管內部負壓,調節好後,從上料箱一側的投料口加入需要提升的物料,在螺旋提升機旋轉震動提升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會由於管道埠的負風壓而被吸入管道,在風機的作用下,含有粉塵的氣體通過布袋除塵器後從排氣口排出,而粉塵則被分離下來,通過粉塵出口輸送到收集裝置。本實用新型節能環保,可以有效回收物料輸送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減少粉塵汙染的同時提高回收率,節約企業成本,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吸風管、2擋板、3集塵罩、4風機、5出風管、6布袋除塵器、7排氣口、8第一支架、9粉塵出口、10粉塵收集裝置、11下料口、12第二支架、13螺旋提升機、14固定底座、15上料箱、16投料口、17副吸風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一種鬥式提升機除塵吸風裝置,包括集塵罩3和螺旋提升機13,所述集塵罩3通過主吸風管1與風機4一端固定連接,所述風機4另一端通過出風管5與布袋除塵器6一側固定連接,所述布袋除塵器6另一側設有排氣口,所述布袋除塵器6與第一支架8固定連接,所述布袋除塵器6下方通過粉塵出口9連接於粉塵收集裝置10,所述集塵罩3與上料箱15頂部連接,所述上料箱15底部固定連接於螺旋提升機13底端,所述螺旋提升機13底端下方設有固定底座14,所述螺旋提升機13中部固定連接於第二支架12,螺旋提升機13頂端設有下料口11,所述螺旋提升機13的頂端設有副吸風管17,所述副吸風管17與主吸風管1連接,所述主吸風管1和副吸風管17中部均設有擋板2,且主吸風管1的擋板2位於副吸風管17接入主吸風管1前方,所述集塵罩3底部設有掛鈎,所述副吸風管17與螺旋提升機13的接口呈漏鬥形。
具體的,使用時,打開風機4和螺旋提升機13,通過掛鈎將集塵罩3固定在上料箱15頂部,根據投料口16和下料口11形成粉塵的比例,調節副吸風管17和主吸風管上的擋板2來調節風管內部負壓,調節好後,從上料箱15一側的投料口16加入需要提升的物料,在螺旋提升機13旋轉震動提升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會由於管道埠的負風壓而被吸入管道,在風機4的作用下,含有粉塵的氣體通過布袋除塵器6後從排氣口排出,而粉塵則被分離下來,通過粉塵出口9輸送到收集裝置10。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