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02:09:46 2
本發明涉及研磨劑領域,具體是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的快速發展,合金開始大量使用,使用範圍包括襯套、船舶、航空等各個領域。目前,應用較多的為氮化矽陶瓷合金襯套。它的優點是:極限轉速高、精度保持性好、啟動力矩小、陶瓷合金襯套剛度高、幹運轉性好、壽命長,非常適合於在高速、高溫以及腐蝕、輻射條件下保持高精度、長時間運轉。
氮化矽陶瓷合金襯套的套圈一般採用錳鋼材料製成,由於氮化矽陶瓷合金襯套一般用於高速旋轉的工作環境下,同時對其運行精度要求高,為了穩定運行,需要其內外套圈具有較低的粗糙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利用該方法製備的研磨劑具有研磨效率高,對陶瓷本體汙染少,提高研磨效率、減少研磨時間。
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分組成:氧化鋁10-20份、碳化矽20-25份、六偏磷酸鈉10-20份、十二烷基硫酸鈉15-18份、碳酸鈣13-15份、碳酸氫鈣10-20份、矽酸鈉16-20份、分散劑40-55份。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包括以下步驟:
(1)分別稱取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原料研磨成粉末,並過濾;
(2)將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按重量份數混合均勻後溶於分散劑;
(3)將步驟(2)中所得漿料過濾,去除大顆粒後加入碳化矽和氧化鋁顆粒;
(4)將步驟(3)中所得漿料進行超聲分散至均勻。
所述氧化鋁顆粒為球形。
所述分散劑為乙二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甘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氧化鋁顆粒的粒度為5-200μm。
與已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製備的研磨劑具有研磨效率高,對陶瓷本體汙染少,提高研磨效率、減少研磨時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實施例1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分組成:氧化鋁10份、碳化矽20份、六偏磷酸鈉10份、十二烷基硫酸鈉15份、碳酸鈣13份、碳酸氫鈣10份、矽酸鈉16份、分散劑40份。
一種合金襯套生產高效研磨劑,包括以下步驟:
(1)分別稱取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原料研磨成粉末,並過濾;
(2)將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按重量份數混合均勻後溶於分散劑;
(3)將步驟(2)中所得漿料過濾,去除大顆粒後加入碳化矽和氧化鋁顆粒;
(4)將步驟(3)中所得漿料進行超聲分散至均勻。
所述氧化鋁顆粒為球形。
所述分散劑為乙二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甘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氧化鋁顆粒的粒度為5-200μm。
實施例2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分組成:氧化鋁20份、碳化矽25份、六偏磷酸鈉20份、十二烷基硫酸鈉18份、碳酸鈣15份、碳酸氫鈣20份、矽酸鈉20份、分散劑55份。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包括以下步驟:
(1)分別稱取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原料研磨成粉末,並過濾;
(2)將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按重量份數混合均勻後溶於分散劑;
(3)將步驟(2)中所得漿料過濾,去除大顆粒後加入碳化矽和氧化鋁顆粒;
(4)將步驟(3)中所得漿料進行超聲分散至均勻。
所述氧化鋁顆粒為球形。
所述分散劑為乙二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甘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氧化鋁顆粒的粒度為5-200μm。
實施例3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分組成:氧化鋁15份、碳化矽22份、六偏磷酸鈉15份、十二烷基硫酸鈉16份、碳酸鈣14份、碳酸氫鈣16份、矽酸鈉18份、分散劑48份。
一種合金襯套精磨高效研磨劑,包括以下步驟:
(1)分別稱取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原料研磨成粉末,並過濾;
(2)將六偏磷酸鈉、聚乙烯醇、十二烷基硫酸鈉、碳酸鈣、碳酸氫鈣、矽酸鈉按重量份數混合均勻後溶於分散劑;
(3)將步驟(2)中所得漿料過濾,去除大顆粒後加入碳化矽和氧化鋁顆粒;
(4)將步驟(3)中所得漿料進行超聲分散至均勻。
所述氧化鋁顆粒為球形。
所述分散劑為乙二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甘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氧化鋁顆粒的粒度為5-200μm。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所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所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