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式藝術檯燈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11:48:21
專利名稱:隱匿式藝術檯燈的製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是對於日常生活用品中照明燈具的改進。
國內市場目前出現的檯燈,都未能以藝術品的獨立形象存在,而是以照明體(燈管、燈泡)為主體,藝術造型為陪襯的方式出現,既使有些照明體是裝置在藝術品內部。但因其全封閉使用,外部色彩是單色透明的。且各聯接部分的非整體感使消費者首先是從檯燈的角度去欣賞藝術品,而不是從藝術品的角度去欣賞檯燈。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照明體安裝位置的變化,使藝術品與檯燈具有整體感的溶為一體,賦予檯燈以藝術品的鑑賞內涵。
本實用新型的實現利用藝術品的空凹或空腔裝置照明體,將照明體隱匿其中,固定在一個與藝術品聯接並可以移動的底座上或聯接在藝術品的某一部位上,當使用時,移動藝術品結構中掩飾照明體的部分,就可暴露出裡面的照明體。可以利用照明體部位安裝的拉杆調節光源的高度。藝術品的空腔與空凹可起到燈罩的作用。也可將固定照明體的底座藉助其與藝術品整體結構的偏心聯接從空腔或空凹旋轉移動出來。照明體的三維運動,可以藉助藝術品的造形調節光線的方向和亮度。掩飾照明體的部分可以是藝術品自然造型的一部分,也可以是為掩飾照明體但不破壞造型整體美感的獨立部分,掩飾部分可以通過鉸鏈、嵌入、階梯支撐等聯接方式與藝術品有機結合在一起,而利用藝術造型空凹裝置照明體,則可不需再加掩飾,檯燈所用導線及開關裝在藝術品的側、背面。這樣從正面看起來,檯燈就是一件完整的藝術品。檯燈的外觀色彩也就不必從照明的角度去考慮。而僅從藝術造型的需要和欣賞的角度去盡情發揮。
申請對象與已知的檯燈相比,最大的優點是通過將照明體與檯燈整體造型中某一部分形成的相對移動。達到隱匿照明體的目的。因照明體是可以暴露出來的,所以檯燈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完整的藝術品來考慮,使檯燈成為一件自然的可供欣賞的藝術品。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設計的藝術檯燈一種款式的外觀圖形,圖2是藝術檯燈背面的剖面圖。圖3是藝術檯燈的側視圖。
結合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圖1是一件藝術品,其正面看不出是否檯燈,將通過合頁〔3〕與藝術品整體聯繫的後蓋〔8〕打開,可看見照明體〔1〕用一個工字型薄板〔2〕固定在燈架〔7〕上,燈架〔7〕又固定在底架〔4〕上,底架〔4〕又用螺釘〔9〕或其它方式與藝術品聯接,形成偏心結構。照明體可以通過拉杆〔5〕上下運動,在藝術品型腔內來調節燈光的方向和亮度,移動後蓋〔8〕也可以達到相似的效果。拉杆〔5〕也可去掉,用墊片替換,照明體便失去了垂直移動的功能,將底座〔4〕移動出藝術品型腔之外,藝術品就變成了一個名符其實的檯燈了。底座〔6〕是用於裝置電路部分的,不使用時,將照明體〔1〕移回藝術品型腔內,關合後蓋〔8〕,檯燈就又恢復為一件藝術品了。
權利要求
1.由藝術品和照明體聯接而成的藝術檯燈。其特徵在於a、該檯燈的照明體裝置在一個藝術品的內部空腔或空凹處。或非主要外觀部位。b、檯燈處於工作狀態時。照明部分的發光體是直接可見的。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檯燈,其特徵是照明體與藝術品的聯接可以使兩部分形成相對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檯燈,其特徵是檯燈結構中的一部分〔8〕可以移動,〔8〕與檯燈的聯接也可分離。
專利摘要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鑑賞性強的隱匿式藝術檯燈。當不使用檯燈時,檯燈隱匿於藝術品整體結構中、不破壞其美感而又使檯燈不易被覺察的地方,如藝術品的空凹處或內部空腔。當使用時,打開藝術品掩飾檯燈的部分,將檯燈加以水平或垂直移動,即可獲得滿意的燈光效果。
文檔編號F21V33/00GK86202220SQ86202220
公開日1987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1986年4月16日
發明者王曉明 申請人:王曉明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