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模組路燈的製作方法
2023-12-06 15:11:3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路燈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模組路燈。
背景技術:
LED路燈即半導體照明燈,它是一種基於半導體PN結形成的用微弱的電能就能發光的高效固態光源,在一定的正向偏置電壓和注入電流下,注入P區的空穴和注入N區的電子在擴散至有源區後經輻射複合而發出光子,將電能直接轉化為光能,它是一種固態冷光源,具有環保無汙染、耗電少、光效高、壽命長等特點,因此,LED路燈將成為道路照明節能改造的最佳選擇,路燈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路燈常採用高壓鈉燈,高壓鈉燈360度發光,光損失大的缺點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費,當前,全球的環境在日益惡化,各國都在發展清潔能源。而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我國能源供需矛盾日漸突出,電力供應開始存在著嚴重短缺的局面,節能是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而道路照明與人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LED路燈以定向發光、功率消耗低、驅動特性好、響應速度快、抗震能力高、使用壽命長、綠色環保等優勢逐漸走入人們的視野、成為目前世界上最具有替代傳統光源優勢的新一代節能光源,因此,LED路燈將成為道路照明節能改造的最佳選擇,但是目前LED路燈普遍存在安裝不方便,散熱效果不好等缺陷,影響了LED的普及和使用壽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模組路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通過橫杆和加強筋能夠對路燈的背部進行保護,並且通過在右端設置進線端能夠有效的防止導線露在外面,設置轉軸能夠在對路燈進行安裝時起到緊固的作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模組路燈,包括燈頭固定板、燈頭模組、進線端、橫杆和後端蓋,所述燈頭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設置有燈頭組底板,且燈頭組底板的底部等距設置有燈組,且燈組的底部固定設置有LED燈;所述燈頭固定板的左側固定設置有後端蓋;所述燈頭固定板的右側固定設置有燈頭模組,且燈頭模組的底部設置有固定片;所述燈頭模組的右側設置有進線端;所述進線端上設置有進線孔;所述燈頭固定板的背部設置有橫杆,且橫杆的兩側固定設置有加強筋。
優選的,所述燈頭固定板的底部固定設置有燈頭組底板,且燈頭組底板的底部等距固定設置有四個燈組,且燈組上均設置有等量的LED燈。
優選的,所述燈頭固定板的背部設置有橫杆,且橫杆的兩側等距對稱設置有三個加強筋。
優選的,所述燈頭固定板的右側通過螺絲固定設置有進線端,且進線端上設置有進線孔,進線孔對稱設置在進線端上,設置數量為四個。
優選的,所述進線端固定設置在燈頭固定板的右側,且左端設置有偶彈片。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通過橫杆和加強筋能夠對路燈的背部進行保護,並且通過在右端設置進線端能夠有效的防止導線露在外面,設置轉軸能夠在對路燈進行安裝時起到緊固的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燈頭固定板;2-燈組;3-LED燈;4-燈頭模組;5-進線端;6-固定片;7-燈頭組底板;8-後端蓋;9-橫杆;10-加強筋;11-轉軸;12-螺絲;13-進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模組路燈,包括燈頭固定板1、燈頭模組4、進線端5、橫杆9和後端蓋8,燈頭固定板1的底部固定設置有燈頭組底板7,且燈頭組底板7的底部等距設置有燈組2,且燈組2的底部固定設置有LED燈3;燈頭固定板1的左側固定設置有後端蓋8;燈頭固定板1的右側固定設置有燈頭模組4,且燈頭模組4的底部設置有固定片6;燈頭模組4的右側設置有進線端5;進線端5上設置有進線孔13;燈頭固定板1的背部設置有橫杆9,且橫杆9的兩側固定設置有加強筋10;燈頭固定板1的底部固定設置有燈頭組底板7,且燈頭組底板7的底部等距固定設置有四個燈組2,且燈組2上均設置有等量的LED燈3;燈頭固定板1的背部設置有橫杆9,且橫杆9的兩側等距對稱設置有三個加強筋10;燈頭固定板1的右側通過螺絲12固定設置有進線端5,且進線端5上設置有進線孔13,進線孔13對稱設置在進線端5上,設置數量為四個;進線端5固定設置在燈頭固定板1的右側,且左端設置有偶彈片6。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