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實驗室用燃氣燈的製作方法
2023-05-01 08:43:16 1
專利名稱:一種實驗室用燃氣燈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燃燒燃氣的爐具,更確切講是一種用於實驗室,特別是供化學實驗室使用的,可以使用多種燃氣,如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為燃料進行加熱作業的燃氣燈。
現有技術的這種爐具是用煤氣作為燃料。現有技術中的煤氣燈在使用中可以通過調節煤氣的進氣量和空氣入孔的開度調整燈具燃燒的氣氛和溫度,特別是可以獲得較低的燃燒溫度,也能得到較高的燃燒溫度,這樣既可以便於實驗室中適用低溫度加熱的要求,也可以滿足實驗室拉制玻璃管的需要。
近年米由於天然氣供應和普遍使用,許多的實驗室以天然氣代替了傳統的煤氣,還有一些地方還採用了易於運輸的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代替煤氣進行有關的實驗。由於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與煤氣成份不同,使原有的煤氣燈不能進行正常燃燒,而需更換新的以相應燃氣為燃料的專用實驗室用爐具。這需要有較大的資金投入,同時廢棄舊煤氣燈本身也是一種浪費。由於液化石油氣易於運輸,而天然氣在多數城市已在多數城市普及,而在一些城市也還存在著同時供應天然氣和管道煤氣的情況。因此,提供一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適用於多種氣源燃燒的燈具應當是現階段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應解決的一個問題。
南京的某學校對舊煤氣燈進行了改造,將現有煤氣燈的煤氣輸入管口直徑縮小至0.5毫米左右,同時將混合燃氣室下部的空氣入口改為由6個均布的5毫米孔。經如此改進的燈具在用於液化石油氣時是完全能夠正常工作,同時可以通過對空氣入孔開度的調整實現對燃燒的控制。但這種經改造的燈具卻不能再用於煤氣,而且當所用的氣源為天然氣時,在燃燒時伴有黑色的煙,並且火焰溫度較低,無法用其拉制玻璃管。另一方面,當關閉這種燃氣燈時,會在火焰熄滅前產生更多的黑色煙塵。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已有的煤氣燈進行改造的技術方案,同時又不需要太多的資金投入,經改造的燃氣燈既可以使用天然氣為燃料,也可以用液化石油氣為燃料,也能用煤氣為燃料,而且可以實現燈具較高的燃燒溫度,以拉制[實驗室用的玻璃管。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措施實現將現有的煤氣燈按如下要求進行改造,使混合燃氣室的長度為混合燃燒室直徑的1.4~1.8倍,混合燃氣室的直徑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直徑的16.5~17.5倍,在混合燃氣室的上遊處設兩排空氣入孔,所述的每排孔由等直徑的四個孔組成,每排孔的孔截面積和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面積的80~90倍,兩排孔間距離為8~15毫米。經如此改造後的燃氣燈可在城市管道煤氣供應條件下正常燃燒,同時還可以適用於天然氣的燃燒。本實用新型在燃燒時無黑色煙塵產生,而且在火焰熄滅過程中也不會產生黑煙。另外在實際的使用中可見,通過調節燃氣進入量和調節空氣進口的開度,可以改變火焰的溫度。本實用新型在燃燒時,火焰溫度最高時可以聽到明顯的燃燒嘯叫聲,在這一火焰下可以很容易的拉制試驗玻璃管,特別是拉制硬質的高溫玻璃管。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是在燃氣混合室的下遊末端套有一段延長管,延長管的直徑為混合燃氣室直徑的0.4~0.7倍,延長管的長度為其直徑的3.7~4.3倍。採用這種結構,在套上延長管時可以用本實用新型直接燃燒液化石油氣,而且其燃燒的效果與前述的燃燒天然氣或管道煤氣的效果相同。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非常簡單實用,改造的成本很低,而且可以滿足與現有的相關實驗裝置配合使用。經實際使用證明本實用新型可以保證天然氣的完全燃燒,完全滿足化學實驗的各種需要,在燃燒時火焰層次清楚,燃燒穩定,不僅可以調節燃燒火焰的大小,而且還可調節燃燒火焰的溫度,其最高火焰溫度可高於900℃以上,能完全滿足化學實驗室拉制玻璃管,特別是拉制硬質玻璃管的要求。
從圖中還可看到,在燃氣混合室的下遊末端套有一段延長管8,延長管的直徑應為混合燃氣室直徑的0.4~0.7倍,長度應為其直徑的3.7~4.3倍。加設這段延長管是為滿足液化石油氣正常燃燒。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其燃氣輸入管末端直徑為1.3毫米。作為混合燃氣室的管5的長度為47毫米,管5的直徑為22.5毫米,在管5的一端設有近20毫米的內螺紋,管5上所設的兩排空氣入孔的距離為15毫米,而每排設4個空氣入孔,每個空氣入孔的孔徑為5毫米,在管5上不設內螺紋段的端部距最近一排空氣入孔的距離為22毫米。本實施例的延長管8的工作長度(即位於管5上緣外的部分)為57毫米。
本實施例在用於天然氣和煤氣燃燒時不使用延長管,在點燃後通過調節閥門4的開度和旋轉管5調節空氣入孔的開度,可對燃燒條件進行控制。在燃燒過程中,包括對燃氣和空氣進入量進行調節和關閉火焰時,均沒有黑色煙產生。使用天然氣燃燒時,在將本實施例調整至燃燒火力最大時可明顯聽到燃燒的嘯叫聲,其溫度高於900度,並且可以在這一火焰下很容易的拉制硬質玻璃管,如拉制95料9毫米直徑的玻璃管。在使用煤氣燃燒時,在將火焰調至最大時雖也可以聽到燃燒嘯叫聲,但其溫度較低;如要用本實施例燃燒煤氣並獲得較高的溫度以拉制硬料玻璃管,可以先將管5旋出卸下,此時本實施例中沒有混合燃氣室,然後直接從燃氣輸入管的末端將火焰點燃,調節閥門4使火焰最大,這時可聽到明顯的燃燒嘯叫聲,在些溫度下也可以很容易的拉制95料9毫米直徑的玻璃管。
當用本實用新型燃燒液體石油氣時,應先將延長管套於管5上,再點燃,其燃燒結果與前述基本相同,而且在整個燃燒過程中也不產生黑色的煙,在調整火力最大時也可以聽到明顯的燃燒嘯叫,而且也可以在這一火焰下很容易的拉制95料8毫米直徑的玻璃管。
權利要求1.一種實驗室用燃氣燈,包括燈座,位於燈座上方的混合燃氣室,位於混合燃燒室上遊的燃氣輸入管,位於燃氣輸入管上的可控制燃氣進氣量的閥門,其中混合燃氣室的上遊設有可調節開度的空氣入孔,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位於混合燃氣室的底部,其特徵在於在混合燃氣室的長度為其直徑的1.4~1.8倍,混合燃氣室直徑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直徑的16.5~17.5倍,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的直徑為1~1.8毫米,混合燃氣室的上遊處有兩排空氣入孔,每排孔由數個孔組成,每排孔的孔截面積之和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面積的80~90倍,兩排孔間的距離為8~15毫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燈,其特徵是燃氣混合室的下遊末端套有一段延長管,延長管的直徑為混合燃氣室直徑的0.4~0.7倍,延長管的長度為其直徑的3.7~4.3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氣燈,其特徵是本實用新型的燃氣輸入管末端直徑為1.3毫米,混合燃氣室的長度為47毫米,直徑為22.5毫米,在混合燃氣室的一端設有20毫米的內螺紋,並有兩排空氣入孔,兩排空氣入孔的距離為15毫米,而每排設4個空氣入孔,每個空氣入孔的孔徑為5毫米,混合燃氣室上不設內螺紋段的端部距最近一排空氣入孔的距離為22毫米,本實用新型的延長管的工作長度為57毫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燃燒燃氣的爐具,特別是供化學實驗室使用的,以天然氣或其它燃氣為燃料的燃氣燈。本實用新型是對已有的煤氣燈進行改造,使混合燃氣室的長度為混合燃燒室直徑的1.4~1.8倍,混合燃氣室的直徑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直徑的16.5~17.5倍,在合燃氣室的上遊處設兩排空氣入孔,每排孔的孔截面積和為燃氣輸入管末端開口面積的80~90倍,兩排孔間距離為8~15毫米。在燃氣混合室的下遊末端還可套有一段延長管。
文檔編號F23D14/04GK2554478SQ02262029
公開日2003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02年7月31日
發明者蔡成良 申請人:蔡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