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19 09:38:31 1
專利名稱: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膜分離實驗機,特別是一種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
背景技術:
膜分離技術是當今世界迅猛發展的一種技術,廣泛應用於汙水處理、 城市分質供水、食品飲料、醫藥和教學實驗中。膜分離元件包括超濾膜、 鈉濾膜、反滲透膜等,在水處理應用中由於其經濟性和安全性,近年來 得到了長足發展。
目前市場上尚未發現能夠給消費者單獨展示膜分離效果的實驗機。而 一些展示淨水效果的設備除使用膜元件外,還普遍採用其它濾材,不能 突出膜元件的分離效果。且存在組件分散、體積大、不便於攜帶、不能 產生視覺衝擊力等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市場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 提供一種僅僅採用膜元件作為濾材,將膜元件突顯在機殼外,能夠充分 展示膜分離技術的實驗效果的設備。
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該實驗機包括原水箱、淨水箱、廢水 箱、內置膜元件的膜殼、增壓泵、變壓器等組件,內置膜元件的膜殼的 進水口與增壓泵的出水口用管道直接相連,增壓泵的進水口與原水箱的 出水口用管道直接相連。
增壓泵、變壓器整合安裝在機殼內,原水箱、淨水箱、廢水箱構成 一個水箱整體固定於機殼的上端,內置膜元件的膜殼安裝固定在機殼的 外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具有以上結構的本實用新型可直觀、充分地 展示膜分離的效果,且體積小、重量輕、便於攜帶。
圖l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俯視圖。 附圖標號-
l.機殼;2.膜殼;3.變壓器;4.增壓泵;5.原水箱;6.淨水箱;7.廢水箱; 8.原水出水口; 9.溢流口; IO.增壓泵出水口; ll.膜進水口; 12.淨水口; 13.廢水口; 14.夾子。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一圖2,本實用新型包括原水箱5、淨水箱6、廢水箱7、內 置膜元件的膜殼2、增壓泵4、變壓器3,等組件。膜殼2的進水口 11與 增壓泵4的出水口 IO用管道直接相連,增壓泵4的進水口與原水箱5的 出水口 8用管道直接相連。即膜殼與增壓泵之間、增壓泵與原水箱之間 沒有連接任何其他的過濾材料。增壓泵4、變壓器3整合安裝在機殼1內, 原水箱5、淨水箱6、廢水箱7構成一個水箱整體固定於機殼1的上端, 從而整潔美觀、便於攜帶。膜殼2通過夾子14安裝固定在機殼1外部的 側壁,膜殼2上的淨水出口 12及廢水出口 13的位置高於淨水箱6及廢 水箱7的位置,使淨水和廢水從高處滴入淨水箱中,從而可以產生視覺
衝擊力,加強說服力。淨水箱6及廢水箱7上均開有通往原水箱5的溢 流口 9,當淨水和廢水的水位達到溢流口 9的位置時,淨水箱6和廢水箱 7中的水則流回原水箱5中。原水箱5、淨水箱6及廢水箱7均可由有機 玻璃等透明材料製成,以增加展示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膜分離實驗過程為原水經原水出水口 8進入增壓泵的進 水口,加壓後從增壓泵出水口 IO流入膜進水口 11,通過裝在膜殼2中的 膜元件的分離作用,淨水經淨水口 12從高處滴入淨水箱6中,廢水經廢 水口 13從高處滴入廢水箱7中。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包括原水箱(5)、淨水箱(6)、廢水箱(7)、內置膜元件的膜殼(2)、增壓泵(4)、變壓器(3),其特徵在於膜殼(2)的進水口(11)與增壓泵(4)的出水口(10)用管道直接相連,增壓泵(4)的進水口與原水箱(5)的出水口(8)用管道直接相連。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其特徵在於增 壓泵(4)、變壓器(3)整合安裝在機殼(1)內,原水箱(5)、淨水箱(6)、廢水箱(7)構成一個水箱整體固定於機殼(1)的上端,內置膜 元件的膜殼(2)安裝固定在機殼(1)的外部。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其特徵在於膜 殼(2)上的淨水出口 (12)及廢水出口 (13)的位置高於淨水箱(6)及 廢水箱(7)的位置,且淨水箱(6)及廢水箱(7)上開有通往原水箱(5) 的溢流口 (9)。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膜分離實驗機,其特徵在於原水 箱(5)、淨水箱(6)及廢水箱(7)均為透明材料製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攜式膜分離的實驗機,該實驗機包括原水箱、淨水箱、廢水箱、內置膜元件的膜殼、增壓泵、變壓器等組件,內置膜元件的膜殼的進水口與增壓泵的出水口用管道直接相連,增壓泵的進水口與原水箱的出水口用管道直接相連。增壓泵、變壓器整合安裝在機殼內,原水箱、淨水箱、廢水箱構成一個水箱整體固定於機殼的上端,內置膜元件的膜殼安裝固定在機殼的外部。本實用新型可直觀、充分地展示膜分離的效果,且體積小、重量輕、便於攜帶。
文檔編號B01D61/00GK201064707SQ200720063820
公開日2008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13日 優先權日2007年7月13日
發明者劉利平 申請人:劉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