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的製造方法
2023-05-19 07:37:31
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涉及一種爐具和加熱的容器,尤其食品加熱用的電器爐具和容器,包括有爐子(1)、食物容器(2)、發熱元件(3),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發熱元件(3)傾斜置於爐子(1)內部的側面,發熱元件(3)與水平線的傾斜角A的角度大於20度小於80度,所述的食物容器(2)外側與發熱元件(3)接觸部分設有與發熱元件(3)內部大小形狀相匹配的斜面(21)。本實用新型不但能夠提高熱效率、降低能耗,並且避免糊底,提高食物烹調質量。
【專利說明】—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爐具和加熱的容器,尤其是食品加熱用的電器爐具和容器。【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食品烹調電器(如電飯鍋、電燉鍋、養生寶等)在食物容器的加熱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容器的底部接觸發熱元件,通過發熱元件直接將熱傳遞到食物容器的底部,使容器底部發熱,從而加熱食物(如電飯鍋、電磁爐等),這類大部分烹調電器的食物容器都製作成平底,或微凸、微凹底,在盛裝食物時,由於受重力的作用,食物沉澱到容器的底部,並與食物容器的底部接觸,由於食物容器的底部發熱集中,加熱時容易發生糊底,破壞烹調食物的口感,糊底嚴重時,或造成熱積聚,引起電器故障、造成烹調失敗。
[0003]另一種是容器不接觸發熱元件,發熱元件通過空氣的熱輻射,使食物容器發熱,從而加熱食物(如電燉鍋、蒸燉鍋等)。由於食物容器不接觸發熱元件,而是依靠空氣的熱輻射進行傳熱,這樣會造成加熱速度緩慢,熱效率低,浪費能源。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該烹調電器不但能夠提高熱效率、降低能耗,並且避免糊底,提高食物烹調質量。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包括有爐子1、食物容器
2、發熱元件3,所述的發熱元件3傾斜置於爐子I內部的側面,發熱元件3與水平線的傾斜角A的角度大於20度小於80度,所述的食物容器2外側與發熱元件3接觸部分設有與發件元件3內部大小形狀相匹配的斜面21。
[0006]所述發熱元件3通過食物容器2的斜面21承託著整個食物容器2重量,在食物容器2重量壓力下,使發熱元件3與食物容器2的斜面21部分實現緊密無縫的接觸,提高熱效率、降低能耗。
[0007]所述的爐子I頂部設有凹臺11,所述的發熱元件3置於凹臺11內部,凹臺11的底部設有支架12,支架12頂部設有絕緣耐熱斜面13,發熱元件3安裝於絕緣耐熱斜面13上,使發熱元件3與爐子凹臺11的內側和底部保持一定的距離。
[0008]所述爐子I外側設有控制面板5,所述控制面板5連接發熱元件3。
[0009]所述的發熱元件3形狀呈倒立的圓錐狀,所以食物容器2底部高度小於支架2的高度,使食物容器2的底部懸掛在發熱元件3底部中,並確保食物容器2的底部與爐子凹臺11的底部保持一定的距離。
[0010]所述的食物容器2內的食物或液體在加熱時,處於食物容器斜面21食物或液體受重力的作用滑落到容器的底部,又受熱脹冷縮的原理所至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密度小於上方的食物或液體密度,所以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向上浮,上方的食物或液體沿著食物容器2內壁向下沉,經過食物容器斜面21被再次加溫,形成循環不斷流動加熱,保證食物或液體受熱均勻,提高食物烹調質量,由於食物容器2的底部不發熱,確保沉積在食物容器2底部停留的食物或液體不會烤焦或糊底。
[0011]所述的食物容器2可以是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或其組合的新型材料;所述的發熱元件3可以為電熱板加熱、電磁感應加熱或相關的加熱材料;所述的食物容器I與發熱元件3之間可以分離開也可以固定在一起。
[0012]所述的食物容器2設有水位監控設備,當水位低於發熱元件3時,發熱元件3自動斷電,防止燒乾的事故。
[0013]所述發熱元件3形狀可以為倒立的稜錐狀或倒立的橢圓錐狀。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剖面圖。
[0015]圖2是本實用新型分折後的示意圖。
[0016]圖1-2中符號說明:爐子1、凹臺11、支架12、絕緣耐熱斜面13、食物容器材2、斜面21、發熱元件3、控制面板5、傾斜角A。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如圖1-2所示,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
[0018]包括有爐子1、食物容器2、發熱元件3,所述的發熱元件3傾斜置於爐子I內部的側面,發熱元件3與水平線的傾斜角A的角度為30度,所述的食物容器2外側與發熱元件3接觸部分設有與發熱元件3內部大小形狀相匹配的斜面21。
[0019]所述發熱元件3通過食物容器2的斜面21承託著整個食物容器2重力,在食物容器2重量壓力下,使發熱元件3與食物容器2的斜面21部分實現緊密無縫的接觸,提高熱效率、降低能耗。
[0020]所述的爐子I頂部設有凹臺11,所述的發熱元件3置於凹臺11內部,凹臺11的底部設有支架12,支架12頂部設有絕緣耐熱斜面13,發熱元件3安裝於絕緣耐熱斜面13上,使發熱元件3與爐子凹臺11的內側和底部保持一定的距離。
[0021]所述爐子I外側設有控制面板5,所述控制面板5連接發熱元件3。
[0022]所述的發熱元件3形狀呈倒立的圓錐狀,所以食物容器2底部高度小於支架2的高度,使食物容器2的底部懸掛在發熱元件3底部中,並確保食物容器2的底部與爐子凹臺11的底部保持一定的距離。
[0023]所述的食物容器2內的食物或液體在加熱時,處於食物容器斜面21食物或液體受重力的作用滑落到容器的底部,又受熱脹冷縮的原理所至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密度小於上方的食物或液體密度,所以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向上浮,上方的食物或液體沿著食物容器2內壁向下沉,經過食物容器斜面21被再次加溫,形成循環不斷流動加熱,保證食物或液體受熱均勻,提高食物烹調質量,由於食物容器2的底部不發熱,確保沉積在食物容器2底部停留的食物或液體不會烤焦或糊底。
[0024]所述的食物容器2為非金屬材料玻璃材料;所述的發熱元件3為電磁感應加熱;所述的食物容器I與發熱元件3之間可以分離開,方便操作。
[0025]所述的食物容器2設有水位監控設備,當水位低於發熱元件3時,發熱元件3自動斷電,防止燒乾的事故。[0026]所述發熱元件3形狀可以為倒立的稜錐狀或倒立的橢圓錐狀。
[0027]最後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並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於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裡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包括有爐子(I)、食物容器(2)、發熱元件(3),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發熱元件(3)傾斜置於爐子(I)內部的側面,發熱元件(3)與水平線的傾斜角A的角度大於20度小於80度,所述的食物容器(2)外側與發熱元件(3)接觸部分設有與發熱元件(3)內部大小形狀相匹配的斜面(2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所述發熱元件(3)通過食物容器斜面(21)部分承託著整個食物容器(2)重量,在食物容器(2)重量壓力下,使發熱元件(3)與食物容器(2)的斜面(21)部分實現緊密無縫的接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爐子(I)頂部設有凹臺(11),所述的發熱元件(3)置於凹臺(11)內部,凹臺(11)的底部設有支架(12),支架(12)頂部設有絕緣耐熱斜面(13),發熱元件(3)安裝於絕緣耐熱斜面(13)上,使發熱元件(3 )與爐子凹臺(11)的內側和底部保持距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爐子(I)外側設有控制面板(5 ),所述控制面板(5 )連接發熱元件(3 )。
5.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所述的發熱元件(3)形狀呈倒立的圓錐狀,所以食物容器(2)底部高度小於支架(2)的高度,使食物容器(2)的底部懸掛在發熱元件(3)底部中,並確保食物容器(2)的底部與爐子凹臺(11)的底部保持距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食物容器(2)內的食物或液體在加熱時,處於食物容器斜面(21)食物或液體受重力的作用滑落到容器的底部,又受熱脹冷縮的原理所至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密度小於上方的食物或液體密度,所以沉積在底部已加熱過的食物或液體向上浮,上方的食物或液體沿著食物容器(2)內壁向下沉,經過食物容器斜面(21)被加熱,形成循環不斷流動加熱,保證食物或液體受熱均勻,由於食物容器(2)的底部不發熱,確保沉積在食物容器(2)底部停留的食物或液體不會烤焦或糊底。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所述的食物容器(2)可以是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或其組合的新型材料;所述的發熱元件(3)可以為電熱板加熱、電磁感應加熱或相關的加熱材料;所述的食物容器(I)與發熱元件(3)之間可以分離開也可以固定在一起。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食物容器(2)設有水位監控設備,當水位低於發熱元件(3)時,發熱元件(3)自動斷電,防止燒乾的事故。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斜面加熱防糊底食品烹調電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發熱元件(3)形狀可以為倒立的稜錐狀或倒立的橢圓錐狀。
【文檔編號】A47J36/34GK203723871SQ201320606213
【公開日】2014年7月23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9日
【發明者】李燦榮 申請人:李燦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