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鬆開的把手鎖的摩託車運輸箱的製作方法
2023-04-27 20:49:51 1
專利名稱:具有可鬆開的把手鎖的摩託車運輸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運輸箱,它包括·一個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摩託車上,或者固定在摩託車的支承板上的基座部分(在本說明書中,術語「摩託車」包括小型摩託車);·一個鉸接在基座部分上的蓋子部分,該蓋子部分能在基座部分上樞軸轉動,以便打開運輸箱和關閉運輸箱;·一個最好用鑰匙操作的鎖緊機構,該鎖緊機構能有選擇地處於把蓋子部分鎖定在基座部分上的第一狀態,和使蓋子部分從基座部分上鬆開的第二狀態;·一根鉸接在運輸箱上,特別是鉸接在運輸箱的基座部分上的把手,該把手以此種方式在縮回位置與凸出位置之間樞軸轉動。
在專利文獻EP-B1-0517 265中描述了這種類型的運輸箱。正如本技術領域所公知的,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摩託車上的運輸箱提供的通用性在於使用者既可以把這種箱子從摩託車上拆下來使用,例如在行走時或者在辦公室裡工作時,或在固定狀態下使用,例如在駕駛摩託車時把運輸箱固定在摩託車上,這樣,使用者就不必用手拿著它了。
雖然常規的可拆卸的運輸箱提供了相當大的方便,但本發明的目的是進一步增強摩託車運輸箱的功能性、舒適性和安全性。
按照本發明,上述目的是由下列附加特徵來達到的·上述鎖緊機構包括用於使把手保持在其縮回位置上的保持裝置;以及·上述鎖緊機構設置成能有選擇地處於鬆開狀態,在此狀態下,上述保持裝置把把手從其縮回位置鬆開。
上述附加特徵能有利地利用上述鎖緊機構來完成一種新穎的功能,即上述把手可有選擇地鎖定在其縮回位置上,和從該位置上鬆開。這種新穎的功能具有許多優點,特別是下面提到的優點(a)上述把手不會在無意中移動到其從運輸箱凸出的位置上。因此,鎖定的手柄可以避免交通安全隱患,例如當把運輸箱固定在摩託車上時,凸出的手柄可能對準行人。
(b)一個未經許可的人不能將鎖定的把手移動到它的凸出位置(因為鎖緊機構的操作一般都需要某種專用工具,機械鑰匙,組合的數碼,電子鑰匙等等)。因此,這種鎖定的把手可以用作防止未經許可的人打開運輸箱和/或把運輸箱從摩託車上拆下來的附加裝置。例如,可以在處於縮回位置的鎖定的把手後面隱藏其他的控制元件(例如一個開啟按鈕)。
(c)鎖定的把手能通過操作上述鎖緊機構有選擇地鬆開(例如,藉助於一把機械鑰匙)。當運輸箱的合法使用者(例如,有這樣鑰匙的使用者)操作上述鎖緊機構以鬆開把手時,這一鬆開操作可用來同時使把手自動彈出到它的凸出位置。這樣,就能增加使用者的舒適程度,因為使用者能立即抓住這根把手(而不必把它從縮回位置拉出來),和/或能立即接觸到任何其他可能被縮回的把手遮蓋住的控制元件(例如按鈕)。
從本發明的最廣義方面說,鎖緊機構的鬆開狀態可以與其第二狀態相同,即,當上述鎖緊機構把蓋子部分從運輸箱的基座部分上打開的同時,鬆開上述把手。
然而,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鎖緊機構的鬆開狀態是該機構的第三狀態,並且當鎖緊機構處於第一和第二狀態時,上述保持裝置用來使把手保持在縮回位置上。換言之,這種鎖緊機構優選具有第一狀態,第二狀態和第三狀態。在第一狀態,運輸箱的開啟機構和把手都被鎖定;在第二狀態,運輸箱可以打開(但不是必須打開)而把手仍被鎖定;在第三狀態,運輸箱可以打開(但不是必須打開)而把手則被鬆開,或開鎖。
三態鎖緊機構為使用者提供了增強的功能變化和獨立的控制,當他只希望打開或卸下運輸箱時,不必一定要鬆開把手。當把手處於凸出位置時,可以在任何時候樞軸旋轉回去(轉到縮回位置),並用保持裝置抓住它。
鎖定和鬆開把手的想法可以用上述鎖緊機構來實現,而與該鎖緊機構直接或間接對運輸箱的蓋子部分起作用,從而有選擇地把蓋子部分鎖定在基座部分上和將蓋子部分從基座部分上鬆開無關。在本優選實施例中,最好間接鎖定或鬆開蓋子部分,即,上述鎖緊機構最好包括·一個關閉機構,它能有選擇地處於把蓋子部分保持在基座部分上的第一位置,和不把蓋子部分保持在基座部分上的第二位置;和·一把最好由鑰匙操作的鎖定部件,上述鎖定部件可有選擇地處於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在第一狀態下,將上述關閉機構鎖定在其第一位置上,在第二狀態下,將上述關閉機構從其第一位置上鬆開。按照本發明,與以上各段中所述的類似,上述鎖定部件包括一個鬆開狀態(把把手從縮回位置鬆開),該鬆開狀態可以與上述第二狀態相同,也可以是鎖定部件的第三狀態。
優選地,最好用彈簧把上述把手偏壓至其凸出位置,這樣,當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變成鬆開狀態時,偏壓力自動地將把手鬆開至其凸出位置。換言之,上述把手是被偏壓力彈出去的。這種效果既方便了把手的使用,也方便了使用者接近那些可能被處於縮回位置的把手遮擋住的控制元件。
在一個優選實施例中,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分別克服一個彈性構件,例如,克服了保持裝置的彈性構件的彈力,而處於鬆開狀態。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使用者停止迫使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處於第三狀態,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便回到它原來的狀態(例如第二狀態)。換言之,只要使用者一停止迫使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處於第三狀態,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就重新準備好將把手抓住並鎖定在其縮回的位置上(一旦使用者把把手推回去)。
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中,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可分別由一把機械鑰匙來操作,這把鑰匙可以有選擇地從第一或鎖定角度轉動到第二或非鎖定角度,和從第一或鎖定角度轉動到鬆開角度,從而分別得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的第一狀態、第二狀態和鬆開狀態。但是,應該指出,本發明也可以使用任何其他形式的鎖操作裝置,例如帶有多個姆指輪的機械組合鎖,任何機械的專用工具,或者與機械控制元件組合在一起的電氣或電子鑰匙(例如,晶片卡)。
優選地,在鎖接納鑰匙的結構中,鑰匙必須轉過一個較大的角度,例如大約90度或180度,以便將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從第一或鎖定狀態轉換到其第二或非鎖定狀態。在這種情況下,鑰匙輕微的轉動不會意外地改變其鎖定狀態。如果把角度選在接近90度,例如85度,則鑰匙的非鎖定狀態與鑰匙的鎖定狀態成直角,這使得使用者在區別鑰匙的位置,從而識別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的當前狀態和功能時特別容易而且可靠。
反過來,通過將鎖內的鑰匙轉動一個小的角度,例如從非鎖定位置或從鎖定位置轉動5度來鬆開把手,這對於使用者來說非常方便。為安全起見,最好通過把鑰匙轉動到超過非鎖定位置一個很小的角度,以鬆開把手。
優選地,只有當鑰匙處於其第一或鎖定狀態時才能把鑰匙從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上取出,這樣就能提醒使用者在把鑰匙或等同的鎖操作裝置取出來之前鎖好他的運輸箱。
為了加強安全性,上述鎖緊機構可以包括一個附加的保持裝置,以便當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一狀態時,使把手保持在其縮回的位置上。但當上述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二或第三狀態時,這種附加的保持裝置並不能使把手保持在其縮回的位置上。
為了使用者的方便,上述鎖緊機構或該鎖緊機構對其起作用的關閉機構優選包括一個開啟按鈕,當上述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二和/或第三狀態時,可以按下該按鈕來打開運輸箱。如果鎖緊機構是處於其第一狀態,最好阻擋開啟按鈕的移動,因此在該狀態下,開啟按鈕是按不動的。
在上述實施例的一個特別優選的結構中,處於縮回位置的把手面對著開啟按鈕,並且能轉動到該開啟按鈕上而按動該按鈕,從而可打開運輸箱(除非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一狀態),而當把手在凸出位置時,允許用手接觸該開啟按鈕。這種結構的優點是能讓使用者既可以直接按動開啟按鈕(當把手處於其凸出位置時),也可以通過把縮回的把手壓在開啟按鈕上從而間接地按動開啟按鈕,然後打開運輸箱(除非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一狀態)。另一方面,當把手處於其縮回和鎖定位置時,能防止直接接觸開啟按鈕。
在另一個優選實施例中,上述鎖緊機構不僅用來鎖定運輸箱的蓋子和把手,而且還用來把運輸箱鎖定在摩託車的固定延長部分上,或者鎖定在可以固定(或安裝)運輸箱的支承板上。在這種結構中·基座部分的壁部(特別是底部),包括一個用於容納摩託車的固定延長部分或者支承板的孔;·該基座部分包括一個閂鎖機構,該閂鎖機構可處於把基座部分聯結在上述固定延長部分上的第一位置,和處於把基座部分與上述固定延長部分脫開的第二位置;以及·當鎖緊機構處於閂鎖鎖定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鎖定在其第一位置上,而當鎖緊機構處於閂鎖非鎖定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脫離其第一位置。
或者,上述運輸箱的閂鎖機構可以做成從運輸箱的基座部分凸出來的活動延長部分,以便有選擇地嚙合在摩託車支承結構的一個凹槽中。
一般說,基座部分的水平壁或垂直壁都可以固定在摩託車上。固定在摩託車上的基座部分的壁,構成了前面段中的「底部」。因此,術語「底部」並不限於基座部分的下方水平壁。此外,上述基座部分和蓋子部分既可以上下布置,也可以相互靠近,此時,基座部分安裝在摩託車的支承結構上(例如,行李架或中間支承板),而蓋子部分可以相對於基座部分樞軸轉動。
運輸箱的基座部分上可以帶有用於以可拆卸的方式把該基座部分固定並鎖定在摩託車的構件(例如,行李架)上的機械裝置。如果把基座部分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一塊可安裝在摩託車(的行李架)上的支承板上,則該運輸箱就能更容易和有效地對已有摩託車進行式樣改進。
在上述閂鎖機構與固定的延長部分之間可以使用任何類型的可鬆動連接。優選地,把閂鎖機構做成能抓住常規的鉤形固定延長部分,該延長部分可以從摩託車的支承構件上,特別是從支承板上沿垂直方向凸出來。或者,上述閂鎖機構也可以做成能抓住設置在例如圓柱形或圓錐形固定銷上的孔或通孔。其他能通過閂鎖機構抓住固定延伸部分的等同裝置,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用一個彈性構件,優選用至少一個彈簧把閂鎖機構偏壓至該閂鎖機構的第一或聯結位置,這樣,即使該閂鎖機構沒有鎖定,這種聯結位置也是穩定的;·當上述鎖定機構處於閂鎖鎖定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牢固地保持在其第一或聯結位置上,且不能被迫承受上述彈性構件的彈力;和·上述閂鎖機構有一個分離按鈕,當上述鎖緊機構處於閂鎖未鎖定狀態時,藉助於這個按鈕,可以手動迫使閂鎖機構克服上述彈性構件的彈力,使其處於第二或未聯結位置。
在一個特別優選的實施例中·上述鎖緊機構的閂鎖鎖定狀態是它的第一狀態;並且·上述鎖緊機構的閂鎖未鎖定狀態是它的第二狀態。
在這種結構中,鎖緊機構的第一狀態提供了三種鎖定效果·關閉的運輸箱不能打開;·固定的運輸箱不能從支承構件(摩託車行李架或支承板)的固定延長部分上拆卸下來;以及·縮回的把手不能拉出來。
鎖緊機構的第二狀態提供了下列效果·關閉的運輸箱可以被打開,優選通過推動縮回的把手使它壓在開啟按鈕上;·固定的運輸箱可以從支承構件(摩託車行李架或支承板)的固定延長部分上拆卸下來,優選通過推壓分離按鈕;以及·縮回的把手不能拉出來。
鎖緊機構的鬆開狀態(例如,第三狀態)提供了下列效果·縮回的把手可以被拉出來,或藉助於彈簧的力量彈出來;·關閉的運輸箱可以被打開,例如用手推動被縮回的把手遮擋住的開啟按鈕;以及·固定的運輸箱可以從支承構件(摩託車行李架或支承板)的固定延長部分上拆卸下來,優選通過推壓分離按鈕。
一旦上述鎖緊機構從第三(鬆開)狀態回到第二狀態,並且把手轉回到其縮回位置時,把手重新被抓住和鎖定。
在最先進和特別優選的實施例中,上述鎖緊機構能實現三種與摩託車的運輸箱有關的鎖定/開鎖功能。
下面參照附圖更加詳細地描述本發明的運輸箱的一個實例,其中
圖1是固定在摩託車的支承構件上的運輸箱的側視圖;圖2是該運輸箱處於關閉狀態的立體圖;圖3是該運輸箱處於打開狀態的(局部分解)立體圖;圖4是該運輸箱的鎖緊機構的剖視圖,該鎖緊機構處於鎖定關閉機構,閂鎖機構和運輸箱縮回把手的第一或鎖定狀態;圖5A到5C是上述鎖緊機構的各個零件的詳圖;圖6是上述鎖緊機構處於第二或未鎖定狀態時的剖視圖;圖7是上述鎖緊機構處於第二或未鎖定狀態時的剖視圖,此時,把手正被推壓在開啟按鈕上,以便打開運輸箱的關閉機構;圖8是上述鎖緊機構處於第二或未鎖定狀態時的剖視圖,此時,把手已經壓在開啟按鈕上,以便打開運輸箱的關閉機構;圖9是上述鎖緊機構處於第三狀態時的剖視圖,此時,將把手從其縮回位置上鬆開,並將該把手彈到它的凸出位置。
圖1示意地表示一個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摩託車(術語摩託車包括小型摩託車)MB的支承構件3上的運輸箱TC。如圖1所示,運輸箱TC優選安裝在支承構件的頂面上。在這種結構中,運輸箱TC也可以稱為「頂箱」。運輸箱TC包括一個基座部分1,該基座部分也可以稱為底部半殼(假定基座部分1是頂部安裝的運輸箱的下部),或者就稱為底殼。該運輸箱TC還包括一個蓋子部分2,該蓋子部分也可以稱為頂部半殼(假定蓋子部分2是頂部安裝的運輸箱的上部),或者就稱為頂殼。附帶說一下,在此所使用的術語「半殼」並不意味著運輸箱TC的下部1和上部2必須具有同樣的尺寸。基座部分1和/或蓋子部分2優選可用聚丙烯製成。雖然圖中所示的基座部分1大致水平地固定在摩託車的支承構件3上,但本申請中還考慮了其他可替換的布置方式,其中可以把基座部分1沿著任何其他方向(例如大致垂直的方向)固定在摩託車上。在任何情況下,蓋子部分都是鉸接在基座部分上的,以便蓋子部分能繞著水平軸或垂直軸樞軸轉動。同樣,上述運輸箱也並不限於固定在摩託車後部的構件上。本發明也考慮到了將運輸箱裝在摩託車的側面或前部的構件上。
請再參閱圖2和3,蓋子部分2可以鉸接在基座部分1上,以便一旦關閉機構開啟並且鎖緊機構鬆開之後,將蓋子部分2從基座部分1向上轉動,就能夠打開運輸箱(下面將詳細描述)。反之,將蓋子部分2向下轉動到基座部分1上,運輸箱TC就關閉了,其中用關閉機構夾持住蓋子部分2,並用鎖緊機構將其鎖定。
按照圖1中所描述的實施例,基座部分1(底殼)水平固定在摩託車MB的支承構件3上。該支承構件3可以由摩託車本身的行李架形成,或者用一塊額外安裝(也可能是改型)在摩託車上的標準的支承板形成。上述支承構件3和基座部分1要設計成能互相配合,以便當運輸箱TC固定或安裝在摩託車MB上時,基座部分1能安裝並固定在支承構件3上。為此目的,支承構件3可以包括一個從支承構件3的表面上凸出來的常規的固定延長部分4(例如,如圖4所示),並且固定延長部分4能容納在基座部分1底壁上的基座孔20(圖5A)中。在基座部分1的基座孔20的上方設有一個閂鎖或螺栓6,以便一旦把運輸箱TC放置在支承構件3上,這個閂鎖就能鉤住凸入基座孔20內的固定延長部分4。運輸箱的鎖緊機構能把閂鎖6鎖定在鉤住固定延長部分4的位置上,因此未經許可的人就不能把運輸箱從支承構件3上拆卸下來。
下面,專門參照圖4中的剖視圖儘量詳細地描述上述運輸箱TC的關閉和鎖緊機構的一個例子。為清楚起見,在圖5A、5B和5C中分別表示了組成該關閉和鎖緊機構的各個零件。關閉和鎖緊機構的一般操作過程將參照圖4和圖6-9來說明。
圖4表示了運輸箱TC的基座部分1(底殼)的一部分,和可轉動的蓋子部分2(頂殼)的一部分。可以用具有一塊搖擺關閉板17的關閉機構將蓋子部分2夾持在基座部分1上。關閉板17的上邊緣上設有一條夾持邊緣30(圖5A),它使得關閉板17具有鉤子狀或齒狀的橫斷面。夾持邊緣30面向沿著蓋子部分2的自由邊設置的配合凹槽33(圖5A),並與它嚙合。關閉板17和與凹槽33嚙合的夾持邊緣30一起,通過一對鏈環15(圖4和5A)繞著一軸線(由安裝板14上的一對凸耳28所限定,見圖4和5C)向下擺動,卡在一個固定的位置上,關閉板17在這個位置上把蓋子部分2緊緊地夾持在基座部分1上(關閉位置,例如,可見圖2和圖4)。
為了打開運輸箱,通過按壓樞軸安裝在安裝板14上的另一對凸耳27上(見圖4和5C)的開啟按鈕16,就能使關閉板17脫離上述關閉位置。按壓開啟按鈕16使得連接在該開啟按鈕16上的開啟槓桿16a(見圖5A)轉動,並作用在聯杆15上,以向外推動聯杆15。一旦關閉板17離開其穩定位置,它就能向上擺動,使夾持邊緣30與蓋子凹槽33脫開。
安裝板14固定在基座部分1上,並包括另一對凸耳29(見圖5C),一根把手18鉸接在這一對凸耳上,使得這根把手18能有選擇地在縮回位置(例如,見圖2、3和4)和凸出位置(見圖1和9)之間樞軸轉動。當把手18在縮回位置上時,最好基本上與運輸箱TC的外表面齊平(見圖2和4)。為此,關閉板17的輪廓可以凹進去(見圖2和3),以便當把手18縮回到運輸箱TC的關閉位置時能容納這根把手18。
當把手18處於凸出位置時,優選由至少一個壓縮彈簧19a將把手18壓向它的凸出位置。保持裝置用於使把手18保持在其縮回位置。這種保持裝置具有一個安裝在基座部分1上,與把手18的鉤狀邊緣41協同工作的把手制掣11(圖5A)。鎖緊機構(將在下面描述)設計成能有選擇地鬆開上述把手制掣11。當把手制掣11處於鎖定狀態時,可以讓把手18回到縮回位置(因為把手制掣11的鉤狀邊緣40和鉤狀把手邊緣41是互補的),但不能從縮回位置鬆開到凸出位置上(因為把手制掣11的鉤狀邊緣40擋住了把手的邊緣41)。
優選地,將把手18設置成朝向把手18縮回位置中的開啟按鈕16。因此,將把手18轉過它的縮回空行程位置,就能將它推壓到開啟按鈕16上從而開啟關閉機構,即,為了使關閉板17向上搖動,把聯杆15推開,並將夾持邊緣30從蓋子凹槽33上鬆開。
請參見圖4和5A,圖中,摩託車MB的支承構件3上裝著運輸箱TC的基座部分1。在這種情況下,支承構件3的固定延長部分4穿過基座部分1的底部孔20凸了出來。一般說來,固定延長部分4的形狀能讓固定延長部分4被一個相配的閂鎖6所鉤住。在圖示的實施例中,固定延長部分4有一個鉤狀的端部,這個端部能被閂鎖6的刃部35鉤住。在閂鎖6上有一個孔,所以固定延長部分4能同時穿過上述底部孔20和閂鎖6。由於刃部35的傾斜下表面有助於固定延長部分4插入閂鎖6內。至少有一個閂鎖彈簧5將閂鎖6偏壓在閂鎖6的刃部35與固定延長部分4的鉤狀端部嚙合的位置,以防止固定延長部分4脫離上述底部孔20。
在基座部分1內部,底部孔20的上方,有一個扁平的基座內腔21,用於容納用彈簧加壓的閂鎖6(包括鎖定的固定延長部分4)和一個長形的脫開按鈕7。上述脫開按鈕7的第一端部聯結在閂鎖6上,而其第二端部36則露出在基座部分1的外面。更具體的說,脫開按鈕7的第二端部36穿過一塊蓋板13上的窄縫22後凸了出來。除非脫開按鈕7被運輸箱TC的鎖緊機構鎖定,否則它能沿著它的長軸線在基座內腔21內部位移。上述鎖緊機構可用任何適當的聯結裝置與脫開按鈕7連接,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脫開按鈕7的上表面上有一條鎖定凸起34(見圖5A)。上述鎖緊機構能與該鎖定凸起嚙合,以防止脫開按鈕7被推到基座內腔21內。把脫開按鈕7推到基座內腔21內(克服閂鎖彈簧或彈簧5的彈力),就能使固定延長部分4脫離閂鎖6的刃部35。
再請參照圖4,接著將描述實際鎖緊機構的各種零件。一把可由鑰匙12操作的鎖12a固定在基座部分1上,它水平地穿過蓋板13上的孔23。鑰匙12能插入鎖12a中並在其中轉動,以便使固定在鎖12a上插入鑰匙的相反端的鎖板10轉動。當鑰匙12在鎖12a中轉動時,鎖12a可以為使用者提供關於所到達角度位置的觸覺反饋。例如,可以讓一個用彈簧加壓的滾珠(圖中未表示)落入設置在鎖板10表面的預定角度位置上的球形凹坑內。鎖12a可以這樣設計,使鑰匙12隻有在它能轉到的某一個角度才能取出來,最好是在鎖定位置上,以便當使用者把運輸箱TC留在摩託車MB上並拔出鑰匙12時,能為使用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性。
鎖板10上有一根鎖銷38,一個偏心的鎖定凸輪39a和一塊鎖定舌板39。鎖銷38布置成在鎖12a的第一狀態(鎖定狀態)下與脫開按鈕7的鎖定凸起34嚙合。鎖定凸輪39a設計成作用在凸輪隨動件24(在圖5B中看得最清楚)上,目的是達到鎖12a的第二狀態(非鎖定狀態)。鎖定舌片39設計成作用在把手制掣11上,目的是在鎖12a的鬆開狀態(優選在其第三狀態)下鬆開把手制掣11。
上述凸輪隨動件24做成一個孔,這個孔在鎖定爪8上衝出(如圖5B所示)。在鎖緊機構裝配好之後(見圖4),衝出來的孔24便能容納鎖定凸輪39a。當鑰匙12在鎖12a中轉動時,偏心的鎖定凸輪39a便在爪8的衝孔內轉動,而這個衝孔的輪廓被迫跟著凸輪39a運動。結果,整個鎖定爪8便向下移動,將鎖12a從其鎖定(第一)狀態轉換到非鎖定(第二)狀態。或者,鎖定爪8向上移動,使得鎖12a從其非鎖定(第二)狀態轉換到鎖定(第一)狀態。上述鎖定爪8除了包括衝孔24區域之外,還有一對臂25,這對臂的端頭用標號31表示。
在鎖12a的第二狀態下,或優選的第三狀態下,鎖定舌片39將把手制掣11的鉤狀邊緣40從把手18的鉤狀邊緣41上鬆開,於是把手18就能從其縮回位置(例如,如圖4所示)擺動到它的凸出位置(圖9)。把手18的這種旋轉運動可以用一個壓縮彈簧19a來協助,一旦鎖定舌片39讓把手制掣11鬆開把手18的邊緣41時,把手18可以自動彈出。
在鎖定爪8(見圖5B)上還有一段帶動具有鉤狀邊緣37(見圖4和5A)的第二把手制掣9的短柱25a。所以,該第二把手制掣9隨著鎖定爪8上下移動。換言之,當鎖12a處於其鎖定(第一)位置時,第二把手制掣9的鉤狀邊緣37與鉤狀的把手邊緣41嚙合,以防止把手18轉動到其縮回位置以外。當鎖12a處於其非鎖定(第二)狀態時,鎖定爪8和第二把手制掣9向下移動,於是第二把手制掣9的鉤狀邊緣37就不再與鉤狀的把手邊緣41嚙合。
下面,參照附圖4和圖6-9說明典型的鎖定、非鎖定和鬆開的操作過程。
在圖4所示的狀態下,鑰匙12已插入鎖12a內鎖緊機構的第一或鎖定位置上(鑰匙12的這個角位置可定為0度)。鎖銷38與脫開按鈕7的鎖定凸起34接觸,所以脫開按鈕7不能進入基座內腔21內使閂鎖6與固定延長部分4脫離。換言之,基座部分1不能從支承構件3上卸下來。
與此同時,鎖定凸輪39a處於其上部位置,使得鎖定爪8也保持在上部位置。因此,爪臂25的兩個端頭31各自與在聯杆15上形成的間隙32嚙合。為此,爪臂25要穿過安裝板14上的孔26。由於爪臂25的端頭31夾持著聯杆15,所以當按下開啟按鈕16時(直接或間接地,即,用使用者的手指或用把手18按壓開啟按鈕16),聯杆15不能向外運動。因此,關閉板17不能向上擺動而打開運輸箱TC。
此外,上述第一把手制掣11和第二把手制掣9分別與把手18的鉤狀邊緣41嚙合,所以把手18被夾持在其縮回位置上,不能轉動到其凸出位置。
在圖6所示的狀態下,鑰匙12轉動了例如85度,轉到了鎖緊機構的第二位置或非鎖定狀態。在這個狀態下,鎖定銷38不再與脫開按鈕7的鎖定凸起34接觸,所以脫開按鈕7可以被推到基座內腔21內,使閂鎖6與固定延長部分4脫離。換言之,基座部分1能從支承構件3上卸下來了。
與此同時,上述鎖定凸輪39a處於其下部位置,使鎖定爪8也保持在下部位置。因此,爪臂25的端頭31脫離了聯杆15上的間隙32。由於爪臂25的端頭31不再夾持聯杆15了,於是,當按動開啟按鈕16時,聯杆15就能向外運動。在圖7所示的狀態下,用手將把手18推到開啟按鈕16上以按下開啟按鈕16。於是,如圖8所示,關閉板17能向上擺動以打開運輸箱TC。
在圖6、7和8所示的非鎖定(第二)狀態下,只有第一把手制掣11與把手18的鉤狀邊緣41嚙合,所以把手18便保持在其縮回位置上,且不能轉動到凸出位置。上述第二把手制掣9已經和鎖定爪8一起下降了,因此不再與鉤狀把手邊緣41嚙合。
在圖6、7和8中所示的任何一種非鎖定狀態下(即,不論關閉板17是在關閉位置還是開啟位置),都能使把手18從其縮回位置鬆開到其凸出位置(如圖9所示),這是因為,藉助於將鑰匙12從第二鑰匙位置(例如85度)轉動到第三鑰匙位置(例如90度),把手制掣11的鉤狀邊緣40與把手18的鉤狀邊緣41脫開,所以把手18就能手動轉出其凸出位置,或者(藉助於彈簧19a)自動彈到凸出位置。把手制掣11可以以彈性方式固定在基座部分1上,這樣,一旦使用者在第三鑰匙位置上鬆開鑰匙12,鑰匙12就會自動回到第二鑰匙位置(85度)。
在關閉機構和鎖緊機構的任何狀態下(除第三鑰匙位置之外),凸出的把手18都能轉回其縮回位置而被卡住。當把手18處於凸出位置時,使用者的手指頭能直接按壓開啟按鈕16來打開關閉板17。當把手18處於縮回位置時,如果鎖12a處於第二(非鎖定)狀態,則可以將把手18推到開啟按鈕16上以打開關閉板17。
以上對優選實施例的描述表明,利用本發明所公開的和權利要求書中限定的原理,摩託車運輸箱的關閉機構和鎖緊機構能實現許多新穎的非常有用的功能。
權利要求
1.一種運輸箱,它包括一個以可拆卸的方式固定在摩託車上,或者固定在摩託車的支承板(3)上的基座部分(1);一個鉸接在基座部分(1)上的蓋子部分(2),該蓋子部分(2)可以樞軸轉動遠離基座部分(1),以便打開運輸箱,還可以朝向主體部分(1)樞軸轉動,以關閉運輸箱;一個優選可用鑰匙(12)操作的鎖緊機構(12a、8、10、31、32、39、39a),該鎖緊機構能有選擇地處於把蓋子部分(2)鎖定在基座部分(1)上的第一狀態,和處於使蓋子部分(2)從基座部分(1)上開鎖的第二狀態;和一根鉸接在上述運輸箱上,特別是鉸接在運輸箱的基座部分(1)上的把手(18),該把手(18)以這種方式在縮回位置與凸出位置之間樞軸轉動;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12a、8、10、31、32、39、39a)包括用於使上述把手(18)保持在其縮回位置上的保持裝置(11、41);和上述鎖緊機構設置成能有選擇地處於鬆開狀態,在此狀態下,上述保持裝置(11、41)將把手(18)從其縮回位置鬆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12a、8、31、32、39、39a)的鬆開狀態是它的第三狀態,並且當上述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一和第二狀態時,上述保持裝置(11、41)設置成使把手(18)保持在其縮回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12a、8、31、32、39、39a)包括一個關閉機構(14、15、17、30、33),它能有選擇地處於把蓋子部分(2)夾持在基座部分(1)上的第一位置,和不把蓋子部分(2)夾持在基座部分(1)上的第二位置;和一個優選可用鑰匙(12)操作的鎖定部件(12a、8、31、32),上述鎖定部件可有選擇地處於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在第一狀態下,上述關閉機構(15、17)鎖定在其第一位置上,在第二狀態下,上述關閉機構(15、17)從其第一位置上開鎖,上述鎖定部件還有一個將把手(18)從其縮回位置鬆開的鬆開狀態。
4.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把手(18)優選由一個彈簧(19)施加壓力,把它壓向其凸出位置;以及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最好分別可由一把鑰匙(12)來操作,使它處於鬆開位置,以便將上述把手(18)自動鬆開到它的凸出位置。
5.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最好分別可由一把鑰匙(12)來操作,以克服一個彈性構件的彈力,最好是克服上述保持裝置的彈性構件(11)的彈力,使其處於鬆開狀態。
6.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最好分別可由一把鑰匙(12)來操作,這把鑰匙設計成能有選擇地從第一角度或鎖定角度轉到第二角度或非鎖定角度和轉到鬆開角度,以便分別實現上述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的第一、第二和鬆開狀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鬆開角度與上述第二角度大致偏離5度。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第二角度與上述第一角度大致偏離85度。
9.如權利要求6或7或8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只有當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12a)處於第一狀態時,上述鑰匙(12)才能分別從鎖緊機構或鎖定部件(12a)中拔出來。
10.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包括一個附加的保持裝置(9),當該鎖緊機構(12a、10、39a、8)處於其第一狀態時,該保持裝置用於使上述把手(18)保持在縮回位置;以及當上述鎖緊機構處於其第二狀態時,上述附加的保持裝置(9)不使把手(18)保持在其縮回位置。
11.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包括一個開啟按鈕(16),除非上述鎖緊機構(12a、10、39a、8、31、32)處於其第一狀態,否則當按下該開啟按鈕時,便能打開運輸箱。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處於縮回位置的把手(18)朝向開啟按鈕(16),並且除非上述鎖緊機構(12a、10、39a、8、31、32)處於其第一狀態,否則把手(18)能轉動到上述開啟按鈕(16)上推動它,以便打開運輸箱;上述處於凸出位置的把手(18)允許用手操作上述開啟按鈕(16)。
13.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基座部分(1)的壁部上有一個用於容納摩託車的支承構件(3)的固定延長部分(4)的孔(20);上述基座部分(1)包括一個閂鎖機構(5、6、7),該閂鎖機構可處於將上述基座部分(1)聯結在被容納的固定延長部分(4)上的第一位置,和處於將上述基座部分(1)與被容納的固定延長部分(4)脫開的第二位置;以及當上述鎖緊機構(12a、10、38、34)處於鎖定閂鎖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5、6、7)鎖定在其第一位置,而當上述鎖緊機構(12a、10、38、34)處於閂鎖非鎖定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5、6、7)從它的第一位置開鎖。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閂鎖機構(6、7)被一個彈性構件,優選被至少一個彈簧(5)壓在該閂鎖機構(6、7)的第一位置或聯結位置;當上述鎖定機構(12a、10、38、34)處於其閂鎖鎖定狀態時,上述閂鎖機構(6、7)牢固地保持在其第一位置或聯結位置上,上述彈性構件(5)的彈力不能推動它;以及上述閂鎖機構(6、7)有一個脫開按鈕(7),當上述鎖緊機構(12a、10、38、34)處於閂鎖非鎖定狀態時,藉助於這個按鈕,可以用手動使閂鎖機構(6、7)克服上述彈性構件(5)的彈力,使其處於第二位置或非聯結位置。
15.如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運輸箱,其特徵在於,上述鎖緊機構(12a、10、38、34)的閂鎖鎖定狀態是它的第一狀態;並且上述鎖緊機構(12a、10、38、34)的閂鎖非鎖定狀態是它的第二狀態。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拆卸的摩託車運輸箱,它包括一個底殼和一個鉸接在底殼上的頂殼。一個優選由鑰匙操作的鎖緊機構有選擇地把頂殼鎖定在底殼上。一根把手鉸接在運輸箱上,以便能在縮回位置與凸出位置之間轉動。上述鎖緊機構包括一個用於使把手保持在其縮回位置的保持裝置,因此,當鎖緊機構處於鬆開狀態時,保持裝置使把手從其縮回位置鬆開。這樣,把手就不會意外地移動到凸出位置,也不會被未經許可的人移動到凸出位置。
文檔編號B62J9/00GK1296894SQ0012381
公開日2001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0年8月18日 優先權日1999年11月22日
發明者溫琴佐·維森茨 申請人:Gi.Vi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