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幾年就鑑定不出來了(筆跡形成時間能鑑定出來嗎)
2023-05-04 07:39:23 1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屬於司法鑑定之中物證鑑定之中的一種,是屬於文書類司法鑑定的一種。筆跡形成時間鑑定與筆跡鑑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筆跡鑑定是根據書寫者筆跡的特點,如筆順、連筆、轉折、搭配比例等等,來分析判斷書寫者是誰。它依據的是書寫者的書寫動作習慣。
而「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在業內的正確稱謂是「書寫形成時間鑑定」。
它不但可以鑑定出手寫筆跡的產生時間,還能鑑定出列印文書的產生時間。書寫時間鑑定依據的是構成文字的有色顏料,比如原子筆油、鋼筆水、印泥、複印墨粉等等。
這些有色顏料在紙張上形成文字以後,會隨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依據一定的規律,就能分析這種變化經歷了多長的時間,從而推測出筆跡的產生時間,不過,只有在兩段筆跡所用的紙張是同一張紙上、有的甚至要求筆油種類一致的情況下,才能比對出兩段筆跡產生的先後順序。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到底受不受法律認可?有沒有其他鑑定方式?
首先要知道只有專業且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出具的結論才被認可,鑑定意見是民事訴訟中遇到專門性問題,委託鑑定機構以其專業知識所出具的專門性意見。
鑑定結論屬於訴訟證據種類之一,是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鑑定結論是否採信,屬於審理法院認證範疇。
由於鑑定意見是司法鑑定人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的個人認識和判斷,不僅受到儀器設備、鑑定方法以及實驗室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制約,也會受到司法鑑定人的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和實踐經驗等主觀因素的影響。
因此,鑑定程序、鑑定人員資質以及鑑定意見的結論直接影響到該意見能否被法院採信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所以司法鑑定所一般都會最先把資質發給諮詢人,為的是讓對方知道自己是具備資格且擁有高度專業性的鑑定機構,我們亦是如此!
雖然在實務之中,有許多的司法鑑定機構在其官方網站頁面的內容之中明確規定了可以對筆跡時間進行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首先,應當說那些司法機構可能都是具有合格條件成立的,但是由於筆跡形成時間鑑定的審查和檢驗技術並沒有完全突破,使得筆跡形成時間鑑定的結果並不具有必然的確定性,即使能夠鑑定,法院也可能會不認可這份筆跡形成時間的報告。
即便是面對同一份樣本材料,不同的鑑定機構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司法鑑定結果。差異性的司法鑑定結果使得庭審過程中法官無法採納。
在一些實際的案子之中,法官是否必然採用筆跡形成時間的司法鑑定結果是不確定的,所以現在的允許鑑定筆跡形成時間,法院也不會認可形成時間的鑑定報告。
司法鑑定是科學的,但並不是任何鑑定方法都是科學的,也有些方法其實是偽科學。
任何一種科學的檢驗、鑑定方法,應該由國家有關部門認可、行業內公認,以確保鑑定證據的客觀、科學、公正,進而確保審判的公正。
有時候會看到有關的新聞表示出現了一些荒唐的鑑定意見,其實關鍵就在於其鑑定的方法。薄層色譜,是快速分離和定性分析微量物質的一種很重要的實驗技術,意味著用該實驗方法只能表明檢材和樣本中的印油等物質的性狀相同與否,而與檢材、樣本的形成時間並無很大的關聯度。
這種看著貌似科學的鑑定方法,要引起大家的注意,某些標榜能做文件形成時間鑑定的鑑定機構,還明示只要給夠錢,想要什麼時間就給鑑定什麼時間,必須引起高度警惕,這些都是不存在的,不僅需要令人懷疑是否是正規鑑定機構,還要知道法院是絕不會採納的。
筆跡書寫形成時間鑑定是公認的世界性難題,雖然已經能夠解決部分問題,但精確度不高,不夠精準,而司法鑑定又是非常嚴謹的,所以目前都無法認可。
由於這項檢驗的高複雜性、高風險性,對於純藍鋼筆、碳素鋼筆、籤字筆、複寫紙等書寫色料字跡的時間檢驗,國內外目前正在積極研究,但目前尚無公開公布的準確性研究成果。
書寫形成時間的鑑定分得很細,對各色原子筆、藍黑墨水、籤字筆、碳素墨水、普通雕刻印章、原子印章、複寫紙等鑑定方法各不相同,鑑定成功率、準確度各不一樣。
對每一種色料的時間鑑定,各個地方均有所長,甚至所依據的理論都不一樣,更不用說檢驗方法。
兩個籤字的先後順序除非有一定的時間差,從紙張、墨跡等細小部分的區別可以判斷先後順序,但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目前從技術上無法精確,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鑑定:
1 通過對不同筆跡墨水成分的鑑定,可以判斷其是否為同一支筆書寫,或者是否同人同筆一次性書寫完成,如不是,可看作為偽造的依據。
2 如果筆跡和印章或指紋有交叉、重疊的地方,從儀器設備和顯微鏡就可以看出是先印捺還是先寫字,可以做朱墨時序鑑定 。
3 根據提供的檢材具體情況來判斷,可以鑑定文件不同部位的形成先後順序,比如有些是先在空白紙籤了個名字,後來卻被人補上了一些內容。
那麼,可能有人會疑惑
筆跡的形成時間可能無法準確鑑定,但為何印章的形成時間鑑定卻能夠被認可呢?
對於印章印文的蓋印時間檢驗,分為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
物理方法是指根據印章印文的階段性表現特徵來推斷印文的實際蓋印時間。主要可以根據這些特徵:印章的壞損,磨損,磕碰,修補,人為記號等。這些特徵在某一個特定時間開始出現,可以作為我們判斷蓋印時間的重要依據,也是最可靠的檢驗方法。比較不易掌握的還有印章上粘有的疵點、雜物的階段性變化情況。這種方法也是一種相對檢驗法,需要提供足夠的作為比對樣本的印章印文。
化學方法也同樣需要同時間段的比對樣本印文。只是切取一部分(通常0.5-1cm邊框)印文,利用薄層掃描來分析檢材與哪個時間的樣本接近。兩種方式的鑑定難度都很大,比較複雜,需要對每一個樣本都去比對,時間也會比較長。
最高院對司法鑑定管理也有一些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司法鑑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進一步規範司法鑑定工作,充分發揮司法鑑定作用,提高司法鑑定質量。
《意見》要求,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格履行登記管理職能,切實加強對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等鑑定事項的管理,嚴格把握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準入標準,加強對鑑定能力和質量的管理,規範鑑定行為,強化執業監管,推動司法鑑定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人民法院要規範鑑定委託,完善鑑定材料的移交程序,規範技術性證據審查工作,規範庭審質證程序,指導和保障鑑定人出庭作證,加強審查判斷鑑定意見的能力,確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建立常態化的溝通協調機制和信息交流機制,協調解決司法鑑定委託與受理、鑑定人出庭作證等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不斷健全完善相關制度。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與他人產生糾紛,如果在糾紛無法解決時也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為了保證案件能夠順利審理和偵破,其中也會對相關的證據進行司法鑑定,那麼在選擇司法鑑定機構時,也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的司法鑑定機構,這樣也是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於對外委託文件製成時間鑑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法司〔2008〕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技術輔助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司法行政裝備處:近日,部分法院司法技術輔助部門來電來函請示關於對外委託文件製成時間鑑定的有關事宜。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一般情況,對外委託文件製成時間鑑定時,應要求送檢單位提供比對的樣本。若送檢單位不能提供樣本,目前只有少數鑑定機構用多次測定法能鑑定三個月以內的製成文件;極個別公安部門的鑑定機構能鑑定六個月以內的製成文件,由於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送檢鑑定的檢出率不高。對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人員應對委託案件的鑑定條件和鑑定機構的資質、能力進行審查,對落款時間和懷疑時間超過六個月的,要求送檢單位必須提供比對的樣本。二、由於檢材與樣本在紙張、墨水、油墨、保存環境等方面的不同都會對鑑定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鑑定機構自備的樣本不可能滿足與送檢檢材在紙張的種類及顏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環境的溫度、溼度等方面都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鑑定機構的自備樣本進行文件製成時間鑑定。來源 |友高律師廣東華醫大司法鑑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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