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機送帶機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24 13:15:16 3
打包機送帶機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為用於磚瓦行業的打包機送帶機構,帶盤通過鉸軸裝在支架上且以鉸軸為中心旋轉,支架上裝有偏離鉸軸中心的支杆,制動杆通過轉軸裝在支杆上且以轉軸為軸心旋轉,制動杆上裝有與帶盤外圈制動配合的膠質制動塊,制動杆的一端上有固定孔。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順利送出打包帶,暫停使用時制動帶盤繼續轉動使設備正常運。
【專利說明】打包機送帶機構
[0001]【技術領域】:
[0002]本實用新型涉及用於磚瓦行業的打包機,特別涉及的是一種打包機送帶機構。
[0003]【背景技術】:
[0004]磚垛打包機用於替代傳統的手工碼磚,對磚塊進行自動碼坯和打包,降低勞動強度,提升磚塊轉運效率。
[0005]打包帶為有機合成材料製成的扁平形長帶,其成品常捲成盤裝,通過中心孔安裝於軸架上。使用時通過設備自動抽動打包帶,帶動帶盤轉動,由於帶盤的旋轉慣性,導致打包帶暫停使用時,帶盤在慣性作用下繼續旋轉送出打包帶,使其出現送帶過多、混亂纏繞等現象,嚴重阻礙了設備的正常運轉。
[0006]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以上不足,提供一種在使用時順利送出打包帶,暫停使用時制動帶盤繼續轉動,使設備正常運轉的打包機送帶機構。
[0008]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來實現的:
[0009]本實用新型打包機送帶機構,帶盤通過鉸軸裝在支架上且以鉸軸為中心旋轉,支架上裝有偏離鉸軸中心的支杆,制動杆通過轉軸裝在支杆上且以轉軸為軸心旋轉,制動杆上裝有與帶盤外圈制動配合的膠質制動塊,制動杆的一端上有固定孔,當制動杆通過轉軸連接自由放置時,制動杆在重力的作用下,通過膠質制動塊作用於帶盤的外圈、起到制動帶盤的作用。
[0010]上述的制動杆一端上的固定孔為方形孔。
[0011]上述的膠質制動塊通過螺栓裝於制動杆上。
[0012]打包帶通過纏繞的方式安裝於帶盤上,並且穿過制動杆一端的固定孔,與生產設備相連。當打包帶在生產消耗過程中,生產設備系統自動對其施加一個拉力,拉力的分力作用於制動杆以轉軸為軸心形成第一力矩,同時制動杆的重力以轉軸為軸心形成第二力矩。制動杆在第一力矩的作用下以轉軸為中心旋轉一定角度,使膠質制動塊脫離帶盤,解除對其制動,使其能自由轉動並且輸送打包帶,此時第一力矩與第二力矩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使制動杆保持靜態平衡。當打包帶在生產過程中暫停消耗時,拉力消失,第一力矩也隨之消失,制動杆在第二力矩的作用下再次通過膠質制動塊對帶盤起制動作用,防止帶盤在慣性力作用下繼續旋轉,避免打包帶隨帶盤旋轉送帶過多、混亂纏繞等現象。
[0013]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順利送出打包帶,暫停使用時制動帶盤繼續轉動,使設備正常運轉。
[0014]【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
[0016]圖2為圖1的俯視圖
[0017]【具體實施方式】:
[0018]參見圖1、圖2,本實施例中帶盤I通過鉸軸2安裝於支架3上,使其能以鉸軸2為中心自由旋轉。支架上裝有偏離鉸軸中心的支杆4。制動杆5通過轉軸6安裝於支杆4上,使其能以轉軸6為軸心自由旋轉。膠質制動塊7通過螺栓連接於制動杆5上。當制動杆5通過轉軸6連接自由放置時,制動杆5在重力的作用下,通過膠質制動塊7作用於帶盤I的外圈、起到制動帶盤I的作用。制動杆一端上有固定方形孔8。
[0019]參見圖1,打包帶9通過纏繞的方式安裝於帶盤I上,並且穿過制動杆5 —端的固定方形孔8與生產設備相連。當打包帶9在生產消耗過程中,生產設備自動對其施加一個拉力F,F的分力Fl作用於制動杆5,以轉軸6為軸心形成第一力矩Ml (圖中未標出),同時制動杆4的重力以轉軸6為軸心形成第二力矩M2 (圖中未標出)。制動杆5在第一力矩Ml的作用下以轉軸6為中心旋轉一定角度,使膠質制動塊7脫離帶盤1,解除對其制動,使其能自由轉動並輸送打包帶9,此時第一力矩Ml與第二力矩M2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使制動杆5保持靜態平衡。當打包帶9在生產過程中暫停消耗時,拉力F消失,第一力矩Ml也隨之消失,制動杆5在第二力矩M2的作用下再次通過膠質制動塊7對帶盤I起制動作用,防止帶盤I在慣性力作用下繼續旋轉,避免打包帶9隨帶盤I旋轉送帶過多、混亂纏繞等現象。
【權利要求】
1.打包機送帶機構,其特徵在於帶盤通過鉸軸裝在支架上且以鉸軸為中心旋轉,支架上裝有偏離鉸軸中心的支杆,制動杆通過轉軸裝在支杆上且以轉軸為軸心旋轉,制動杆上裝有與帶盤外圈制動配合的膠質制動塊,制動杆的一端上有固定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包機送帶機構,其特徵在於制動杆一端上有固定孔為方形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打包機送帶機構,其特徵在於膠質制動塊通過螺栓裝於制動杆上。
【文檔編號】B65B13/18GK204197347SQ201420609864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22日
【發明者】肖功方, 簡元霞 申請人:成都市新力設備製造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