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04 18:36:33
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1),其在前後相繼的鋸齒(4)之間具有切屑室(7),該切屑室的長度(T)至少是高度(H)的兩倍。
【專利說明】
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
【背景技術】
[0002]由DE 200 02 593 Ul中已知一種用於具有筆直式承載片的曲線鋸或月牙形鋸的鋸片,該鋸片在加工側上具有鋸齒的行列。這種鋸片可以用於加工由不同材料製成的工件,其中,根據使用目的、特別是依據不同工件材料來使用具有適配的齒形狀以及齒材料的鋸片。例如,構造用於木材加工的鋸片的鋸齒在前後相繼的鋸齒之間具有相對深的切屑室,此外伴隨有較小進給力的前角是有利的。但是,由於相對大的后角的原因而提高了齒折斷的危險。
[0003]這種鋸片不能在鋸削纖維強化的材料時使用,因為纖維有強烈研磨的作用,由此鋸齒被快速耗用。此外要注意的是,在鋸削時不允許扯斷纖維,並且沒有過高的切削力作用於鋸齒和被加工的工件的材料層。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任務在於,以簡單的措施如此構造一種用於工具機的鋸削工具,使得在降低磨損危險的同時也能夠以良好的斷面圖來加工強烈研磨地作用的材料。
[0005]根據本發明,該任務以權利要求1所述的特徵解決。從屬權利要求給出適宜的改進方案。
[0006]根據本發明的鋸削工具在工具機(尤其是手工引導的工具機)中使用,該工具機優選具有電動機作為驅動裝置。鋸削工具在加工側上具有切削齒或鋸齒,所述切削齒或鋸齒之間相應設置有切屑室,用於排走鋸屑或鋸屑粉塵。鋸削工具例如是尤其用於曲線鋸或馬刀鋸的鋸片,其中,原則上也考慮將鋸削工具實施為用於孔鋸的柱形鑽體。
[0007]根據本發明的鋸削工具在兩個前後相繼的鋸齒之間具有切屑室,該切屑室的切屑室幾何形狀如此實施,使得切屑室的長度(朝著所述前後相繼的鋸齒沿著加工側的縱向的方向觀察)至少是該切屑室高度的兩倍大,該高度垂直於切屑室的長度被測得。切屑室的長度與高度的比例關係優選至少是2.1、特別是至少2.5。人們在這種幾何形狀中得到具有明顯大於高度的長度的切屑室,從而該切屑室實施為在高度相對短的情況下總體縱向伸展。具有這種切屑室的鋸削工具特別適合用於加工由纖維強化的塑料製成的工件,該工件由纖維和粘合劑、例如樹脂(如環氧樹脂或者酚醛樹脂)製成,其中,如有必要也可以使用熱塑性塑料作為粘合劑,例如聚醯胺或者聚丙烯。例如使用E-玻璃、碳、聚乙烯或者芳族聚醯胺作為纖維。在此,纖維可以單獨地或者根據紡織墊的類型在粘合劑中置入。
[0008]這種材料強烈研磨地作用,由此鋸削工具(該鋸削工具用於材料的加工)原則上經受提高的磨損。同時,這種材料在加工時沒有或者僅較少切屑形成物,這更確切地說生成細的顆粒,從而切屑室例如在木材加工時不必用於切屑形成物和斷屑物,而是僅用於接收和排出生成的顆粒。
[0009]此外有利的是,前角(該前角表示鋸齒的齒端與相對於加工側的縱軸線的垂直線之間的角度)處於-5°至3°之間的角度範圍內、優選是-3°。特別是結合實施成相對長的切屑室,通過該前角使每個鋸齒的切削力減小,其中,也降低了分層的危險:其中,工件材料的不同層互相脫離。也降低了工件纖維扯斷的危險。此外降低了鋸削工具的磨損。此外,所述磨損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降低:鋸齒由硬質合金製成。在此可以適宜的是,鋸削工具包括一承載片和一與該承載片連接的、具有鋸齒的齒條,其中,齒條(包括設置在該齒條上的鋸齒)由硬質合金製成,反之,承載片不必強制由硬質合金製成。對於承載片不僅考慮硬質合金也考慮其它材料。
[0010]根據另一適宜的實施方式,后角(該后角表示鋸齒的齒背與加工側的縱軸線之間的角度)處於20°和50°之間的角度範圍內、特別是30°。
[0011]根據又一適宜的實施方式,側齒角(該側齒角定義為鋸齒參照齒條的角位置,其中,鋸齒的直線方向相應於90°的角位置)處於小於90°的角度範圍內、例如75°。
[0012]此外也可能的是(特別是在附加地設置所謂的清空位置的情況下),鋸齒的尖端位於齒行列上,該齒行列不沿著筆直的線安置,而是安置在兩個相互傾斜的線上。在此,特別是在設有清空位置的情況下要注意的是,鋸齒的齒根位於齒條(例如硬質合金條)內部。在此,相互傾斜的線與加工側的縱軸線的角度理想地佔據大約0.5°和大約1°、然而至少是 0.25° 至 0.75° 和 0.75° 至 1.25°。
[0013]根據又一適宜的實施方式設置的是,鋸齒的粗糙度至少是1.6。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其它優點和適宜的實施方式由其它的權利要求、【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和附圖得出。其示出:
[0015]圖1:用於曲線鋸或馬刀鋸的鋸片的側視圖,
[0016]圖2:具有鋸齒的加工側或切削稜邊的放大視圖,
[0017]圖3:鋸片的仰視圖,
[0018]圖4:鋸片的另一實施方式。
[0019]在附圖中相同的構件用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在圖1中示出了用於曲線鋸或馬刀鋸的鋸片I。鋸片I具有承載片2,該承載片設有齒條或齒帶3,鋸齒4成列地布置在該齒條或齒帶的加工側5上。柄部6與承載片2構造成一件式,該柄部對置於鋸片的尖端,並且通過該柄部與工具機(特別是手持式工具機)進行固定。
[0021]用箭頭F標示朝前的加工方向。加工方向平行於加工側6的縱軸線,鋸齒4沿著該縱軸線設置。
[0022]齒條3和鋸齒4優選由硬質合金製成。原則上,齒條3的材料可以與承載片2的材料不同。然而如有必要,承載片2和齒條3也可以由同樣的材料製成。
[0023]如根據圖2的放大視圖獲悉,兩個前後相繼的鋸齒4之間的切屑室7的長度T (沿著加工側5的縱軸線方向觀察)至少是加工側與切屑室7的切屑室基底7a之間的高度H的兩倍,該加工側通過齒尖4a延伸。根據優選的實施方式,切屑室7的長度T與高度H的比例關係至少是2.1、優選至少是2.5。同時,以部分圓的方式構造有半徑R的切屑室基底7a相對於從齒條3至承載片2的過渡區具有間距,該間距用附圖標號A標示。前角Y處於-5°至3°之間的範圍內並且優選為-3°。相對於加工側5的縱軸線的垂直線與鋸齒的齒端4b之間的角度用前角Y來標記。
[0024]加工側5的縱軸線與鋸齒4的齒背4c之間的后角α處於20°至50°之間的角度範圍內、優選為30°。
[0025]如圖3獲悉,側齒角φ處於小於90°的角度範圍內、例如75°。
[0026]如在根據圖4的實施例中所示,鋸齒4可以沿著兩個在相同的加工側上相互成角度地定向的線設置,其中,這些線與加工方向F或與平行於該加工方向延伸的、承載片2的背側在鋸片前區域中佔據0.5°的角度、並且在鋸片後區域中佔據1°的角度。這些線例如相交於鋸齒列的軸向中心。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工具機、尤其是用於手持式工具機的鋸削工具,所述鋸削工具特別是用於加工由纖維強化的塑料製成的工件,所述鋸削工具在該鋸削工具的加工側(5)上具有鋸齒(4)列,其特徵在於,兩個前後相繼的鋸齒(4)之間的切屑室(7)的長度(T)至少是所述切屑室(7)的高度⑶的兩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兩個前後相繼的鋸齒(4)之間的切屑室(7)的長度(T)與高度(H)的比例關係至少是2.1、優選至少是2.3、適宜地至少是2.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齒(4)的前角(Y)處於-5°與3°之間的角度範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前角(Y)為-3°。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齒(4)的后角(α)處於20°與50°之間的角度範圍內、優選< 3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后角(α)為30°。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側齒角(φ)小於9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側齒角(φ)為75°。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齒(4)的粗糙度(Ra)至少是1.6。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削工具具有承載片(2)和與所述承載片(2)連接的齒條(3)。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齒條(3)由硬質合金製成。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削工具被實施為鋸片⑴。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鋸削工具被實施為用於孔鋸的柱形鑽體。
14.一種工具機、尤其是手持式工具機,其具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之一所述的鋸削工具⑴。
【文檔編號】B23B51/04GK104203472SQ201380016913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4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29日
【發明者】M·考茲, M·科赫爾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