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兒童安全原子筆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21:37:36 5
專利名稱:一種兒童安全原子筆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原子筆,特別是一種兒童安全原子筆。
原子筆一般包括筆桿、筆尾及筆帽,筆帽用來保護紙芯頭部,筆尾則用來旋開後更換筆芯,由於筆尾和筆帽都是小部件,兒童有可能會將其含在嘴裡,一不小心就會被吞咽而引起噎住,由於現有的筆尾及筆帽均為盲管結構,因此嚴重的會引起窒息,全世界每年都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針對上述現有技術而提供一種即使兒童將筆尾(或筆帽)吞咽也不致引起窒息的兒童安全原子筆。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兒童安全原子筆包括筆桿和連接在筆桿尾部的筆尾,其特徵在於筆尾在尾部開有孔,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
所述的原子筆還包括有一套在筆桿頭部的筆帽,其頂端開有孔,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
採用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後,即使兒童誤將筆尾(或筆帽)吞入,由於筆尾或(筆帽)為一可通氣的通管,因而不致立即引起窒息,為及時搶救提供了先決條件。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筆尾的結構放大示意圖。
圖3為圖2的仰視圖。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1~圖3所示,兒童安全原子筆包括筆桿2、筆尾3和筆帽1,筆尾3與筆桿2螺紋連接一體,並在尾部開有孔31,並設置有「Y」字型加強筋32,整個筆尾3為一可通氣的通管;所述的筆帽1則在其頂端開有孔11,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
權利要求1.一種兒童安全原子筆,包括筆桿(2)和連接在筆桿(2)尾部的筆尾(3),其特徵在於筆尾(3)在尾部開有孔(31),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安全原子筆,其特徵在於所述的筆尾(3)尾部設置有「Y」字型加強筋(32)。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兒童安全原子筆,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有一套在筆桿(2)頭部的筆帽(1),其頂端開有孔(11),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
專利摘要一種兒童安全原子筆,包括筆桿(2)和連接在筆桿(2)尾部的筆尾(3),其特徵在於筆尾(3)在尾部開有孔(31),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還可包括有一套在筆桿(2)頭部的筆帽(1),其頂端開有孔(11),從而構成一可通氣的通管。採用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後,即使兒童誤將筆尾(或筆帽)吞入,由於筆尾或(筆帽)為一可通氣的通管,因而不致立即引起窒息,為及時搶救提供了先決條件。
文檔編號B43K7/00GK2425779SQ0021753
公開日2001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00年5月6日 優先權日2000年5月6日
發明者姚長寅 申請人:姚長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