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
2023-05-20 09:12:21
專利名稱: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廢水的處理及回用方法,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和回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革基布生產企業屬於各地區的用水大戶,其廢水的水質、水量隨生產工藝波動非常大,瞬時性很強,有機汙染物濃度高,鹼性大,色度深,可生化性較差,成分複雜。廢水的這些特徵直接影響企業廢水的處理達標。目前,很多革基布企業的廢水處理都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更不可能涉及廢水的回用方面,在革基布生產領域存在廢水汙染及用水浪廢的問題。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處理方法,使處理後的廢水排放時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使處理過的革基布生產廢水可回收應用。
為實現本發明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述方案是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步驟(1)將廢水經過均勻水質後流入一級混凝沉澱池進行一級沉澱,混凝劑為FeSO4,控制混凝pH在11~12;(2)經一級沉澱後的廢水進入兼氧池並停留6~8h,進行水解酸化;具體的兼氧池如水解酸化池。
(3)經水解酸化的廢水流入中間沉澱池去除雜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表面負荷約為0.5~0.8m3/m2·h;(4)經中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的廢水再依次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二級混凝沉澱池,所述的二級混凝沉澱池的混凝劑為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6.7~10∶1的比例組合的混合物,優選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8~9∶1,混凝pH在6~7。
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革基布染色廢水的處理方法,首先採用調節池均勻不同工序革基布廢水的水質,然後用硫酸亞鐵石灰乳混凝沉澱技術將廢水中的大部分有機物通過混凝沉澱的方法去除,再通過酸化水解,降低廢水的pH值及生化性,酸化後的廢水進入一中間沉澱池,可將部分鈣鹽去除,降低廢水的硬度,另外可去除其他一些懸浮物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中沉出水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通過生物氧化作用可將廢水中未降解的有機物去除,此廢水需通過再次的混凝氣浮才能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排放標準》(GB4287-1992)I級標準。
上述方法處理過的廢水再經生物活性炭濾池處理後的廢水可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T 48-1999。具體的革基布生產廢水處理方法還包括步驟(5)經二級混凝沉澱池處理後的廢水再經砂濾池、活性炭生物濾池深度處理。
所述的步驟(5)處理過的廢水回收應用於染色中的清洗工序、汙水處理藥劑配製、綠化或壓濾機衝洗。
所述步驟(5)所述砂濾的濾速<2.0m/h,所述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
所述的步驟(5)深度處理時,砂濾池的濾速<2.0m/h;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停留時間0.5~1h,供氣量按氣水比為3~4∶1,反衝洗強度為8~10L/(m2·s),反衝洗時間為10~20min。
本發明就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以及中水回用的方法,該方法工藝簡單、COD去除率高,脫色能力強,經二級物化處理後的廢水能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排放標準》(GB4287-1992)的I級標準,二級物化處理後的廢水部分可直接排放,其他剩餘的廢水經砂濾池、生物活性炭濾池深度處理後可以可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T 48-1999,可回用於染色中的清洗工序,汙水處理藥劑配製、綠化、壓濾機衝洗等。
本發明提供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具有如下優點(1)本發明COD去除率高,脫色效果好,適用於各種印染廢水的處理,可以減少汙染,保護環境。
(2)處理費用較低,操作簡單,運行管理方便。
(3)深度處理出水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實現廢水的再利用,可節約大量的自來水,解決了水資源緊缺的問題。
總而言之,本發明提供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方法既解決革基布生產廢水的汙染,又實現了廢水的資源化再利用,從而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者的有機統一。
(四)
圖1革基布廢水達標處理工藝流程;圖2革基布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工藝流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以具體實施例來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不限於此實施例1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按如下工藝步驟進行(1)將廢水經過均勻水質後流入一級混凝沉澱池進行一級沉澱,混凝劑為FeSO4,控制混凝pH在11~12;(2)經一級沉澱後的廢水進入兼氧池(水解酸化池)並停留8h,進行水解酸化;(3)經水解酸化的廢水流入中間沉澱池去除雜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表面負荷0.5~0.8m3/m2·h;(4)經中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的廢水再依次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二級混凝沉澱池,所述的二級混凝沉澱池的混凝劑為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6.7~10∶1的比例組合的混合物,混凝pH為6~7。從表3中可見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8.9∶1的比例組合的混合物應用效果最好。
(5)經二級混凝沉澱池處理後的廢水再經砂濾池、活性炭生物濾池深度處理,砂濾池的濾速<2.0m/h;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停留時間1h,供氣量按氣水比為3~4∶1,反衝洗強度為8~10L/(m2·s),反衝洗時間為10~20min。
深度處理後可以回用於染色中的清洗工序,以及汙水處理藥劑配置、綠化、壓濾機衝洗等。
具體地說由於原料不同,生產工藝也不相同,故革基布生產廢水中的固體懸浮物質、有機物pH值也不相同,應此廢水需先經過調節池均勻水質;然後經泵提升,用混凝沉澱法將廢水中大部分有機物通過混凝沉澱方法去除,混凝劑為FeSO4,並用石灰乳控制混凝pH在11~12(見表1);經一級混凝沉澱後的廢水進入兼氧池(水解酸化池),一方面可降低廢水的pH值,另一方面可提高廢水的生化性;經水解酸化後的廢水進入一中間沉澱池,可將部分鈣鹽去除,降低廢水的硬度,另外可去除其他一些懸浮物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中沉出水pH<9,經中沉池沉澱後的廢水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通過好氧生化作用可將廢水中未降解的有機物去除,表2比較了中沉出水pH對廢水生化處理CODcr去除率的影響;經生物接觸氧化後的廢水再通過二級混凝氣浮作用,出水水質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汙染排放標準》(GB4287-1992)I級標準,混凝劑採用按一定比例配比的Al2(SO4)3及PAC,兩種混凝劑的質量比為8∶1~9∶1(見表3),混凝pH在6~7之間;經二級混凝沉澱後的廢水部分可直接排放,其他剩餘的廢水經砂濾池、活性炭生物濾池深度處理後可以回用於染色中的清洗工序,以及汙水處理藥劑配置、綠化、壓濾機衝洗等,砂濾的濾速<2.0m/h,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
深度處理後的廢水回用到革基布染色的部分工序,經檢測回用水生產的革基布以及合成革的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表1廢水pH與水CODCr去除率的關係(硫酸亞鐵投加量1.4g/L)
表2中沉出水pH對廢水生化處理CODCr去除率的影響
表3 Al2(SO4)3/PAC(質量比)對生化出水CODCr去除率的影響
權利要求
1.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處理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步驟(1)將廢水經過均勻水質後流入一級混凝沉澱池進行一級沉澱,混凝劑為FeSO4,控制混凝pH在11~12;(2)經一級沉澱後的廢水進入兼氧池並停留6~8h,進行水解酸化;(3)經水解酸化的廢水流入中間沉澱池去除雜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表面負荷0.5~0.8m3/m2·h;(4)經中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的廢水再依次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二級混凝沉澱池,所述的二級混凝沉澱池的混凝劑為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6.7~10∶1的比例組合的混合物,混凝pH為6~7。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革基布生產廢水處理方法還包括步驟(5)經二級混凝沉澱池處理後的廢水再經砂濾池、活性炭生物濾池深度處理。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步驟(5)處理過的廢水回收應用於染色中的清洗工序、汙水處理藥劑配製、綠化或壓濾機衝洗。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步驟(5)所述砂濾的濾速<2.0m/h。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步驟(5)所述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步驟(4)所述混凝劑為Al2(SO4)3和聚合氯化鋁按質量比為8~91的比例組合的混合物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步驟(2)中兼氧池為水解酸化池。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步驟(5)深度處理時,砂濾池的濾速<2.0m/h;生物活性炭濾池的濾速<1.0m/h,停留時間0.5~1h,供氣量按氣水比為3~4∶1,反衝洗強度為8~10L/(m2·s),反衝洗時間為10~20min。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革基布生產廢水的處理方法,首先採用調節池均勻不同工序革基布廢水的水質,然後用硫酸亞鐵石灰乳混凝沉澱技術將廢水中的大部分有機物通過混凝沉澱的方法去除,再通過酸化水解,降低廢水的pH值及生化性,酸化後的廢水進入一中間沉澱池,可將部分鈣鹽去除,降低廢水的硬度,另外可去除其他一些懸浮物質及脫落的微生物膜,中沉出水進入生物接觸氧化池,通過生物氧化作用可將廢水中未降解的有機物去除。本發明COD去除率高,脫色效果好,適用於各種印染廢水的處理,可以減少汙染,保護環境;處理費用較低,運行管理方便;深度處理出水達到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實現廢水的再利用,可節約大量的自來水,解決了水資源緊缺的問題。
文檔編號C02F3/04GK1986460SQ200610155409
公開日2007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22日
發明者林春綿, 潘志彥, 王安, 王春能, 黃海鳳, 陳鍾奇 申請人:浙江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