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07:53:36
專利名稱: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打火機安全鎖,更具體地說是一種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
背景技術:
電子打火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極為普遍,因其廉價且點火操作簡便,致使兒童喜歡玩耍。但是,兒童使用不當極易引發火災。為此,歐美一些國家出臺CR法案,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無安全鎖的電子打火機。為了限制兒童使用,人們設計了各種帶鎖合裝置的打火機,通過對兒童使用打火機造成一定的困難來阻止兒童擅自使用,但由於鎖合裝置設計複雜,操作繁鎖,同時還會造成打火機整機成本較大提高,不利於市場銷售。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為避免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鎖合可靠、開啟操作簡便、成本低廉的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
本發明解決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的結構特點是在翻蓋與機頭之間設置兩組鎖定機構,其中一組為呈V形配合設置的鎖扣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的外端面設置為斜坡面、底部帶有開口朝下的卡口,對應設置同樣具有斜坡面、底部帶有可卡入在所述卡口中的卡鉤的彈簧扣板,彈簧扣板懸置在翻蓋內,在其斜坡面上以及對應位置的翻蓋外端面板上均開設有縱向長孔,縱向長孔中貫穿設置聯動杆,聯動杆的內側端連接壓輪,壓輪壓靠在彈簧扣板斜坡面上,聯動杆外側端連接啟閉鈕,啟閉鈕的寬度小於翻蓋外端面板的寬度,翻蓋的側稜暴露在啟閉鈕旁側;另一組是觸壓式插銷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的兩側部分別設置銷孔,對應位置處設置帶有銷釘的彈簧壓板,彈簧壓板上端與彈簧扣板上端一同固定在翻蓋的頂板上,銷釘的外端為釘帽狀的觸壓鈕,觸壓鈕穿過預留在翻蓋側部的通孔凸出在翻蓋的外部兩側邊上。
本發明的結構特點也在於設置「T」形吊杆和懸臂式彈簧板,壓輪處在「T」形吊杆的底端,「T」形吊杆的上端懸吊於懸臂式彈簧板的懸出端,懸臂式彈簧板的固定端固定設置在翻蓋的頂板上。
與已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體現在1、本發明直接在電子打火機的翻蓋上安裝安全鎖,能從根本上防止兒童開啟打火機,進而避免造成火災事故和人身危害。
2、本發明兩組鎖定機構互為配合,其鎖合形式可靠,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
圖1(a)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1(b)為本發明另一使用狀態結構示意圖。
圖2(a)為本發明彈簧壓板結構示意圖。
圖2(b)為本發明彈簧壓板配合銷釘結構示意圖。
圖2(c)為本發明彈簧扣板結構示意圖。
圖2(d)為本發明懸臂式彈簧板結構示意圖。
圖2(e)為本發明聯動杆配合壓輪及啟閉鈕結構示意圖。
圖2(f)為本發明翻蓋的外端面板結構示意2(g)本發明翻蓋的外端面板與啟閉鈕配合結構示意2(h)本發明翻蓋的外端面板與啟閉鈕之間以滾珠配合結構示意中標號1翻蓋、2機頭、3機頭壓電座、4斜坡面、5卡口、6彈簧扣板、7聯動杆、8壓輪、9啟閉鈕、10銷釘、11彈簧壓板、12吊杆、13懸臂式彈簧板、14滾珠、15滾珠槽、16觸壓鈕、17側稜、18縱向長孔、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並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見圖1(a)、圖1(b),在翻蓋1與機頭2之間設置兩組鎖定機構,其中一組為呈V形配合設置的鎖扣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3的外端面設置為斜坡面4、底部帶有開口朝下的卡口5,對應設置同樣具有斜坡面、底部帶有可卡入在卡口5中的卡鉤的彈簧扣板6,如圖2(c)所示;彈簧扣板6懸置在翻蓋1內,在其斜坡面上以及對應位置的翻蓋1外端面板上均開設有縱向長孔18,縱向長孔18中貫穿設置聯動杆7;如圖2(e)所示,聯動杆7的內側端連接壓輪8,壓輪8壓靠在彈簧扣板6斜坡面上,聯動杆7外側端連接啟閉鈕9;如圖2(g)所示,啟閉鈕9的寬度小於翻蓋1外端面板的寬度,以使翻蓋1的側稜17暴露在啟閉鈕9旁側,以便構成鎖扣機構的開啟匙;圖1(a)、圖1(b)所示,另一組是觸壓式插銷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3的兩側部分別設置銷孔,對應位置處設置帶有銷釘10的拱形彈簧壓板11,如圖2(a)、圖2(b)所示;彈簧壓板11上端與彈簧扣板6上端一同固定在翻蓋1的頂板上,銷釘10的外端為釘帽狀的觸壓鈕16,觸壓鈕16穿過預留在翻蓋1側部的通孔凸出在翻蓋1的外部兩側邊上。當彈簧壓板11的銷釘10外端觸壓鈕16受到側向觸壓時,銷釘裡端會插入銷孔中,翻蓋1即被鎖定。當銷釘10不受到其它外力觸壓或外力撤銷時,僅受到彈簧壓板11外向張力,銷釘10會脫離銷孔,觸壓插銷機構則一直處於開啟狀態。設置觸壓插銷機構的目的是防止兒童在直接用啟閉鈕9打不開翻蓋1時,一手將啟閉鈕1向下滑動使卡鉤脫離卡口5,用另一手捏著翻蓋1兩側強行打開打火機翻蓋1。增設觸壓插銷機構使得當兒童欲捏著翻蓋1兩側強行打開翻蓋1時,由於觸壓了銷釘10的觸壓鈕16,銷釘10會插入銷孔,正好鎖定插銷裝置,從而配合了V形鎖扣機構,確保了打火機翻蓋不被兒童開啟。另外,設置插銷機構還具有很大的迷惑作用,讓兒童誤認為觸壓鈕16是打開翻蓋1的機關,必定用手用力捏壓銷釘的觸壓鈕16試圖開啟翻蓋1,結果勢必墜入預定的思維陷阱,捏壓得越狠,鎖定得越牢。
具體實施中,設置如圖2(e)所示的「T」形吊杆12和如圖2(d)所示的懸臂式彈簧板13,壓輪8處在「T」形吊杆12的底端,「T」形吊杆12的上端懸吊於懸臂式彈簧板13的懸出端,懸臂式彈簧板13的固定端固定設置在翻蓋1的頂板上。懸臂式彈簧板13的作用是在於保證壓輪8和彈簧扣板6在啟閉鈕9脫手後立即復位,隨時使卡鉤鎖合在卡口5。
在實施安裝觸壓式插銷機構時,採用拱形彈簧壓板11,分別在機頭壓電座3兩側各開一個銷孔,再在翻蓋1閉合時兩側與銷孔對應位置各開一個預留孔,最後將銷釘10固定在拱形彈簧壓板11的兩翼上,拱形彈簧壓板11頂部與彈簧扣板6一同固定於翻蓋1的頂板上。在設計上,要使翻蓋1閉合後,銷孔、預留孔和銷釘位置成一線,以便銷釘的兩端能靈活地在銷孔、預留孔中移動。
為了使啟閉鈕9的滑動更為靈活,可以在啟閉鈕9與翻蓋1外端面板相接觸的面上,分別設置滾珠槽15,槽內放置滾珠14,如圖2(f)、圖2(h)所示。
圖1(a)所示,翻蓋1閉合時,即使插銷機構不被觸壓處於開啟狀態,由於彈簧扣板6上的卡鉤沿機頭壓電座3斜坡面4下滑後卡入在機頭壓電座的卡口5中,壓輪8在懸臂式彈簧板13的彈性回復力作用下保持在彈簧扣板6的斜坡面的頂部,翻蓋1被鎖扣機構鎖定。
圖1(b)所示,正常開啟時,直接以拇指前部向下滑動啟閉鈕9,聯動杆7驅動壓輪8,順著彈簧扣板6的斜坡面向下滾壓,由於受到向下及向外端面的外力,彈簧扣板6彎曲面逐漸伸直,彈簧扣板6上的卡鉤脫離機頭壓電座3上的卡口,鎖扣機構因而被解除鎖定,由於壓輪8一直受到懸臂式彈簧板13的彈性回復力作用,此時翻蓋仍處於閉合狀態,拇指不能脫離啟閉鈕9,一旦脫離啟閉鈕9,卡鉤立即復位,重新鎖定卡口5。欲打開翻蓋1,必須在保持解除鎖扣機構鎖定狀態下,利用翻蓋1的外端面板寬度大於啟閉鈕9的寬度,不鬆手,並讓拇指中部與翻蓋1外端面板側稜17接觸,以摩擦力向上推動翻蓋1,即可輕鬆打開翻蓋,這一動作過程,只要掌握操作程序,簡單易行,但需要有較好的連貫性和協調性.由於存在一定的技巧,兒童在不掌握操作程序情況下,較難打開打火機,以此阻止因玩耍引發火災事故。該安全鎖的真正開啟匙不是啟閉鈕而是翻蓋1的外端面板未被啟閉鈕9覆蓋住的側稜17,啟閉鈕9隻可解除鎖定,不能直接打開翻蓋1,打開翻蓋1要靠手指與側稜17間的摩擦推動翻蓋來完成,所以側稜17暴露出得越少,開啟匙的隱蔽性就越強。
兒童利用啟閉鈕9不能直接打開翻蓋1時,往往會用手拿捏住翻蓋1的兩側試圖開啟翻蓋1,正常情況下會捏在銷釘10外端凸露的觸壓鈕16位置(該位置設計在兒童最易用手捏拉之處,而且由於觸壓鈕凸露在翻蓋的兩側,兒童往往會誤認為觸壓鈕16是打開翻蓋1的機關,必定用手用力捏壓銷釘的觸壓鈕16試圖開啟翻蓋1),即使兒童用另一隻手解除了鎖扣機構的鎖定程序,因手捏壓了銷釘10外端觸壓鈕16,使之受到側向壓力,銷釘10插入在機頭壓電座3對應位置上的銷孔中,翻蓋1被插銷牢固鎖定無法打開,進一步保證了安全鎖的安全可靠。
權利要求
1.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其特徵是在翻蓋(1)與機頭(2)之間設置兩組鎖定機構,其中一組為呈V形配合設置的鎖扣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3)的外端面設置為斜坡面(4)、底部帶有開口朝下的卡口(5),對應設置同樣具有斜坡面、底部帶有可卡入在所述卡口(5)中的卡鉤的彈簧扣板(6),彈簧扣板(6)懸置在翻蓋(1)內,在其斜坡面上以及對應位置的翻蓋(1)外端面板上均開設有縱向長孔(18),縱向長孔(18)中貫穿設置聯動杆(7),聯動杆(7)的內側端連接壓輪(8),所述壓輪(8)壓靠在彈簧扣板(6)斜坡面上,聯動杆(7)外側端連接啟閉鈕(9),啟閉鈕(9)的寬度小於翻蓋(1)外端面板的寬度,翻蓋(1)的側稜(17)暴露在啟閉鈕(9)旁側;另一組是觸壓式插銷機構,包括在機頭壓電座(3)的兩側部分別設置銷孔,對應位置處設置帶有銷釘(10)的彈簧壓板(11),彈簧壓板(11)上端與彈簧扣板(6)上端一同固定在翻蓋(1)的頂板上,所述銷釘(10)的外端為釘帽狀的觸壓鈕(16),觸壓鈕(16)穿過預留在翻蓋(1)側部的通孔凸出在翻蓋(1)的外部兩側邊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其特徵是設置「T」形吊杆(12)和懸臂式彈簧板(13),所述壓輪(8)處在「T」形吊杆(12)的底端,「T」形吊杆(12)的上端懸吊於懸臂式彈簧板(13)的懸出端,懸臂式彈簧板(13)的固定端固定設置在翻蓋(1)的頂板上。
全文摘要
翻蓋式打火機安全鎖,其特徵是在翻蓋與機頭之間設置兩組鎖定機構,一組為呈V形配合設置的鎖扣機構,在機頭壓電座的外端面設置為斜坡面、底部帶有開口朝下的卡口,對應設置同樣具有斜坡面、底部帶有可卡入在所述卡口中的卡鉤的彈簧扣板,以彈簧扣板底部卡鉤卡入在卡口中即為鎖定;另一組是觸壓式插銷機構,在機頭壓電座的兩側部分別設置銷孔,對應位置處設置帶有銷釘的彈簧壓板,彈簧壓板上的銷釘插入在銷孔中即為鎖定。本發明能從根本上防止兒童開啟打火機,進而避免造成火災事故和人身危害,鎖合可靠、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
文檔編號F23Q2/34GK1995825SQ20061016143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12日
發明者尚誠德, 徐寶 申請人:尚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