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的雙向限速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18 01:36:41 3

本發明屬於曳引式電梯的安全保護器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具有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的雙向限速器。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現行電梯標準GB7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技術規範》並沒有對電梯轎廂的意外移動給出保護要求,致使現在在用的電梯在制動器和其它零部件處於非正常狀態下導致在打開層門和廳門時發生電梯轎廂向上或向下意外移動事故,容易造成乘客在進出電梯門時發生剪切的人身安全事故。為了解決這一安全問題,國家標準委員會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技術規範》第1號修改單,其中最主要的修改內容是增加對電梯轎廂意外移動的保護要求,即在所有電梯上強制增加防止電梯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依據當前的電梯機電技術,該電梯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應該由轎廂意外移動監測裝置和制動執行裝置兩部分組成。
為應對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技術規範》第1號修改單修訂內容,目前制動執行機構的主要型式有中國專利申請號201520597337.5《漸進式雙向夾繩器》中描述的防止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制動保護機構。而現有技術中,意外移動監測裝置一般都是由電子元器件和控制板編程來實現,即通過監測電梯轎廂門連鎖信號和門區感應器信號,通過控制板的邏輯分析,一旦信號出現異常(判斷出現意外移動),信號監控裝置發出制動信號給制動執行機構的電磁鐵得電觸發制動機構實施制動,使意外移動的電梯轎廂迅速制停。然而,上述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的監測裝置使用的前提條件是電梯不能失電。一旦電梯失電,該監測裝置則不能起到保護作用。此外,若制動執行裝置採用失電制動的控制方式,雖然可以防止電梯轎廂的意外移動,但制動執行裝置在轎廂未發生意外移動的情況下,還要對失電的電梯進行制動,這種制動實際上是不可避免的誤動作。制動執行裝置動作後,復位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情,儘管國外有的制動執行裝置可以做到對機械部件自動復位,但根據標準規範要求,電氣安全開關必須進行手動復位。因此,在供電情況不好的區域,制動執行裝置就會頻繁的動作,維修人員就要不斷的進行電氣復位,容易造成電梯轎廂關人的事故。若制動執行裝置採用得電制動的控制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電梯轎廂的意外移動,避免上述所說的制動誤動作和頻繁複位的麻煩。但在停電的情況下,電梯轎廂發生的意外移動,就無法進行監測和制動了。
中國專利2013206997236公開了一種雙向限速器,其系在中國專利2008201783051所公開的雙向限速器結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使之具備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針對現有另一種雙向限速器的結構特點,提供一種改進結構的雙向限速器,使之除具有原雙向限速器功能外還具備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的雙向限速器,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設有測速輪、棘輪和制動機構觸發組件,所述棘輪上設有撥叉與所述制動機構觸發組件連動;所述測速輪的其中一側面設有至少兩個擋塊,所述撥叉設有可與所述擋塊發生幹涉的幹涉組件。
作為優選,所述幹涉組件包括:一支座,固定在所述撥叉上;一電磁鐵,固定在所述支座上;和一電磁鐵芯,設置在所述電磁鐵中且穿過撥叉上的孔,其運動軌跡與所述測速輪的軸線平行。
作為優選,所述擋塊為四個,對應測速輪之旋轉軸線等距且等夾角設置在所述測速輪的其中一側面上。
作為優選,所述制動機構觸發組件包括:兩制動臂,設置在所述支架上並與所述撥叉聯動配合;和兩拉索,每一拉索一端與其中一制動臂連接,其另一端觸發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制動機構。
本發明主要是針對佛山市力東電梯配件有限公司生產的LD130型雙向限速器進行結構改進,使之在保留原有超速監測功能的基礎上,還能實現在兩個方向上監測電梯轎廂的意外移動。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
1—支架;2—測速輪;3—棘輪;31—撥叉;41—制動臂;42—拉索;5—擋塊;61—支座;62—電磁鐵;63—電磁鐵芯。
現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所述的具有監測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功能的雙向限速器,是在佛山市力東電梯配件有限公司生產的LD130型雙向限速器基礎上進行結構改進的。該雙向限速器包括支架1和安裝在支架1上的測速輪2、棘輪3、撥叉31、制動機構觸發組件、四個擋塊5和擋塊幹涉組件。撥叉31與棘輪3一體形成並與制動機構觸發組件聯動。四個擋塊5對應測速輪2之旋轉軸線等距且等夾角設置在測速輪2的其中一側面。所述的幹涉組件主要由支座61、電磁鐵62和電磁鐵芯63組成:支座61固定在撥叉31的側面上;電磁鐵62固定安裝在支座61上;電磁鐵芯插置在電磁鐵62中並穿過撥叉31上的孔,且其運動軌跡與測速輪2的軸線平行。制動機構觸發組件主要由兩個制動臂41和兩個拉索42組成:兩個制動臂41分別彈性設置在支架1上並與撥31聯動配合;每個拉索的一端與其中一個制動臂41連接,其另一端觸發電梯轎廂意外移動制動機構。
1本發明的工作過程如下:
電梯轎廂正常運行時,電磁鐵得電而將電磁鐵芯吸入,使電磁鐵芯的端側遠離測速輪並與測速輪上的擋塊保持一定的間隙。
當電梯主機制動器制動時,制動器失電下閘。若制動器具有足夠的制動力、曳引鋼絲繩和曳引輪之間具有足夠的摩擦力(不打滑)時,電梯轎廂不會發生意外移動。此時,即使電磁鐵失電將電磁鐵芯釋放,復位彈簧將電磁鐵芯推向測速輪,由於電磁鐵芯與擋塊在圓周方向上並沒有相對移動,因此雙向限速器並不會觸發制動機構(如夾繩器、安全鉗、夾軌器等)動作。
當電梯主機制動器制動或者出現非正常運行時,制動器失電下閘,電磁鐵也失電使電磁鐵芯靠近測速輪。此時,若電梯制動器制動力不足、或曳引鋼絲繩與曳引輪之間沒有足夠的摩擦力(打滑)時,電梯轎廂會發生意外移動。此時限速器繩在摩擦力作用下強行拉動測速輪轉動,而測速輪的轉動帶動擋塊在圓周方向上移動而與電磁鐵芯碰撞接觸,從而推動撥叉轉動而使制動臂轉動,從而通過拉索觸發制動機構動作,實現電梯轎廂意外移動的制動。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所述的雙向限速器,其電梯轎廂速度監測和動作原理與LD130型雙向限速器一樣,同樣具有上下行超速監測功能,在此不再贅述。而其轎廂意外移動的監測功能,則是純機械式的,不受電網和其它條件限制,真正實現了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的電梯轎廂意外移動,都能瞬時監測並觸發制動執行裝置,使電梯轎廂迅速制停。
此外,本發明亦可通過制動臂拉動拉索,機械觸發用於上下行超速保護的安全裝置,使其具有上下行超速監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