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以及設有該支承組件的應急燈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10:26:26 1
專利名稱: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以及設有該支承組件的應急燈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以及設有該支承組件的應急燈。
技術背景
在光源本體中,尤其在應急燈(其在電網斷電時自動點亮)中,通常為至少一個電池設置容座。
該容座適宜地成形為與其要容納的電池互補這樣,電池的尺寸和形狀由相應容座來反映,從而當電池處於安裝構造時優化電池的穩定性。
根據應急燈所需的性能指標(完全由電池提供的電能驅動的光源的最大連續使用時長),可能必須採用蓄電池,該蓄電池可積蓄(並隨後分配)不同的能量組成。
能長期使用的電池通常比性能較差的電池尺寸大這意味著,每個燈本體將必須提供專用於可能安裝在其中的各種電池的容座。
組裝燈所需的部件數量因此較多,對於每個燈本體,將必須提供多個不同的容座。
這確定了因此帶來的儲藏問題,並且假如需要增大已經安裝的燈的性能指標,就必須顯著修改燈本體的結構。對於已經安裝的燈的這種修改還確定了由於操作複雜性所帶來的高成本,該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技術人員來實施。
其它電池運行的裝置也會發生與所述應急燈相似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提供一種通用的、適於支承多個不同電池的、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結構來解決上述問題。
在該目的之內,本發明的一目標是提供一種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即使電池尺寸不同,該支承組件也能簡單直觀地替換電池。
本發明的另一目標是提供一種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該支承組件由少量主要固定的部件構成。
本發明的另一目標是提供一種設有該支承組件的應急燈,該支承組件能容納不同尺寸的電池並能進行簡單直觀的替換。
本發明的還有一目標是提供一種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該支承組件成本低,在實踐中易於實施,且應用安全。
這一目的和這些目標以及其它目標將在下文中變得更加顯而易見,它們通過一種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來實現,其特點在於,所述支承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和至少一個面向所述構形臂的相應支座,所述構形臂從基部突出,所述構形臂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所述支座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所述電池進行彈性夾緊。
這一目的和這些目標還通過一種設有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的應急燈來實現,所述應急燈為這樣的類型,其包括罩殼和本體,所述罩殼設有用於固定在相應安裝表面上的裝置,所述本體可拆卸地聯接至所述罩殼,並設有光源、相應電源電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電池,其特點在於,所述本體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和至少一個面向所述構形臂的相應支座,所述構形臂從在安裝構造中指向所述罩殼的基部表面突出,所述構形臂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所述支座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表面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所述電池進行彈性夾緊。
本發明的其它特徵和優點將從下面對本發明的用在應急燈實施例中的、用於電池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的一較佳但非排它實施例的詳細描述中變得更加顯而易見,其藉助附圖中的非限制性實例來說明,在附圖中
圖1是設有本發明支承組件的應急燈的、沿一橫斷面的剖視圖2是支承著小直徑電池的本發明支承組件的、沿一橫斷面的剖視圖3是支承著大直徑電池的本發明支承組件的、沿 一橫斷面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附圖,附圖標記I總體標示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
用於電池A的支承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2和至少一個面向該構形臂的相應支座,該構形臂從基部3突出。
構形臂2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支座取向(因此,構形臂的端部向支座延伸,但是與基部3的附連點遠離支座),以對插入在臂2 (在彈性變形構造中)、支座和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根據一具有毫無疑問的實際應用利益的實施例,有兩個彼此面對的構形臂2,一個 (臂2)朝向另一個(臂4)傾斜。
該另一個臂4因此構成支座;實際上,能彈性變形的臂2和4能對插入在臂2和 4(在彈性變形構造中)與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應注意的是,在相對於臂2和支座的基本中心位置(在之前所述和附圖所示的該實施例中,支座由第二臂4構成),基部3可有效地包括用於電池A的抵靠元件5 (用於抵靠電池A的一部分)。
根據一可能的實際應用,組件I包括封閉元件6,該封閉元件能與基部3穩定地關聯並設有構形凹部7,在組件I的封閉構造中,當電池A被夾緊在臂2、支座(在之前所述和附圖所示的該實施例中,支座由第二臂4構成)和基部3之間時,該構形凹部與電池A對準, 用於可選地抵靠電池A的一部分(通常是相對於抵靠在抵靠元件5上的部分位於另一側的部分)。
具有最大利益的可應用實例是設有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I的應急燈 10,該應急燈包括罩殼(實際上在該應用中,該罩殼與封閉兀件6相重合),該罩殼設有用於固定在相應安裝表面上的裝置。
每個光源具有通常由兩部分構成的外殼在這種情況下,其中一個部分將穩定地固定至安裝表面(罩殼與組件I的封閉元件6相重合)。
這裡使用術語「應急燈」 10來指代任何光源、吊燈和類似物,它們設有蓄電池A以適於在電網斷電時對光源供電。應急燈10將在每次電網斷電時點亮,從而能在區域中標示出口路線,並總體確保與法律和安裝要求所規定的最小要求相對應的照明度。
應急燈10還包括本體,該本體可拆卸地聯接至罩殼,並設有光源、相應電源電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電池A。
本體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2和至少一個面對該構形臂的相應支座,該構形臂從其在安裝構造中指向罩殼的基部表面(該基部表面順便構成組件I的基部3)突出。
構形臂2將有利地能彈性變形,且當電池A插入變形的構形臂2、支座和基部表面 (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時,該構形臂朝向支座取向以彈性夾緊電池A。
還有,在組件I應用至應急燈10的情況下,有兩個面向彼此的構形臂(第一臂2 和第二臂4),一個(臂2)朝向另一個(臂4)傾斜。
第二臂4在這種情況下構成支座。臂2和4能彈性變形,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構形臂2和4以及基部表面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同樣在涉及將組件I安裝在應急燈10中的情況下,在相對於臂2和支座的基本中心位置(如附圖所示,當第二臂4構成支座時,因此相對於兩個臂2和4而居中),基部表面 (基部3)包括用於電池A的一部分的抵靠兀件5。
應指出的是,因為罩殼基本上構成組件I的封閉元件6,所以它將設有構形凹部7, 在組件I的封閉構造中,該構形凹部與電池A對準,電池A則將被夾緊在臂2、支座(在附圖所示的實施例中,支座由臂4構成)和基部表面(基部3)之間構形凹部7將容納電池 A的抵靠部分(該部分是相對於抵靠在元件5上的部分基本上位於相反側的一部分)
必須指出的是,至少一個臂2 (相對於附圖所示的實施例,因此還有臂4)相對於其閒置構造的變形能對基本圓柱形的、直徑在20mm和40mm之間的電池A進行夾緊,對於直徑 20mm的電池來說,至少一個臂2 (和第二臂4)的變形是引起基本小於10°的取向變化,對於直徑40mm的電池來說,至少一個臂2 (和第二臂4)的變形引起甚至大於30°的取向變化。
具體地說,應強調的是,在應急燈中採用的電池A的直徑通常在23mm和33mm之間。
至少一個構形臂2(再次參見附圖,還有第二臂4)包括擴大的端帶8,該端帶構成用於保持電池A的凸爪。
在安裝構造中,擴大的端帶8抵靠在電池A上、越過其最大厚度(對應於由對稱直徑平面所標示的厚度)的位置,因此由於臂2朝向支座(臂2朝向臂4)的彈性力而朝向基部表面(基部3)保持電池。
有利的是,本發明通過提供一種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I來解決了上述問題,該支承組件是通用的且適於支承多個不同的電池A。
有用的是,即使電池尺寸不同,本發明的支承組件I也可以簡單直觀地替換電池 A0
有效的是,用於電池A的支承組件I由少量主要固定的部件構成。
此外,設有支承組件I的應急燈10能容納不同尺寸電池A的這一事實,能夠從技術、應用和實施的角度確實地被意識到,並且具有不可否認的商業利益。
此外,即使用具有不同尺寸的其它電池來替換電池A,安裝在該燈上的組件I也能簡單直觀地替換電池A。
因此,所提出的發明是一種創新類型的用於電池A的固定組件1:使用單一類型的通用夾緊元件來固定直徑在23mm至33mm的所有電池A,比起已知類型的固定裝置,能使組件I更有效和通用。
該技術方案確保減少倉庫中專用產品的數量,減少生產過程中更換模具或衝模 (如同具有已知類型的固定裝置的情況,假如固定裝置專用於特定類型的電池A,則會發生這種更換)所需的裝配次數。
另一正面結果是減少生產過程中的錯誤百分比,其具有明顯的經濟益處總是生產單一等同的部件使由於生產變化階段(主要是開始每個新生產運轉的階段)造成的錯誤最小化。
因此,本發明的應急燈易於安裝,且設有導致成本總體降低的解決方案。
因此,易於對所設想的本發明作出許多修改和變化,所有這些修改和變化都在所附權利要求書的範圍之內。此外,所有的細節可用其它技術上的等同元素來替換。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參照特定實例所示的各個特徵實際上可與存在於其它實施例中的其它不同特徵互 換。
實際上,採用的材料以及尺寸可根據要求和現有技術水平而為任意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承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2)和至少一個面向所述構形臂的相應支座,所述構形臂從基部(3)突出,所述構形臂(2)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所述支座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2)、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構形臂(2、4)在數量上是兩個且彼此面對,一個構形臂(2)朝向另一個構形臂(4)傾斜,所述另一個構形臂(4)構成所述支座,所述構形臂(2、4)能彈性變形,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2、4)和所述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所述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基部(3)包括用於所述電池(A)的至少一部分的抵靠元件(5),所述抵靠元件位於相對於所述構形臂(2)和所述支座的基本中心位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承組件包括封閉元件¢),所述封閉元件能與所述基部(3)穩定地關聯並設有構形凹部(7),在所述組件(I)的封閉構造中,所述構形凹部與被夾緊在所述構形臂(2)、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3)之間的所述電池(A)對準,用於可能地抵靠所述電池的至少一部分。
5.一種設有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的應急燈,所述應急燈為這樣的類型, 其包括罩殼和本體,所述罩殼設有用於固定在相應安裝表面上的裝置,所述本體能可拆卸地聯接至所述罩殼,並設有光源、相應電源電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電池(A),其特徵在於,所述本體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2)和至少一個面向所述構形臂的相應支座,所述構形臂從在安裝構造中指向所述罩殼的基部表面(3)突出,所述構形臂(2)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所述支座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2)、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表面(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所述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急燈,其特徵在於,所述構形臂(2、4)在數量上是兩個且彼此面對,一個構形臂(2)朝向另一個構形臂(4)傾斜,所述另一個構形臂(4)構成所述支座, 所述構形臂(2、4)能彈性變形,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所述構形臂(2、4)和所述基部表面(3) 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所述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急燈,其特徵在於,所述基部表面(3)包括用於所述電池(A) 的至少一部分的抵靠元件(5),所述抵靠元件位於相對於所述構形臂(2)和所述支座的基本中心位置。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急燈,其特徵在於,所述罩殼設有構形凹部(7),在所述組件(I)的封閉構造中,所述構形凹部與被夾緊在所述構形臂(2)、所述支座和所述基部表面(3)之間的所述電池(A)對準,用於可能地抵靠所述電池的至少一部分。
9.如權利要求5至8中一項所述的應急燈,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個構形臂(2)相對於其不工作構造的變形能對基本圓柱形的、直徑在20mm和40mm之間的電池(A)進行夾緊,在電池直徑為20mm的情況下,所述變形引起所述至少一個構形臂(2)基本小於10°的取向變化,而在電池直徑為40_的情況下,所述變形引起所述至少一個構形臂(2)的甚至大於30°的取向變化。
10.如權利要求5至8中一項所述的應急燈,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一個構形臂(2)包括擴大的端帶(8),所述端帶構成用於保持所述電池(A)的凸爪,在安裝構造中,所述擴大的 端帶(8)抵靠在所述電池(A)上、越過所述電池最大厚度的位置,因此由於所述構形臂 (2)的彈性力而朝向所述基部表面(3)保持所述電池。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電池(A)和類似物的支承組件(1),所述支承組件包括至少一個構形臂(2)和至少一個面向構形臂的相應支座,所述構形臂從基部(3)突出。所述構形臂(2)能彈性變形,並朝向支座以對插入在變形的構形臂(2)、支座和基部(3)之間界定的空間中的電池(A)進行彈性夾緊。
文檔編號H01M2/10GK103000834SQ20111029048
公開日2013年3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16日
發明者I·古茲納蒂 申請人:施奈德電氣工業義大利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