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防撞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08 06:41:11 1
專利名稱:轎車防撞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交通工具的防撞系統,特別涉及ー種轎車防撞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車作為ー種快速便捷的交通工具逐漸走進普通人的家庭,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但不容忽視的是,在人們充分享受汽車帶來的舒適便利的同時,車禍卻如陰影一祥揮之不去,始終伴隨著人們,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經過對車禍現場的分析,發現因為兩車追尾而造成的車禍居於車禍發生狀況前列,其中車禍現場最為慘烈的便是轎車追尾大型車輛,轎車易塞入大型車輛尾部,因轎車上部沒有保險裝置,轎車上部損毀通常較為嚴重,轎車上的乘員存活率相當低;隨著科學技術 的進步,在現有技術中逐漸出現了有通過汽車速度計算最小安全距離用於防止碰撞事故發生的裝置,即使用一測量本車與前車距離的雷射雷達和用於探測汽車速度的速度傳感器;當本車與前車距離小於安全距離吋,該裝置通過聲音或震動警告汽車駕駛員立馬停車,從而避免車禍的發生;然而,即使駕駛員收到警告後還需要人為反應時間,而車禍發生都在一剎那間,駕駛員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作出制動反應是相當困難的,故此,該裝置不能完全避免轎車追尾的發生;同時,這種裝置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轎車上部無保險裝置的問題,故此,該裝置不能有效避免轎車塞入大型車輛尾部;總之,在現有的技術中,轎車追尾大型車輛不能完全避免,而且轎車上部通常沒有設置任何保險裝置,不能有效避免轎車塞入大型車輛尾部,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故現有技術還不足以彌補轎車追尾大型車輛的安全缺陷問題。
發明內容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有效避免轎車塞入大型車輛尾部造成嚴重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的轎車防撞系統。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轎車防撞系統,包括車體和阻擋裝置以及雷達觸發裝置,其特徵在幹所述阻擋裝置安裝於車體前部車架上,所述雷達觸發裝置安裝於車體前端車架上;所述阻擋裝置包括固定於車架上的固定座、與固定座轉軸聯接的阻擋架、支撐阻擋架的支撐機構;所述支撐機構固定於車體前輪後側的車架上,其包括支撐阻擋架繞固定座轉動的上支撐彈射単元和為支撐機構提供剛性支撐カ的下支承彈射單元以及對彈射出去的支撐杆起卡製作用的制動器,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和下支承彈射單元固定聯接,所述下支承彈射單元彈射出的支撐杆與地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所述雷達觸發裝置包括雷達測距測速機構以及觸發支撐機構彈射支撐杆的觸發機構,所述雷達測距測速機構與所述觸發機構信號聯接。所述支撐機構支撐阻擋架繞固定座轉動角度為20度至55度之間。所述支撐機構還設置有副支撐彈射単元。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下支撐彈射單元以及副支撐彈射単元均由彈射筒、彈簧以及支撐杆組成。所述支撐機構為兩組,分別設置於車體兩邊。所述支撐機構與阻擋架之間的聯接鉸接。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和下支承彈射單元均設置有支撐杆回收裝置。所述支撐杆回收裝置包括電機、一端繞在電機上另一端連接於支撐尾端的拉線。所述制動器由棘爪和棘齒條組成。所述雷達測距測速機構在時速大於60km/h時與觸發機構信號連通。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能緩解車輛碰撞時造成的乘員傷害,特別是在轎車追尾大型車輛時,由於轎車車輛高度較低,轎車前保險槓不能起到 保護作用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能充分彌補這ー缺陷,通過支撐機構支撐阻擋架形成轎車高位防撞系統,有效避免轎車塞入大型車輛尾部,造成乘員損傷。
圖I為帶有轎車防撞系統的轎車側面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中A部放大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支撐機構結構示意圖;圖5為帶有轎車防撞系統的轎車正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至圖5所示,一種轎車防撞系統,包括車體I和阻擋裝置2以及雷達觸發裝置3,所述阻擋裝置2安裝於車體I前部車架上,所述雷達觸發裝置3安裝於車體I前端車架上;所述阻擋裝置2包括固定於車架上的固定座2-1、與固定座2-1轉軸聯接的阻擋架
2-2、支撐阻擋架2-2的支撐機構4;所述支撐機構4固定於車體I前輪後側的車架上,其包括支撐阻擋架2-2繞固定座2-1轉動的上支撐彈射単元4-1和為支撐機構4提供剛性支撐力的下支承彈射單元4-2以及對彈射出去的支撐杆4-1-1、4-2-1起卡製作用的制動器4-3,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4-1和下支承彈射單元4-2固定聯接,所述下支承彈射單元4-2彈射出的支撐杆4-2-1與地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所述雷達觸發裝置3包括雷達測距測速機構3-1以及觸發支撐機構4彈射支撐杆4-1_1、4-2_1的觸發機構3-2,所述雷達測距測速機構3-1與所述觸發機構3-2信號聯接;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使轎車具有高位防撞的功能,特別是當轎車追尾大型車輛時,轎車防撞系統通過前端設置的雷達測距測速機構
3-1在前後車輛間距超過安全距離時提前生成信號,將信號傳送至觸發機構3-2,由觸發機構3-2啟動支撐機構4,支撐機構4彈射出支撐杆4-1-1、4-2-1,上支撐彈射單元4_1彈射出的支撐杆4-1-1頂起阻擋架2-2繞固定座2-1旋轉,使阻擋架2-2和支撐機構4共同形成轎車高位防撞的執行機構,與此同吋,下支撐彈射単元4-2彈射出的支撐杆4-2-1為執行機構提供剛性支撐カ,其中,下支承彈射單元4-2彈射出的支撐杆4-2-1與地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此間距主要為了避免下支承彈射單元4-2彈射出的支撐杆4-2-1直接與底面接觸影響轎車正常行駛,同時該間距可以通過觸發機構3-2的卡制齒3-2-1控制,卡制齒3-2-1與支撐杆4-2-1尾端固定聯接,彈射筒4-2-2上具有卡制齒的滑動槽,該滑動槽的長度即為卡制齒3-2-1的行程,該卡制齒3-2-1移動的行程可以決定支撐杆4-2-1的移動行程,故支撐杆4-2-1的行程可以通過卡制齒3-2-1的行程來確定,也即可以保證下支承彈射單元4-2與底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如圖I至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為了取得較好的防撞效果,支撐機構4支撐阻擋架2-2繞固定座2-1轉動角度為20度至55度之間;為了提高支撐機構4的剛性強度,該支撐機構4還設置有副支撐彈射単元4-3,可以理解的是,該副支撐彈射単元4-3與下支撐彈射単元4-3同樣與底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上支撐彈射単元4-1、下支撐彈射単元4-2以及副支撐彈射単元4-3均由彈射筒4-1-2、4-2-2、4-3-2、彈簧4-1_3、4-2_3、4-3-3以及支撐杆4-1-1、4-2-1、4-3-1組成;支撐機構4為兩組,分別設置於車體I兩邊;為了實現支撐機構4支撐阻擋架2-2繞固定座2-1旋轉,支撐機構4與阻擋架2-2之間的聯接具體為鉸接;上支撐彈射単元4-1和下支承彈射單元4-2均設置有支撐杆4-1-1、4-2-1、
4-3-1回收裝置5;該支撐杆4-1-1、4-2-1、4-3-1回收裝置5包括電機5_1、一端繞在電機
5-1上另一端連接於支撐杆4-1-1、4-2-1、4-3-1尾端的拉線5_2;可以理解的是該支撐杆4-1-1、4-2-1、4-3-1的回收裝置5也可以用電機5_1通過齒輪齒條機構回收支撐杆4_1_1、
4-2-1 >4-3-1 ;制動器4_3由棘爪4_3_1和棘齒條4_3_2組成,該制動器4_3主要用於防止彈射出去的支撐杆4-1-1、4-2-1、4-3-1在受到撞擊時收回彈射筒4_1-2、4-2-2、4-3_2,避免轎車防撞系統失效;雷達測距測速機構3-1在時速大於60km/h時與觸發機構3-2信號連通;一般在轎車沒有達到時速60km/h時,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沒有必要使用,同時,雷達測距測速機構3-1與觸發機構3-2的信號連接可以通過現有的電子控制技術即可完成。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g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轎車防撞系統,包括車體和阻擋裝置以及雷達觸發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阻擋裝置安裝於車體前部車架上,所述雷達觸發裝置安裝於車體前端車架上;所述阻擋裝置包括固定於車架上的固定座、與固定座轉軸聯接的阻擋架、支撐阻擋架的支撐機構;所述支撐機構固定於車體前輪後側的車架上,其包括支撐阻擋架繞固定座轉動的上支撐彈射単元和為支撐機構提供剛性支撐カ的下支承彈射單元以及對彈射出去的支撐杆起卡製作用的制動器,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和下支承彈射單元固定聯接,所述下支承彈射單元彈射出的支撐杆與地面保持不小於2cm間距,所述雷達觸發裝置包括雷達測距測速機構以及觸發支撐機構彈射支撐杆的觸發機構,所述雷達測距測速機構與所述觸發機構信號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機構支撐阻擋架繞固定座轉動角度為20度至55度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機構還設置有副支撐彈射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下支撐彈射單元以及副支撐彈射単元均由彈射筒、彈簧以及支撐杆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機構為兩組,分別設置於車體兩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機構與阻擋架之間的聯接為鉸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上支撐彈射単元和下支承彈射單元均設置有支撐回收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撐回收裝置包括電機、一端繞在電機上另一端連接於支撐杆尾端的拉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制動器由棘齒爪和棘齒條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I至9所述任ー權利要求的轎車防撞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雷達測距測速機構在時速大於60km/h時與觸發機構信號連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轎車防撞系統,包括車體和阻擋裝置以及雷達觸發裝置,阻擋裝置安裝於車體前部車架上,雷達觸發裝置安裝於車體前端車架上;阻擋裝置包括固定於車架上的固定座、與固定座轉軸聯接的阻擋架、支撐阻擋架的支撐機構;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能緩解車輛碰撞時造成的乘員傷害,特別是在轎車追尾大型車輛時,由於轎車車輛高度較低,轎車前保險槓不能起到保護作用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的轎車防撞系統能充分彌補這一缺陷,通過支撐機構支撐阻擋架形成轎車高位防撞系統,有效避免轎車塞入大型車輛尾部,造成乘員損傷。
文檔編號B60R19/38GK202608709SQ20122020987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11日
發明者李家全 申請人:李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