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
2023-05-03 05:47:31 3
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步驟一:構造放線裝置;步驟二:在焦爐砌體清掃勾縫的工序結束後,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標畫焦爐縱向中心線延伸至焦爐砌體的兩側;步驟三:將放線裝置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擱放;步驟四:將放線裝置的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對準步驟一中標畫的焦爐砌體兩側的焦爐縱向中心線引線,並將放線裝置的劃線筆的筆尖頂住焦爐砌體,並轉動轉軸,使轉軸帶動凸塊壓下尺板;再由尺板帶動卡具以及劃線筆在焦爐砌體上畫配列線。步驟五:重複步驟四,逐步完成焦爐砌體配列線放線任務。通過本方法畫配列線精確、快捷,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專利說明】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在焦爐砌築過程中,為了控制焦爐砌體的所有磚縫均勻,一般採用預擺磚和畫配列線兩種方法。預擺磚費工費時,一般不採用。焦爐砌築橫向尺寸(與焦爐推焦方向一致)的控制是藉助畫配列線的方法來實現。目前畫配列線的方法有:首先將一層牆每塊磚的排列位置線精確地刻劃在長尺杆上,然後以焦爐縱向中心線為基準,沿爐牆長度方向擱放尺杆,用角尺把尺杆上的排磚線畫在下部砌好的牆面上,所畫墨線就是垂直縫的中心線。砌築時,應按此墨線使磚縫勻開,而且磚的邊稜不得超過該線。
[0003]畫配列線一般在砌體清掃勾縫的工序結束後進行,然後搭設焦爐砌築用腳手架,最後配磚、備料。以焦爐燃燒室砌體為例,採用角尺畫線,每道牆畫線時間為8-10分鐘,施工人員需要在兩道燃燒室牆之間走動,畫完線需要翻牆畫另一邊。假如60道牆分4組畫線,共需要時間約2小時。目前,工程上採取交叉作業,但互相干涉,導致配列線放線誤差大,或者有些砌體沒有放線,直接影響第二天的工作,同時也有很大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能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勞動強度,提高畫配列線的精確度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
[0005]本發明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構造放線裝置,其包括尺杆、尺板、卡具和劃線筆,在所述尺杆的上方沿其長度方向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轉軸,所述轉軸通過軸座固定設置在尺杆上並能繞軸座轉動,在所述轉軸上間隔布設有按壓部件,所述按壓部件與轉軸固定連接,在所述尺杆上沿長度方向間隔設置有多個定位銷,在所述尺板的一側對應每個定位銷設置有定位銷孔,各定位銷插裝在定位銷孔內,在定位銷上位於尺板和尺杆之間套裝有復位簧,使尺板與定位銷滑移配置,所述尺板的另一側間隔固定設置有卡具,所述卡具為彎折型,在卡具的下端設置有筆套座,在筆套座上設置筆套及劃線筆;
步驟二:在焦爐砌體清掃勾縫的工序結束後,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測量並標畫焦爐縱向中心線,並將焦爐縱向中心線採用水平尺引到焦爐砌體的兩側;
步驟三:將放線裝置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擱放;
步驟四:將放線裝置的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對準步驟一中標畫的焦爐砌體兩側的焦爐縱向中心線引線,並將放線裝置的劃線筆的筆尖頂住焦爐砌體,並轉動轉軸,使轉軸帶動凸塊壓下尺板;再由尺板帶動卡具以及劃線筆在焦爐砌體上畫配列線。
[0006]步驟五:重複步驟四,逐步完成焦爐砌體配列線放線任務。
[0007]按上述技術方案,所述筆套的兩側設置筆套轉軸與筆套座連接,在筆套座與筆套轉軸之間設置有扭簧。
[0008]按上述技術方案,在筆套上設置有用於緊固劃線筆的緊固螺栓。
[0009]按上述技術方案,所述轉軸為方形轉軸,所述按壓部件為凸塊,凸塊內設置有與方形轉軸相同形狀的空腔。
[0010]按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卡具為倒置的L型。
[0011]按上述技術方案,在所述轉軸上固定設置有操作手柄。
[0012]本發明所取得的有益效果為:通過本方法畫配列線,即可完成焦爐燃燒室牆一道牆體的1/4的配列線,每分鐘壓下4次,完成一道牆體的劃線;通過本裝置,同樣60道牆分4組畫線,共需要時間約15分鐘,畫配列線精確、快捷,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個實施例的放線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圖1的側視圖。
[0015]圖3為本發明中放線裝置的尺板、轉軸分段結構示意圖。
[0016]圖4為本發明中放線裝置的卡具以及劃線筆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中:1、尺杆;2、尺板; 3、定位銷;4、轉軸座;5、轉軸;6、凸塊;7、操作手柄;8、定位銷孔;9、復位簧;10、卡具;11、定位螺栓;12、筆套座;13、筆套;14、劃線筆;15、緊固螺栓;16、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9]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構造放線裝置,如圖1、2、3、4所示,其包括尺杆1、尺板2、卡具10和劃線筆14,在尺杆I的上方沿其長度方向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方形轉軸5,各轉軸5通過轉軸座4固定設置在尺杆I上並能在轉軸座4中轉動,在所述轉軸5上間隔布設有按壓部件,本實施例中,選擇按壓部件為凸塊6,凸塊6與轉軸5固定連接,在尺杆I上沿長度方向間隔鉚固有多個定位銷3,在尺板2的一側對應每個定位銷3設置有定位銷孔8,各定位銷3對應插裝在各定位銷孔8內,在定位銷3上位於尺板2和尺杆I之間套裝有復位簧9,使尺板2與定位銷3滑移配置,所述尺板2的另一側間隔設置有卡具10,卡具10通過定位螺栓11與尺板2卡接,其中,卡具10為倒置的L型,在卡具10的下端設置筆套座12,在筆套座上設置筆套13及劃線筆14。其中,在尺杆I的端頭設置有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16。
[0020]步驟二:在焦爐砌體清掃勾縫的工序結束後,在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測量並標畫焦爐縱向中心線,並將焦爐縱向中心線採用水平尺引到焦爐砌體的兩側;
步驟三:由三人將上述放線裝置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擱放;
步驟四:將放線裝置的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16對準步驟一中標畫的焦爐砌體兩側的焦爐縱向中心線引線,並將放線裝置的劃線筆14的筆尖頂住焦爐砌體,並壓下放線裝置的操作手柄7,使轉軸5帶動凸塊6壓下尺板;再由尺板2帶動卡具10以及劃線筆14在焦爐砌體上作直線運動並畫配列線。[0021] 步驟五:重複步驟四,逐步完成焦爐砌體配列線放線任務。
[0022]本實施例中,在轉軸5上設置有操作手柄7,所述操作手柄7為兩個截面為L型的塊體組成,其下部具有中空為與凸塊軸5截面尺寸相同,上部設有把手。
[0023]本實施例中,定位銷孔8為在尺板2上開孔並朝垂直與尺板2的方向延伸有一段小圓管,以便定位銷孔8在定位銷3上垂直滑移;在尺板2上可設置刻度,可分多段,以避免多個施工人員操作不同步的情況。
[0024]本實施例中,在所述筆套13的兩側設置筆套轉軸與筆套座12軸連接,在筆套座12與筆套軸之間設置有扭簧,以便劃線筆14在畫線過程中,筆尖逐漸磨損後,可通過扭簧調整筆套13角度,始終讓劃線筆14的筆尖緊貼焦爐砌砌體的牆面。
[0025]本實施例中,所述筆套13為管狀,以便插入劃線筆14,在筆套13的下端設置有用於緊固劃線筆14的緊固螺栓15。其中劃線筆14採用硬質鉛筆。
[0026]本實施例中,卡具10及劃線筆14沿尺板2的擺放位置按照設計的要求布置。
[0027]通過本方法畫配列線,即可完成焦爐燃燒室牆一道牆體的1/4的配列線,每分鐘壓下4次,完成一道牆體的劃線。通過本發明,同樣60道牆分4組畫線,共需要時間約15分鐘,畫配列線精確、快捷,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權利要求】
1.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構造放線裝置,其包括尺杆、尺板、卡具和劃線筆,在所述尺杆的上方沿其長度方向設置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轉軸,所述轉軸通過軸座固定設置在尺杆上並能繞軸座轉動,在所述轉軸上間隔布設有按壓部件,所述按壓部件與轉軸固定連接,在所述尺杆上沿長度方向間隔設置有多個定位銷,在所述尺板的一側對應每個定位銷設置有定位銷孔,各定位銷插裝在定位銷孔內,在定位銷上位於尺板和尺杆之間套裝有復位簧,使尺板與定位銷滑移配置,所述尺板的另一側間隔固定設置有卡具,所述卡具為彎折型,在卡具的下端設置有筆套座,在筆套座上設置筆套及劃線筆; 步驟二:在焦爐砌體清掃勾縫的工序結束後,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測量並標畫焦爐縱向中心線並將焦爐縱向中心線延伸至焦爐砌體的兩側; 步驟三:將放線裝置沿焦爐砌體的爐牆長度方向擱放; 步驟四:將放線裝置的焦爐縱向中心線標記對準步驟一中標畫的焦爐砌體兩側的焦爐縱向中心線引線,並將放線裝置的劃線筆的筆尖頂住焦爐砌體,並轉動轉軸,使轉軸帶動凸塊壓下尺板;再由尺板帶動卡具以及劃線筆在焦爐砌體上畫配列線; 步驟五:重複步驟四,逐步完成焦爐砌體配列線放線任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筆套的兩側設置筆套轉軸與筆套座連接,在筆套座與筆套轉軸之間設置有扭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在筆套上設置有用於緊固劃線筆的緊固螺栓。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轉軸為方形轉軸,所述按壓部件為凸塊,凸塊內設置有與方形轉軸相同形狀的空腔。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卡具為倒置的L型。
6.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爐砌築用磚塊配列放線方法,其特徵在於在所述轉軸上固定設置有操作手柄。
【文檔編號】C10B29/02GK103468276SQ201310386984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明者】夏春, 徐超, 李國慶, 黎耀南, 張偉山, 金國祥, 田紅雲, 王晶瓊, 範存樂, 黃志球 申請人: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