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與流程
2023-07-27 21:06:21
本發明涉及環保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基於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一種藍藻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水體富營養化、全球氣候變暖、水力條件變化等因素,造成全國多數湖泊、庫塘藍藻暴發性生長繁殖形成水華,並隨風向大量聚集。大面積聚集的藍藻極易壞死腐敗,影響水質,威脅飲水安全,破壞水體景觀,散發的惡臭氣味嚴重影響沿岸居民的生活和生產,浮於水體表面的水華遮擋水下光線、藍藻壞死過程消耗溶解氧,破壞底棲生物生存條件,造成水生態危害,藍藻水華治理迫在眉睫。藍藻的外表面自然形成的囊團膠被對其提供了保護,魚類食入後無法消化吸收,原樣排出體外。
隨著近代城市的不斷發展,人們已越來越重視生活環境質量,然而藍藻暴發已危及人類飲水問題,藍藻水華控制與治理工作已越來越嚴峻,目前,現有的技術還不能有效的抑制藍藻暴發,只有當藍藻暴發後才能對藍藻收集處置。常規的藍藻處理方法主要包括:機械打撈或者向藍藻水中投放絮凝劑進行分離,將形成的藻渣通過碟片螺旋式過濾機等過濾設備形成藻泥。但是,上述處理方法或者處理裝置均存在治標不治本的缺陷,無法對自然水體中的藍藻進行有效抑制,因此,亟待需要對藍藻過度增長進行早期預防和控制。
在現有技術中存在諸多對富含藍藻的水體進行處理的技術。人工打撈是目前傳統的應對藍藻爆發後的應急處理方法,其存在治理成本大,無法有效預防藍藻在繁殖初期繁殖的作用。同時,中國發明專利cn201210109541.9公開「深水循環強化混凝沉澱除藻水處理系統和方法」,該裝置需要使用較大的沉澱池,並通過沉澱池去除汙水中比重較大、易於沉澱的物質,並使用深井曝氣方式來提高沉澱效率。但是,在湖泊等天然水體中,容易造成沉積堵塞現象,從而造成設備的穩定性不高。此外,在現有技術中打撈或者分離出來的藻泥或者藻渣需要轉運或者尋找放置場所,也在會導致對水體中的藍藻治理成本較高的缺陷。因此,現有技術中尚無一種對水體中的藍藻在爆發初期就能夠有效扼殺藍藻細胞的繁殖並連續高效的處理藍藻的技術。
目前在太湖、滇池、巢湖的藍藻防治工程中,存在對藍藻處理能力較差、處理成本較高、後續處理繁瑣、處理後的廢棄物存在較大汙染、且無法有效改善水質的問題。
例如,目前,在太湖藍藻的治理中,太湖十幾個處理點(每個處理點採用水上打撈,然後再引流上岸並通過藻水分離站進行處理)。每個處理點只能處理3千立方米富含藍藻的藻水,投資近億元,成本高處理量小,二次汙染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雖然可對形成的藻泥進行厭氧發酵產出沼氣後發電,但是發電後的沼渣、沼液還需再次處理,從而依然存在環境汙染較大、治理成本較高的缺陷。據測算,每處理1噸藻泥的處理成本在200元以上,而且在排放時基本不能達到環保的標準,存在嚴重的惡臭,百姓民怨較重。另外,在現有技術中,一個治理點的投資成本在1億元左右,存在投資成本較大的問題。
有鑑於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中的藍藻處理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予以改進,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揭示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以及基於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對漂浮於水體表面附近的藍藻進行高效且生態化處理的一種藍藻處理方法,用以實現對水體中的藍藻進行連續的囊團破碎處理,有效預防藍藻的爆發並有效的改善水質,以從源頭上遏制藍藻爆發,並降低藍藻的預防、治理成本及投資建造成本,並降低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安裝難度及後期的維護難度。
為實現上述第一個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包括:
置於岸基中並相互嵌套設置以形成過水間隙的內筒與外筒,自岸基向水體延伸的並具進水口的引水管及回水管,所述引水管延伸過外筒並與內筒連通,所述回水管與外筒連通並在回水管位於水體中的末端處裝配有高於水體底部的排水裝置。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內筒的底部具回水口,且頂部具敞口。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內筒的底部具回水口,且頂部封閉。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回水口至進水口之間所形成的高度差大於或者等於40米,並小於或者等於150米。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排水裝置為潛水推流器、潛水射流器、軸流泵或者潛水泵。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水管的進水口低於水體表面。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水管的進水口與水體表面之間保持1~50cm的距離。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藍藻深井滅藻設備還包括:
套接在引水管頂部並用於調節進水口至水體表面的高度以導入漂浮於水體表層藍藻的可調節套筒。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可調節套筒由套接在引水管頂部的外壁面並能夠與引水管縱向滑動的筒體,以及至少一個通過連接件與筒體連接的漂浮裝置所組成;所述可調節套筒的頂部具引水口,並通過所述引水口與引水管連通。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漂浮裝置包括環形氣囊、浮球或者泡沫製品。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可調節套筒由嵌設在深井頂部的內壁面並能夠與深井縱向滑動且一體化設置漂浮裝置的筒體組成,所述筒體的側部開設若干過水孔,所述過水孔沒於水體表面下方。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可調節套筒由若干縱向嵌套拼接的引水環活動拼接組成;所述引水環由徑縮環與徑擴環組成。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水管的頂部形成與引水環卡持連接的臺階部,並通過所述徑縮環或者徑擴環抵扣在臺階部上。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引水管的頂部形成與引水環卡持連接的凸伸部,所述徑縮環或者徑擴環的內壁面和/或外壁面形成用於導引凸伸部並實現兩個引水環縱向連接的導引部。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伸部被配置外螺紋,所述引導部被配置為與所述外螺紋螺接連接的內螺紋。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伸部被配置為凸稜,所述引導部被配置為引導並收容凸稜的凹槽。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稜與凹槽的橫截面形狀為矩形、正方形、梯形或者半圓形。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藍藻深井滅藻設備還包括:
插入水體底部並通過牽引件懸掛所述可調節套筒的支架以及驅動裝置;
所述驅動裝置設置於支架上,並通過與驅動裝置連接的驅動軸繞卷牽引件,以驅動可調節套筒作垂直上下運動。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支架的頂部形成平臺部。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伺服電機、直流電機或者步進電機。
為實現第二個目的,本申請還公開了一種藍藻處理方法,包括:
通過自岸基向水體延伸的並具有進水口的引水管將漂浮於水體表層的藍藻導入置於岸基中的內筒中,所述內筒外部嵌套與其形成過水間隙的外筒,通過排水裝置的運行所產生的負壓將藍藻向內筒底部引流並從內筒的底部所開設的回水口處流出內筒,並利用內筒底部所產生的靜水壓力對藍藻群體進行破碎處理以形成藍藻碎片,然後通過與外筒連通的回水管將藍藻碎片重新排入水體中;其中,所述排水裝置安裝在回水管的末端並高於水體底部。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回水口至進水口之間所形成的高度差為40至150米。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通過本申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可在岸基上設置用於在底部形成靜水壓力並實現對藍藻進行破碎處理的內外筒,並將通過靜水壓力破碎形成的藍藻碎片通過回水管直接向水體中排放,實現了對藍藻的高效生態處理,有效預防了藍藻的爆發以從源頭上遏制了藍藻的爆發,降低了藍藻的預治成本,並避免產生臭味,並具有安裝與維護難度小的優點。
具體的,在本申請中,通過可隨水位調節的進水口→表層藍藻水華的藍藻集群顆粒通過引水管被導入內筒中,並在內筒底部距離水面40~150米的空間中→膠被包裹多細胞囊團在0.4~1.5mpa靜水壓力作用下保持30秒左右的停留時間後囊團膠被破碎,對細胞中偽空泡壓縮並釋出氣體形成單細胞碎粒→通過連接外筒的排水裝置形成的負壓推出通過回水管排出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藍藻單細胞碎粒擴散至水中,並被水體中魚類及浮遊動物吞食,以實現了連續且高效的生態化處理。
同時,在本申請中,建造一個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只需要不到800萬元,相對於傳統的藍藻治理設備,成本僅需不到十分之一,因此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且不需對藻泥進行處理與填埋,因此可解決藻泥處理所需要的電力成本且不要佔用場地。
此外,單個藍藻深井滅藻設備每天處理量可達到8萬立方米(表層藍藻水),相對於現有技術中的藻水分離站每天只能處理3000立方米(表層藍藻水)的處理能力而言,本發明所揭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處理能力實現了飛躍式的提高。
此外,在本申請中,只有排水裝置需要消耗電力,據測算每處理500立方米的富含藍藻的水體的消耗1度電,從而使得本發明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具有藍藻治理運行成本低的技術優勢。
由於對藍藻進行靜水壓力破碎處理並相互嵌套設置的內筒與外筒均設置在岸基上,因此不需要在水面上採用沉井法安裝管體,從而使得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施工難度就大大下降了,同時由於內筒與外筒均設置在岸基上,因此也便於後期的維護及保養操作。
最後,本申請所示出的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實現了對富營養化水體的綜合治理,並改善了水質。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在實施例一中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在實施例二中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套接在實施例一或者實施例二中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中的引水管的頂部的可調節套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出的可調節套筒的第一種變形例的示意圖;
圖5為圖3所示出的可調節套筒的第二種變形例的示意圖;
圖6為圖3所示出的可調節套筒的第三種變形例的示意圖;
圖7為插入水體底部並用於調節圖3至圖6中任一種可調節套筒縱向高度的支架的示意圖;
圖8為富含藍藻的水體在通過本發明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進行處理前的顯微鏡照片;
圖9為富含藍藻的水體在通過本發明所示出的藍藻經過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進行處理破碎後的顯微鏡照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所示的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但應當說明的是,這些實施方式並非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根據這些實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結構上的等效變換或替代,均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本說明書各個實施例中所揭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可廣泛應用於湖泊、河道、水庫、池塘等可能爆發藍藻的水域中,並不需要使用絮凝劑等化學物質或者其他物理打撈裝置,即可對漂浮於水體表面2的藍藻進行連續、高效的生態處理。為了便於表述,在本申請中所涉及的水域環境為湖泊。
實施例一:
參圖1、圖8及圖9所示出的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一種實施例。
在本實施例中,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包括:置於岸基3中並相互嵌套設置以形成過水間隙的內筒12與外筒11,自岸基3向水體延伸的並具進水口100的引水管10及回水管15。引水管10延伸過外筒11並與內筒12連通,回水管15與外筒11連通並在回水管15位於水體中的末端處裝配有高於水體底部1的排水裝置40。內筒12的底部具回水口121,且頂部具敞口122。同時,在本實施例中,該外筒11的頂部具敞口,內筒12垂直向上延伸過岸基3所在水平面。同時,內筒12頂部具敞口122。通過這種結構,可便於維修人員對外筒11與內筒12中的所淤積雜質及故障進行清掃與排除,以便於後期的維護與保養。
在本實施例中,該內筒12的內部具中空腔體120,內筒12與外筒11之間形成環狀腔體110,內筒12的底部與外筒11的底部不接觸將內筒12中所導入的藻水通過回水口121流入環狀腔體110中,並通過低於引水管10設置的排水管15將通過靜水壓力破碎處理後的藍藻碎片在排水裝置40運行所產生的負壓的作用下排出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至水體中。在本實施例中,該過水間隙通過環狀腔體110與中空腔體120共同組成。
具體的,引水管10一端設置於水體中,並向上形成折彎管段,以在折彎管段的末端處形成所述進水口100,引水管10的另一端穿過外筒11並與內筒12連通。引水管10自水體處向岸基3延伸並貫穿外筒11的側部並通過開設在內筒12側部的通孔10a將引水管10所吸取的水體表層的富含藍藻的藻水導入至內筒12中,並沿著內筒12向下流動。
藻水可通過內筒12的底部所設置的回水口121流入環狀腔體110中,並逐級形成與水體表面2高度一致或者基本一致的液位(未示出)。此時,在內筒12與外筒11的底部附近會形成一定的靜水壓力並形成水柱。同時,在外筒11的側部還設有通孔15a,該回水管15通過該通孔15a與環狀腔體110相互連通,以將破碎處理後的藍藻碎片通過回水管15及排水裝置40的共同作用下排放至水體中,以被水體中的魚類或者浮遊動物所吞食。
需要說明的是,靜水壓力隨著上述柱狀的水柱的高度的增加而增加。具體的,每下降10米形成1公斤的靜水壓力(即0.1mpa)。根據測算,通常藍藻的細胞結構在4公斤的靜水壓力下即可發生破碎的現象,為此將回水口121與進水口100之間所形成的高度差大於或者等於40米,並可進一步設置為在40米至100之間,從而在外筒11和/或內筒12的底部附近所形成的靜水壓力達到或者超過4公斤,從而促使藍藻的外表面自然形成的囊團膠被出現破碎現象,以殺死藍藻細胞,從而達到滅藻的效果,並將藍藻細胞壓迫、擠壓、破碎,以形成藍藻碎片。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該外筒11及內筒12呈柱狀,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合理預測到,該外筒11及內筒12也可被配置為螺旋形或者其他任何的立體形狀,只要差生足夠的高度差,即可產生足夠滅藻的靜水壓力。經實驗證明,藍藻在4公斤的靜水壓力下即可被破碎並形成藍藻碎片,在本實施例中,回水口121與進水口100之間的長度大於或者等於40米,當然也可配置為更大的長度,例如,可配置為60米、70米、90米、100米、120米或者150米,以形成0.4~1.5mpa的靜水壓力。
在實施例中,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中的引水管10及回水管15的並不限定於一個,例如,同一個相互嵌套設置的內筒12與外筒11可連接兩個引水管10及兩個回水管15,並在每個回水管15位於水體中的末端處設置一個排水裝置40。同時,該回水口121可基本貼近或者靠近外筒11的底部。藍藻碎片可通過回水口121進入環狀腔體110中並向上流動,最後在排水裝置40的驅動下,利用排水裝置40運行所形成負壓將藍藻碎片通過一個或者多個回水管15排出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
優選的,排水裝置40可設置在略微高於水體底部1的附近,以將排出的藍藻碎片可直接被水體中的魚類、浮遊動物及底棲動物所捕食,從而實現了對藍藻的高效生態處理,有效地預防了藍藻的爆發並有效的改善水質,並能夠從源頭上有效遏制藍藻初期的繁殖與後期的爆發的現象。
當然,該排水裝置40也可設置在水體底部1至水體表面2之間的任意位置,且該排水裝置40的數量並不限定為一個。例如,可將一個回水管15通過支管分別連接兩個位於不同水平高度的排水裝置40;甚至,也可通過兩個回水管15分別連接兩個排水裝置40。從而,可滿足生活在不同水層中魚類對藍藻碎片的覓食需求,使得不同生活習性的魚類或者浮遊生物均能吞食藍藻碎片。
研究表明,平均直徑40μm的膠被(參圖8所示)包裹多細胞囊團在大於0.4mpa靜水壓力作用下囊團膠被破裂,偽空泡內氣體釋出,並分散成平均直徑3.5μm的單細胞碎粒(參圖9所示),利於銅鏽環稜螺(bellamyaaeruginosa)、鰱魚(hypophthalmichthysmolitrix)、鱅魚(aristichthysnobilis)62dm(大型水蚤)食藻蟲等食藻水生生物攝食,恢復了藍藻的天敵,形成生態食物鏈。
在本實施例中,可在湖泊等天然水體或者人工水體中投放銅鏽環稜螺(bellamyaaeruginosa)、尼羅羅非魚(oreochromisniloticus)、鰱魚(hypophthalmichthysmolitrix)、鱅魚(aristichthysnobilis)、62dm(大型水蚤)食藻蟲等生物,以更好的配合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對藍藻的防控與治理。
優選的,為了更好的便於水進入到內筒12及外筒11中,在本實施例中,引水管10的進水口100低於水體表面2,並具體為,引水管10的進水口100至水體表面2之間保持1~50cm的距離;並可進一步優選為保持為1~20cm的距離,以使得絕大部分的富含藍藻的水體可以被引流到引水管10中。同時,排水裝置40可為潛水推流器、潛水射流器、軸流泵或者潛水泵中的任意一種。
本實施例所揭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建設成本只需要不到800萬元,相對於傳統的藍藻治理設備(例如藻水分離站及物理打撈藍藻的裝置)而言,其成本僅需不到十分之一,因此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且不需對脫水所形成的藻泥進行處理與填埋。此外,單個藍藻深井滅藻設備每天處理量可達到8萬立方米,相對於現有技術中的藻水分離站每天只能處理3000立方米的處理能力而言,得到了飛躍式的提高。
最後,在本實施例中,該排水裝置40的功率為5.5kw,每小時能夠處理3600立方米的藍藻水,實際每日消耗電力約為132千瓦時。從而使得本發明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及其藍藻處理方法具有藍藻治理運行成本低的技術優勢。此外,由於在本實施例中,不需要對從藻水中分離出來的藻泥進行後續處理,因此進一步降低了對藍藻的治理成本與設備的運行成本。
本實施例所示出的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中,由於對藍藻進行靜水壓力破碎處理並相互嵌套設置的內筒12與外筒11均設置在岸基3上,因此不需要在水面上採用沉井法安裝管體,從而使得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施工難度就大大下降了,同時由於內筒12與外筒11均設置在岸基3上,因此也便於後期的維護及保養操作。
尤其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各個實施例中的外筒11可由在岸基3處垂直向下挖掘的深井構成。因此,在岸基3中挖掘形成一個深井後,將內筒12、回水管15、引水管10及排水裝置40按照本說明書各實施例所揭示的方式安裝完畢後,即可形成具有相同或者等同技術效果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
同時,外筒11可由預埋入岸基3中的鋼管構成,也可由在岸基3中通過混凝土澆築所形成深井構成,也可以直接在岸基3通過土方開挖所形成的深井構成。
實施例二:
參圖2所示出的本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二種實施例。
本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與實施例一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比,其主要區別在於,在本實施例中,該內筒12』的底部具回水口121,且頂部封閉。同時,內筒12』垂直向上延伸,且不超過岸基3頂部所在水平面。通過這種結構,可進一步降低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建造成本。
本實施例中與實施一中相同部分的技術方案請參實施例一所述,在此不再贅述。
實施例三:
參圖1、圖2及圖3所示,其示出了本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三種實施例。
本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與上述任一種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比,其主要區別在於,在本實施例中,引水管10的頂部同樣設置有一個可以上下浮動在水體表面2上的可調節套筒30a。
該可調節套筒30a由嵌設在引水管10頂部的內壁面並能夠與引水管10縱向滑動且一體化設置漂浮裝置的筒體組成,所述筒體的側部開設若干過水孔313,所述過水孔313沒於水體表面2的下方。筒體可在進水口100中縱向上下移動。
在本實施例中,通過該過水孔313可將富含藍藻的水體引入引水管10中,以在靜水壓力的作用下進行破碎處理。在本實施例中,可調節套筒30a的頂部形成環形氣囊303,環形氣囊303中具環形空腔312,並填充有空氣。
為了使得引水管10更好的收容並引導可調節套筒30a,可在引水管10的內壁面上設置凹槽315,並在可調節套筒30a的筒體外側面上設置被該凹槽315所收容的凸稜314,以通過該凸稜314與凹槽315的配合,更好的實現引水管10收容並引導可調節套筒30a的效果。
本實施例中與實施一和/或實施例二中相同部分的技術方案請參實施例一所述,在此不再贅述。
實施例四:
參圖1、圖2及圖4所示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四種實施例。
本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與上述任一種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比,其主要區別在於,在本實施例中,該可調節套筒30b由若干縱向嵌套拼接的引水環活動拼接組成。所述引水環由徑縮環316與徑擴環317組成。每個引水環均具有供水流入引水管10中的口部318。引水管10的頂部形成與引水環卡持連接的臺階部101,並通過所述徑縮環316或者徑擴環317抵扣在臺階部101上。
在安裝引水管10的過程中,確保引水管10垂直插入水中並達到水體底部1,並繼續向下插入湖床的淤泥中,並確保進水口100的高度與水體表面2齊平或者略微低於水體表面2,以將富含藍藻的水體引入引水管10中,以通過靜水壓力對藍藻進行破碎處理。當水體表面2的高度上升時為了更好的導入富含藍藻的水體,並避免引入過多不含藍藻的水體。
在本實施例中,可通過相互套接的一個或者多引水環在垂直方向上套接堆疊,以確保最頂部的引水環的口部318略微低於水體表面2的高度,以更好的將漂浮在水體表層的藍藻引入引水管10中進行靜水壓力破碎處理。
優選的,引水管10的頂部形成與引水環卡持連接的凸伸部103,所述徑縮環316或者徑擴環317的內壁面和/或外壁面形成用於導引凸伸部103並實現兩個引水環縱向連接的導引部。
需要說明的是,可將引水環的徑縮環316卡持在臺階部101上,也可將徑擴環317卡持在臺階部101上,也可將徑縮環316卡持在卡持在引水管10頂部的內壁面上,也可將徑擴環317卡持在引水管10頂部的內壁面上,或者其他等同原理變化形式的卡接均可。
本實施例中與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相同部分的技術方案請參上文所述,在此不再贅述。
實施例五:
結合圖1、圖2及圖5所示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五種實施例。
本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與上述任一種實施例所示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比,尤其是與實施例四相比,其主要區別在於,在本實施例中,該可調節套筒30c由若干縱向嵌套拼接的引水環活動拼接或者螺接組成。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凸伸部103被配置外螺紋,所述引導部被配置為與所述外螺紋螺接連接的內螺紋320。具體的,可以在徑擴環317的內壁面上設置內螺紋320,並與引水管10頂部所形成外螺紋進行螺紋螺接連接,此時徑縮環316的外壁面可不設置外螺紋,並通過如圖5中所示出的引水環30b反向倒扣,以通過位於上方的引水環的徑擴環317與位於下方的徑縮環316卡持連接。
同時,也可如圖6所示,在引水環的徑擴環317的內壁面設置內螺紋320,同時在徑縮環316的外壁面設置外螺紋319,以通過上下相鄰的兩個引水環的徑擴環317的內螺紋320與徑縮環316的外螺紋319進行螺接連接,從而實現將一個或者多個引水環與引水管10頂部外表面設置的外螺紋進行螺接連接。當水體表面2的高度上升至水體表面2』狀態時,可增加一個或者多個引水環,以確保最頂部的引水環的口部318略微低於水體表面2』的高度。
在本實施例中,可通過相互套接的一個或者多引水環所組成的可調節套筒30c在垂直方向上套接堆疊,以確保最頂部的引水環的口部318略微低於水體表面2的高度,以更好的將漂浮在水體表層的藍藻引入引水管10中進行靜水壓力破碎處理。
本實施例中與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相同部分的技術方案請參上文所述,在此不再贅述。
實施例六:
配合參照圖7所示出的本發明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的第六種實施例。
本實施例所公開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與前述任一實施例所揭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比,其主要區別在於,在本實施例中,所述藍藻深井滅藻設備還包括:插入水體底部1並通過牽引件懸掛所述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或者可調節套筒30b或者可調節套筒30c的支架50以及驅動裝置60。該驅動裝置60可選用伺服電機、直流電機或者步進電機中的任意一種或者其他形式的可以通過交流電或者直流電實現做功的裝置。該支架50跨設在具進水口100的引水管10的管段的頂部。
在本實施例中,該驅動裝置60設置於支架50上,並通過與驅動裝置40連接的驅動軸61繞卷牽引件,以驅動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作垂直上下運動,從而實現了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或者可調節套筒30b或者可調節套筒30c與引水管10之間的縱向距離,以調節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或者可調節套筒30b或者可調節套筒30c位於其頂部或者側部並用於導入藻水的引水口與水體表面2之間的距離,從而實現了對水體表面2漂浮的不同厚度的藍藻的收集效果,以避免導入過多不含藍藻的清水,從而進一步提高了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對藍藻的滅藻效果。
具體的,驅動軸61通過繩子62連接一個扣環63,扣環63通過若干繩子64(數量優選為三個或者三個以上,並呈軸對稱分布)與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30c連接。當驅動裝置60轉動時,驅動軸61作轉動,以纏繞繩子62,從而通過繩子64提起或者放下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30c。
同時,在本實施例中,該支架50的頂部形成平臺部51。設置該平臺部51可便於後期維護人員對可調節套筒30或者可調節套筒30a~30c進行維護。
本實施例中與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相同部分的技術方案請參上文所述,在此不再贅述。
實施例七:
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藍藻處理方法。
該藍藻處理方法基於實施例一至實施例六中任一個實施例所揭示的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而實現。
一種藍藻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通過自岸基3向水體延伸的並具有進水口100的引水管10將漂浮於水體表層的藍藻導入置於岸基3中的內筒12(內筒的具體結構可參實施例一或者實施例二所述)中,所述內筒12外部嵌套與其形成過水間隙的外筒11(外筒的具體結構可參實施例一或者實施例二所述),通過排水裝置40的運行所產生的負壓將藍藻向內筒底部引流並從內筒的底部所開設的回水口121處流出內筒12,並利用內筒12底部所產生的靜水壓力對藍藻群體進行破碎處理以形成藍藻碎片,然後通過與外筒11連通的回水管15將藍藻碎片重新排入水體中;
其中,所述排水裝置40安裝在回水管15的末端並高於水體底部1。具體的,在本實施例中,該回水口121至進水口100之間所形成的高度差為40至150米,以形成0.4~1.5mpa的靜水壓力。
優選的,所述內筒的底部所開設的回水口121至進水口100處的長度大於或者等於40米,並小於或者等於90米。引水管10一端設置於水體中,並向上形成折彎管段,以在折彎管段的末端處形成所述進水口100,引水管10的另一端穿過外筒11並與內筒12連通。引水管10自水體處向岸基3延伸並貫穿外筒11的側部並通過開設在內筒12側部的通孔10a將引水管10所吸取的水體表層的富含藍藻的藻水導入至內筒12中,並沿著內筒12向下流動。
內筒12的內部具中空腔體120,內筒12與外筒11之間形成環狀腔體110,內筒12的底部與外筒11的底部不接觸將內筒12中所導入的藻水通過回水口121流入環狀腔體110中,並通過低於引水管10設置的排水管15將通過靜水壓力破碎處理後的藍藻碎片在排水裝置40運行所產生的負壓的作用下排出該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至水體中。
排放至水體中的藍藻碎片可被水體中的自然生態食物鏈並被魚類、浮遊動物進行吞食,以實現了對藍藻的生物防控與生物治理。同時,也可顯著提高對水體中透明度與溶解氧的含量,因此能夠顯著提高了對水體水質的改善效果,並避免了在藍藻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臭味。同時,水體底部1附近的氧含量較低的水體也可在迎水管100與排水裝置40的共同作用下對水體進行立體式的循環淨化。
本實施例所依賴的具體結構(即藍藻深井滅藻設備)請參實施例一至實施例六任一個實施例或者幾個實施例所揭示的一種藍藻深井滅藻設備相結合所示,在此不再贅述。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發明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並非用以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未脫離本發明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