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及線路板吹乾機的製作方法
2023-07-15 12:45:5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及吹乾機。
背景技術:
現有用於線路板吹乾的強風風刀其出風方向為向上出風,向線路板吹風時將小孔內的水滴向上吹,小孔內的水滴濺起又落回線路板上,不能達到吹乾線路板的目的。因此,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的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有強力趕水、吹乾功能的線路板強風風刀及吹乾機。
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包括長條型的殼體,殼體內設有儲風腔室、上端設有縮徑的出風工作面,儲風腔室連接有進風口,其中:出風工作面上設有若干向一側傾斜設置的斜角出風孔。
本實用新型由於採用上述的結構,儲風腔室通過進風口進風、斜角出風孔出風,向一側傾斜設置的斜角出風孔實現向一側出風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方案: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儲風腔室中設有分風板,分風板上部為出風腔、下部為進風腔,出風工作面設置在出風腔上端,進風腔連接進風口。風從進風口進入進風腔,經分風板分風后流入出風腔,最後通過出風工作面流出。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出風工作面向與出風方向相反的一側傾斜10~20°設置。使斜角出風孔向一側出風。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出風工作面上設有兩排交錯布設、向一側傾斜10~20°的斜角出風孔。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斜角出風孔均勻分布在出風工作面上。實現出風均勻的目的。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分風板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分風孔。實現均勻分風的目的。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分風板上設有兩排交錯布設的長圓型分風孔。
一種線路板吹乾機,包括機架,機架上設有進風通道和若干組上下相對設置的上、下輥軸,上、下輥軸之間形成輸送通道,其中:包括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輸送通道上下端設有相對設置的強風風刀,出風工作面上的斜角出風孔向輸送方向傾斜,進風口與進風通道連接。強風風刀設置在輸送通道上下端對輸送通道上線路板的上下面進行吹風,斜角出風孔向線路板輸送方向一側吹風,將線路板小孔內的微小水滴向一側吹,均有強力趕水、吹乾功能;出風工作面的傾斜設計對線路板的輸送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吹乾機,進風通道設置在機架一側、連接有風機進風管和風刀進風管,風刀進風管分別連接進風口,風刀進風管上設有高壓風出風口。高壓風從風機進風管進入進風通道,通過風刀進風管進入風刀。
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吹乾機,出風工作面設置在相鄰的上、下輥軸之間。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強風風刀的主視圖;
圖2為圖1的俯視圖;
圖3為圖1的仰視圖;
圖4為圖1的右視圖;
圖5為圖1的A-A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2的B處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強風風刀分風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圖4的C-C立體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實用新型吹乾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10為圖9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8所示,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包括長條型的殼體1,殼體1內設有儲風腔室2、上端設有縮徑的出風工作面3,儲風腔室2連接有進風口21,其中:出風工作面3上設有若干向一側傾斜設置的斜角出風孔31。
儲風腔室2中設有分風板4,分風板4上部為出風腔22、下部為進風腔23,出風工作面3設置在出風腔22上端,進風腔23連接進風口21。
出風工作面3向與出風方向相反的一側傾斜10~20°設置。
出風工作面3上設有兩排交錯布設、向一側傾斜10~20°的斜角出風孔31。
斜角出風孔31均勻分布在出風工作面3上。
分風板4上設有若干均勻分布的分風孔41。
分風板4上設有兩排交錯布設的長圓型分風孔41。
如圖9至圖10所示,一種線路板吹乾機,包括機架5,機架5上設有進風通道6和若干組上下相對設置的上、下輥軸7、8,上、下輥軸7、8之間形成輸送通道9,其中:包括上述的一種線路板強風風刀,輸送通道9上下端設有相對設置的線路板強風風刀,出風工作面3上的斜角出風孔31向輸送方向傾斜,進風口21與進風通道6連接。
進風通道6設置在機架一側、連接有風機進風管61和風刀進風管62,風刀進風管62分別連接進風口21,風刀進風管62上設有高壓風出風口63。
出風工作面3設置在相鄰的上、下輥軸7、8之間。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高壓風從風機進風管61進入進風通道6通過風刀進風管62進入風刀進風腔23,經分風板4分風后流至出風腔22從斜角出風孔31流出對輸送通道9上線路板的小孔吹風。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已如說明書及圖示內容,製成實際樣品且經多次使用測試,從使用測試的效果看,可證明本實用新型能達到其所預期之目的,實用性價值乃無庸置疑。以上所舉實施例僅用來方便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提技術特徵的範圍內,利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技術內容所作出局部更動或修飾的等效實施例,並且未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內容,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特徵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