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器內環火蓋的製作方法
2023-07-15 14:03:16
燃燒器內環火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包括一圓柱體狀的火蓋本體,火蓋本體的中部開設有通孔以形成混氣腔,混氣腔的下端面與爐頭座上的供氣槽相連通;在火蓋本體的周向上間隔開設有若干個主火通道,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一端皆與混氣腔相連通,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另一端還皆開口於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沿火蓋本體軸向相互間隔開的至少一圈主焰孔;另在火蓋本體上繞其周向還形成有一圈環形的穩焰通道,穩焰通道的一側開口於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一圈穩焰環,穩焰通道的另一側連通於混氣腔;該內環火蓋的主火焰被穩焰環中的穩焰火焰「控制」來達到最佳狀態,使其持續穩定燃燒,提高熱效率和點火成功率,達到小火不熄火的效果。
【專利說明】燃燒器內環火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燃燒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的灶具燃燒器的內環火蓋通常採用一圈或者兩圈主火焰孔來達到穩定、充分燃燒的目地,然後再配以設置在內環火蓋中的熱電偶和點火針,來起到點火成功率高和小火不熄火的目地。但是,由於各廠家生產的燃燒器種類型號不同、燃氣成本複雜、以及燃氣壓力差異較大,若只依靠主火焰孔則會使內環火蓋出現飛火現象,主火焰不能穩定、充分燃燒,甚至出現熄火現象,影響用戶的正常使用。
【發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該內環火蓋能夠確保使燃燒器持續穩定燃燒,提高熱效率和點火成功率。
[0004]本發明為了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該內環火蓋可拆卸定位設置於爐頭座的上端,該內環火蓋包括一圓柱體狀的火蓋本體,所述火蓋本體的中部開設有通孔以形成混氣腔,且所述混氣腔的下端面與所述爐頭座上的供氣槽相連通;在所述火蓋本體的周向上間隔開設有若干個主火通道,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一端皆與所述混氣腔相連通,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另一端還皆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沿火蓋本體軸向相互間隔開的至少一圈主焰孔;另在所述火蓋本體上繞其周向還形成有一圈環形的穩焰通道,所述穩焰通道的一側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一圈穩焰環,所述穩焰通道的另一側連通於所述混氣腔。
[0005]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穩焰通道位於所述主火通道的上方或下方。
[0006]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穩焰通道的另一側還連通有多個相互獨立且垂直於水平面的輔焰通道,且該多個輔焰通道皆連通於所述混氣腔。
[0007]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主焰孔的直徑為Imm?2.5mm ;所述輔焰通道為圓柱形孔,且其直徑為0.5mm?2mm。
[0008]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穩焰通道的截面寬度為0.5mm?1.2mm,且所述穩焰通道的深度為2mm?10mm。
[0009]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穩焰通道截面的上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截面的下側邊沿之間相距為0.5mm?2.5mm ;或所述穩焰通道截面的下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截面的上側邊沿之間相距為0.5mm?2.5mm。
[0010]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主火通道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穩焰通道截面的長度方向的夾角為O?45° ;且所述穩焰通道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水平面的夾角為O?60°。
[001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燃燒器內環火蓋的火蓋本體周向上間隔開設有若干個主火通道,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一端皆與所述混氣腔連通,該若干個主火通道的另一端還皆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並以形成沿火蓋本體軸向相互間隔開的至少一圈主焰孔;另在所述火蓋本體上繞其周向還形成有一圈環形的穩焰通道,所述穩焰通道的一側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一圈穩焰環,所述穩焰通道的另一側連通於所述混氣腔。與傳統的燃燒器內環火蓋相比,本發明中的內環火蓋的主火焰被穩焰環中的穩焰火焰「控制」來達到最佳狀態,而且在燃燒過程中穩焰火焰還能充分「拉」住主火焰,使其持續穩定燃燒,提高熱效率和點火成功率,達到小火不熄火的效果。此外,本發明中的內環火蓋結構簡單,不會增加製造成本,利於被廣泛應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發明的截面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4]圖3為本發明的立體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5]結合附圖,作以下說明:
[0016]I——火蓋本體10——混氣腔
[0017]11——主火通道12——主焰孔
[0018]13——穩焰通道14——穩焰環
[0019]15——輔焰通道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0021]本發明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該內環火蓋可拆卸定位設置於爐頭座的上端,該內環火蓋包括一圓柱體狀的火蓋本體1,所述火蓋本體I的中部開設有通孔以形成混氣腔10,且所述混氣腔10的下端面與所述爐頭座上的供氣槽相連通;在所述火蓋本體I的周向上間隔開設有若干個主火通道11,該若干個主火通道11的一端皆與所述混氣腔10相連通,該若干個主火通道11的另一端還皆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I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沿火蓋本體軸向相互間隔開的至少一圈主焰孔12 ;另在所述火蓋本體I上繞其周向還形成有一圈環形的穩焰通道13,所述穩焰通道13的一側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I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一圈穩焰環14,所述穩焰通道13的另一側連通於所述混氣腔10。
[002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穩焰通道13位於所述主火通道11的上方或下方。
[002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穩焰通道13的另一側還連通有多個相互獨立且垂直於水平面的輔焰通道15,且該多個輔焰通道15皆連通於所述混氣腔10。
[002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主焰孔12的直徑為Imm?2.5mm ;所述輔焰通道15為圓柱形孔,且其直徑為0.5mm?2mm。
[0025]所述穩焰通道13的截面寬度W為0.5mm?1.2mm,且所述穩焰通道13的深度H為2mm ?1mm0
[0026]優選的,當所述穩焰通道13位於所述主火通道11的下方時,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上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下側邊沿之間相距L為0.5mm?2.5mm ;或當所述穩焰通道13位於所述主火通道11的上方時,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下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上側邊沿之間相距L為0.5mm?2.5mm。
[0027]優選的,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長度方向的夾角α為O?45° ;且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水平面的夾角β為O?60°。
【權利要求】
1.一種燃燒器內環火蓋,該內環火蓋可拆卸定位設置於爐頭座的上端,該內環火蓋包括一圓柱體狀的火蓋本體(1),所述火蓋本體(I)的中部開設有通孔以形成混氣腔(10),且所述混氣腔(10)的下端面與所述爐頭座上的供氣槽相連通;其特徵在於:在所述火蓋本體(I)的周向上間隔開設有若干個主火通道(11),該若干個主火通道(11)的一端皆與所述混氣腔(10)相連通,該若干個主火通道(11)的另一端還皆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I)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沿火蓋本體軸向相互間隔開的至少一圈主焰孔(12);另在所述火蓋本體(I)上繞其周向還形成有一圈環形的穩焰通道(13),所述穩焰通道(13)的一側開口於所述火蓋本體(I)的外側立表面上以形成一圈穩焰環(14),所述穩焰通道(13)的另一側連通於所述混氣腔(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穩焰通道(13)位於所述主火通道(11)的上方或下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穩焰通道(13)的另一側還連通有多個相互獨立且垂直於水平面的輔焰通道(15),且該多個輔焰通道(15)皆連通於所述混氣腔(1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主焰孔(12)的直徑為Imm?2.5mm ;所述輔焰通道(15)為圓柱形孔,且其直徑為0.5mm?2mm。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穩焰通道(13)的截面寬度為0.5mm?1.2mm,且所述穩焰通道(13)的深度為2_?10mm。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上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下側邊沿之間相距為0.5mm?2.5mm ;或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下側邊沿與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上側邊沿之間相距為0.5mm?2.5mm。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燒器內環火蓋,其特徵在於:所述主火通道(11)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長度方向的夾角為O?45° ;且所述穩焰通道(13)截面的長度方向與水平面的夾角為O?60°。
【文檔編號】F23D14/46GK104515132SQ201310451862
【公開日】2015年4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7日
【發明者】張永傑 申請人: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