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的製作方法
2023-08-11 20:08: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環保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汙染源的種類日益增多,特別是化工區、工業集中區及周邊環境,汙染方式與生態破壞類型日趨複雜,環境汙染負荷逐漸增加,環境汙染事故時有發生。同時,隨著公眾環境意識逐漸增強,各類環境汙染投訴糾紛日益頻繁,因此對環境監測的種類、要求越來越高。在「十二五」期間,政府著力打造以空氣環境監測、水質監測和汙染源監測為主體的國家環境監測網絡,形成了我國環境監測的基本框架。「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已經明確「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從目前環保部力推的「氣、水、土三大戰役」的初步效果來看,下一步對於環境質量的改善則是對於現有治理設施。
VOCs主要來源於室內和室外,在室外VOC主要來自燃料燃燒和交通運輸;而在室內則主要來自燃煤和天然氣等燃燒產物、吸菸、採暖和烹調等的煙霧,建築和裝飾材料,家具,家用電器,清潔劑和人體本身的排放等。室內VOC的來源包括以下方面:(1)有機溶液,如油漆、含水塗料、粘合劑、化妝品、洗滌劑、捻縫膠等;(2)建築材料,如人造板、泡沫隔熱材料、塑料板材等;(3)室內裝飾材料,如壁紙、其他裝飾品等;(4)纖維材料,如地毯、掛毯和化纖窗簾等;(5)辦公用品,如油墨、複印機、印表機等;(6)設計和使用不當的通風系統等;(7)家用燃料和菸葉的不完全燃燒。
VOCs具有光化學活性,是形成PM2.5的重要前體物質,增強溫室效應,在環境中具有累積性和持久性等特點,是PM2.5重要來源之一。長期接觸三苯類、滷代烴類、硝基苯類和苯胺類等常見VOCs將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
治理VOCs的設備主要有以溶劑吸收技術為核心的吸收塔,以活性炭吸附為主要淨化單位的活性炭吸附罐,以燃燒法為技術基礎的火炬、催化燃燒爐和以光催化氧化技術為核心的光催化氧化發生器。其中,活性炭吸附罐在吸附過程中容易受到有機廢氣溫度、廢氣的酸鹼性、吸附罐的壓力等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活性炭吸附過程不穩定,有機廢氣中有膠粒物質或其他雜質時,吸附劑容易中毒;當活性炭吸附易燃易爆廢氣時,在炎熱的夏天有易燃易爆的風險;燃燒治理設備具有投資大,能耗高的缺點,而且當有機廢氣中含滷素、含硫、含氮元素時,對燃燒法將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處理車間或工況中產生易燃易爆氣體時不能採用燃燒技術;催化燃燒技術中有機廢氣含有不飽和化合物時可導致催化劑炭沉積,或陶瓷粉塵、鐵氧化合物及其他顆粒物堵塞催化活性中心,影響催化劑的吸附與解吸能力,導致催化劑活性下降。
此外,還有一種以冷凝技術出現的VOCs末端治理設備,其主要是冷凝器,存在如下問題:(1)冷凝法由於溫度的限制,實際分離效率只有30-50%,冷凝法處理後的廢氣一般達不到環保要求,一般很少單獨用來處理廢氣;(2)有機溶劑以液態小液體形式被帶到大氣中,造成環境汙染;(3)對於凝固點低的汙染物,幾乎沒有處理效果,如異丁烯類物質(-140.3℃)。
目前,工業源VOCs氣體通過風機和管道將廢氣收集後,通過核心治理設備(如吸收塔、吸附罐、燃燒爐、冷凝器、光催化器等)可以消減汙染物向大氣中直接排放,這些設備都是通過收集後集中治理,便於監管以及為統一量化汙染物排放濃度提供便利。但這類設備一般需要多種技術混合使用,且必須將所有氣體全部收集後治理;因此面臨以下問題:(1)任何一個先收集後治理的技術,都需承擔較高的尾氣收集、定向輸送、高空排放所產生的費用;(2)在工廠中任何一個車間,不可能完全密封,不可能將所有的尾氣都完全收集起來,門窗等非密封區域都將向大氣無組織排放有機廢氣,造成大氣汙染;(3)有廢氣產生的車間內工人工作的環境中,汙染物局部濃度較高,危害職工身心健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通過對放電單體組件結構以及放電單體排列方式的合理設計和改變,旨在將其在用於淨化應用中,大大提升淨化效率。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包括:
一種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其特徵在於,所述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包括圓環組、放電單體和支架,所述圓環組由若干個同心圓環組成,所述圓環組裝設在所述支架上,所述放電單體垂直於裝設在所述圓環組上,所述同心圓環的內部設有空心環腔,所述支架的內部設有導線通道,所述支架的中心設有孔洞,所述同心圓環與所述支架的連接部位設有通孔,導線通過所述支架中心的孔洞沿支架內部的導線通道進入所述同心圓環內部的空心環腔與所述放電單體連接。
上述結構使得放電單體以同心圓的形式均勻分布於支架上,這使得相同面積下,能夠排列更多的放電單體。
進一步地,所述同心圓環的環體直徑相同,且相鄰同心圓環之間的間距相等,為小於1-5cm。相鄰同心圓環之間的間距是指相鄰同心圓環的圓環軸到同心圓心之間的距離之差。
進一步地,所述同心圓環為5-8個,每個同心圓環上均垂直設有放電單體。
進一步地,所述放電單體均勻裝設在所述同心圓環上,相鄰放電單體之間的距離為1-5cm。
進一步地,所述放電單體上設有放電針,所述放電針垂直於所述圓環組裝設。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為相互交叉的兩根梁,兩根梁的長度相等,兩者在其中心處交叉固定,優選地,所述支架為十字支架。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具有以下優點和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所述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的組成部件少,結構簡單,易於安裝和拆卸;
(2)本實用新型所述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可以用於廢氣淨化等多種設備中,汙染物去除可以達到99.5%以上,淨化因子釋放速度快,VOCs的去除效率高,應用廣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需要說明的是圖1中,僅在最外圈的同心圓環上標示有放電單體,以示說明,其它同心圓環上同樣設有放電單體,只是沒有標示;還有導線的部分,也沒有在圖示中標示。
附圖標記:
1-圓環組,2-放電單體,3-孔洞,4-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參照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包括圓環組1、放電單體2和支架4,所述圓環組1是由大小不同的同心圓環組成,所述圓環組1裝設在所述支架4上,所述放電單體2垂直於裝設在所述圓環組1上。
在實施例中,所述同心圓環為5-8個,優選為6個。每個同心圓環上均垂直設有放電單體2。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還包括導線,為了實現導線與放電單體的連接,所述部件結構中設有導線通路,具體地,所述同心圓環的內部設有空心環腔;所述支架的內部設有導線通道,所述支架的中心設有孔洞3;所述同心圓環與所述支架的連接部位設有通孔,便於導線穿過。最終,所述導線通過所述支架中心的孔洞3沿支架內部的導線通道進入所述同心圓環內部的空心環腔與所述放電單體連接。
優選地,所述支架上的導線通道,任意四分之一通道,均可作為導線通道。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同心圓環的環體直徑相同,且相鄰同心圓環之間的間距為0,即同心圓環緊密排列,組合形成圓形區域,其間沒有空隙,充分地利用了空間。
在一個應用實施例中,所述圓盤式放電單體組件裝設在一淨化設備中,具體地,所述圓環組水平放置,其上側與所述支架連接,其下側垂直設有放電導線,所述放電導線的方向向下,可增強淨化因子與廢氣的對流強度,提高汙染物與淨化因子的碰撞強度。
每個同心圓環的供電線路可以單獨控制或通過支流的形式分布控制。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