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摺疊踏凳的製作方法
2023-07-06 15:50:51
可摺疊踏凳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可摺疊踏凳,所述可摺疊踏凳包括可摺疊頂部、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摺疊壁、第四摺疊壁和可摺疊支撐件;所述可摺疊頂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通過第一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
【專利說明】
可摺疊踏凳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具體涉及一種可摺疊踏凳。
【背景技術】
[0002]年長或者行動不便的人從交通工具上下來非常困難,比如汽車或者越野車一般都比地面高很多,因此年長或行動不便的人下車時非常困難,通常需要使用凳子,凳子會佔用較多空間並且拿著比較不方便,因此,亟需一個能夠摺疊並且不會佔太多空間的凳子。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摺疊踏凳,以解決現有凳子會佔用較多空間並且拿著比較不方便的技術問題。
[0004]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取的技術方案是:
[0005]可摺疊踏凳,所述可摺疊踏凳包括可摺疊頂部、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摺疊壁、第四摺疊壁和可摺疊支撐件;
[0006]所述可摺疊頂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通過第一軸鉸接配合;
[0007]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
[0008]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
[0009]所述第三摺疊壁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一壁體和第二壁體,所述第一壁體與第一側壁鉸接配合,所述第二壁體與所述第二側壁鉸接配合;
[0010]所述第四摺疊壁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三壁體和第四壁體,所述第三壁體與第一側壁鉸接配合,所述第四壁體與第二側壁鉸接配合;
[0011]所述可摺疊支撐件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一部件與第二部件,所述第一部件與所述第一部分鉸接配合,所述第二部件與所述第二部分鉸接配合。
[0012]優選為,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一部分通過第二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二軸與所述第一軸平行,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部分通過第三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三軸與所述第一軸平行。
[0013]優選為,所述第三摺疊壁的第一壁體與所述第一側壁通過第四軸鉸接配合,所述第四軸與所述第二軸垂直,所述第三摺疊壁的第二壁體與所述第二側壁通過第五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五軸與所述第三軸垂直。
[0014]優選為,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所述可摺疊支撐件與所述第一下表面和第二下表面配合。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可摺疊踏凳的第一結構視圖;
[0017]圖2是本實用新型可摺疊踏凳的第二結構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0019]如圖1至圖2所示,可摺疊踏凳10包括可摺疊頂部12,可摺疊頂部12包括相互鉸接或樞接的第一部分14和第二部分16,第一部分14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一末端18和第二末端20,第二部分16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三末端24和第四末端26。第一部分14的第一末端18和第二部分16的第三末端24通過第一軸28鉸接配合。在本實施例中,把手30從第一部分14的第一末端18延伸,凹部32從第二部分16的第三末端24延伸。凹部32可以是開口,當可摺疊踏凳10在展開狀態時,凹部32能夠容納把手30,在本實施例中,凹部32的形狀與把手30的形狀互補。
[0020]可摺疊踏凳包括第一側壁34和第二側壁38,第一側壁34包括第一端部35,第一端部35與第一部分14的第二末端20通過第二軸36鉸接配合,第二軸36與第一軸28平行。第二側壁38包括第二端部39,第二端部39與第二部分16的第四末端26通過第三軸40鉸接配合,第三軸40與第一軸28平行。
[0021 ] 可摺疊踏凳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第三摺疊壁46包括第一壁體50和第二壁體52,第一壁體50與第二壁體52通過第四軸54鉸接配合,第四軸54與第一軸28垂直。第一壁體50包括第一端51,第一端51與第一側壁34通過第五軸56鉸接配合,第五軸56與第二軸36垂直。第二壁體52包括第二端53,第二端53與第二側壁38通過第六軸58鉸接配合,第六軸58與第三軸40垂直。第四摺疊壁48與第三摺疊壁46結構相同,第四摺疊壁48包括第三壁體與第一側壁34通過第七軸70鉸接配合,第七軸70與第二軸36垂直,第四摺疊壁48包括第四壁體與第二側壁38通過第八軸72鉸接配合,第八軸72與第三軸40垂直。
[0022]可摺疊頂部12包括第一部分14和第二部分16,第一部分14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一上表面76和第一下表面80,第二部分16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上表面78和第二下表面82,第一上表面76和第二上表面78為腳踏面。可摺疊支撐件84與第一下表面80和第二下表面82鉸接。可摺疊支撐件84包括第一部件86與第二部件88,第一部件86與第二部件88通過第九軸90鉸接配合,第九軸90與第一軸28平行。第一部件86與第一下表面80通過第十軸92鉸接配合,第二部件88與第二下表面82通過第^^一軸94鉸接配合。在本實施例中,第十軸92與第一軸28之間的距離同第十一軸94到第一軸28之間的距離相等,第十軸92與第九軸90之間的距離同第i^一軸94到第九軸90之間的距離相等。在本實施例中,當人站在可摺疊頂部12上後,可摺疊支撐件84提供額外的支撐防止第一部分14和第二部分16向地板彎曲或摺疊。
[0023]在本實施例中,當可摺疊踏凳在展開使用狀態時,把手30與凹部32配合,摺疊踏凳時,把手30從凹部32中升起,第一部分14和第二部分16摺疊,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摺疊平整,可摺疊支撐件84朝第九軸90摺疊。由於可摺疊踏凳摺疊成平面狀態,第一軸28和第九軸90彼此背向移動。
[0024]為了防止踏凳在使用時意外摺疊,四個斜坡100從第一下表面80和第二下表面82延伸,因此斜坡100與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相鄰。斜坡100包括第一邊緣102、斜面104、第二邊緣106和第三邊緣108,第一邊緣102面對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第二邊緣106從第三邊緣108上延伸,斜面104從第一邊緣102向第二邊緣106延伸,在其它實施例中,每一個斜坡100包括相對的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並且斜面位於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每一個平面替代前邊緣,斜坡面替代斜坡邊緣。
[0025]一旦人站在踏凳上後,斜坡100的第一邊緣102與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配合從而防止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向內側摺疊,換言之,當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向內側摺疊時,斜坡100的第一邊緣102會阻止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進一步向內側移動。一旦人從踏凳上下來時,把手30升起,可摺疊頂部12摺疊,斜坡100隨著可摺疊頂部12移動。
[0026]凸起120從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上延伸並且與第一邊緣102配合。一旦人站在踏凳上後,第三摺疊壁46和第四摺疊壁48勢必向內側摺疊,當可摺疊踏凳摺疊時,凸起120與斜面104配合併且凸起120沿著斜面104滑動。
[0027]可摺疊踏凳的側壁通過眾所周知的機構相互鉸接,例如,鉸接裝置類似於門的鉸鏈,銷可以從鉸鏈上分離,在其它實施例中,外部鉸鏈也可以使用,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部件86與第二部件88上設置有相對的第一突起128和第二突起130,第一突起128和第二突起130沿著第十軸92和第^^一軸94延伸。第一筋條136和第二筋條138從第一下表面80和第二下表面82上垂直延伸,第一筋條136上設置有第一開口 132,第二筋條138上設置有第二開口 134。第一突起128與第一開口 132配合,第二突起130與第二開口 134配合,突起可以設置在第一筋條136和第二筋條138上,開口可以設置在第一部件86與第二部件88上。
[0028]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
【主權項】
1.可摺疊踏凳,其特徵在於,所述可摺疊踏凳包括可摺疊頂部、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摺疊壁、第四摺疊壁和可摺疊支撐件; 所述可摺疊頂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通過第一軸鉸接配合; 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 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部分的端部鉸接配合; 所述第三摺疊壁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一壁體和第二壁體,所述第一壁體與第一側壁鉸接配合,所述第二壁體與所述第二側壁鉸接配合; 所述第四摺疊壁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三壁體和第四壁體,所述第三壁體與第一側壁鉸接配合,所述第四壁體與第二側壁鉸接配合; 所述可摺疊支撐件包括鉸接配合的第一部件與第二部件,所述第一部件與所述第一部分鉸接配合,所述第二部件與所述第二部分鉸接配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摺疊踏凳,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側壁與所述第一部分通過第二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二軸與所述第一軸平行,所述第二側壁與所述第二部分通過第三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三軸與所述第一軸平行。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摺疊踏凳,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三摺疊壁的第一壁體與所述第一側壁通過第四軸鉸接配合,所述第四軸與所述第二軸垂直,所述第三摺疊壁的第二壁體與所述第二側壁通過第五軸鉸接配合,所述第五軸與所述第三軸垂直。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摺疊踏凳,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所述可摺疊支撐件與所述第一下表面和第二下表面配合。
【文檔編號】A47C4/04GK205728842SQ201620427163
【公開日】2016年11月30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2日
【發明人】提姆·艾倫·貝克
【申請人】喬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