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信怎麼寫?
2023-08-07 01:53:19 2
投訴信,主要用於因某件事情未受到應有的待遇而投訴某人或某單位。下面是關於投訴信的相關作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消費者投訴信範文
投訴人:張先生
投訴時間:20xx-10-2816:51:23
投訴內容:
投訴事實與理由:
原告於20xx年9月23日於重慶龍華實業集團眾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處購買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速騰轎車一輛。因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裝有耦合杆式後懸架存在嚴重的安全風險,給投訴人的生命、財產帶來極大安全隱患,特向貴委投訴。
20xx年10月17日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宣布召回563,605輛一汽-大眾新速騰,召回方案為在受影響的車輛後懸架縱臂上安裝金屬襯板。從召回公告中對加裝金屬襯板的作用來分析,「在車輛後軸縱臂上安裝金屬襯板」這一相當於給汽車「打補丁」的召回措施,並不能根本解決後懸架斷裂問題,不能徹底消除後懸架斷裂所帶來的不安全風險。
20xx年10月24日大眾在媒體溝通會上又明確表示為新速騰後懸架縱臂加裝金屬襯板是目前最理想的解決方式,並不建議更換懸掛,因為可能帶來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如果加裝金屬襯板不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且又不能更換***懸掛,大眾又沒有其他解決辦法有效消除後懸架斷裂風險,就應當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採取退車的方式徹底消除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大眾官方統計搭載耦合杆式後懸架的新速騰車共計563,605臺,受侵害的消費者人數眾多,符合該條規定的由消費者協會提起訴訟的條件,因此,特請求貴協會向被投訴人提起訴訟。
投訴人認為,被投訴人生產的裝配有耦合杆式後懸架的速騰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具有危害駕乘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風險,嚴重侵犯了投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第四十七條,向貴協會進行投訴,望貴協會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相關職責,切實維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消費者協會
投訴人:張xx
二〇xx年十月二十八日
舉報投訴信範文
尊敬的各級有關領導及網友:
您們好
我們向您們檢舉xx省xx市xx鎮xx村委黨支部書記朱和生同志帶領xx村委會xx行政村幹部所做的違法違紀違規挪用及貪汙行為,望各級領導引起重視。現舉報如下:
一、剋扣村民國家發放的糧油補貼,收取村民費用不開收條。
自溫家寶總理上任至今,黨中央國務院反覆強調,不管哪級政府和部門,不管什麼理由不準剋扣村民糧油補貼,但xx村級幹部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指令當作耳邊風,自國家發放糧油補貼至今他們年年剋扣,剋扣剩下的錢才給村民,所以村民至今都有不知道國家每年發放了多少糧油補貼,村委會收了什麼費用村民一概不知,更為嚴重的是,剋扣村民的費用不開收條,這不是違法違紀違規的行為嗎?
二、收取村民計劃生育罰款沒有收條,資金管理不善全。
近幾年村委會收取村民計劃生育罰款不開收條,有嚴重的違法貪汙行為,例如:2012年收到劉家村小組村民劉冬第三胎計劃生育罰款三萬元至今沒開收條;20xx年收取馬黃村第七小組村民曹二林第二胎計劃生育罰款二萬二千元未開收條等等,以上事例很多,我們就不一一列舉。
三、不按規劃亂批建房,收取村民建房費用沒有收條。
我們xx村是xx鎮最邊遠的一個村,靠近村前鎮,村莊零散,本來村民建房是最好規劃的,可是村幹部不堅守原則,不按規劃亂批人情房,人面房,使村莊道路不通暢,村容村貌不整齊,使村民怨聲載道,更為嚴重的是,收了村民的建房費用不開收條,不按期辦理建房手續,每幢房屋收取的費用少則上千元,多則上萬元,收了錢不開收條,這些錢到哪裡去了,為什麼不幫村民按期辦理建房手續,這難道不是嚴重的違法貪汙麼?
四、請問有關領導及有關單位在我們xx村幹部一年有多少工資,有沒有標準?
我們村委會有部分幹部家裡沒種田又沒辦什麼企業,但在幾年內要供幾個子女念大學,結婚成家,還要建房買房買車,這些錢哪裡來的,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一般的小老闆都很難做到,還有個別幹部經常在外飲酒作樂,嚴重影響黨在群眾心中的崇高形象,嚴重破壞了黨群關係。這樣就形成了我們村委會和行政村的幹部不為群眾辦實事,只為錢,更談不上為人民服務,
以上情況屬實,我們有舉報到xx市紀委、反貪局,但他們不作為,我們只好發到網上望引起上級領導的重視和網友們的支持,給xx村委會的一個村民合理的回覆。
謝謝!
xx村民
舉報人:劉定國何榨根熊先八張定梅周千金劉冬等等
舉報人電話:1347518263
房屋質量投訴信範文
投訴人:xx公寓5號樓部分業主
代理人:焦慧君,電話:137008245
被投訴人:xxxx置業有限公司,註冊地址:xx市金水區園藝路東農科路南,公司營業執照註冊號:4xxxx02209249,企業資質證書號:4xx14313,法定代表人:xxx。
市建委有關領導:
你們好!我們是xxxx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xx公寓」5號樓的業主。三年前甚至四年前我們拿出積攢了十幾年的積蓄,想在「xx公寓」為自己營造一個溫馨、幸福的家,更多的業主還是依賴銀行貸款,背負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債務才購置的住宅。經過漫長的等待,大家終於迎來了竣工交房的日子。然而,當廣大業主興高採烈、歡欣鼓舞的準備收房時,卻被房屋質量、房屋驗收、提前2----3年收走的房屋維修基金未向房產局交納而被開發商挪用等一系列問題潑了一大盆涼水,其當頭一棒的打擊令很多第一次購房的業主、一輩子供一套房的業主幾乎完全失去了對房產市場的信任。
此後,我們去房產局進行了投訴並與開發商多次的交涉過程中,儘管解決了一些問題(比如,維修基金上交),但就房產最重要的問題房屋驗收備案卻遲遲沒有。無論是站在業主的立場還是站在企業的立場,甚至是站在政府和社會的立場,我們都希望房產市場能夠健康和諧的向前發展,畢竟作為國家的十大支柱產業之一,房地產每年為國家創造的社會財富是不可估量的,其產生的穩定社會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正如一位哲人曾經說過的:住宅是締造人類社會和諧安定的基石。因此秉承對自己負責、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納稅人的理念,我們有義務也有必要,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把問題向政府反映,希望政府及其下屬各相關職能部門能出面協調,從維護社會安定的大局出發,從建設規範的房地產市場的國家政策出發,從協助消費者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出發,將「xx公寓」真正建設成一個業主嚮往的幸福、溫馨的美好家園。
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不能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
我們的購房合同上明明規定: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使用,根據鄭州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該商品房經五大主體驗收後報市建委,市建委發放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才算綜合驗收合格。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開發商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備案機關收到開發商報送的齊全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後,向其發放該商品房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而且相關法規還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但是在不具備交房條件的情況下自8月xx開始開發商已經陸陸續續交付了20多戶,而且還在偷偷交付那些不知情的業主,記者多次去採訪,追問他們為什麼在沒有備案表的情況下交了房子,他們總把責任推到業主身上,說是業主強力要求交房的,事實上是大部分業主都不太懂交房的手續,當聽到他們電話通知說房子好了,就過去把房子收了,有些懂點法律知識的就沒有接他們的房子而是開始投訴,8月xx開始通知業主收房,當時連五大主體驗收的材料也沒有,而且當時樓盤被施工方包圍(聽施工方說是開發商欠他們的工錢)我們業主根本進不了房子,直到9月xx號我們才在售樓部看見一份複印的五大主體驗收資料,但誰也沒有見到過《竣工驗收備案表》。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我們難免懷疑房屋質量有問題,而且很擔心房產證辦不下來
二、延期交房問題
「xx公寓」5號樓自2003年開工至今已經建了整整四年,一樓六層小樓能建4年都沒有完工,我們大部分業主早在2003年就購買了「xx公寓」5號樓的房子,而且當時沒有看見他們的任何預售證件,後來他們才補了幾個證件,我們當時籤的草購房合同上規定的交房日期是2005年12月31號,到籤正式的合同時開發商卻單方面修改了交房合同到20xx年6月30號。中間不知何故停工了好幾次,而且每次都停好長時間。然而即便是這樣,到了20xx年6月30號,開發商還是沒能交房,電話通知說到20xx年7月30號,到了20xx年7月30號,他們電話通知讓8月xx號以後過去交房,到8月17號我們再次去時,發現樓盤被施工房包圍,我們連房門都進不了,後來我們跟施工房協商他們讓我們進去一個人看房,發現水電不通、地漏沒做、弱電沒走、房間內是大窟窿小眼睛的、牆壁是凸凹不平,紗窗沒按,窗戶傾斜嚴重,外面的路面沒有硬化,更沒有綠化。到交房處找他們工作人員,他們出具不了任何有關房屋質量的文件,甚至連五大主體的自驗報告都沒有。他們解釋說五大主體已經驗收過了,但五大主體並沒有蓋章,自那天開始我們開始投訴和交涉。他們又說推遲到9月15號全部整好,到了9月15號,我們發現這中間雖然他們做了一定的工作但還存在很多問題,雖然五大主體驗收報告下來了,但沒有市建委的任何書面的材料,我們去市建委諮詢,市建委答覆說根本不知道有「xx公寓」5號樓的事,而他們的五大主體驗收報告上簽名時間卻是20xx年7月6號,他們並沒有向市建委遞任何資料。不知我們還要等多長時間才能看到市建委的備案表下來,眼看最佳裝修季節就要過去,等到了12月份或者明年1月份再接房,因天冷無法裝修我們還要再拖一年才能住進我們的新房,而這些業主大部分是在外租房,每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困難。
三、不能出示《面積實測表》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沒有《面積實測表》,我們難免懷疑房屋面積有問題。
四、前期物業管理公司選聘和管理問題
xx公寓的前期物業管理是由開發商(鄭州宇泰置業有限公司)自己組建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的。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不知xx公寓是否按照上述法定程序選聘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但我們對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很不滿意,現在物業公司把房子大門鎖上,不收鑰匙不讓業主看房子,嚴重侵犯了業主的探視權,難道說我們掏了幾十萬買房子連看房的權利都沒有嗎?
五、移交房鑰匙時的收費
移交鑰匙時開發商讓交了如下費用:垃圾清運費:300元;裝修押金:xx00元;一年的物業管理費(按每平方0.2元收的);單元房門的對講機費用:180元;電話初裝費:58元;有線電視初裝費:265元。當時開發商沒有主動出示市物價局的收費許可證,所以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收垃圾清運費和屋業管理費等的權利。另外垃圾清運費和裝修押金的收據都開成裝修押金只是口頭說1300元中有300的垃圾清運費,將來不再退回。
六、購房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和模糊條款
通觀整個合同內容,存在嚴重的不平等現象。模糊條款和霸王條款都存在,業主違約要交付總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而在同等條件下開發商違約卻只付總房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關於收房時房屋達到的標準規定過於模糊,地下室安裝門和單元房門的對講機都沒有在合同中規定,開發商解釋說既然合同沒有規定那他們理解就是沒有,但我們業主理解附件對於主體工程來說就象上衣和扣子的關係,我們不可能買一件沒有口子的上衣。
七、挪用我們的維修基金和天然氣費用
開發商在我們交房款的時候,就收取了契稅、維修基金和天然氣初裝費以及其他雜費,且都存入了開發商自己的帳戶,這樣他們提前2—4年收去這些費用,但維修基金和天然氣費用卻在我們投訴後才在近期交了上去,這些費用都被他們挪用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代收和挪用房屋維修基金,如果帶收的,必須在收上後30個工作日交到房管局。但他們直到20xx年9月份才在我們的投訴下交了這筆費用。
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涉及到土地、建設、物價等多個行政主管部門,敬請政府能夠從替群眾排憂解難的角度出發,協調上述行政主管部門對我們所反映的諸多問題進行調查、了解,如確情況屬實,希望各主管部門行使監督職能,督促開發商儘快做好以下工作:
1、儘快上報驗收資料,並給我們一個確切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下達時間。
2、對於遲遲不能交房的違約金給予支付,儘可能的化解廣大業主的怨氣。
3、請求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出面對於鄭州宇泰置業有限公司違規交房進行嚴厲的警告和處罰。
4、請求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出面警告開發商以後不要再欺騙老百姓,不要再空手套白狼、不要再挖東牆補西牆。
畢竟買房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掏空了所有的積蓄和心血甚至舉債才辦的大事,涉及到老百姓很千千萬萬的家庭能否安居樂業的大事,這些家庭又是我們這個和諧社會的基石!
投訴人:xx公寓5號樓部分業主
代理人:焦慧君
20xx年9月21日
附:xx公寓5號樓部分業主聯合籤名名單(其餘的業主聯繫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