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今年沒有唐人街探案(如果唐人街探案)
2023-08-07 08:42:58 1
怎麼今年沒有唐人街探案?賀歲片《唐人街探案3》主要講述了繼「曼谷奪金殺人案」「紐約五行連環殺人案」後,「唐人街神探組合」唐仁、秦風被野田昊請到東京,調查一樁離奇謀殺案的故事推理探案需要高智商,觀影看片也要高水平,本期追劇學法將帶著大家欣賞一部不一樣「唐探3」,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於怎麼今年沒有唐人街探案?以下內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怎麼今年沒有唐人街探案
賀歲片《唐人街探案3》主要講述了繼「曼谷奪金殺人案」「紐約五行連環殺人案」後,「唐人街神探組合」唐仁、秦風被野田昊請到東京,調查一樁離奇謀殺案的故事。推理探案需要高智商,觀影看片也要高水平,本期追劇學法將帶著大家欣賞一部不一樣「唐探3」。
場景一:唐仁和秦風一到東京就遭人圍追,二人在街頭狂飆卡丁車,上演了一把「速度與激情」。那麼,拉風背後,卡丁車真的可以上路嗎?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劇中唐仁和秦風所駕駛的卡丁車是否屬於機動車,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認定。如果屬於機動車,我國對於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卡丁車未經登記上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不屬於機動車,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非機動車行駛到機動車道上,也是違法行為。
場景二:蘇察維和渡邊勝在密室中談判,結果一人被殺,另一人則被懷疑是兇手。如果是蘇察維自導自演,故意捅傷自己然後栽贓渡邊勝,其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該案件是由蘇察維故意捅傷自己然後栽贓渡邊勝,那麼其要自行承擔受傷甚至死亡的風險;如蘇察維故意栽贓他人,還涉嫌構成誣告陷害罪,但因其現在已死亡,故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場景三:秦風、唐仁、野田昊為了破解真相,分別偽裝成醫生和屍體,偷偷溜進停屍間,想要查驗死者屍體,結果碰上同樣來偷屍的兩夥人,於是上演了一起「詐屍」鬧劇。那麼,私自偽裝醫生從醫院偷屍體的行為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秦風、唐仁、野田昊偽裝成醫生是為了探案並非冒充醫生對外進行醫療活動,因此不涉及非法行醫罪,但其三人溜進停屍間偷屍的行為涉嫌構成盜竊屍體罪。
場景四:小林杏奈被村田昭綁架,秦風為了救她,站在十字路口從高處撒錢,引來眾多路人圍觀搶錢。那麼,如何看待當眾撒錢的行為?如果秦風撒完錢後又後悔了,是否有權收回?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生效要件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秦風當眾撒錢的行為看似是一種拋棄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但事實上秦風撒錢並非其真實意思表示,而是為救小林杏奈而不得已採取的措施,因此不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同時,民法典還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故秦風撒完錢後如果反悔,可以要求路人返還。
場景五:村田昭將小林杏奈綁在水庫中,同時把水閘和自己心臟搏動連在一起。村田昭給秦風設下選擇,要救小林杏奈,就要殺死他,只有他死了,水庫才會停止注水,不然小林杏奈和前去救她的唐仁都會被淹死。如果秦風選擇將村田昭從水庫推下,通過結束村田昭的性命來救回小林杏奈和唐仁的性命,屬於什麼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秦風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人的生命無貴賤之分,但是小林杏奈和唐仁的危險狀態是由村田昭造成且控制的,秦風是為了救人而致使不法侵害人村田昭遭受損害,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場景六:開庭當天,秦風及時到庭提交了他們調查到的證據,而唐仁因被人追殺而在路上耽擱了時間,萬幸最後也在關鍵時刻趕到法庭。那麼,庭審中臨時提交檢方與法庭事先不知悉的證據,這樣的證據可以被採納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公訴人申請出示開庭前未移送或者提交人民法院的證據,辯護方提出異議的,審判長應當要求公訴人說明理由;理由成立並確有出示必要的,應當準許。辯護方提出需要對新的證據作辯護準備的,法庭可以宣布休庭,並確定準備辯護的時間。辯護方申請出示開庭前未提交的證據,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據此,庭審中一方申請提交開庭前未提交的證據,如該證據經過控辯雙方質證確定與案件具有關聯性,則可以作為證據採納。
場景七:法庭上,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當被告人渡邊勝發現真正的兇手是自己的女兒時,為了阻止秦風說出真相,他向法官承認是自己殺的蘇察維,想要替女兒頂罪。那麼,替人頂罪會負什麼法律責任?
渡邊勝發現自己女兒是兇手時,為了替女兒頂罪向法官承認自己是兇手,涉嫌構成包庇罪。我國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場景八:案件終於真相大白,秦風和其他一眾偵探站在東京塔頂,發表正義宣言,他們將一直與潛藏在黑暗裡的Q進行對決。回歸現實,如果有人僱傭秦風和唐仁這種私家偵探收集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證據收集主要可以有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辯護人承擔,法律並未賦予私家偵探調查取證的權利,實踐中如私家偵探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羅聰冉 梁成棟
來源: 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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