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內容及職責
2023-08-08 02:38:41
1、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根據記帳憑證報銷內容收付現金。
3、每日負責盤清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帳,按規定程序保管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安全。
4、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鑑。
5、負責接收各項銀行到款進帳憑證,並傳遞到有關的制單人員。
6、負責代理記帳單位出納工作
7、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8、貨幣資金核算。
(1)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籤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覆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籤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籤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籤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籤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籤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登記日記帳,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並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帳單上的餘額調節後相符。對於未達帳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籤發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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