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製作方法
2023-08-11 09:22:2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配件,尤其是涉及一種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
背景技術:
汽車尾喉,是一個可以加裝在汽車排氣管末端的部件,其中汽車尾喉能夠防止汽車排氣管末端因為處於潮溼的環境中而生鏽,並其能夠起到消音或者擾流的作用,對於普通的車主來說,汽車尾喉還具有極強的裝飾作用,因此受到市場的普遍環境。作為一種選配件的汽車尾喉,需要安裝機構將汽車尾喉安裝在汽車排氣管的末端。現在的汽車尾喉是通過三個不同位置的螺釘實現安裝的,具體來將,在將汽車尾喉套裝的汽車排氣管末端之後,通過三個不同位置的螺釘自汽車尾喉的外部插入到內部並通過各個螺釘的自由端頂緊在汽車排氣管末端的不同位置,這種安裝方式存在著不少問題。第一,由於汽車尾喉、汽車排氣管末端以及螺釘都是金屬材料製成的,相互配合的三個部分的結構會存在安裝誤差,當車輛行駛在複雜的道路環境中時,由於汽車尾喉的不斷晃動會導致汽車尾喉從汽車排氣管末端上掉落下來。第二,汽車排氣管末端一般噴有油漆,當螺釘的自由端與汽車排氣管末端接觸時可能導致汽車排氣管末端的油漆掉落,而導致汽車排氣管末端生鏽。第三,由於汽車排氣管末端的空間比較狹窄,在安裝汽車尾喉的過程中需要將車位吊起來,這無疑增加了汽車尾喉的安裝成本,尤其是對於喜歡經常更換汽車尾喉以增加汽車裝飾性的車主來說,汽車尾喉的這種安裝方式無疑增加了安裝費用。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安裝方便並且安裝牢固的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其中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具有良好的通用性,並且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允許用戶單獨其方便地將其安裝在汽車排氣管末端,以降低安裝成本。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它包括:
一個安裝裝置,其中所述安裝裝置包括一個帶螺紋的緊固元件、一個安裝元件以及一個粘連層,所述緊固元件具有一個安裝端以及一個操作端,所述安裝端和所述操作端相互對應以界定所述緊固元件的長度,所述緊固元件的所述安裝端設有螺紋,所述安裝元件具有一個上側面以及一個下側面,所述上側面和所述下側面相互對應以界定所述安裝元件的厚度,所述粘連層設置於所述安裝元件的所述上側面,所述緊固元件的所述安裝端頂緊所述安裝元件的所述下側面;以及
一個尾喉裝置,其中所述尾喉裝置包括一個尾喉本體以及至少一個夾持元件,所述尾喉本體具有一個排氣通道以及一個螺紋孔,所述螺紋孔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的側壁,並且所述螺紋孔連通於所述排氣通道和所述尾喉本體的外部,各個所述夾持元件分別具有一個連接端以及一個自由端,各個所述夾持元件的所述連接端分別相互間隔地且一體地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的內壁,並且各個所述夾持元件的所述自由端分別彎曲地向所述尾喉本體的後端延伸,以在各個所述夾持元件和所述尾喉本體的內壁之間分別形成一個夾持空間,以供夾持汽車排氣管末端,其中所述安裝元件和所述粘連層分別設置於所述排氣通道,所述緊固元件的所述安裝端通過所述尾喉本體的所述螺紋孔自所述尾喉本體的外部延伸至所述排氣通道,以使所述緊固元件頂緊所述安裝元件的所述下側面,從而使所述安裝元件的上側面通過所述粘連層頂緊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以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夾持元件的數量是三個,並且相鄰所述夾持元件的距離相等。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螺紋孔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的下部。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夾持元件的所述自由端翹起,以在所述夾持元件的所述自由端和所述尾喉本體的內壁之間形成一個開口,所述開口連通於所述夾持空間。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緊固元件是一個外六角螺栓。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緊固元件是一個內六角螺栓。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進一步優選實施例,所述安裝元件的所述上側面呈弧形。
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優勢在於:
本實用新型的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包括一個安裝裝置以及一個尾喉裝置,在所述尾喉裝置套裝在汽車排氣管末端之後,所述安裝裝置能夠將所述尾喉裝置牢靠地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其中所述安裝裝置包括一個安裝元件以及一個粘連層,所述粘連層位於所述安裝元件和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之後,一方面,所述粘連層能夠進一步粘結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以增加安裝的牢固性,另一方面所述粘連層能夠提供緩衝作用,以避免在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過程中損傷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優選地,所述安裝元件的上表面呈弧形,以使所述安裝元件的上表面的形狀與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的形狀相吻合,從而保證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被損壞。
優選地,所述尾喉裝置包括一個尾喉本體以及至少一個夾持元件,所述夾持元件一體地且彎曲地延伸於所述尾喉本體的內壁,以在所述夾持元件和所述尾喉本體之間形成一個夾持空間以供夾持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從而將所述尾喉安裝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也就是說,當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安裝於所述夾持空間後,所述夾持元件和所述尾喉本體的內壁可以提供一個夾持力以將所述尾喉裝置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另外,所述夾持元件的設置還能夠限制所述尾喉裝置安裝在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的位置。
附圖說明
為了獲得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優點和特點,以下將參照附圖中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對以上概述的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具體的說明。應理解的是,這些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典型實施例,因此不應被視為對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的限制,通過使用附圖,將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具體和更詳細的說明和闡述。在附圖中:
圖1是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一個狀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一個方向的剖視示意圖。
圖3是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安裝狀態的剖視示意圖。
圖4是圖3的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於揭露本實用新型以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本實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優選實施例只作為舉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其他顯而易見的變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可以應用於其他實施方案、變形方案、改進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沒有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範圍的其他技術方案。
如圖1至圖4所示,該實用新型的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它用於安裝在一個汽車排氣管末端30,以防止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氧化並能夠起到裝飾的作用,其中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包括一個安裝裝置10以及一個尾喉裝置20,在所述尾喉裝置20套裝在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後,所述安裝裝置10能夠將所述尾喉裝置20牢靠地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從而保證所述易於安裝的所述汽車尾喉在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後的可靠性。
所述安裝裝置10包括一個帶螺紋的緊固元件11、一個安裝元件12以及一個粘連層13,所述緊固元件11具有一個安裝端111以及一個操作端112,所述安裝端111和所述操作端112相互對應以界定所述緊固元件11的長度,所述緊固元件11的所述安裝端111設有螺紋。所述安裝元件12具有一個上側面121以及一個下側面122,所述上側面121和所述下側面122相互對應以界定所述安裝元件12的厚度。所述粘連層13設置於所述安裝元件12的所述上側面121,所述緊固元件11的所述安裝端111頂緊所述安裝元件12的所述下側面122。
所述尾喉裝置20包括一個尾喉本體21以及至少一個夾持元件22,所述尾喉本體21具有一個排氣通道211以及一個螺紋孔212,所述螺紋孔212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211的側壁,並且所述螺紋孔212連通於所述排氣通道211和所述尾喉本體21的外部,各個所述夾持元件22分別具有一個連接端221以及一個自由端222,各個所述夾持元件22的所述連接端221分別相互間隔地且一體地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21的內壁,並且各個所述夾持元件22的所述自由端222分別彎曲地向所述尾喉本體21的後端延伸,以在各個所述夾持元件22和所述尾喉本體21的內壁之間分別形成一個夾持空間23,以供夾持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所述安裝元件12和所述粘連層13分別設置於所述排氣通道211,所述緊固元件11的所述安裝端111通過所述尾喉本體21的所述螺紋孔212自所述尾喉本體21的外部延伸至所述排氣通道211,以使所述緊固元件11頂緊所述安裝元件12的所述下側面122,從而使所述安裝元件12的上側面121通過所述粘連層13頂緊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以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優選地,所述夾持元件的數量是三個,並且相鄰所述夾持元件的距離相等。更優選地,所述緊固元件11是一個外六角螺栓或者內六角螺栓。更優選地,所述安裝元件12的所述上側面121呈弧形,以使所述安裝元件12的所述上側面121的形狀與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的形狀相對應,從而避免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的安裝對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早上損壞。
所述螺紋孔212設置於所述尾喉本體21的下部,這樣,所述緊固元件11能夠在所述尾喉裝置20的下部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由於在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的下部具有較大的空間,從而用戶最多僅僅需要一個扳手將能夠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安裝於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或者將所述易於安裝的汽車尾喉從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上拆卸下來。
進一步地,所述夾持元件22的所述自由端222翹起,以在所述夾持元件22的所述自由端222和所述尾喉本體21的內壁之間形成一個開口24,所述開口24連通於所述夾持空間23,從而便於將所述汽車排氣管末端30安裝於所述夾持空間23。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於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