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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

2023-08-02 20:20:18

篇一:《牛虻》讀後感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著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義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裡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為了什麼。

  
篇二:《牛虻》讀後感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講述了一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亞瑟,生長在豪門富家,從小養尊處優。他在大學裡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義大利黨,後來經人告密,亞瑟和一些黨內同志被捕。當亞瑟出獄後,他的行為受到黨內同志鄙棄,恰在此時,又得知自己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裡的私生子。雙重打擊下,亞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條偽稱自盡,本人則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做過雜工和賭窟僕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殘疾,傷愈後又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際極大的改變了亞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後他當年的戀人和父親面對他竟然認不出來。

  精神的變化也是巨大的,回到義大利後,他因為舌頭非常厲害,而被人稱為「牛虻」,但他自己卻把這個綽號當作筆名在各大報紙上發表政治諷刺文章。

  最後在一次偷運軍火行動中,牛虻在蒙泰尼裡主教的同意下,被判處槍決。但在牛虻死後不久,蒙泰尼裡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經歷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種種磨難的打壓下仍能站起來同教會努力作不妥協鬥爭,力圖喚醒對教會心存幻想的人們。在現在的和平年代,我們又如何能體會到當時革命的殘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將永遠印在我的心裡。平常我就因為一點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卻能不畏艱險,揭露主教的偽善,譴責他當年的卑劣勾當。

  這部浸透著革命英雄主義的作品讓我懂得更加珍惜現在的和平時光。因為我知道這份和平是來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萬萬個革命者的熱血換來的,這每一份熱血裡都含著一種不屈不撓的革命精神。


篇三:《牛虻》讀後感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嗎?你相信世間有愛嗎?你是更相信上帝還是更相信愛?我會選擇愛!

  故事就在上帝與愛之間徘徊。亞瑟是一個樂觀、開朗並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與同父異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幾乎與兄弟沒有任何感情。除了母親,他最愛的人是鎮上的神甫蒙泰尼裡,他們的關係就像父子一樣,因此亞瑟把自己秘密加入義大利黨的事告訴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發,好多同志被捕,亞瑟也因此從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對他的欺騙而弄了一個自殺的假象,隻身逃往南美。在之後的幾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滿身的傷、口吃、臉上有刀疤,還帶著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後做了一個諷刺性文學家,代號是「牛虻」。並與初戀女友瓊在一起工作,可是瓊非但沒認出他,還很討厭他,直到他向瓊講述自己離奇的經歷。

  而神甫做了紅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運軍火被捕入獄時,蒙泰尼裡還幾次去看他並企圖幫他。但牛虻始終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準備對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終於打開了心結,他要父親在上帝與他之間做出選擇。

  ……

  神父選擇了上帝結果,結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後,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論都是假的,只有愛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書的結尾是牛虻臨死前給瓊的一封信,信的籤名寫著一首他們兒時的詩「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快活的牛虻。」

  讀完這本書,我不知是該悲傷還是該高興,或許是悲喜交織,為牛虻的命運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樣的毒害才變成那樣;為蒙泰尼裡的感悟而喜,他終於明白了愛的意義,說明他沒有被社會的黑暗而籠惑。同時我還為當時社會的黑暗腐朽、禁錮人們思想的枷鎖而感到憤恨。

  從另一層含義來說,他還告訴我們只有反抗才能奪回本屬於我們的自由與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舊很長,這需要我們團結起來共同去奮鬥。軟弱就像一隻生活在地獄中的貓,隨時都有命喪黃泉的危險。不要再屈從,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來 ! 奪回本屬於我們的權利!

  否則,又會成為汪汪歷史中的一個悲劇。


篇四:《牛虻》讀後感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曾經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願活著。就是在妓院裡洗碗刷碟,在農場裡牽馬拉鐙,在雜耍班裡扮演小丑度日,在鬥牛場裡幹髒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像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對比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並不是在發現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己。所以,別急於發現你是誰,而該急於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於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愛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愛情的滋潤,那麼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愛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愛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愛情。雖然,愛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願意捨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己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愛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 「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不過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愛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義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愛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篇五:《牛虻》讀後感 

  「今天來了一批重傷員。一個頭部受重傷的紅軍戰士被安置在病室角上。他叫保爾·安德烈葉維奇·柯察金。……他常常疼得失去知覺,但是從來沒有哼過一聲。他傷勢好轉後我問他原因,他說:『您讀一讀《牛虻》就明白了。』」

  ——奧斯特洛夫斯基《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人們讀到《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的這一段時,一定會對《牛虻》這本書產生巨大的好奇心。這是什麼樣的一本書,能使保爾有著如此堅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來讀讀它吧。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義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義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接受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洩露了黨的機密,自己也被朋友誤解。於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通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後英勇就義。

  小說非常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後,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不過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帶有義大利人濃鬱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洩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獄後,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曆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像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麼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一定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像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後,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隻牛虻,這再貼切不過了。他像一隻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醜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牛虻》,我們可以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篇六:《牛虻》讀後感 

  不管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牛虻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小時候牛虻和瓊瑪一起學過的,這也是牛虻最後的筆跡,寫完這首詩後牛虻被帶到了刑場,在無數次的槍聲後,他倒下了……

  亞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他的傳奇。年輕時亞瑟書中這樣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長長的眉毛,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每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義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裡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像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經過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後的牛虻(亞瑟)是: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曾經那個像畫一樣的青年會變得如此難堪,一前一後的外貌對比,讓我們感到了牛虻所經歷的事是何等悲慘。

  神父蒙太尼裡和女友瓊瑪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倆個人,但是再一次懺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裡透露了他參加的革命的行動和隊友名字,以至於他們全部入獄。出獄後他不僅得知出賣他的是他無比敬仰得蒙泰尼裡神父,而且神父就是他父親。加上瓊瑪認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賣導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連串的打擊使牛虻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最後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過了人間地獄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鍊了牛虻。

  牛虻在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後,拖著殘損的軀體回到義大利,依舊繼續他的革命事業,他就是「愛情與革命」的絕唱。那是神父親已經是紅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業正是反對宗教統治。命運總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愛的父親,在矛盾的鬥爭中,牛虻身心疲憊,但是對於革命事業他從未放棄。在死之前,牛虻還是逼著他父親:選擇上帝還是選擇他。最終蒙泰尼裡還是選擇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麼,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偉大的紅衣教主到了天堂一定會後悔,你所忠誠的上帝也不過如此吧,你還會愛上帝嗎?你一定會後悔自己當初沒選擇牛虻吧!

  「為了人生理想扮做小丑,忍受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終生只愛一個人

  牛虻:革命與愛情的絕唱!

  
篇七:《牛虻》讀後感 

  今天,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洩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接著,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製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後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義大利的自由而戰鬥的鬥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後,為了理想,牛虻割捨了愛情和親情,也捨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理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愛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鬥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裡,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裡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後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於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理想化了,但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可以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裡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裡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徵程。為什麼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接受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佔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後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理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裡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儘管失去自己唯一的兒子之後,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儘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牆頭草」。

  我不知道,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己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該下地獄,但是我卻不知道,我正跳下一個地獄!」但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於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義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後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麼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紮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麼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裡去。但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後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己!」,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後,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裡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麼單純的一個願望,要活著。人不也應該有這種執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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