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的製作方法
2023-07-15 07:26:46 1
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組合物。祖國醫學認為原發性痛經病機不外乎氣血運行不暢,胞宮經血流通障礙,以致「不通則痛」。為此,本發明選擇具有行氣化瘀止痛的中藥山海棠、飯糰根、野素馨、東風菜根、龍船花根、金納香、護心草、七裡香、牛尾菜、八月札,水煎成湯劑,經臨床試驗,總有效率97.6%。而且未見明顯不良反應和有臨床意義的異常理化檢查指標,臨床應用較安全。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中藥組合物,尤其涉及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
【背景技術】
[0002]痛經指的是婦女月經期或月經前後,周期性地出現小腹部疼痛或痛至腰骶,嚴重者則可導致劇烈疼痛引發昏厥。臨床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痛經兩大類型。原發性痛經常見於青春期少女月經第一次來潮後2-3年以內,以及年輕尚未生育的婦女,生殖器官未發生器質性病變。關於原發性 痛經的治療,西醫學以對症止痛為主,常選用非備體類抗炎藥如消炎痛、阿斯匹林、布洛芬等,近期止痛療效肯定,但藥物依賴性強,長期反覆服用易致胃腸道不適、頭痛、眩暈等副反應,易耐藥,遠期療效尚待進一步研究,因而常不能被患者普遍接受。而中醫藥治療原發性痛經採用辨證論治的方法,標本兼顧,綜合治療,防治並施,療效顯著,而且無明顯毒副作用,通過調經止痛而治病,此乃中醫婦科的優勢所在,尤其在鞏固療效方面有很大優勢,還能有效消除或改善伴隨症狀,解除患者的精神、心理壓力。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組合物。祖國醫學認為原發性痛經病機不外乎氣血運行不暢,胞宮經血流通障礙,以致「不通則痛」;或胞宮衝任失於濡養,以致「不榮而痛」。其病位在衝任、胞宮,變化在氣血,表現為痛證。因此辯證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應以行氣化瘀止痛為主。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該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製成:山海棠3-9份、飯糰根15-25份、野素馨20-25份、東風菜根18-24份、龍船花根30-40份、金納香3_9份、護心草12-30份、七裡香9_15份、牛尾菜9_15份、八月札15-25份。
[0005]優選的:山海棠6份、飯糰根20份、野素馨23份、東風菜根21份、龍船花根35份、金納香6份、護心草20份、七裡香12份、牛尾菜12份、八月札20份。
[0006]製備方法將上述中藥水煎製成湯劑。
[0007]方中:山海棠、飯糰根理氣止痛、活血化瘀;野素馨行氣止痛、活血;東風菜根行氣止痛、活血祛風;龍船花根降氣止痛、活血通絡;金納香行氣活血調經;護心草行氣調經養血;七裡香活血化瘀調經;牛尾菜補氣、舒筋活絡、活血;八月札疏肝理氣、活血止痛、除煩利尿。
[0008]臨床資料
[0009]1.一般資料收集2008年3月-2010年12月期間,在我院婦科門診就診,確診為氣滯血瘀型原發性痛經的患者,共42例,患者的年齡15-31歲,病程1-9年。
[0010]2.診斷標準西醫診斷標準:經期或經期前後出現持續性或陣發性下腹疼痛,常伴有腰骶酸痛、面色發白、出冷汗、噁心、嘔吐、或腹瀉、四肢厥冷等,並隨月經周期發作,連續3次以上;經婦科檢查或B超檢查生殖系統無明顯器質性病變;排除因盆腔炎、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肌腺病等疾病引起的痛經。
[0011]中醫證型診斷標準主症:經期或經期前後小腹脹痛拒按。次症:經血量少;經行不暢;經色紫黯有塊,塊下痛減;經前乳房脹痛,胸悶不舒;舌象:舌紫黯或有瘀點,苔薄白;脈象:脈弦或弦滑。
[0012]3.治療方法本組患者服用本發明所述中藥製劑,稱取山海棠6g、飯糰根20g、野素馨23g、東風菜根21g、龍船花根35g、金納香6g、護心草20g、七裡香12g、牛尾菜12g、八月札20g,水煎製成湯劑,I劑/次,2次/日。第I周期於月經第I天服用,連服5天,第2、3周期於經前5天開始服用,連服10天。連續用藥3個月經周期,停藥後隨訪3個周期。
[0013]4.療效標準參照《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I)臨床痊癒:腹痛及其餘症狀全部消失。(2)顯效:腹痛及其餘症狀明顯減輕。(3)有效:腹痛及其餘症狀減輕。(4)無效:腹痛及其餘症狀無改變者。
[0014]5.治療效果連續用藥3個月經周期,停藥後隨訪3個周期後觀察療效。其中痊癒20例(47.6% ),顯效11例(26.2% ),有效10例(23.8% ),無效I例(2.4% ),總有效率97.6%。未見明顯不良反應和有臨床意義的異常理化檢查指標,臨床應用較安全。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實施例一:稱取山海棠6g、飯糰根20g、野素馨23g、東風菜根21g、龍船花根35g、金納香6g、護心草 20g、七裡香12g、牛尾菜12g、八月札20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0016]實施例二:稱取山海棠9g、飯糰根15g、野素馨25g、東風菜根24g、龍船花根40g、金納香3g、護心草30g、七裡香9g、牛尾菜15g、八月札15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0017]實施例三:稱取山海棠3g、飯糰根25g、野素馨20g、東風菜根18g、龍船花根30g、金納香9g、護心草12g、七裡香15g、牛尾菜9g、八月札25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該中藥製劑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製成:山海棠3-9份、飯糰根15-25份、野素馨20-25份、東風菜根18-24份、龍船花根30-40份、金納香3_9份、護心草12-30份、七裡香9_15份、牛尾菜9_15份、八月札15-2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氣滯血瘀證原發性痛經的中藥製劑,其特徵在於該中藥製劑由以下重量份的 中藥製成:山海棠6份、飯糰根20份、野素馨23份、東風菜根21份、龍船花根35份、金納香6份、護心草20份、七裡香12份、牛尾菜12份、八月札20份。
【文檔編號】A61P15/00GK103721002SQ201310755511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7日
【發明者】潘學洪, 趙國霞 申請人:潘學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