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的製作方法
2023-07-21 16:49:36
專利名稱: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隨身的箱、袋體,特別是指一種具有踏腳部位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
背景技術:
習知的旅行箱或隨身袋,通常僅能供使用者提、拉或推,讓使用者在攜帶時更為方便、省力,然而,並不具備供人員騎乘的功能。
過去已有若干同類專利案件的申請,主要是在箱、袋體上增設一滑行板,提供人員踩踏的位置,再用箱、袋體本身的輪體配合滑行板的輪體來滑行,使箱、袋體除了讓使用者便於攜物之外,更具有小型交通工具的功能。在經過進一步的研究之後發現,除了增設滑行板的方式之外,還有其它方式可讓箱、袋體供人員踩踏,並配合箱、袋體本身的輪體來滑行。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可在不外加滑行板的條件下,使箱、袋體本身具有供人員踩踏滑行的功能。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包含有一置物體,內部具有容置空間,在置物體外部的預定位置設有一可供人腳踏在其內的凹洞;一供人手握持的握把,設置在置物體上;至少一可轉向輪,位於置物體下方;至少一從動輪,位於置物體下方。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仰視圖,顯示人腳踏入凹洞的狀態;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仰視圖,顯示人腳踏入凹洞的狀態;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三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第四較佳實施例的側視圖;圖7是本實用新型第四較佳實施例的動作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第五較佳實施例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造及特點所在,現舉以下較佳實施例並配合附圖說明如後如圖1、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10,主要由一置物體11、一握把14、一可轉向輪15、以及二從動輪16所組成,其中置物體11,內部具有容置空間,置物體11在預定位置處設有一凹洞12,可供人腳踏在其中,凹洞12位於置物體11的後側底部中央。
握把14,設置在置物體11上,可供人手握持。
可轉向輪15,為一萬向滑輪,設置在置物體11的下方,且位於凹洞12的下方。
二從動輪16,設置在置物體11前面下方兩側。
再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使用者可直接將一隻腳伸入凹洞12中,踩踏在置物體11的底部,再手持握把14,用另一腳蹭地即可通過置物體11下方的從動輪16及可轉向輪15滾地滑行。在滑行的過程中,通過操作轉動握把14可帶動置物體11連動下方的二從動輪16轉向,而可轉向輪15即隨之轉向。因此,通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可使箱、袋體不僅具有滑行的效果,更可在行進間受操控而轉向,形成一簡易的小型交通工具。
如圖3、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20,主要結構與前述實施例概同,不同之處在於握把24的底部與可轉向輪25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握把24穿過置物體21,可轉向輪25位於置物體21下方前側的中央位置,二從動輪26位於置物體21後方兩側。
握把24具有一固定器28,可將握把24固定在固定方向;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操作方式與前述實施例大同小異,不同處在於在滑行時的轉向是通過使用者轉動握把24,帶動可轉向輪25直接轉向,而位於後方的二從動輪26隻需隨之滾動滑行,即可產生與前述實施例相同的操作效果。此外,固定器28可將握把24固定於某一方向,且當使用者用握把24來拖拉置物體21時,即需使用固定器28固定握把24,以免在拖拉過程中產生握把24旋轉不穩的狀態。
再如圖5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三較佳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30,主要結構概同於第二實施例,不同之處在於置物體31為一公文包。
握把34穿出置物體31底部且位於置物體31的一側,其底部連接可轉向輪35。
從動輪36,在本實施例中的數量為一個,設置在置物體31的另一側。
凹洞32設置在置物體31上,且位於從動輪36上方,凹洞32的底部設有一踏板33,踏板33可收合在置物體31一側。
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在使用時,是先將踏板33放至水平狀態,使用者以單腳伸入至凹洞32內並踩踏在踏板33上,以另一腳蹭地滑行,並手持握把34操作轉向,同樣可使箱、袋體形成一小型交通工具而可供滑行。
如圖6、圖7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四較佳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40,主要由一置物體41、一握把44、一底板47、一伸縮機構48,一可轉向輪45、以及二從動輪46所組成,其中置物體41,內部設有容置空間。
握把44,其一端以可旋擺的方式樞設在置物體41上,可供人手握持,並可以樞接位置為軸,在使用位置及收合位置間旋擺定位。
底板47,位於置物體41下方且以其頂面連接在握把44的底端。
伸縮機構48,在本實施例中為二拉杆,設置在置物體41與底板47之間,可使置物體41相對於底板47在第一位置、第二位置間位移,並定位在其中一個位置上。當置物體41位於第一位置時,為貼置在底板47上,而位於第二位置時,置物體41高於底板47一預定高度,與底板47間形成一空間49,且伸縮機構48的底段具有一活動關節481,使握把44可藉活動關節481相對於底板47彎折預定角度,如圖7所示。
可轉向輪45,設於底板47後側下方。
二從動輪46,設於底板47下方且位於前方兩側。
由圖6及圖7可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在一般使用狀態時,置物體41為放置在底板47上,使用者可直接手持握把44施以推、拉等動作,而當置物體41位於第二位置時,其與底板47相隔預定高度,其所形成的空間49可供使用者將腳伸入並踩踏在底板47上,此外,由於活動關節481的設置,可使握把44連同置物體41相對於底板47彎折預定角度,而使一側的開口變得更大,加大空間49來放置使用者的腳,使用者再用手握持握把44,並用另一腳蹭地滑行。
如圖8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五較佳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50,其主要結構概同於前述第四實施例,不同之處在於,還包含有一轉向機構571,具有至少二偏擺件572以及一連動杆574,二偏擺件572可旋擺地設置在底板57兩側,連動杆574則連接在二偏擺件572的上段位置。
二可轉向輪55以其軸心樞設在二偏擺件572的側邊,一從動輪56設置在底板57下方後側。
此種結構可通過操作握把54擺動置物體51來造成轉向機構571的偏擺,進而產生帶動二可轉向輪55轉向的效果。
採用上述結構設計,使本實用新型可產生如下優點一、無須增設滑行板即可供滑行本實用新型可直接在箱、袋體上設置一凹洞或形成一踩踏空間,提供使用者立足的位置,進而提供滑行的功能,與習式結構相比,本實用新型在不增設滑行板的條件下,成功的提供可滑行的功能,使其本身即可成為一小型交通工具,強化了使用者的移動能力。
二、使用更為方便在本實用新型前述的二實施例中,使用者無須進行任何的前置作業,可直接將腳放置在置物體的凹洞中,並直接手持握把進行滑行,使用極為方便。
權利要求1.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包含有一置物體,內部具有容置空間,在所述置物體外部的預定位置設有一可供人腳踏在其內的凹洞;一供人手握持的握把,設置在所述置物體上;至少一可轉向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至少一從動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置物體底部設有二從動輪以及一可轉向輪,所述可轉向輪位於所述凹洞的下方且位於所述置物體的後側部位,所述二從動輪位於置物體的兩側前方。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可轉向輪為一萬向滑輪。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握把的底端與所述可轉向輪連接,所述可轉向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一側,所述從動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另一側。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凹洞位於所述置物體的後側底部中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凹洞的底部設有一踏板,所述踏板可收合在置物體一側。
7.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包含有一置物體,其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一可供人手握持的握把,設置於所述置物體;一底板,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且以其頂面連接在所述握把的底端;一伸縮機構,設置在所述置物體與所述底板之間,所述置物體可相對於所述底板在第一位置、第二位置間位移,並定位於其中一位置,當所述置物體位於第一位置時,其貼置在所述底板上,位於第二位置時,所述置物體高於所述底板一預定高度,與所述底板間形成一空間;至少一可轉向輪,設於所述底板下方一側;至少一從動輪,設於所述底板下方的另一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所述伸縮機構與所述底板間具有一可使所述伸縮機構相對於所述底板彎折預定角度的活動關節。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其特徵在於還包含有一轉向機構,所述轉向機構具有至少二偏擺件以及一連動杆,所述二偏擺件為可旋擺地設置在所述底板前方兩側,所述連動杆則連接在所述二偏擺件的上段位置;二可轉向輪以其軸心樞設在所述二偏擺件的側邊,一從動輪設置在所述底板下方後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供踏腳滑行的隨身袋、箱,包含有一置物體,內部具有容置空間,在置物體上的預定位置處設有一凹洞,可供人腳踏入其內;一握把,設置在所述置物體上,可供人手握持;一可轉向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至少一從動輪,位於所述置物體下方。實現本實用新型可在不外接額外構件的情形下提供使用者踏腳的位置,並通過可轉向輪、從動輪提供滑行的目的。
文檔編號A45C5/00GK2650583SQ032093
公開日2004年10月27日 申請日期2003年9月5日 優先權日2003年9月5日
發明者徐義權 申請人:徐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