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實用7篇)
2023-04-01 14:15:46
我們眼下的社會,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白話文的遊戲攻略投稿人精心為您帶來了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實用7篇),希望可以啟發、幫助到大家。
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一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繫電話:
被申訴人:
註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聯繫手機:
座機:
負責人: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2300元(要求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的)。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向申訴人支付拖欠工資(含加班工資)的賠償金(2300+43990)×0.25=11572.5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2458×9=22122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經濟補償金2458×4.5=11061元。
(5)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向申訴人拖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11061元×0.5=5530.5元。
(6)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代履行通知金2300元。
(7)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5天×(2300÷21.75)×2=3172元(指差額部分)。
(8)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10個月×1160×0.8=9280元(被申訴人應當為申訴人購買4年多的失業保險,申訴人依法最多可領取1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從20xx年9月1日開始起算)。
(9)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退還申訴人保證金1000元。
(10)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7月-20日-20xx年8月31日期間周末加班工資43990元。
以上金額合計:112328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7月20日進入被申訴人單位工作的,20xx年8月28日被被申訴人無故辭退,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
(1)雙方籤訂了兩次書面勞動合同,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是20xx年12月31日籤訂的,期限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
(2)被申訴人從來沒有為申訴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3)被申訴人從來沒有安排申訴人進行過年休假。
(4)被申訴人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每個月只能休息四天,每天工作至少8小時。
(5)被申訴人還違法收取了申訴人1000元的勞動保證金。
(6)被申訴人以現金形式發放基本工資和獎金,申訴人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月,20xx年2月還發了1900元獎金和2300元的基本工資合計4200元,申訴人20xx年7月-20xx年7月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為2458元/月。
20xx年8月28日左右,被申訴人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撤銷了公司所屬的長重開平加工中心,並要求申訴人無條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只願發放一個月工資金額的經濟補償金,申訴人不同意該離職條件,被申訴人就扣押了申訴人20xx年8月份的基本工資和勞動保證金1000元以此要挾。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被申訴人拖欠支付工資、違法收取保證金、沒有及時為申訴人購買社會保險、沒有依法安排申訴人進行年休假、違法解除與申訴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拖欠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訴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訴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篇二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開設辦事處、分公司的`較多,而這些總公司在當地有往往較多社會關係和較大的影響,而且公司又考慮在北京所招聘的員工多為北京當地生活的員工,一旦發生爭議,這些員工去總公司所在地申請仲裁畢竟有很多的不便,這樣也可以無形中使很多員工自動放棄勞動仲裁。因此,大多數公司在與員工籤訂的勞動合同中,都會加上「當勞動爭議發生時,由總公司所在地進行管轄」之類的條款或者對此未作約定。
北京市仲裁機關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管轄地的話,則由管轄地的仲裁機關管轄;沒有約定的情況則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級法院對於這種做法並不認同,他們認為,勞動爭議的管轄,以方便員工仲裁為第一原則,因此,他們基於這一原則,認定勞動合同中的管轄條款,屬於一種選擇性的條款,沒有強制性的約束力,員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這就在實際上形成了一種局面,即這類案件,仲裁機關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兩者間出現了矛盾。
而很多員工是不可能知道這些情況的,所以在發生爭議時,總是心存疑惑,猶豫不定,很多時候會喪失仲裁的有效時機。因此,當發生類似糾紛時,員工應當大膽地從仲裁機關領取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後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即可。不用擔心公司的管轄權異議,也不必在意勞動合同中的類似條款。
在這一點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較好,如浙江省已明確規定員工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北京應當向他們學習了。
正確確定申訴請求 篇三
申請勞動仲裁時如何確定申訴請求大有大學問
並不是所有的爭議都屬於勞動仲裁受理範圍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請求都要能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積金糾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並不受理;社會保險爭議,目前北京的勞動仲裁機構也是不受理的。那麼,申訴人在確定仲裁請求時,就應當知道這些情況。不過,就社會保險爭議糾紛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時沒有提出來,直接去法院訴訟的話,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針對某些仲裁機構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檔案返還)的事項,如果在申請仲裁時沒有請求的話,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會對該請求審理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在仲裁時堅持申訴,在仲裁完了之後,再去法院訴訟。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訴請求,但無權剝奪你的請求權。
對於某些仲裁不受理,法院肯定也不受理的案件(比如社會保險案件,目前北京大多數法院並不受理),雖然得不到支持,但也不妨寫上,說不定哪一天就有了突破呢!雖然得不到支持,但這種吶喊也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一種貢獻,也算是法治建設的一種推動力量吧!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四
請求事項:
1、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XX女士於20XX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於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20XX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並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文件、電子文檔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20XX年7月28日至20XX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並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XX女士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於20XX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20XX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20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20XX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20XX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20XX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籤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籤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五
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當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清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些基本情況應當按照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順序寫出。當事人如果委託了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還應當寫明律師或其他代理人的情況。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因為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所以申請人在提出仲裁請求的同時,還應當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員會核實與調查,及時作出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篇六
1、申訴書
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2、身份證明
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
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4、其他材料
申訴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訴人應當提交。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七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代理人:姚XX;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xxxxxxxxXXXX
聯繫人:劉XX;聯繫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籤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x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籤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