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06:40:21 2
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在上部地板(20)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及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分別延伸有作為框架部的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另一方面,在下部地板(22)的前端部及後端部處,分別直立設置有車廂前壁(16A)或後板(18A)。在此,在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處,分別設置有碰觸部(42)、(48),且碰觸部(42)、(48)與車廂前壁(16A)的內表面面接觸。另外,在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後端部處,分別設置有碰觸部(44)、(50),碰觸部(44)、(50)與後板(18A)的內表面面接觸。
【專利說明】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由樹脂制的地板部構成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
【背景技術】
[0002]作為為了確保車輛的地板部的強度及剛性而容易實現成形性的金屬制的地板結構,例如,可以列舉出日本特開平3-84286號公報所記載的技術。如果簡單進行說明,則地板部以分成平板形狀的地板和截面形狀呈大致U字狀的通道部件的方式而形成,通道部件被固定於地板的上表面上。此時,通道部件的前端部與直立設置於地板的前端部處的前壁(車廂前壁)結合,通道部件的後端部與直立設置於地板的後端部處的後壁(後板)結合。另一方面,近年來,提出了通過纖維強化塑料而形成地板部的技術(例如,日本特開2008-155700 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03]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於,獲得一種能夠提高車輛前後方向的強度及剛性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
[0005]用於解決課題的方法
[0006]本發明的第一方式提供一種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具有:下部地板,其為樹脂制,並構成地板部的下部;上部地板,其為樹脂制,並重疊於所述下部地板之上而構成所述地板部的上部,且在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及中央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分別延伸有框架部;縱壁,其被設置於所述下部地板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兩端部處,並且被朝向車輛上方直立設置,而且所述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分別與所述縱壁碰觸。
[0007]在上述方式中,以樹脂制的上部地板重疊於樹脂制的下部地板之上的狀態而構成了地板部。在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及中央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分別延伸有框架部。由此,提高了地板部的強度及剛性。
[0008]另外,在下部地板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兩端部處,朝向車輛上方而直立設置有縱壁。被設置於上部地板上的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分別與該縱壁碰觸。因此,在車輛中,當衝擊載荷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被輸入時,該衝擊載荷將被朝向下部地板的縱壁傳遞。由於上部地板的框架部的端部分別與縱壁碰觸,因此,被朝向下部地板的縱壁傳遞的衝擊載荷將經由該縱壁而被朝向上部地板的框架部傳遞。也就是說,能夠通過地板部整體來承受衝擊載荷。
[0009]本發明的第二方式可以設定為,在本發明的第一方式中,在所述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上,分別設置有面接觸於所述縱壁的碰觸部。
[0010]在上述結構中,在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處分別設置有碰觸部,碰觸部以與形成於下部地板上的縱壁面接觸的方式而形成。如此,通過在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處分別設置與縱壁面接觸的碰觸部,從而例如經由粘合劑而將該框架部接合(粘合)在縱壁上。此時,與將框架部的前端面或後端面、或者前後端部接合在縱壁上的情況相比,能夠以與形成有碰觸部的面積相對應的量,而增大與縱壁之間的接合面積。因此,能夠提高接合強度。
[0011]本發明的第三方式可以設定為,在本發明的第一方式或第二方式中,所述框架部被設為門檻部和通道部,所述門檻部被分別突出設置於所述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處,所述通道部被突出設置於所述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所述門檻部以及所述通道部分別在與所述下部地板之間構成封閉截面。
[0012]在上述結構中,作為框架部,在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處分別突出設置有門檻部,在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突出設置有通道部。由此,提高了上部地板自身的強度及剛性。而且,通過使這些門檻部及通道部在與下部地板之間分別構成封閉截面,從而能夠提高地板部的強度及剛性。
[0013]本發明的第四方式可以設定為,在本發明的第三方式中,在所述上部地板上設置有將所述門檻部與所述通道部連接在一起的連接部。
[0014]在上述結構中,通過在上部地板上設置有將門檻部與通道部連接在一起的連接部,從而能夠經由該連接部而使門檻部和通道部一體化。
[0015]發明效果
[0016]如以上所說明的那樣,本發明的第一方式具有如下的優異效果,即,在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中,能夠提高車 輛前後方向上的強度及剛性。
[0017]本發明的第二方式具有如下的優異效果,即,能夠從縱壁向框架部切實地傳遞衝擊載荷。
[0018]本發明的第三方式具有如下的優異效果,即,能夠以簡單的結構在地板部中提高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強度及剛性。
[0019]本發明的第四方式具有如下的優異效果,即,能夠通過一體成形而形成設置有門檻部及通道部的上部地板,從而能夠削減部件個數。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表示本實施的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立體圖。
[0021]圖2為表示本實施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樹脂地板結構的分解立體圖。
[0022]圖3為沿著圖1的3-3線而被切斷的剖視圖。
[0023]圖4為沿著圖1的4-4線切斷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根據圖1至圖4,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進行說明。並且,圖中適當標記的箭頭標記FR表示車輛前後方向的前方,箭頭標記UP表示車輛上下方向的上方,箭頭標記W表示車輛寬度方向。
[0025](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結構)
[0026]在圖1中,圖示了應用本實施的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樹脂地板12的立體圖。樹脂地板12被構成為,包括在俯視觀察時呈大致矩形形狀的板狀的地板部14、從地板部14的前端部起向上直立設置的隔板部16、和從地板部14的後端部起向上直立設置的後部18。
[0027]在圖2中,圖示了樹脂地板12的分解立體圖。如圖2所示,樹脂地板12通過上部地板20及下部地板22上下重疊並相互接合而構成。該上部地板20及下部地板22由纖維強化樹脂材料形成,作為纖維強化樹脂材料,例如可以列舉出含有碳素纖維、玻璃纖維、聚芳基醯胺纖維等的強化纖維的纖維強化塑料。
[0028]下部地板22具備板狀的地板下部14A,該地板下部14A在俯視觀察時呈大致矩形形狀並構成樹脂地板12的地板部14的一部分。從該地板下部14A的前端部起朝向車輛上方直立設置有,作為構成隔板部16的縱壁的車廂前壁16A。另外,作為構成後部18的縱壁的後板18A從地板下部14A的後端部起而被朝向車輛上方直立設置。
[0029]車廂前壁16A及後板18A具有橫跨地板下部14A的車輛寬度方向的大致整個區域的長度。另外,在車廂前壁16A及後板18A的車輛寬度方向的兩端側,為了防止與輪胎(省略圖示)之間的幹涉,從而分別設置有向地板下部14A的中央部側進入的圓弧狀的進入部24,26ο
[0030]前側壁28分別從車廂前壁16Α的車輛寬度方向的兩端部起朝向車輛後方延伸,凸緣36從該前側壁28及車廂前壁16Α的上端部起朝向下部地板22的外側在大致水平方向上伸出。另一方面,後側壁30分別從後板18Α的車輛寬度方向的兩端部起朝向車輛前方延伸,凸緣38從該後側壁30及後板18Α的上端部起朝向下部地板22的外側在大致水平方向伸出。
[0031]前側壁28的下部和後側壁30的下部通過截面形狀呈大致倒L字狀的下壁32而被架設。而且,通過該下壁32、前 側壁28及後側壁30,從而在下部地板22的側壁上形成了切口部33,而在下壁32的上部,設置有座面32Α,且其上能夠放置後文所述的門檻部34的上壁34Α(參照圖4)。
[0032]另一方面,上部地板20具備地板上部14Β,該地板上部14Β在俯視觀察時呈大致矩形形狀並構成樹脂地板12的地板部14的一部分。在該地板上部14Β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突出設置有截面形狀呈大致倒U字狀的作為框架部的通道部40,該通道部40橫跨車輛前後方向的大致整個區域而形成。
[0033]另外,在地板部14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處,分別突出設置有作為框架部的門檻部34,該門檻部34被配置為與該通道部40大致平行,其截面形狀呈大致倒L字狀,並橫跨車輛前後方向的大致整個區域而形成。而且,門檻部34的高度設定為與通道部40的高度大致相同。
[0034]另外,包含門檻部34的前端部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在內的上部地板20的地板上部14Β的前端部13 (參照圖3)配合下部地板22的車廂前壁16Α的內表面形狀而形成,並被設為能夠與該車廂前壁16Α的內表面接觸。
[0035]在此,大致矩形狀的碰觸部42從形成於地板上部14Β上的門檻部34的前端部起,並從以包圍門檻部34的前端部的外緣的方式而構成該前端部的各邊起,朝向門檻部34的外側(車輛上方及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該碰觸部42與車廂前壁16Α的內表面面接觸,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在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碰觸部42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粘合)在車廂前壁16Α上。並且,碰觸部42在下部地板22的進入部24處沿著該進入部24的形狀而被形成為圓弧狀。
[0036]另外,地板上部14B的後端部15(參照圖3)配合後板18A的內表面形狀而形成,並被設為能夠與該後板18A的內表面接觸。大致矩形狀的碰觸部44從門檻部34的後端部起,並從以包圍門檻部34的後端部的外緣的方式而構成該後端部的各邊起,朝向門檻部34的外側(車輛上方及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該碰觸部44與後板18A的內表面面接觸,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碰觸部44通過粘合劑等而與後板18A接合。並且,碰觸部44在下部地板22的進入部26處沿著該進入部26的形狀而被形成為圓弧狀。
[0037]另外,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形成的大致矩形形狀的接合片46從門檻部34的上壁34A的側端部起朝向車輛上方伸出,並被設為能夠與前側壁28及後側壁30的內表面接觸。而且,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接合片46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在前側壁28及後側壁30上。
[0038]而且,沿著車輛前後方向形成的大致矩形形狀的接合片46從門檻部34的側壁34B的下端部起朝向門檻部34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並被設為能夠與地板下部14A接觸。而且,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接合片46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在地板下部14A上。
[0039]另外,大致矩形形狀的碰觸部48從形成於地板上部14B上的通道部40的前端部起,並從以包圍通道部40的前端部的外緣的方式而構成該前端部的各邊起,朝向通道部40的外側(車輛上方及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該碰觸部48與車廂前壁16A的內表面面接觸,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碰觸部48通過粘合劑等而與車廂前壁16A接合。
[0040]另外,大致矩形形狀的碰觸部50從通道部40的後端部起,並從以包圍通道部40的後端部的外緣的方式而構成該後端部的各邊起朝向通道部40的外側(車輛上方及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該碰觸部50與後板18A的內表面面接觸,在地板上部14B被重疊於地板下部14A之上的狀態下,該碰觸部50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在後板18A上。
[0041 ] 而且,沿著車輛前後方向形成的大致矩形形狀的接合片52從通道部40的側壁40A的下端部起,朝向通道部40的車輛寬度方向外側伸出,並被設為能夠與地板下部14A接觸。而且,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該接合片52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在地板下部14A上。
[0042]在此,在通道部40的車輛前後方向中央側及門檻部34的車輛前後方向中央側,該門檻部34的側壁34B的下端部與通道部40的側壁40A的下端部通過呈大致矩形形狀的連接部54而被連接在一起。該連接部54被設為能夠與地板下部14A接觸,並在上部地板20被重疊於下部地板22之上的狀態下,通過粘合劑等而被接合在地板下部14A上。而且,在該狀態下,如圖4所示,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在與地板下部14A之間,分別形成有在正面剖面觀察時成為矩形框狀的封閉截面結構。
[0043](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的作用和效果)
[0044]如圖2所示,在上部地板20的地板上部14B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延伸有作為框架部的門濫部34。另外,在該地板上部14B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延伸有作為框架部的通道部40。如此,通過在地板上部14B上設置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從而能夠提高地板部14的強度及剛性。
[0045]另外,在下部地板22的地板下部14A的前端部處直立設置有車廂前壁16A,在該地板下部14A的後端部處直立設置有後板18A。另一方面,在上部地板20的門濫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處,分別設置有碰觸部42、48,碰觸部42、48與車廂前壁16A的內表面面接觸。另外,在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後端部處,分別設置有碰觸部44、50,碰觸部44、50與後板18A的內表面面接觸。
[0046]例如,在車輛發生前面碰撞的情況下,由該前面碰撞而產生的衝擊載荷被朝向下部地板22的車廂前壁16A傳遞。由於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碰觸部42、48分別與該車廂前壁16A面接觸,因此,被朝向車廂前壁16A傳遞的衝擊載荷將經由碰觸部42、48而被朝向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傳遞。也就是說,根據本實施方式,能夠通過地板部14整體來承受衝擊載荷。並且,在車輛發生後面碰撞的情況下,也能夠獲得與上述內容相同的效果。
[0047]另外,通過在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處設置碰觸部42、48,從而例如經由粘合劑而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接合在車廂前壁16A上。此時,與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面接合在車廂前壁16A上的情況相比,能夠以與形成有碰觸部42、48的面積相對應的量,而使與車廂前壁16A之間的接合面積增大。因此,能夠提高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與車廂前壁16A之間的接合強度。並且,關於設置於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後端部處的碰觸部44、50,也能夠獲得與上述內容相同的效果。
[0048]另外,通過以包圍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的外緣的方式而設置碰觸部42、48,從而能夠抑制碰觸部42、48的變形。由此,能夠切實地向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傳遞衝擊載荷。另外,在門檻部34處,通過由碰觸部42及接合片46來包圍該門檻部34的前端部及側壁34B的下端部,從而能夠抑制門檻部34的變形。在通道部40處也與門檻部34同樣,能夠通過由碰觸部48及接合片52來包圍該通道部40的前端部及側壁40A的下端部,從而抑制通道部40的變形。並且,關於設置於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後端部上的碰觸部44、50,也能夠獲得與上述內容相同的效果。
[0049]另一方面,在通道部40的車輛前後方向中央側及門檻部34的車輛前後方向中央偵牝該門檻部34的側壁34B的下端部與通道部40的側壁40A的下端部通過連接部54而被連接在一起。也就是說,通道部40和門檻部34被一體化。因此,能夠通過一體成形而形成設置有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上部地板20,從而能夠削減部件個數。
[0050]另外,通過採用將該連接部54接合在地板下部14A上的結構,從而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在與地板下部14A之間分別形成了在正面剖面觀察時成為矩形框狀的封閉截面結構,由此,能夠提高地板部14的強度及剛性。
[0051](本實施方式的補充)
[0052]在本實施方式中採用了如下結構,即,使圖1所示的通道部40及門檻部34的前端部與車廂前壁16A接觸,且使通道部40及門檻部34的後端部與後板18A接觸。但是,由於只需能夠通過地板部14整體來承受衝擊載荷即可,因此並不限定於此。例如,也可以採用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與車廂前壁16A接觸、或者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後端部與後板18A接觸這兩者中的任意一方。另外,也可以採用至少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與車廂前壁16A接觸的結構。
[0053]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分別在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部及後端部處設置了碰觸部42、48、44、50,並分別使該碰觸部42、48、44、50碰觸車廂前壁16A及後板18A,但是,碰觸部42、48、44、50並非必須為該形狀。例如,也可以通過門檻部34的前端部和後端部來改變碰觸部的形狀。另外,例如,在碰觸部42中也可以為僅向車輛上方伸出的形狀。
[0054]而且,該碰觸部42、48、44、50並非是必需的,也可以使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的前端面及後端面直接接合在車廂前壁16A或後板18A上。並且,門檻部34及通道部40和車廂前壁16A及後板18A的接合併不限定於通過粘合劑而實現的接合方法。例如,也可以為通過熱熔敷或螺栓而實現的結合。
[0055]以上,作為用於實施本發明的一個方式而利用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是,本發明並非僅僅限定於這樣的一個實施例,在不脫離本發明的主旨的範圍內,能夠在上述的一個實施例上加以各種改變及置換。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具有: 下部地板,其為樹脂制,並構成地板部的下部; 上部地板,其為樹脂制,並重疊於所述下部地板之上而構成所述地板部的上部,且在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及中央部處沿著車輛前後方向而分別延伸有框架部; 縱壁,其被設置於所述下部地板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兩端部處,並且被朝向車輛上方直立設置,而且所述框架部的車輛前後方向上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分別與所述縱壁碰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其中, 在所述框架部的車輛前後 方向上的前端部或後端部、或者前後端部上,分別設置有面接觸於所述縱壁的碰觸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其中, 所述框架部被設為門檻部和通道部,所述門檻部被分別突出設置於所述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兩端部處,所述通道部被突出設置於所述上部地板的車輛寬度方向中央部處,所述門檻部以及所述通道部分別在與所述下部地板之間構成封閉截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樹脂地板結構,其中, 在所述上部地板上設置有將所述門檻部與所述通道部連接在一起的連接部。
【文檔編號】B62D25/20GK103906675SQ201180074624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7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7日
【發明者】日原靖之, 池田光希, 前田翔, 外山祥崇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