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縮調整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04:58:51 1
專利名稱:伸縮調整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伸縮調整結構,涉及一種以伸縮方式調變物品內部空間容積的技術,特別是調變後能利用定放裝置達成固定的目的。
背景技術:
由於科技進步,經濟工商業高度發展,值此產業變化迅速的時代,雖許多物品都已有前人研創問世,但諸多結構的功效仍未見完美,仍有改善與進步的空間與必要性。在公知物品結構中,一外母體中容置有一內子體、該內子體配合一彈簧以相對於外母體伸縮來回運動的結構來說,雖使用相當普遍,但就坊間銷售的相關產品來說,其對於力道的控制仍不盡理想;例如中國臺灣專利公告第405561號「腳踏車避震器結合樞軸結構改良」中所示結構即為一例,實有待改進。發明人有鑑於此,遂特以研創成本發明,期藉本發明的提出,能改進現有結構的缺失,期能提供一種臻致完善、理想與實用的結構以滿足產業所需。
發明內容
本發明伸縮調整結構,其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容易調整、易於控制力道且易於定位的結構,其能讓使用者很容易的進行伸縮調整物品內部的容積,特別是具有操作便利的優點。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具體的內容為由一外本體、一內本體、一彈性元件、一套體以及一定放裝置所組成。較佳的,該外本體內部呈中空狀,內部包括有第一空間與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與第二空間直徑不同,第一空間的直徑小於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與第二空間交接處形成有擋環。較佳的,前述外本體結構中開設有一槽道;該槽道呈L字型,末內端為定位槽。前述槽道,亦能由多個L字型連續迂迴設置。較佳的,該內本體組置於外本體內部,且內本體外徑略小於第一空間的直徑。較佳的,該內本體外部,套置有一彈性元件,該彈性元件包括有第一端部與第二端部,其中的第一端部抵制於外本體內的擋環處;位於彈性元件第二端部處的內本體外部,套置有套體;如是,該彈性元件恰被夾置於擋環和套體間。較佳的,該套體適當處開設有一穿孔,穿孔內組置有套管,一定放裝置鎖組於套管和穿孔間;且該定放裝置通過在槽道內移動或定位,可達成固定外本體與內本體的目的。本發明利用調整內本體相對於外本體移動或伸縮的位置,以便任意調變內部空間與容積,至少可應用於長笛樂器調音用,獲致方便調整的功效。
圖1為本發明的立體分解圖2為本發明的立體外觀圖;圖3為本發明的剖面結構圖;圖4為本發明調整的立體外觀圖;圖5為本發明調整的另一立體外觀圖。附圖標記說明1-外本體;11-槽道;111-定位槽;12-第一空間;13-第二空間; 14-擋環;2-內本體;21-第三空間;3-彈性元件;31-第一端部;32-第二端部;4-套體; 41-中空空間;42-穿孔;5-定放裝置;51-套管;52-螺絲。
具體實施例方式茲謹就本發明伸縮調整結構的詳細內容,及其所產生的功效,配合附圖,舉一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首請參閱圖1、圖2以及圖3所示,本發明伸縮調整結構,主要包括有一外本體1、 一內本體2、一彈性元件3、一套體4以及一定放裝置5。所述的外本體1,為一中空管狀物,結構中開設有一槽道11,該槽道呈L字型或者由多個L字型連續迂迴設置,末內端為定位槽111 ;該外本體1內部包括有第一空間12與第二空間13,該第一空間12與第二空間13直徑不同,該第一空間12的直徑小於第二空間 13的直徑,以致於該第一空間12與第二空間13交接處,形成一擋環14 ;所述的內本體2,為一管狀物,內部視需要形成有第三空間21,內本體2組置於外本體1內部,且內本體2外徑略小於第一空間12的直徑;所述的彈性元件3,套置於內本體2外部,該彈性元件3為一彈簧,結構中包括有第一端部31與第二端部32,其中的第一端部31抵制於外本體1內的擋環14處;至於位於彈性元件3第二端部32處的內本體2外部,套置有套體4 ;該彈性元件3將會恰好被夾置於擋環14和套體4間;所述的套體4,呈環圈狀,內部具有中空空間41,套體4適當處開設有一穿孔42 ;所述的定放裝置5,包括套管51與螺絲52,套管51套置於穿孔42後,螺絲52穿經套管51鎖組至穿孔42。如圖2、圖3所示,經將上述各元件組合後,彈性元件3、內本體2與套體4皆被容置於外本體1內,利用定放裝置5於槽道11內移動與鎖定,可決定內本體2相對於外本體 1的固定位置。再如圖4所示,利用調整定放裝置5於槽道11中向外些微移動並鎖定,相較於圖 2,已使內本體2相對於外本體1向外位移,顯然可增加內部的容積。再如圖5所示,利用調整定放裝置5於槽道11中向內移動到底,並令定放裝置5 轉入定位槽111,該橫向的定位槽111可自動鎖定定放裝置5 ;以圖5相較於圖4或圖2,明顯可看出內本體2已相對於外本體1內移到極限,顯然可減少內部的容積。利用前述結構,可任意調變內本體2相對於外本體1移動或伸縮的位置,以改變內部空間與容積,若應用於長笛樂器調音時,確實能獲致調整方便的功效。綜上所述,本發明伸縮調整結構,符合專利法規定,爰依法提請專利,懇請鈞局詳查,並儘早為準予專利的審定,以保護申請人的智慧財產權,俾勵創新。本發明雖憑藉前述實施例來描述,但並不以此為限制,仍可變化其形態與細節,於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而達成,且能受到保護。
權利要求
1.一種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包括一外本體,為一中空物體,該外本體內部設有不同直徑的第一空間與第二空間;一內本體,該內本體組置於外本體內部;一套體,套置於外本體或內本體的外緣;一彈性組件,配合套體套置於外本體或內本體的外部;一定放裝置,配合套體套接外本體及內本體形成固定或放鬆關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外本體開設有一槽道,該槽道呈L 字型,末內端為定位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槽道為連續L字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空間的直徑小於第二空間的直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第一空間與第二空間交接處形成有擋環。
6.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內本體內部形成有第三空間,該內本體外徑小於第一空間的直徑。
7.如權利要求5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彈性元件為一彈簧,該彈性元件包括有第一端部與第二端部,該第一端部抵制於擋環處,且第二端部位於套體內緣。
8.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定放裝置包括套管與螺絲,套體設有穿孔,該套管套置於穿孔中,螺絲穿經套管螺鎖至穿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伸縮調整結構能任意調變內本體相對於外本體移動或伸縮的位置,以改變內部空間與容積,為一種調音器,該調音器用於樂器,至少包括長笛。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伸縮調整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套體包含一定放裝置,其套接內本體或外本體。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一種伸縮調整結構,主要是由一外本體、一內本體、一彈性元件、一套體以及一定放裝置所組成。外本體內部形成有擋環,且外本體開設有槽道;內本體組置於外本體內部,內本體外部套置有彈性元件與套體,該彈性元件被夾置於擋環和套體間;利用調整定放裝置,可決定內本體相對於外本體移動或伸縮的位置。本發明提供一種簡易的結構,能任意調整內部空間與容積變大或變小,當應用於長笛樂器調音時操作相當便利。
文檔編號F16B7/14GK102338144SQ20101023088
公開日2012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15日
發明者黃國光 申請人:黃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