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輪箱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23:44:3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機器人設計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型齒輪箱,特別是一種新型塑料齒輪箱。
背景技術:
當前,現有機器人減速器多採用平行軸齒輪傳動,功率流為順次單路傳遞,傳遞較大動力時,齒輪的尺寸也會比較大,結構上會比較臃腫,承載能力不高。
因此,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致力於開發一種能夠在較小的空間實現傳遞較大的動力的設備。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在較小的空間實現傳遞較大的動力的齒輪箱。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齒輪箱,其包括:第一級太陽輪、第一級行星輪、第一級內齒輪、第二級太陽輪、第二級行星輪、第二級內齒輪以及輸出軸;其中,第一級太陽輪用於與電機連接以接收電機傳遞過來的功率,而且第一級太陽輪與第一級內齒輪嚙合,第一級內齒輪與第一級行星輪嚙合,第一級行星輪與輸出軸嚙合;而且,第一級內齒輪進一步與第二級太陽輪嚙合,第二級太陽輪與第二級行星輪嚙合,第二級行星輪與第二級內齒輪嚙合,並且第二級內齒輪與輸出軸固定連接。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還包括:機架。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還包括:輸出支撐軸承,用於將輸出軸支撐在機架上。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是塑料齒輪箱。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用於機器人。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是減速器。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的傳動比範圍介於1-100之間。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的傳動比範圍介於15-40之間。
優選地,所述齒輪箱的傳動比範圍介於20-30之間。
優選地,第二級內齒輪與輸出軸為一體件。
本實用新型採用封閉式行星傳動形式,在較小的空間實現傳遞較大的動力,使得結構設計更緊湊,外形更美觀。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的截面結構示意圖。
需要說明的是,附圖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而非限制本實用新型。注意,表示結構的附圖可能並非按比例繪製。並且,附圖中,相同或者類似的元件標有相同或者類似的標號。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採用具有功率分流功能的封閉式行星傳動形式,在較小的空間實現傳遞較大的扭矩,使得結構設計更緊湊,減速器可以直接作為輪轂,電機內置於減速器內部,節省空間,結構設計方便,外形更美觀。
下面將具體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的截面結構示意圖。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包括:第一級太陽輪10、第一級行星輪20、第一級內齒輪30、第二級太陽輪40、第二級行星輪50、第二級內齒輪60以及輸出軸70。
其中,第一級太陽輪10用於與電機連接以接收電機傳遞過來的功率,而且第一級太陽輪10與第一級行星輪20嚙合,第一級行星輪20與第一級內齒輪30嚙合,第一級內齒輪30與輸出軸70嚙合。
而且,第一級內齒輪20進一步與第二級太陽輪40嚙合,第二級太陽輪40與第二級行星輪50嚙合,第二級行星輪50與第二級內齒輪60嚙合,並且第二級內齒輪60與輸出軸70固定連接(優選地,第二級內齒輪60與輸出軸70為一體件,即第二級內齒輪60與輸出軸70整體成型)。
一般,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還包括:機架80,其與機體連接,起到支撐作用。
一般,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還包括:輸出支撐軸承90,用於將輸出軸70支撐在機架80上。
由此,在實際操作中,由電機帶動第一級太陽輪,功率流經過第一級太陽輪與第一級行星輪嚙合,並且再由第一級行星輪與第一級內齒輪嚙合後,分成兩路,一路由第一級行星架傳遞給輸出軸,直接輸出;另一路由第一級內齒輪傳遞給第二級太陽輪,第二級太陽輪再通過和第二級行星輪及第二級內齒輪的嚙合,將動力傳遞給輸出軸。
輸出軸輸出的動力是由第一級行星架和第二級內齒輪疊加的結果。
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可實現減速器功能,即,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是一個減速器。
通過功率分流,降低了齒輪的傳遞載荷,使得傳遞相同的動力時,作為減速器的齒輪箱的體積比常規減速器要小,結構更緊湊,其傳動比範圍介於1-100之間(優選地,介於15-40之間;更優選地,介於20-30之間)。
根據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齒輪箱可用利地用於機器人。
尤其地,本實用新型特別有利於所述齒輪箱是塑料齒輪箱的情況。
總之,本實用新型採用封閉式行星傳動形式,在較小的空間實現傳遞較大的動力,使得結構設計更緊湊,外形更美觀。
上述說明示出並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如前所述,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並非局限於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於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並能夠在本文所述實用新型構想範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範圍,則都應在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