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與中喬體育(喬丹體育更名中喬體育)
2023-06-03 18:02:04
知名球員麥可·喬丹和喬丹體育品牌的商標官司,在長達9年的「僵持」之下,終於迎來了大結局。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3月作出終審判決,判決喬丹體育終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並要求喬丹體育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澄清兩者關係;喬丹體育公司賠償原告麥可·喬丹精神損害和合理支出共計35萬元。
喬丹體育公司已於近期正式更名為中喬體育,並公開發布聲明。聲明稱,對於本公司主營業務中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喬丹」系列商標,本公司擁有正當合法的使用權;對於在企業商號中使用的中文「喬丹」字樣,如果給Michael Jeffrey Jordan先生的姓名使用造成了精神困擾,本公司深表歉意,並再次澄清雙方不存在任何關聯關係。
這裡提到的,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喬丹」系列商標,中喬體育依然擁有正當合法的使用權,這是為什麼呢?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想要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提起無效宣告,需要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只有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因此,中喬體育名下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喬丹」系列商標,依舊享有正當合法的使用權,不過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
根據查詢,中喬體育公司名下目前有1000餘件商標,8月1日新增1件「中喬」商標申請,為新品牌商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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