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以及裝置製造方法
2023-06-28 10:14:36 1
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以及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了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若是,則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將應用程式分為不同的應用分組,針對不同的應用分組統一進行分析和統計,並根據應用分組的使用時間提供告警提示功能,實用性較高,使用戶的使用更加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以及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涉及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本申請同時涉及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電子行業的不斷發展,以手機為代表的移動終端的功能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強大,很多用戶已經將手機視為一種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早晨起床需要手機的鬧鐘功能,坐地鐵上班途中需要通過手機的上網功能瀏覽新聞,中午訂餐需要手機的支付功能,手機的多樣化功能給用戶提供了便利。但是,另一方面,隨著手機功能的不斷增加,手機對用戶的吸引力也不斷增強,用戶對手機的依賴性越來越嚴重,部分用戶甚至將手機作為一種娛樂工具,沉迷於手機當中的各種單機遊戲和網路遊戲,此外,還有部分用戶通過手機觀看各種影視節目,甚至通過手機閱讀網絡小說,給用戶的學習和工作造成影響。
[0003]目前,有部分手機廠商在手機作業系統當中加入了應用程式管理模塊,主要功能是安裝和卸載應用程式,同時會顯示應用程式相關的信息,包括運行中的所有應用程式、應用程式佔用的內存空間大小以及運行時長等。
[0004]上述現有技術提供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對於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的統計,一旦手機被關機,則手機當中所有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間被清零,從下次開機之後重新開始起算,無法累計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此外,現有技術提供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中,針對單個應用程式進行分析和統計,無法對一類應用程式進行統一的分析和統計,用戶在使用時多有不便。
【發明內容】
[0005]本申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以解決現有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存在的用戶使用不便的問題。本申請同時涉及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
[0006]本申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
[0007]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0008]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009]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0010]若是,則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0011]可選的,所述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0012]通過從所述移動終端作業系統收集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中讀取所述用戶在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0013]和/或
[0014]以後臺常駐內存的方式檢測並獲取所述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0015]和/或
[0016]通過從接收並存儲所述移動終端中應用程式歷史記錄的伺服器中讀取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0017]可選的,所述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包括:
[0018]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通過累加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
[0019]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通過求和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020]可選的,所述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0021]通過設定特定時間間隔的定時器,當所述定時器當前的時間間隔被滿足時,執行上述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步驟,所述步驟執行完畢後,進入所述定時器下一個時間間隔的循環。
[0022]可選的,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步驟之後,包括:
[0023]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發出的用於解除所述告警操作的消息;
[0024]基於該消息生成用於解除所述移動終端的告警操作的驗證信息,生成所述驗證信息之後,將該驗證信息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0025]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
[0026]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輸入的驗證信息之後,關閉所述定時器。
[0027]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
[0028]接收所述用戶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發出的清除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的消息;
[0029]基於該消息清除所述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並重新啟動所述定時器。
[0030]可選的,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0031]在所述移動終端屏幕顯示所述應用分組或者該應用分組在不同使用時段對應的文字、圖像和/或動畫信息;
[0032]和/ 或
[0033]在所述移動終端播放所述應用分組或者該應用分組在不同使用時段對應的聲音信息;
[0034]和/ 或
[0035]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的應用程式管理接口,關閉所述應用分組中當前運行的應用程式;
[0036]和/ 或
[0037]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作業系統,關閉所述移動終端的作業系統;
[0038]和/ 或
[0039]將所述移動終端中所述用戶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0040]可選的,所述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步驟之後,包括:
[0041]對上述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進行排序;
[0042]完成排序之後將所述應用分組的總時長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上顯示;或者
[0043]完成排序之後計算各個應用分組的累計總時長在所有的應用分組累計總時長所佔百分比,以百分比的形式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上顯示所述用戶使用各個應用分組中應用程式的比例。
[0044]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
[0045]接收所述用戶針對所述移動終端當中任意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
[0046]將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資料庫;
[0047]所述資料庫用於存儲所述移動終端當中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48]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
[0049]基於Web網絡連接到網絡伺服器;
[0050]在所述網絡伺服器當中查找所述移動終端當中的應用程式是否存在;
[0051]若否,則將所述應用程式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或者將該應用程式和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
[0052]若是,則從所述網絡伺服器獲取該應用程式已有的應用分組標籤,獲取到所述應用分組標籤之後,判斷所述資料庫中是否存在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53]如果不存在,則將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資料庫中;
[0054]如果存在,則以所述網絡伺服器獲取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覆蓋所述資料庫中存儲的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55]所述網絡伺服器用於存儲Web網絡當中的應用程式,以及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56]本申請另外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057]歷史記錄獲取單元,用於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0058]計算單元,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059]閾值判斷單元,用於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0060]若是,則進入告警執行單元;
[0061]所述告警執行單元,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0062]可選的,所述計算單元,包括:
[0063]第一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通過累加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
[0064]第二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通過求和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065]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066]解除告警消息接收單元,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發出的用於解除所述告警操作的消息;
[0067]驗證信息生成單元,用於基於該消息生成用於解除所述移動終端的告警操作的驗證信息,生成所述驗證信息之後,將該驗證信息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0068]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069]應用分組標籤輸入單元,用於接收所述用戶針對所述移動終端當中任意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
[0070]應用分組標籤更新單元,用於將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資料庫;
[0071]所述資料庫用於存儲所述移動終端當中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72]本申請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包括: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若是,則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007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具有以下優點:
[0074]本申請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將移動終端當中的應用程式分為不同的應用分組,針對不同的應用分組統一進行分析和統計,一旦用戶使用應用程式的時間超出設定的閾值,則針對該應用程式或者該應用程式所屬的應用分組向用戶發出告警提示,實用性較高,使用戶的使用更加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75]圖1是本申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處理流程圖;
[0076]圖2是本申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77]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申請。但是本申請能夠以很多不同於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申請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申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
[0078]本申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本申請另外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
[0079]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實施例如下:
[0080]參照圖1,其示出了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處理流程圖。
[0081]以下結合圖1對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進行說明,並且對該方法的各個步驟進行說明;此外,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的具體步驟之間的順序關係請根據圖1確定。
[0082]本實施例以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管理方法為例進行說明,除此之外,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比如基於平板電腦、智能穿戴設備的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在此不作限定。
[0083]步驟S101,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0084]本實施例中,所述應用程式是指手機當中安裝的第三方應用程式,此外,所述應用程式也可包括手機作業系統內置的系統應用程式,在此不做限定;
[0085]所述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是指所述應用程式在手機開機一次後的運行時長,除此之外,所述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也可包括所述應用程式佔用手機內存的大小等信息,在此不做限定;
[0086]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針對手機當中安裝的應用程式向用戶提供了應用程式分組功能,對於由不同的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設有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例如針對手機當中安裝的「QQ、微信、新浪微博、..?」這一類與用戶的社交有關的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設為「社交」;「淘寶、天貓、京東、..?」這一類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設為「購物」。除此之外,對於初次安裝到手機中的應用程式,在用戶手動對該應用程式進行分組之前,該應用程式沒有對應的應用分組,即:該應用程式默認的應用分組標籤是「其他」。
[0087]對於手機當中已經安裝的任意一個應用程式,用戶通過手機屏幕點擊該應用程式時,可以對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進行修改,當接收到用戶針對手機當中已經安裝的任意一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時,更新該應用程式在手機屏幕上的應用分組標籤顯示,並將用戶針對該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手機當中用於存儲應用程式和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的資料庫中。
[0088]除此之外,當檢測到手機通過蜂窩行動網路或者無線區域網連接到網絡時,自動連接到網絡當中用於存儲應用程式和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的網絡伺服器,並在所述網絡伺服器當中查找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是否存在;
[0089]如果用戶的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在所述網絡伺服器中能夠查找到,則從所述網絡伺服器獲取用戶的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以所述網絡伺服器當中設定的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為準,修改或者替換手機當中用戶自定義的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090]如果用戶的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在所述網絡伺服器中查找不到,則將該應用程式以及該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以此豐富所述網絡伺服器當中的應用程式數據。
[0091]除此之外,也可以採用本實施例之外的其他的方式實現上述方案,比如查找到用戶的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在所述網絡伺服器中存在時,檢測手機當中該應用程式的版本信息,並將該應用程式在手機當中更新至所述網絡伺服器中最新發布的版本;或者以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和用戶自定義的應用程式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為準,將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和對應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在此不作限定。
[0092]完成上述手機當中應用程式的分組,以及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確定的步驟之後,下述步驟中,獲取手機當中各個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即:運行時長)。
[0093]本實施例中,所述獲取手機當中各個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是通過讀取手機的作業系統收集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本實施例中,所述作業系統收集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是指作業系統記錄的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本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本步驟通過從所述作業系統讀取到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本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獲取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本實施例之外的其他方式實現上述獲取手機當中應用程式的使用時長的過程,比如以後臺常駐內存的方式檢測並獲取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或者通過從接收並存儲手機當中應用程式歷史記錄的伺服器中讀取當前手機當中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在此不作限定。
[0094]步驟S102,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095]上述步驟SlOl中,通過從所述作業系統獲取到了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本步驟中,根據上述步驟SlOl獲取到的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進行計算,從而統計出手機當中任意一個應用程式在具體的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並且進一步統計出由應用程式組成的任意一個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具體的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比如的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總時長;具體步驟如下:
[0096]I)根據上述步驟SlOl獲取到的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將應用程式在每一次開機之後的運行時長相加,獲得任意一個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
[0097]2)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任意一個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對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進行求和,獲得該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總時長。
[0098]此外,本實施例中,根據上述步驟計算出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以及計算出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總時長之後,對上述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進行排序,按照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並將排序的結果在手機屏幕上顯示;以及,按照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總時長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同樣將排序的結果在手機屏幕上顯示。
[0099]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本實施例之外的其他方式實現上述應用程式的累計時長以及應用分組的累計總時長的排序和展示,比如計算出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在手機中所有應用程式在相同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當中所佔的百分比,以百分比由高到低的方式在手機屏幕上展示用戶使用不同應用程式的頻率;或者計算出手機當中應用分組當中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在手機中所有應用分組在相同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當中所佔的百分比,同樣以百分比由高到低的方式在手機屏幕上展示用戶使用不同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頻率,在此不作限定。
[0100]步驟S103,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0101]上述步驟S102根據步驟SlOl獲取到的應用程式的運行時長,計算出了手機當中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總時長,本步驟中,根據上述步驟S102計算獲得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針對所述應用分組設定閾值,所述閾值是用於監控該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102]本實施例中,通過設定一個特定時間間隔(5s或者1s)的定時器,當所述定時器的當前時間間隔被滿足時,判斷由上述步驟S102計算獲得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大於或者等於預設的閾值;若是,則進入下述步驟S104 ;若否,則說明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沒有達到預設的閾值,所述定時器進入下一個時間間隔的循環即可。
[0103]除此之外,還可以針對應用分組當中的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設定閾值,判斷該應用程式或者該些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在此不作限定。
[0104]本步驟中,設定手機當中的應用分組設定閾值,對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進行監控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例如:在用戶預期設定的工作或者學習時間段,設定一個30min的閾值,用於監控用戶在工作或者學習時間段內使用與工作或者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比如遊戲、娛樂)內應用程式的時間,是否小於設定的30min的閾值;定時器不停的檢測遊戲或者娛樂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累計總時長是否超出設定的30min的閾值,一旦用戶在學習時間段內使用遊戲或者娛樂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累計總時長超出30min,則向用戶發出提示;與此相類似的,還可以針對用戶每天的所有應用設定閾值進行監控,或者針對一些沉迷於遊戲的用戶手機當中的遊戲應用分組,設定在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閾值,監控用戶在手機當中玩遊戲的狀況,本實施例在此不一一列舉。
[0105]步驟S104,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0106]上述步驟S103中,通過判斷手機當中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來監控用戶在一個時間段內使用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累計總時長,一旦用戶在所述時間段內使用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累計總時長超出設定的閾值,則通過本步驟執行相關的告警操作。
[0107]本實施例中,所述告警操作是通過手機來執行的;所述告警操作是指通過手機向用戶發出的提示信息,或者是通過手機執行的強制措施。
[0108]例如:在上述步驟S103中的舉例場景當中,對於預期設定的在工作或者學習時間段的用戶;
[0109]如果用戶使用與工作或者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時間超出設定的30min的閾值,通過手機屏幕向用戶發出信息提示;
[0110]如果檢測到用戶使用與工作或者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的時間超出設定的30min的閾值之後,用戶還在使用上述與工作或者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則可以設定一個提醒定時器,每隔5分鐘向用戶發送一次提醒;此外,也可以向手機發送指令信息,用於強制退出用戶當前使用的與工作或者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或者向手機發送指令信息,用於將手機的作業系統註銷,此外,還有其他方式,在此不再列舉。
[0111]需要說明的是,除本步驟中所述的告警操作之外,還可以採用本實施例之外的其他方式實現告警操作,比如通過手機向用戶發送圖像和/或動畫信息(例如閃屏提示),也可以通過手機播放用戶針對不同的應用分組或者不同的時間段設定的聲音提示信息,或者將手機當中用戶已使用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的累計時長,以及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發送至用於管理手機的管理設備,在此不作限定。
[0112]此外,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通過手機執行告警操作之後,還包括解除告警操作的步驟,以及清除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的步驟,具體步驟實現如下:
[0113]I)解除告警操作;
[0114]本實施例中,針對解除告警操作的步驟,設定了輸入密碼驗證的功能,對於不同權限的用戶,設定不同的密碼;
[0115]例如:對於上述預期設定的在工作或者學習時間段的用戶,設定初級密碼和高級密碼兩個等級的密碼,對於預期設定的在工作時間段的用戶,在外出時,如果要使用與工作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或者如果要在使用時間超出預設的閾值之後,繼續使用與工作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可通過輸入初級密碼,關閉所述提醒定時器,解除每5分鐘通過手機發送的提醒;
[0116]對於預期設定的在學習時間段的學生,如果要在使用時間超出預設的閾值之後,繼續使用與學習無關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則必須向具有家長權限的管理設備發送申請,經得家長同意之後,獲得管理設備返回的高級密碼,可關閉所述提醒定時器,解除每5分鐘通過手機發送的提醒。
[0117]除此之外,上述解除告警操作也可採用本實施例之外的其他方式實現,在此不作限定。
[0118]2)清除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
[0119]本實施例中,提供了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比如一天、一周、一個月或者一年)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的清除功能,具體的,當接收到用戶通過手機發出的清除手機內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的消息時,則清除手機當中存儲的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當前時間點以前的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並且重新啟動上述步驟S103中設定的定時器,重新統計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或者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並通過所述定時器重新進行監控該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超出預設的閾值。
[0120]除此之外,本步驟所述的清除手機當中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比如在上述接收到用戶通過手機發出的清除手機內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的消息步驟之後,清除手機當中存儲的應用程式和應用分組在當前時間點以前的一個時間段內的累計時長和累計總時長步驟之前,增加用戶權限的判斷步驟,在此不作限定。
[0121]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實施例如下:
[0122]在上述的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與之相對應的,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
[0123]參照圖2,其示出了根據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示意圖。由於裝置實施例基本相似於方法實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較簡單,相關的部分請參見方法實施例的對應說明即可。下述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
[0124]本申請所述的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125]歷史記錄獲取單元201,用於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0126]計算單元202,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127]閾值判斷單元203,用於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0128]若是,則進入告警執行單元204 ;
[0129]所述告警執行單元204,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0130]可選的,所述計算單元202,包括:
[0131]第一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通過累加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
[0132]第二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通過求和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0133]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134]解除告警消息接收單元,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發出的用於解除所述告警操作的消息;
[0135]驗證信息生成單元,用於基於該消息生成用於解除所述移動終端的告警操作的驗證信息,生成所述驗證信息之後,將該驗證信息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0136]可選的,所述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包括:
[0137]應用分組標籤輸入單元,用於接收所述用戶針對所述移動終端當中任意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
[0138]應用分組標籤更新單元,用於將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資料庫;
[0139]所述資料庫用於存儲所述移動終端當中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0140]本申請雖然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其並不是用來限定本申請,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申請的精神和範圍內,都可以做出可能的變動和修改,因此本申請的保護範圍應當以本申請權利要求所界定的範圍為準。
[0141]在一個典型的配置中,計算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CPU)、輸入/輸出接口、網絡接口和內存。
[0142]內存可能包括計算機可讀介質中的非永久性存儲器,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內存等形式,如只讀存儲器(ROM)或快閃記憶體(flash RAM)。內存是計算機可讀介質的示例。
[0143]1、計算機可讀介質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動和非可移動媒體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術來實現信息存儲。信息可以是計算機可讀指令、數據結構、程序的模塊或其他數據。計算機的存儲介質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相變內存(PRAM)、靜態隨機存取存儲器(SRAM)、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其他類型的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EPROM)、快閃記憶體或其他內存技術、只讀光碟只讀存儲器(CD-ROM)、數字多功能光碟(DVD)或其他光學存儲、磁盒式磁帶,磁帶磁磁碟存儲或其他磁性存儲設備或任何其他非傳輸介質,可用於存儲可以被計算設備訪問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計算機可讀介質不包括非暫存電腦可讀媒體(transitory media),如調製的數據信號和載波。
[0144]2、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本申請的實施例可提供為方法、系統或電腦程式產品。因此,本申請可採用完全硬體實施例、完全軟體實施例或結合軟體和硬體方面的實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請可採用在一個或多個其中包含有計算機可用程序代碼的計算機可用存儲介質(包括但不限於磁碟存儲器、CD-ROM、光學存儲器等)上實施的電腦程式產品的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若是,則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通過從所述移動終端作業系統收集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中讀取所述用戶在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和/或 以後臺常駐內存的方式檢測並獲取所述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和/或 通過從接收並存儲所述移動終端中應用程式歷史記錄的伺服器中讀取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包括: 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通過累加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 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通過求和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通過設定特定時間間隔的定時器,當所述定時器當前的時間間隔被滿足時,執行上述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步驟,所述步驟執行完畢後,進入所述定時器下一個時間間隔的循環。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步驟之後,包括: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發出的用於解除所述告警操作的消息; 基於該消息生成用於解除所述移動終端的告警操作的驗證信息,生成所述驗證信息之後,將該驗證信息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輸入的驗證信息之後,關閉所述定時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接收所述用戶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發出的清除該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的消息; 基於該消息清除所述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並重新啟動所述定時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步驟,可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在所述移動終端屏幕顯示所述應用分組或者該應用分組在不同使用時段對應的文字、圖像和/或動畫?目息; 和/或 在所述移動終端播放所述應用分組或者該應用分組在不同使用時段對應的聲音信息; 和/或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的應用程式管理接口,關閉所述應用分組中當前運行的應用程式; 和/或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作業系統,關閉所述移動終端的作業系統; 和/或 將所述移動終端中所述用戶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步驟之後,包括: 對上述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進行排序; 完成排序之後將所述應用分組的總時長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上顯示;或者完成排序之後計算各個應用分組的累計總時長在所有的應用分組累計總時長所佔百分比,以百分比的形式在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上顯示所述用戶使用各個應用分組中應用程式的比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接收所述用戶針對所述移動終端當中任意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 將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資料庫; 所述資料庫用於存儲所述移動終端當中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基於Web網絡連接到網絡伺服器; 在所述網絡伺服器當中查找所述移動終端當中的應用程式是否存在; 若否,則將所述應用程式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或者將該應用程式和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網絡伺服器; 若是,則從所述網絡伺服器獲取該應用程式已有的應用分組標籤,獲取到所述應用分組標籤之後,判斷所述資料庫中是否存在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如果不存在,則將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同步至所述資料庫中; 如果存在,則以所述網絡伺服器獲取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覆蓋所述資料庫中存儲的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所述網絡伺服器用於存儲Web網絡當中的應用程式,以及該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12.—種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歷史記錄獲取單元,用於獲取用戶在移動終端中已使用的應用程式的歷史記錄,所述歷史記錄包含所述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 計算單元,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計算出由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式組成的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閾值判斷單元,用於判斷所述應用分組當中的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是否達到了預設的閾值; 若是,則進入告警執行單元; 所述告警執行單元,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執行告警操作。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計算單元,包括: 第一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該應用程式在各個使用時段內的使用時長,通過累加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 第二計算子單元,用於根據上述計算獲得的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時長,通過求和的方式計算出所述應用分組當中各個應用程式在任意一個或者多個使用時段內的累計總時長。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解除告警消息接收單元,用於通過所述移動終端接收到所述用戶發出的用於解除所述告警操作的消息; 驗證信息生成單元,用於基於該消息生成用於解除所述移動終端的告警操作的驗證信息,生成所述驗證信息之後,將該驗證信息發送至用於管理所述移動終端的管理設備。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應用程式管理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應用分組標籤輸入單元,用於接收所述用戶針對所述移動終端當中任意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輸入的應用分組標籤; 應用分組標籤更新單元,用於將所述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更新至資料庫; 所述資料庫用於存儲所述移動終端當中應用程式的應用分組標籤。
【文檔編號】G06F9/44GK104360852SQ201410601923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30日
【發明者】劉洋 申請人:北京數字天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