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網絡小說的評論(為什麼網絡小說的震動)
2023-06-07 21:09:4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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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劇動畫《南方公園》的觀眾或許還記得這一幕:主角Kyle不想閱讀過長的用戶協議,看都沒看就直接點了「同意」按鈕。他根本沒有想到,長到正常人沒有耐心讀完的協議中,包含了過分的內容——默認授權公司可以將用戶改造成人體蜈蚣。
好在這僅僅是作品為了諷刺而設計的誇張劇情,現實生活中並沒有誰因為同意用戶協議而被反人類地改造。不可忽略的是,的確有很多網際網路服務在設計用戶協議時,過分傾向己方甚至是侵佔用戶權利,用戶卻不得不為了順利使用而點擊「我同意」。
時間來到2020年,網際網路產品競爭、用戶心智、社會環境都發生了不小變化。網絡已經覆蓋到幾乎每一個社會階層,已不是過去的稀罕物,用戶也開始認知到自身權利應得到保障,網際網路服務需要重新思考,怎樣的用戶協議才是可以能幫助自身立足於當下的協議。
用戶開始反抗網際網路產品前日曝光的閱文集團籤約作者合同讓不少普通網民發現,即使是塑造了多少經典網文作品、收入不菲的網文作者,也和普通網友一樣面臨著不平衡條約的剝削。網文作者集體抗議合同之後,換來閱文集團讓步表態並召開懇談會,給人看到了發聲的積極作用。
與網文作者產生共鳴的網友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進行同人作品創作的同人作者,這群人往往從興趣而非利益入手,進行文藝作品、角色等事物的二次文藝創作。他們雖然不依賴作品提供收入,但同樣擔心自身作品的權利,不願自己的心血被「竊走」。
在用戶協議的內容權利上,首先遭到質疑的產品是微博。這個國內碩果僅存的廣場式社交平臺,因其開放的內容分享和用戶關係形態,給包括同人在內的多種內容創作、發表提供了空間。卻有用戶發現,微博對發布內容使用權等方面的主張,可能侵犯了用戶權利。
如果你對同人作品稍加了解,會發現幾乎所有品類的內容都能在微博上找到,稱得上交流分享的沃土。這群低調但活躍度用戶卻開始尋找逃離微博的方法,網文作者遭受不公平待遇讓他們感到唇亡齒寒:連職業人士都有可能被魚肉,更何談從興趣出發的普通人。
自4月下旬以來,同人作者連帶著同人讀者乃至更大的用戶圈層,陸續有用戶在嘗試各類微博以外的能發布並交流內容的平臺。其中包括愛發電、脫水、inner、衝呀、島等創業產品,也有Lofter、躺平這樣背靠網際網路巨頭的社交產品。
微博用戶「梨子喜學名PearJoy」對多款產品進行對比,內容創作相關基礎功能外,她最在意用戶協議中是否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態度,能否平等對待用戶,以及背後是不是存在大資本。這篇內容平臺體驗得到6000多次轉發,轉發鏈上不乏同人作品的消費者和創作者。
而後還有#一天不刷微博#挑戰這樣獲得數萬轉發,有一定用戶共鳴的表態行動。具有同人、動畫、漫畫、小說、音樂、遊戲等標籤的用戶,希望用5月8日和5月9日兩天不登錄微博的形式,表達對微博以及其他社交產品上普遍存在的用戶協議、體驗不平等的抗議。
以媒體眼光去看,這些「用戶行動」或許只是被包裝好的產品推廣手段,在微博口碑動搖時從中獲取用戶信任。結合大量用戶發聲且不約而同的行動表現來看,能夠引發熱門微博級別轉發,足以證明用戶對於用戶協議乃至整個產品的普遍不信任和反感。
不只是微博也不只是社交產品,所有品類的網際網路服務都存在用戶協議並不平等的現象,企業在擬定時都會主觀或潛意識地在權利上傾向自身,而不是構成產品重要部分同樣進行生產的用戶。社交產品的內容能被拿作他用、服務產品的使用權能被隨時撤銷、連遊戲中的道具都能被刪除,矛盾一點點擴散開來。
回到包含內容平臺等元素的產品上,用戶訴求其實很簡單:提供尊重用戶權利的服務就行。雖然從愛好者成為職業創作者的人只佔少數,但在創作、發表、交流都借著網絡而更便利的現在,所有人兼具生產者和消費者雙重身份,都需要被尊重都拒絕成為「奴隸」。
更何況,通過內容盈利早就不是職業人士的特權,只要有機會誰都可以用自己的心血換取回報。內容平臺們也鼓勵這一點,內容消費永遠是不見底的無底洞,有更多的創作者豐富內容數量和品類,才是在商業化道路上樂於見到的現象。
鼓勵用戶創作、帶動內容獲利都沒有錯,但絕對不能是竭澤而漁式的掠奪。龐大的用戶基數或許讓平臺們產生一種錯覺,總會有人來做下一個被剝削的對象,然而我們見到的是創作者越來越少作品質量不斷走低,最後沒有人能消費到作品也沒有人分到一口飯。
創作者遭受盤剝的現象,在討論中引出過激進觀點:他們想讓人像強人工智慧那樣創作內容,卻不再有擁有人的權利。能一鍵輸出優質文藝作品的強人工智慧是美好的願景,想要人工智慧脫離對現有數據發掘的技術路線獲得自生能力,卻離我們十分遙遠。
即使是近期用「有那味」作品引發過討論的手冢AI,也是站在手塚治虫龐大漫畫作品庫上絕非無源之水,活生生的人依然是內容創作關鍵中的關鍵。還有人提出「猴子敲鍵盤」,可是在完全隨機性下找到真正優質的內容,搞不好比直接創作更加困難。
砍倒「惡龍」不會一勞永逸上一段說到,用戶對產品的不信任使得他們嘗試尋找替代品,其中不乏各類體量公司推出的產品,也引發過產品背後運營團隊對這部分絕對數量談不上多大,但是聲量和活躍度不可小覷的用戶群體的回應。
尋找的結果並不如期待那樣令人滿意,種種矛盾擺在創作者和消費者兩位一體的用戶,以及想要分得這塊蛋糕的產品中間:用戶創作的自由和邊界、平臺運營的成本和盈利、如何建設信任維護信任、如何讓用戶和平臺在不侵佔對方權利的前提下共同獲利。
網際網路創業已從轟轟烈烈的浪潮中冷卻,卻仍有人出於各自目的投身新產品。在這些標榜著創作者友好的產品中,的確在嘗試從用戶協議到使用體驗到獲利方式上改變,因此也成功吸收到有實力的創作者加入,並引來願意消費其內容的用戶群。
這些產品除了主打尊重智慧財產權,也大都希望幫助創作者完成向消費者直接獲取付費的過程,它們也因此都在產品形態上借鑑了Patreon,即可以直接為單個作品向作者付費,也可以按月或年訂閱獲得一段時間內的作品。愛發電、麵包多、衝呀是這其中的典型。
職業漫畫家於彥舒、獨立遊戲製作人ST、數據分析師HaveF等不同領域創作者加入這些平臺,從個人公開和平臺展示數據來看,已經有多個創作者能穩定月入過萬,腰部的大多數人月收入在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作為能兼職獲利的娛樂方式綽綽有餘,但還不是謀生途徑。
這些中小型平臺能不能活下去,現在還要打個問號。即使是雲伺服器廣泛應用、異地工作得以實踐,運營平臺的成本壓力和盈利目標,都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他們。成長過程中難免會獲得資本助力,會不會因此產生異化從「勇者」變為「巨龍」,也存在不少質疑聲。
相較創業產品聚焦於內容創作和付費的路線,有網際網路巨頭支撐的平臺更希望在廣闊的領域有所作為。阿里巴巴近期上線的社交平臺躺平就是如此,允許用戶分享原創圖文內容,在這些反感微博的用戶湧入後也表態會提供相應支持,卻沒有脫離興趣社交產品的本質。
網易的Lofter亦是如此,這款2012年上線的產品學習了Tumblr的輕博客精髓,卻由於數年運營中的機緣巧合成了同人愛好者集散地。用戶和Lofter的摩擦時有發生,但不少人選擇繼續使用它,產品體驗和權益保護上難有做得更好的競爭對手。
有人因此感到迷茫:正是因為他們反對資本在用戶價值上的掠奪,才開始以各種形式進行抗爭。隨著事態發展,又不得不從資本提供的能力中獲得養分,來實現自我表達、人生追求等目標。設想與現實表現出來的矛盾,讓人動搖讓人混亂。
「逃不出手掌心」也好,「一蓮託生」也好,網際網路產品和用戶之間不可能完全剝離開,產品構建了舞臺或是環境,用戶則在其中出演好戲或是參與生態。好的產品需要用戶提供內容,脫穎而出的用戶也需要產品提供機會和支持,更像是魚和水。
用戶作為個體和其創造的內容(或者說價值)無法在網際網路產品中呈現出純粹簡潔的關係,是由於價值往往在用戶利用產品提供的形態上生成,因此數據並不完全歸屬於用戶,用戶單方面處置數據也很難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我國並沒有實施判例法,但已有判決具有參考價值。2016年的微博訴脈脈不當抓取用戶數據案((2016)京73民終588號判決)指出,用戶可以向第三方授權獲取信息,但第三方越過越定規則屬不當競爭。換句話說,權利共享間接地保護了用戶權利。
分攤風險提供能力,是網際網路產品積極的一面,沒必要將其完全斥為糟粕。在鋒科技(id:feng_keji)看來,最好的方式不是消滅資本,問題也不是砍倒「惡龍」就能解決,而是找到互惠互利,不再有不合理剝削的共同相處。當然,現有形態下難見曙光。
距離三角貿易繁榮已經過去近四個世紀,早期資本制度對人的異化和奴役也被消滅。如今網際網路連接世界,對社交等生活方式的重構以覆蓋到相當一部分人群,可這絕不意味著就要重複過去出現的錯誤。用戶不約而同的反抗,正是對新型關係的呼喚。
「科技向善」的誕生背景部分用戶以呼喚騰訊微博的方式進行反抗,指望作為網際網路巨頭的騰訊能利用其體量和對網際網路邊界的渴求,去對微博這個事實上主導了廣場式社交的產品進行制衡。在充分競爭的領域,有兩個體量相近的產品存在有助於整體提升,這已得到證明也是人們喜聞樂見的。
歷史給出的另一面是,充分競爭後勢必會迎來一家獨大:CPU領域的英特爾、移動SoC的高通、作業系統的微軟、搜尋引擎的谷歌......微博現在的地位自然也離不開用戶的助力,用戶選擇讓其在充斥騰訊、搜狐、網易等網際網路巨頭的微博客賽馬中勝出,存在兩強反而不是常態。
想要找到屬於內容創作「應許之地」的用戶,更不可能期待資本提供恩賜,所有人都需要拋棄幼稚的幻想。即使真的有產品懷抱著崇高目的誕生,他們也無法把自身定義為非盈利機構,作為公司又不得不在資本推動下本能地逐利,去發掘內容中的價值。
不管是微博還是別的什麼平臺,其作為商業組織下的產品先天背負著盈利目標,況且也需要用盈利去維持運作、滿足規模增長帶來的需求。許多人對帶來信息傳輸革命的技術抱有美好期許,但在浪漫情懷過後也需要意識到去承認,類似利益剝削的技術的陰暗面客觀存在。
企業和資本一側主導的「科技向善」有了存在的必要性,不能只是標語或口號,是用對用戶個體對社會有利的行動,去彌補從網際網路根基上就存在的負面影響。最終帶動整個社會進步,而非在技術進步的背景下反而出現關係和階層事實上的倒退。
落到微博這個具體產品,已經有了保護創作者權利的舉措:比如用戶被多人拉黑後會全站禁言、允許用戶設置關注一定日期後可回復和分享範圍、可以不接收私信/轉發/評論等形式的反饋,亦多次修正用戶協議中的描述。能看到,微博在用改進幫助用戶獲得更優質環境。
多國政府指導意見和要求,也是出現轉機的重要來源。DMCA(數字千年版權法)、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等國際法案的出臺,給網際網路產品和背後的企業制定下限,使人們能在網絡生活中得到足夠的尊重和權利保障。
我國也在積極制定相關法律,信息安全法之外也有信息保護、版權管理等領域法案起草出臺。同時多個判決案例也表明,即使用戶協議中有相關字眼,也會在法律依據優先的前提下,偏向作為弱勢一方的用戶。
樸素想法不會是徒勞「用腳投票」的樸素觀念真的沒用嗎?
當然不是,增長到頂之後每一次流失都意味著產品整體用戶規模的縮減,更何況是真實互動、創作等數據層面較為活躍的核心用戶群體。他們的流失,意味著產品內生態自增長環節的缺失,短期看不到結果但長遠上會帶來影響。
嗶哩嗶哩(B站)就是長期結果典型案例,成立之初它只是個專注於圍繞動畫的小眾網站,用戶群體狹窄更沒人看好。然而B站視頻體驗相對於競爭對手,有創作反饋更友好、播放體驗更佳等明顯優勢,「螞蟻搬家」式地獲取用戶在巨頭割據中完成起步。
這不是說B站很完美,它還有很多具有創作屬性產品共同面對的問題要解決:如何在為用戶提供流量等支持同時,保障雙方獲利能合理分享?如何表達出對用戶群體的尊重,維護社群生態健康?如何持續履行陳睿「絕不會變質」的承諾?
它證明了網際網路還存在屬於新產品的增長空間,競爭對手的傲慢、墮落、遲緩就是後來者優質養分,圍繞用戶協議的爭執和矛盾既是宏大問題在微觀層面的體現,更是進步和追求在歷史上的縮影。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被巨浪吞沒的船隻終會失去它曾擁有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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