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
2023-07-04 14:30:26 1
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操動器位於位置1,分斷觸頭斷開;對操動器施加持續規定動作;操動器位於位置2,分斷觸頭恢復閉合;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作用於操動器;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本發明實現了一種相對安全的「接通觸點」的應用。
【專利說明】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特別涉及使用分斷觸頭的旋鈕開關自 復位實現方法。
【背景技術】
[0002] 傳統自復位式旋鈕開關,使用分斷觸頭時,當對操動器持續施加規定動作後,分斷 觸頭肯定斷開;當撤銷對操動器的動作後,分斷觸頭恢復閉合狀態;使用接通觸頭時,當對 操動器持續施加規定動作後,接通觸頭保持閉合;當撤銷對操動器的動作後,接通觸頭應恢 復斷開狀態。但由於使用彈性部件(一般為彈簧)來使接通的分斷觸頭斷開,當接通觸頭 粘連或彈簧失效時,就可能使得處於閉合狀態的分斷觸頭無法斷開,造成功能的失效。
【發明內容】
[0003] 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更加安全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 現方法。
[0004]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05] 操動器位於位置1,分斷觸頭斷開;
[0006] 對操動器施加持續規定動作;
[0007] 操動器位於位置2,分斷觸頭恢復閉合;
[0008]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0009] 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作用於操動器;
[0010]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0011] 優選地:
[0012]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0013] 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作用於操動器;
[0014]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0015] 優選地:
[0016]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0017] 人為向操動器施加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
[0018]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0019] 有利地,在所述位置1和所述位置2之間設置一個單向的機械限位,限制由於所述 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失效而引起操動器由位置1向位置2的隨機轉動或錯誤動作。
[0020] 其主要特點,從本質上講,此發明和傳統的使用接通觸頭的旋鈕效果是一樣的,但 不同的是,傳統使用接通觸頭的自復位式旋鈕,在施加持續規定的動作後接通觸頭閉合;由 於接通觸頭彈簧力失效或接通觸頭粘連,撤銷動作後,接通觸頭不能確保強制斷開。而本發 明所述的使用分斷觸頭的自復位式旋鈕,在施加持續規定的動作後分斷觸頭閉合;即便分 斷觸頭彈簧力失效或分斷觸頭粘連,撤銷動作後,分斷觸頭仍可以通過旋鈕彈簧力強制斷 開,若彈簧力失效,還可以通過人為操作復位,施加與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使得分 斷觸頭強制斷開。本發明實現了一種相對安全的"接通觸點"的應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 圖1是本發明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 傳統自復位式旋鈕開關,使用分斷觸頭時,當對操動器持續施加規定動作後,分斷 觸頭肯定斷開;當撤銷對操動器的動作後,分斷觸頭恢復閉合狀態;使用接通觸頭時,當對 操動器持續施加規定動作後,接通觸頭保持閉合;當撤銷對操動器的動作後,接通觸頭應恢 復斷開狀態。但由於使用彈性部件(一般為彈簧)來使接通的分斷觸頭斷開,當接通觸頭 粘連或彈簧失效時,就可能使得處於閉合狀態的分斷觸頭無法斷開,造成功能的失效。
[0023] 本發明提供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24] 操動器位於位置1,分斷觸頭斷開;
[0025] 對操動器施加持續規定動作;
[0026] 操動器位於位置2,分斷觸頭恢復閉合;
[0027]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0028] 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作用於操動器;
[0029]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0030] 優選地,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可以來自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或者 人為向操動器施加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
[0031] 有利地,在所述位置1和所述位置2之間設置一個單向的機械限位,限制由於所述 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失效而引起操動器由位置1向位置2的隨機轉動或錯誤動作。
[0032] 本發明為一種使用分斷觸頭的旋鈕開關,使用了一種反邏輯的結構設計,使得當 對旋鈕的操動器持續施加規定動作後,分斷觸頭恢復閉合狀態;撤銷對操動器的動作後,分 斷觸頭處於強制斷開狀態。
[0033] 本發明為一種使用分斷觸頭元件的自復位式旋鈕開關,該旋鈕開關的操動器(旋 鈕)為兩位制,位置1和位置2。位置2為對操動器施加持續規定動作後的狀態;位置1為 正常情況下操動器無規定動作時的狀態。當由位置1向位置2轉變時,需要對操動器施加 持續規定的動作,此時旋鈕的分斷觸頭恢復閉合;當持續規定的動作撤銷後,通過旋鈕開關 內部彈簧力自動向位置1轉變。上述彈簧力的大小,使得旋鈕不會由于振動、重力等原因使 得旋鈕由位置1向位置2發生轉變。
[0034] 若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失效,旋鈕開關無法自動由位置2向位置1轉變時,可通過 人為操作復位,施加與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使得旋鈕人為被轉到位置1,此時分斷 觸頭為強制斷開。
[0035] 優選地,在位置1和位置2之間,靠近位置1附近(包括位置1)某一角度上設定有 一個單向的機械限位,限制由於上述旋鈕內部彈簧力失效而引起旋鈕由位置1向位置2的 隨機轉動或錯誤動作。在該角度和位置1之間,旋鈕的分斷觸頭應處於強制斷開狀態。該 機械限位可以使得,當位置1向位置2的轉變,必須首先克服機械限位的阻力。該機械限位 由位置2向位置1轉變時不起作用。
[0036] 從本質上講,此發明和傳統的使用接通觸頭的旋鈕效果是一樣的,但不同的是,傳 統使用接通觸頭的自復位式旋鈕,在施加持續規定的動作後接通觸頭閉合;由於接通觸頭 彈簧力失效或接通觸頭粘連,撤銷動作後,接通觸頭不能確保強制斷開。
[0037] 而本發明所述的使用分斷觸頭的自復位式旋鈕,在施加持續規定的動作後分斷觸 頭閉合;即便分斷觸頭彈簧力失效或分斷觸頭粘連,撤銷動作後,分斷觸頭仍可以通過旋鈕 彈簧力強制斷開,若彈簧力失效,還可以通過人為操作復位,施加與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 用力,使得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0038] 本發明的優點在於實現了一種相對安全的"接通觸點"的應用。
[0039]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的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發明的設計構思做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 中技術人員依本發明的設計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 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本發明的範圍之內和/或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範圍 內。
【權利要求】
1. 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其特徵在於: 操動器位於位置1,分斷觸頭斷開; 對操動器施加持續規定動作; 操動器位於位置2,分斷觸頭恢復閉合;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作用於操動器;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其特徵在於: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旋鈕開關內部彈簧力作用於操動器;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其特徵在於: 撤銷施加給操動器的持續規定動作; 人為向操動器施加與所述持續規定動作相反的作用力; 操動器被轉回位置1,分斷觸頭強制斷開。
4. 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旋鈕開關自復位實現方法,其特徵在 於:在所述位置1和所述位置2之間設置一個單向的機械限位,限制由於所述旋鈕開關內部 彈簧力失效而引起操動器由位置1向位置2的隨機轉動或錯誤動作。
【文檔編號】H01H19/14GK104217885SQ201410462071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11日
【發明者】華志偉 申請人:江南嘉捷電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