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主播騙感情刷禮物(女主播拆開朋友送的)
2023-06-01 06:45:07
被女主播騙感情刷禮物?來源:錢江晚報被拆開的化妝鏡(圖片來源:廣東網警) ,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被女主播騙感情刷禮物?以下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被女主播騙感情刷禮物
來源:錢江晚報
被拆開的化妝鏡(圖片來源:廣東網警)
5月26日,一條「男子送女主播藏攝像頭化妝鏡被刑拘」的新聞登上熱搜。
據報導,男子張某送給女主播李小姐一面化妝鏡和兩個補光燈,其中藏有4個針孔攝像頭、5張32G內存卡。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張某抓獲,張某供述,自己還在前女友家安裝了竊照設備,還經營了一家賣改裝竊照設備的網店,已賣出210套。張某已被刑事拘留。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這其實是一則網絡熱帖的後續,來自廣東的李小姐曾在小紅書上發布了多條相關信息,稱朋友送的化妝鏡內裝有針孔攝像頭。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了熱帖的截圖記錄,李小姐分別公布了與一家化妝鏡商家,以及與張某的聊天記錄,並配上了化妝鏡孔洞、拆開後的鏡面背板等照片。
李小姐還曾發布截圖:一些網友調侃她和張某為「男閨蜜」,還有網友攻擊她「貪財拜金」。
目前,李小姐刪除了部分曾發布的內容。根據當時發布內容的網絡ID,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聯繫上李小姐。
李小姐告訴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初步調查結果已出,自己卻迎來了新的指責。不少網友聚焦於「女主播」身份,揣測兩人有不正當交易,還有人號稱看過偷窺視頻。
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李小姐經歷了被偷窺,被網絡暴力。她感到憤怒,但又懷疑自己。
這是一名受害者在輿論下反覆自證、辯解的過程,以下是李小姐的自述——
「他並非是我的『榜上大哥』」
補光燈上的孔
我很想先解釋一點,張某不是我的粉絲。我確實是因為職業認識他的,但是他並不是什麼所謂的「榜上大哥」。
幾個月前,認識張某時,我還在做主播。
在我之前,他和我的其他同事關係就比較好。張某之前曾經支持過我們公司的一位主播,順帶著認識了我們公司的其他人。他也不是只接近女主播,還會給我的男同事們送奶茶。
我之所以會和張某成為朋友,是因為同事們對他的評價都不錯。而且,張某還特別說過,他不會主動給主播刷禮物,只是想和我們做朋友。
張某曾經給我發過自己的照片,也說過自己的名字,透露過他是哪裡人,還說自己在市政工作。後來我知道,至少姓名是真實的。
他從來沒有說過「想跟你談戀愛」之類的曖昧話。有時,張某會來我的網絡直播間,但是我們之間的經濟往來並不多,我們也從來沒有見過面。
今年四月我離職之後,張某給我寄了化妝鏡和補光燈,說他朋友在做鏡子設備,比較便宜,如果我還繼續做主播的話用得上。我起初想,朋友的產品應該比較有保障,也幾次說要給他錢,但他一直沒告訴我具體價格。
這個「朋友」不是張某第一次提起。之前,張某和我說過,他覺得我的一位主播同事眼睛很漂亮,他朋友在做鏡子,他想送一面鏡子給我那位同事。究竟有沒有送,我就不知道了。
「他突然說化妝鏡有特殊功能」
張某雖然給我發了購買訂單截圖,但是快遞是他自己寄出的,發件人寫的是他的名字。我拿到手後,發現化妝鏡的鏡面上有兩個孔,補光燈上也有孔。我以為是瑕疵,心想:畢竟是他朋友做的產品,有瑕疵也算了。
張某還要求我一直給鏡子通電,說是擔心頻繁插拔電源會燒壞線路,我也照做了。
當時,我沒有做直播,幾乎不會用到這面鏡子。張某寄來的鏡子我就放在客廳。
兩天後,張某突然告訴我:「那個化妝鏡有個特殊的功能,我忘記告訴你了。」他說,那個特殊功能是裸體美顏瘦身。我確認這件事不對勁了。
我先是按照張某發過的訂單截圖,聯繫上了商家。商家明確告訴我,鏡子沒有裸體美顏功能,鏡面上也不會有孔。我懷疑鏡子被裝了針孔攝像頭,在商家的指導下,我拆開了鏡子的背板,一堆貼在鏡子背面的線和零件露了出來。
被拆開的化妝鏡
化妝鏡上的孔
而後,我帶著鏡子和補光燈去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警方總共拆出了4個針孔攝像頭、5張32G的內存卡,其中一張內存卡還包含2019年的信息。
很可怕。我是真心實意把張某當成朋友,他竟然在偷窺我。
為了保留證據,我沒有刪除、拉黑張某的聯繫方式,我也沒有找他對峙。
過了一段時間,張某給我打了幾個電話,說商家發錯了鏡子,讓我把鏡子寄回去給他。我拒絕了張某,張某反而質問我為什麼懷疑他、他明明把我當朋友。
「網友居然說我是『自導自演』」
發現針孔攝像頭的當天,我在小紅書上寫了「鏡子裡的針孔攝像頭」,用幾句話簡單地描述了經過,提起「朋友寄了個鏡子」,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了」。
這引起了
很多關注。我又發了一條內容,補充鏡子不對勁的地方,以及警方拆出來看到的具體內容。
沒想到,這引發了很多質疑。有人說我是「自導自演」、「炒作」。在我的筆記被搬運到其他平臺後,又有人評論「男閨蜜,真不錯」「這就是女生口中的我和他只是朋友」,還有人直接說我「拜金」「貪別人的禮物」「平白無故拿別人東西」等等。
所以,我又補充了兩個信息。一個是聊天截圖,證明我一開始就說了要給他錢,真的沒想到我作為受害人,能被說成活該貪財拜金之類的話。
李小姐曾發布的聊天記錄,紅字為當地媒體標註,「前同事」指張某,「網友」指李小姐
另一個也是聊天記錄。有另一位疑似受害者找到了我,她說自己也認識張某,兩人曾經一起吃過飯,後來張某也送了她鏡子。這位姐妹看到我的曝光內容後,查找了自己的鏡子,發現上面確實有攝像頭,馬上去報警了。本來她也想站出來,但發現我被網絡暴力之後,她就不敢說了,怕別人也說她拜金。
有時我會在別的平臺裡和別人回懟,我也要保護自己,沒有說自己是當事人,但別人還是覺得「就是活該啊」之類的。
後來,我把這些內容都刪除了,我覺得該提醒的也提醒了,討論又太多,不想再發了。
「我是受害者怎麼是我的錯?」
網友的評論中不乏惡意評論
再次被網絡暴力,
是現在初步調查結果出來了,我也是看到朋友發給我的截圖才知道。這次不再提我們是「朋友」了,只說我是「女主播」。
本來結果出來了,終於證明了我說的是真的。但5月26日一大早,我打開視頻,它就給我推送了這個新聞,評論還是非常惡意。
有的就是抓住主播這點,說「主播不就是給人看的嗎」,說張某「是不是錢給得還不夠多」,還說我的「榜二榜三大哥知道了就要傷心了」。
事實上,我離職後就沒再做過主播了。而且,做主播怎麼了?我做主播也是遵紀守法的。有的人還說張某太笨了,「不說不就好了。」
我非常不理解,如果張某不說,我就不會發現,他可能也不會被抓獲。如果這樣的人逍遙法外,他們是不是覺得很開心?他們家裡沒有女性,不能理解這種事很惡劣嗎?
有的帳號更離譜。有個做電商的寫了惡意評論,我覺得他就是為了引流。
為了賣東西都沒有下限了嗎?還有一個兜售視頻的,說看過我的裸露視頻。我覺得很可笑,我當事人都沒有看到過,他們從哪裡看到的?
我非常生氣。怎麼了,我是受害者,怎麼還是我的錯?這些不認識我的人,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想像加在我身上?
「我是受害者怎麼是我的錯?」
網友的惡意評論
我現在的心理很矛盾:一方面,我希望人們關注這件事,讓更多人警惕;另一方面,我又不希望被關注,關注的人多了,惡意評論就會出現。
有時我在想,我當時這麼做,把它發在網上,到底是不是對的?可是我又覺得,哪怕我猶豫一點,也許張某就不會被抓獲,還會有其他受害者蒙在鼓裡。
當時我剛發現針孔攝像頭時,我身邊的人都勸我說,算了,都是朋友,不要去報警了。後來我還是報警了,張某這樣的人算不上什麼「朋友」。
報案時,警方也告訴我,這種偷窺手段算是比較先進的。我還告訴了我之前的同事,他們就在公司裡排查,有沒有人收到過張某的鏡子。
我有點害怕張某報復我。之後如果提起訴訟,我也不打算出席,我一點也不想見到他,不想和他再有交集。
我很慶幸自己平常買東西都不會填家庭住址,我是去街上的代收點拿快遞,張某不知道我住在哪。
兩個月過去了,我照鏡子時還是會想到這件事,有一點心理陰影。我家裡現在只有一面鏡子,就是洗手間裡安裝的,其他的鏡子都被我扔了。我還記得,警方告訴我發現鏡子上有移動wifi時,我真的是雞皮疙瘩掉一地。
我想提醒其他女生們,之前網絡上說可以通過紅外線特徵排查針孔攝像頭。但我遇到的這一次,就不涉及紅外線。平常收到的東西裡,如果有小孔之類的,就要警惕了。
我還想說:每個人都有不完美的一面,受害者也一樣。為什麼受害者一定要是完美的?一旦有不完美,這就是受害者的錯嗎?
網友的惡意評論
新聞
律師解讀:
針對網絡暴力,可向網絡平臺投訴
也可提起侵權訴訟
李小姐所看到的惡意評論是否屬於網絡暴力?
「網絡暴力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解讀說,「但從評論內容來看,部分網友對其人品帶有明顯惡意的評價,並對其主播身份進行貶低侮辱,這也是網絡暴力的一種。」
鄭晶晶律師建議:「對於某些針對該女士的侮辱性評論,若給其造成社會評價降低、名譽貶損的後果的,該女士可提起名譽權侵權的民事訴訟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鄭晶晶律師還提到,網絡暴力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問題:「網暴成本低,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整體維權成本較高,受害女生也可以選擇向平臺舉報投訴這類網暴言論。」
鄭晶晶律師透露,目前,較大的網絡平臺都已建立投訴反饋系統,例如微博、微信、抖音、今日頭條等都設有專門的投訴入口,或設立了專門的人身權益投訴頁面。其他部分網絡平臺則提供了舉報郵箱、客服電話等溝通渠道。此外,為加強對網絡暴力的治理力度,微博、豆瓣都平臺也於近期上線「一鍵隔離網絡暴力模式」「應急防護模式」等,建立健全網暴識別預警機制,進一步加強人身攻擊、不友善言論識別處置,幫助用戶在受到陌生人惡意騷擾或大量言論攻擊時,可通過平臺進行自我保護。據悉,其他大型網絡平臺後續也將會上線類似的一鍵隔離、平臺存證等保護模式,健全網絡暴力當事人實時保護機制。
對於在網絡上評論,鄭晶晶律師提醒大家:「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網絡暴力給人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平復的。希望大家要有同理心,在網絡上理性發言,用善意代替惡意,共同拒絕網絡暴力。一個清朗的網絡環境,除了法律的完善和震懾,還需要包括網絡平臺、網絡用戶在內的所有參與者,都積極負擔起自身的責任,共同努力,有效防範和制止網絡暴力的發生。」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陳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