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西江苗寨姑娘(貴州很多地方的苗族小夥談戀愛靠)
2023-06-25 02:07:51 3
一個民族的婚姻習俗是這個民族社會生活特點的集中體現。因為一個民族在其長期社會發展和文化沉澱中,形成了自己獨特婚姻模式。當然不同族群的婚姻習俗是受到地理環境、人文環境、宗教信仰、經濟發展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形成的,其形式獨特,內容豐富多彩。婚姻習俗成為一個族群文化的一大特色,同樣也是一個族群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伴隨著一個族群社會發展而不斷的變化。
貴州是苗族人口最多的省份,整個貴州省境內的苗族有不同的分支,在婚姻習俗上就呈現不同的特點。在貴州苗族婚姻中的自由戀愛主要方式叫做「遊方」,但在貴州從江縣的一個苗族分支中不叫「遊方」而叫「撈姑娘」。也就是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有婚姻戀愛自由,父母一般不幹涉,每逢佳節、趕場日子、空閒時間,他們便利用聚會的時機對唱情歌、談情說愛、互訴衷情。當然,由於現代社會的發展,這裡的青年男女情感交流方式不像以前那樣了,雖然交流方式發生了變化,但是情感表達和婚禮還是保持著傳統的習慣。
這裡的苗族小夥子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撈姑娘」後,如果雙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贈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訂婚。私下訂婚的男女到了約定的婚期,到時男方就邀請幾個夥伴晚上到女方家「撈姑娘」,等到女方家人都不在家時,就將女方「偷」回男方「家」中。在這裡值得說明的是:把女方帶回男方「家」中的家並不是男方的家,而是男方朋友或親戚的家。而「偷」是指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前提下在女方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女方帶回男方「家」,其實這裡的「偷」(「偷」姑娘或「偷」媳婦)就是苗族婚姻當中的「搶婚」,只是改一種稱呼罷了。
通常情況下,新婚夫婦當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在親戚家過夜。第二天,男方託媒人(一般是男方的叔伯輩)到女方家去報信,一般報信的內容主要是:由於男方不乖,把你家女兒「拐」走了。看看女方家人的反應情況,然後報信人就立即返回男方家把具體情況報告給男方家,而後,男方準備具體提親事宜。
報信後的第二天上午和晚上男方長輩繼續到女方家提親,直到女方同意為止。若女方家同意後,便宴請媒人。隨後兩方商談結婚時所需彩禮情況,按照大塘傳統婚姻習俗,一般是女方家只需備一份女方進男方屋時所需的一套嶄新苗衣、鞋子、一把傘、一條毛巾以及女方父母給女方的嫁妝等等即可。而男方所需要準備的東西那可相當多了,如結婚時男女雙方所需的酒、肉、米、禮金、魚、喜糖等等,一般結一次婚男方要準備的肉大概在1200—1500斤肉左右、禮金大概在5000—8000元左右、酒大概在300—500斤左右、米大概在400斤左右、醃魚大概要20斤左右、喜糖大概在30—50斤左右。
在討論完結婚彩禮情況以後,雙方就選擇好的日子讓女方進入男方家門(一般進門時間大都是晚上十二點),第二天就喝大喜酒。大喜酒分四天進行,第一天是男方派朋友送女方家喝喜所需的豬肉、米、酒等。第二天是女方家請客,而男方家派接親隊去女方家接親,接親隊一般有兩個任務:一是送去女方家所要的鴨(一般是10—20隻左右)、魚、糯米、禮金等等,二是搬東西,即女方家給女方的陪嫁(嫁妝)。第三天是男方請客,這也是婚禮中的重頭戲,男方大擺酒宴請親戚朋友喝喜酒,而女方這天只是宴請同族兄弟喝酒。第四天是結尾天,男方家宴請同族親戚朋友喝酒,這樣整個婚禮基本完成。而後,男方緊接著要送女方回娘家住幾天,娘家人再送女方回男方家。
一個婚禮的最終完成除了喝喜酒以外,還需要在一年中送女方回娘家三次,一般是三月份送一次、六月份送一次、過年送一次,這樣整個婚禮才最終完成。其形式獨特、內容豐富多彩。
時至今日,苗族婚姻習俗經過不同時代的改革和沉澱,但是其傳統的主要習俗還保留到現在,構成了當地苗族婚姻文化的一道獨特風景,也是這裡的苗家人生存和發展的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他們更希望通過這種獨特的婚姻文化,以尋求一種安全、幸福、溫馨的生活。
文|夜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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