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髖臼置釘導航器及髖臼置釘器的製作方法
2023-06-14 23:04:06 1

本發明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髖臼置釘導航器及髖臼置釘器。
背景技術:
健康是人類不懈的追求,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健康的生活,但實際上我們大部分人在生活中都會遭遇各種疾病,同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於自身的健康問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骨折是最常見也是對我們健康主要威脅之一,特別是近年來,由於交通事故等因素引起的骨盆、髖臼骨折病例呈不斷上升趨勢,手術的複雜程度和難度也不斷增加,手術風險提高。
髖臼是組成人體下肢重要的負重關節,髖臼骨折屬關節內骨折,常見於嚴重暴力損傷,多見於青年人,其中髖臼骨折累及後柱十分常見。治療應根據臨床表現、影像學評估等多種因素選擇治療方案。要求解剖復位、堅強固定、並早期開始主動和被動的功能鍛鍊。
在臨床治療中,對於粉碎的髖臼後柱骨折,目前尚無較好髖臼後柱復位、置釘導航器,目前復位固定髖臼後柱主要採用人工復位後徒手打入後柱拉力螺釘,而後柱拉力螺釘植入較困難,徒手置釘誤差較大,容易打入髖臼窩,且對髖臼的固定效果不好,導致了置釘方向不準確。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髖臼置釘導航器,其旨在改善現有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固定效果不好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髖臼置釘器,其旨在改善現有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固定效果不好的問題。
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
一種髖臼置釘導航器,用於復位、固定髖臼後柱,包括固定部、連接杆及穿針柱,所述固定部與所述連接杆的一端連接,所述穿針柱與所述連接杆的另一端活動連接,使得所述穿針柱可朝向所述固定部運動,以將所述髖臼後柱夾持於所述固定部及所述穿針柱之間。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部本體和第三連接部,所述第三連接部與所述連接杆的一端連接,所述固定部本體設置在所述第三連接部遠離所述連接杆的一端。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固定部本體包括第一爪部、第二爪部和第三爪部,所述第一爪部、第二爪部及所述第三爪部均連接於所述第三連接部遠離所述連接杆的一端。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爪部、所述第二爪部及所述第三爪部成半圓分布在所述第一連接部上。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三連接部上設置有容置孔,所述容置孔與所述穿針柱同軸設置。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連接杆包括連接杆本體和勾型部,所述連接杆本體的一端與所述勾型部的一端連接,所述連接杆本體遠離所述勾型部的一端與所述穿針柱連接,所述勾型部遠離所述連接杆本體的一端與所述固定部連接。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髖臼置釘導航器還包括手持部,所述手持部的一端與所述連接杆靠近所述穿針柱的一端連接。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穿針柱與所述手持部活動連接。
進一步地,在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中,所述髖臼置釘導航器還包括復位裝置,所述復位裝置設置在所述連接杆上,並與所述連接杆活動連接,所述復位裝置沿與所述連接杆垂直的方向運動,以抵持所述髖臼。
一種髖臼置釘器,包括導向針和髖臼置釘導航器,所述穿針柱內設置有通孔,所述導向針與所述通孔配合,髖臼置釘導航器包括固定部、連接杆及穿針柱,所述固定部與所述連接杆的一端連接,所述穿針柱與所述連接杆的另一端活動連接,使得所述穿針柱可朝向所述固定部運動,以將所述髖臼後柱夾持於所述固定部及所述穿針柱之間。
本發明提供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及髖臼置釘器的有益效果是:在本發明中,髖臼夾持於固定部和穿針柱之間,固定部與穿針柱分別抵持於髖臼的兩側,使髖臼固定。本發明提供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從髖臼的兩側抵持髖臼,從而實現髖臼的固定。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範圍的限定,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固定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連接杆的第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連接杆的第二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連接杆的第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的連接杆的第二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復位裝置的抵持件的第一抵持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復位裝置的抵持件的第二抵持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10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的髖臼置釘導航器手持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標:10-髖臼置釘器;100-髖臼置釘導航器;110-固定部;112-固定部本體;1122-第一爪部;1124-第二爪部;1126-第三爪部;114-第三連接部;1142-容置孔;120-連接杆;122-連接杆本體;1222-第一段;1224-第二段;1226-第三段;1228-第一連接板;1229-第二連接板;124-勾型部;126-第三安裝部;1262-第一安裝孔;130-穿針柱;132-穿針柱本體;134-第三抵持部;1342-第三抵持部本體;1344-第三連接部;1346-第三安裝孔;136-工作部;1362-第二安裝孔;140-復位裝置;142-固定套;144-抵持件;1442-第一抵持件;14422-第一安裝部;14424-第一連接部;14426-第一抵持部;1444-第二抵持件;14442-第二安裝部;14444-第二連接部;14446-第二抵持部;146-固定件;148-鎖緊件;150-手持部;152-手持部本體;154-第四安裝部;1542-第四安裝孔;200-導向針。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發明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
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並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範圍,而是僅僅表示本發明的選定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後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內」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或者是該發明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係,或者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慣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僅用於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設置」、「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
請參閱圖1,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髖臼置釘器10,本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器10,從髖臼的兩側抵持髖臼後柱,對髖臼後柱進行加壓復位,從而實現髖臼後柱的復位和固定。
髖臼置釘器10包括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及導向針200,導向針200與髖臼置釘導航器100配合。
請參閱圖2,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髖臼置釘導航器100,本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從髖臼的縱向抵持髖臼後柱,實現了髖臼的縱向復位,從而實現髖臼後柱的縱向復位和固定。
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包括固定部110、連接杆120、穿針柱130、復位裝置140及手持部150,固定部110與連接杆120的一端連接,穿針柱130與連接杆120的另一端活動連接,手持部150與連接杆120靠近穿針柱130的一端連接,復位裝置140設置在連接杆120上,與連接杆120活動連接。
請參閱圖3,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部110包括固定部本體112和第三連接部114,第三連接部114與連接杆120的一端連接,固定部本體112與第三連接部114遠離連接杆120的一端連接。
固定部本體112包括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和第三爪部1126,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及第三爪部1126均連接於第三連接部114遠離連接杆120的一端。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固定部本體112包括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和第三爪部1126,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固定部本體112還可以包括第四爪部等,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第三爪部1126成半圓分布在第三連接部114上。能夠勾住髖臼後柱的坐骨棘,通過對後柱進行縱向加壓及導航下打入導向針200,提高了髖臼的縱向復位及拉力螺釘植入精準效果,保證髖臼置釘導航器100的工作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第三連接部114上具有圓形的固定區域,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第三爪部1126分布在半圓的區域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第三爪部1126不均勻的分布在半圓的區域內,能夠提高固定髖臼後柱坐骨棘的效果,保證髖臼置釘導航器100的工作效果。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及第三爪部1126分布在半圓的區域內。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及第三爪部1126的分布區域可以小於半圓或者略大於半圓。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將髖臼夾持於固定部110及穿針柱130之間。具體而言,即固定部110勾住髖臼後柱的坐骨棘,抵持髖臼的一側。穿針柱130抵持髖臼的另一側,使得髖臼夾持於固定部110及穿針柱130之間。
在本實施例中,第三連接部114上設置有容置孔1142,容置孔1142與穿針柱130同軸設置。能夠使導向針200穿過髖臼後與容置孔1142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使髖臼夾持於固定部110及穿針柱130之間,固定部110及穿針柱130抵持於髖臼的兩側,導向針20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穿過髖臼與容置孔1142配合。
請參閱圖4,連接杆120包括連接杆本體122、勾型部124和第三安裝部126,連接杆本體122的一端與勾型部124的一端連接,連接杆本體122的另一端與第三安裝部126連接,勾型部124遠離連接杆本體122的一端與固定部110連接。穿針柱130與第三安裝部126活動連接。
請參閱圖5,在本實施例中,第三安裝部126上設置有第一安裝孔1262,穿針柱130與第一安裝孔1262配合。穿針柱130可相對於第一安裝孔1262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向靠近或者遠離固定部110的方向上運動。
優選地,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262與容置孔1142同軸。第一安裝孔1262與容置孔1142同軸能夠使導向針200選擇性地容置在容置孔1142內。
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與第一安裝孔1262通過螺紋配合。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與第一安裝孔1262通過螺紋配合,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穿針柱130與第一安裝孔1262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配合,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連接杆本體122包括第一段1222、第二段1224和第三段1226,第一段1222、第二段1224和第三段1226依次連接,第一段1222遠離第二段1224的一端與第三安裝部126連接,第三段1226遠離第二段1224的一端與勾型部124連接。
第二段1224包括第一連接板1228和第二連接板1229,第一連接板1228及第二連接板1229均分別與第一段1222和第三段1226連接。第一連接板1228與第二連接板1229平行設置。在本實施例中,復位裝置140與第一連接板1228連接,並可相對於第一連接板1228運動。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二段1224包括第一連接板1228和第二連接板1229。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復位裝置140可以直接與第二段1224連接。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請參閱圖6和圖7,穿針柱130包括穿針柱本體132、第三抵持部134和工作部136,第三抵持部134與穿針柱本體132的一端連接,工作部136與穿針柱本體132遠離第三抵持部134的一端連接。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帶動穿針柱本體132相對於連接杆120運動。
穿針柱130設置有通孔,通孔與導向針200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通孔設置在穿針柱本體132上。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包括穿針柱本體132、第三抵持部134和工作部136,但是不限於此,穿針柱130可以僅包括穿針柱本體132和第三抵持部134,可以直接轉動或推動穿針柱本體132,使穿針柱本體132相對於連接杆120運動,即向靠近或者遠離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
穿針柱本體132與第一安裝孔1262配合,穿針柱本體132可相對於第一安裝孔1262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本體132向靠近或者遠離固定部110的方向上運動。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本體132與第一安裝孔1262配合,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可以是第三抵持部134與第一安裝孔1262配合,也可以是工作部136與第一安裝孔1262配合,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262與穿針柱本體132通過螺紋連接。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262與穿針柱本體132通過螺紋連接,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262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與穿針柱本體132連接。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工作部136與穿針柱本體132遠離第三抵持部134的一端連接,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位於穿針柱本體132遠離固定部110的一端。工作部136上設置有第二安裝孔1362,第二安裝孔1362與通孔連通,導向針200與第二安裝孔1362及通孔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為螺母。工作部136與梅花啟配合,轉動梅花啟,梅花啟帶動工作部136,穿針柱本體132相對於第三安裝部126轉動,使穿針柱13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並抵持髖臼的一側。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為螺母,與梅花啟配合從而實現使穿針柱130相對於第三安裝部126運動。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工作部136可以為其他的結構。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為六角螺母。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工作部136為六角螺母,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工作部136可以為其他螺母,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三抵持部134包括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和第三連接部1344,第三連接部1344的一端與穿針柱130遠離工作部136的一端連接,另一端與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連接。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與髖臼的一側抵持。
在本實施例中,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為多個凸起,第三連接部1344上設置有第三安裝孔1346,第三安裝孔1346與通孔連通,導向針200與第二安裝孔1362、通孔及第三安裝孔1346配合。
轉動工作,使穿針柱130相對於連接杆120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穿針柱130向靠近或者遠離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牴觸髖臼的一側,導向針20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穿過髖臼與容置孔1142配合。
請繼續參閱圖2,復位裝置140包括固定套142、抵持件144、固定件146和鎖緊件148,固定套142套設於連接杆120,抵持件144選擇性地設置在固定套142內,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固定件146與抵持件144及固定套142配合,固定件146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使抵持件144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鎖緊件148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固定套142套設於第一連接板1228,並可相對於第一連接板1228運動,向遠離或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
在本實施例中,抵持件144與連接杆120垂直,並可在與連接杆120垂直的方向上運動。從與穿針柱130垂直的方向上抵持髖臼後柱內側面。
在本實施例中,抵持件144包括第一抵持件1442和第二抵持件1444,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相互抵持。第一抵持件1442選擇性地設置在固定套142內,第一抵持件1442與固定套142及固定件146配合,固定件146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使得第一抵持件1442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
第二抵持件1444的一端與第一抵持件1442抵持,第二抵持件1444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固定件146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使得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相對於固定套142運動,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與固定套142分離,第二抵持件1444遠離第一抵持件1442的一端與髖臼抵持。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抵持件144包括第一抵持件1442和第二抵持件1444,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抵持件144可以僅包括第一抵持件1442或者僅包括第二抵持件1444,抵持件144包括第一抵持件1442,第一抵持件1442遠離固定件146的一端直接與髖臼抵持。抵持件144包括第二抵持件1444,第二抵持件1444遠離髖臼的一端直接與固定件146連接。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請參閱圖8,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抵持件1442包括第一安裝部14422、第一連接部14424及第一抵持部14426,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第一抵持部14426與第二抵持件1444配合,第一安裝部14422的一端與第一連接部14424連接,第一連接部14424遠離第一安裝部14422的一端與第一抵持件1442配合。第一安裝部14422遠離第一連接部14424的一端與固定件146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件146通過螺紋連接。固定件146設置有外螺紋,第一安裝部14422設置有內螺紋,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件146通過內螺紋及外螺紋實現配合。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件146通過螺紋連接。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件146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配合,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套142通過螺紋連接。第一安裝部14422的外表面上設置有外螺紋,固定套142內設置有內螺紋,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套142通過內螺紋及外螺紋實現配合。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套142通過螺紋連接。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安裝部14422與固定套142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配合,與本實施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固定件146與固定套142通過螺紋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固定件146與第一抵持件1442通過螺紋連接。轉動固定件146,固定件146帶動第一抵持件1442相對於固定套142轉動,並向遠離固定套142的方向運動,使第一抵持件1442與固定套142分離。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抵持部14426的一端為凸起,當抵持件144僅包括第一抵持件1442時,第一抵持部14426直接與髖臼抵持。第一抵持部14426與髖臼抵持的一端為凸起,能夠使第一抵持部14426與髖臼單點接觸,保證髖臼的固定效果。
請參閱圖9,第二抵持件1444包括第二安裝部14442、第二連接部14444和第二抵持部14446,第二連接部14444的一端與第二安裝部14442連接,另一端與第二抵持部14446連接,第二安裝部14442與第一抵持件1442配合,第二連接部14444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第二抵持部14446與髖臼選擇性抵持。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安裝部14442與固定套142通過螺紋活動連接。第二安裝部14442的外表面設置外螺紋,通過與固定套142內的內螺紋配合,從而實現與固定套142的活動連接。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安裝部14442與固定套142通過螺紋活動連接。但是不限於此,在本發明的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安裝部14442與固定套142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活動連接。與本實施例等同的方案,能夠達到本實施例的效果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安裝部14442靠近第一抵持件1442的一端與第一抵持部14426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抵持部14446為多個凸起,多個凸起與髖臼選擇性牴觸。多個凸起均與髖臼牴觸,能夠增大第二抵持部14446與髖臼的接觸面積,提高了復位裝置140對髖臼的固定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轉動固定件146,使得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相對於固定套142轉動,並向遠離固定套142的方向運動,轉動固定件146使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均與固定套142分離,第二抵持部14446從與連接杆120垂直的方向與髖臼抵持,從髖臼的側面抵持髖臼,從髖臼的不同方向固定髖臼,提高了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對髖臼的固定效果。
鎖緊件148與固定套142活動連接,鎖緊件148與連接杆120選擇性抵持。
在本實施例中,固定套142可在連接杆120上活動,鎖緊件148用於固定固定套142,使固定套142相對於連接杆120固定。
固定固定套142時,按下鎖緊件148使鎖緊件148與連接杆120抵持,從而固定了固定套142。
手持部150的一端與連接杆120靠近穿針柱130的一端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手持部150與第三安裝部126遠離連接杆本體122的一側連接。
請參閱圖10,在本實施例中,手持部150包括手持部本體152和第四安裝部154,第四安裝部154與手持部本體152連接,第四安裝部154與第三安裝部126連接,第四安裝部154上設置有第四安裝孔1542,第四安裝孔1542與第三安裝孔1346連通。穿針柱本體132與第三安裝孔1346及第四安裝孔1542配合。
本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及髖臼置釘器10的工作原理: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爪部1122、第二爪部1124及第三爪部1126固定髖臼後柱坐骨棘。轉動工作部136,使穿針柱130向靠近固定部110的方向運動,第三抵持部本體1342抵持髖臼的另一側,使髖臼夾持於固定部110與穿針柱130之間。復位裝置140從與連接杆120垂直的方向抵持髖臼。轉動固定件146,使第一抵持件1442及第二抵持件1444向靠近髖臼的方向上運動,使第二抵持部14446從髖臼的側面抵持髖臼。固定好髖臼後柱後,導向針200穿過髖臼與容置孔1142配合,在髖臼後柱上形成置釘孔。
綜上所述,本實施例提供的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及髖臼置釘器10,在本實施例中,髖臼夾持於固定部110及穿針柱130之間,固定髖臼。在本實施例中,復位裝置140與連接杆120垂直,使得復位裝置140從與穿針柱130及固定部110垂直的方向抵持髖臼後柱的內側表面,提高了髖臼置釘導航器100對髖臼的固定效果,從而保證了髖臼置釘導航器100的工作效果。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