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衛視主持人被殺(河南女企業家投資明星演唱會現糾紛後被刺6刀)
2023-06-24 04:55:29
河南女企業家趙丹(化名)在2017年12月19日回家途中遇襲,身中6刀,經鑑定為輕傷二級。在趙丹看來,自己遇襲與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琳的投資糾紛有關。其曾向後者投資1200萬元用於五月天等明星的演唱會費用,但收益未及時結清。2017年11月,趙丹向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張某琳否認指控,並稱雙方僅存在經濟糾紛。法院事後認定,趙丹被刺傷為張某琳公司工作人員與社會閒散人員所為。
2021年1月20日,因案情出現新證據,趙丹以張某琳涉嫌詐騙罪向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分局報案。
遇刺後的趙丹。受訪者供圖
買菜歸途被刺6刀
2017年12月19日中午,河南鄭州女企業家趙丹從家附近的市場買完菜後,直奔路邊的小花園,想著早點回家做飯、休息。趙丹記得,當天氣溫低至零下10攝氏度,河岸幾乎看不到人影,只有兩個戴著口罩的年輕人在此徘徊。二人在偌大的公園裡顯得有些突兀,「因為平時這裡散步的都是一群上了年紀的人」。
趙丹起初並未在意,她一邊接電話,一邊沿公園內河岸邊的人行道向家走去。一路上,打著電話的趙丹不時向後望去,她發現每次回頭都能看見這兩個年輕人在她身後不遠處,且目光時而躲避。她預感不對,想著可能碰上小偷了,並加快了回家的腳步。
而身後的年輕人也隨之加快腳步,並在趙丹即將走到鄭州市黃河東路時,那兩個人追上她,一人從後面蒙住她的臉,用胳膊鎖住趙丹的脖子,將其絆倒;另一人掏出匕首,對著她的左臀部和胸部猛刺6刀。
兩名男子隨後匆忙離開,趙丹根據急救經驗止血,並忍劇痛掙扎跑到路邊呼救,路人撥打電話並將其送往最近的河南省直第三人民醫院救治。
根據趙丹提供的病例顯示,趙丹臀部多處刀刺傷,右側第3根肋骨骨折,肺部挫裂傷,胸腔積液,額面部多發軟組織損傷,雙膝關節多發軟組織損傷。
其提供的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書也證明,2017年12月19日12時許,趙丹在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東路熊耳河路交叉口受傷。其右側胸壁可觸及明顯骨擦感、異常活動,左側臀部可見多處開放性傷口長約2cm,1處開放性傷口長約4cm,創緣整齊,深達骨膜。最終鑑定意見為趙丹胸部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
上圖為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法醫鑑定書;下圖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醫院開局的病例。受訪者供圖
疑禍起投資演唱會
住院當天,面對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九如路派出所前去調查的民警,趙丹稱懷疑自己被一個名叫張某琳的人報復了。她稱自己曾在張某琳處投資1200萬元,對方沒有還錢,趙丹便將其起訴。至於其他仇人,趙丹表示自己從未有過。
趙丹是鄭州市一公司老闆,2016年,趙丹通過當地政府某處長認識了張某,張某稱自己是河南文化投資集團的財務總監,自己有個叫張某琳的妹妹,開了一家名為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辰億星)的企業,專門負責明星的演唱會項目。
當年10月,趙丹在飯桌上見到了張某琳。第一次見面,張某琳給趙丹的感覺是「話很少,嘴很甜」,張某琳稱自己不缺錢,之前有人投資她沒接受。趙丹說,此次也是相信張某推薦的人才考慮其投資,並稱近幾天會把合同擬好。聚會後不久,張某琳邀請趙丹前往其辦公室講解演唱會投資的詳細流程。
在2016年12月14日和2017年4月6日,趙丹與張某琳分別籤下了五月天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和鄧紫棋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投資額分別為800萬元和400萬元。
按照協議書上的規定,五月天演唱會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趙丹將得到投資額最低35%的投資回報額即280萬元人民幣的收益。鄧紫棋演唱會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趙丹將得到投資額最低23%的投資回報額即92萬元人民幣的收益。
2017年4月22日後,五月天演唱會項目的利潤遲遲沒有結清,張某琳卻又通知趙丹進行「劉德華演唱會的投資」。張某琳稱此次演唱會規模巨大,預計要投30億人民幣左右。趙丹稱自己沒有那麼多的錢,張某琳稱「有多少錢投多少錢」。
這句話讓趙丹起了警惕心,「一般而言,投資的金額是固定的,不能說變就變,」趙丹要求先把此前收益結清,劉德華的項目自己需再考慮。
張某琳或許看出了趙丹的心思,她先後向趙丹的帳戶裡打款700餘萬元,並於2017年5月13日向趙丹打了借條,在這700餘萬元裡再借332萬餘元用於項目運作,每月以2分利息計算,並在不久之後給趙丹一張招商銀行的轉帳匯款電子回單,張某琳以此證明已將2000萬元的資金用於投資劉德華演唱會項目。
這張招商銀行的轉帳匯款電子回單顯示,該電子回單收款戶名為海寧觀天下影視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行為嘉興銀行海寧支行。轉帳匯款金額為2000萬人民幣,交易狀態為匯出,且備註為劉德華項目。
張某琳收到趙丹的演唱會項目投資款後為其籤寫的收條。受訪者供圖
起訴後疑遭人報復
然而從2017年7月開始,趙丹發現聯繫張某琳愈發困難,經常是消息不回,電話不接,直到9月,張某琳「人間蒸發」,完全聯繫不上。
隨後,趙丹選擇報警和起訴。新京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得知,2017年11月23日,趙丹向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和張某琳承擔合同義務,償還其投資款項。
2020年11月9日,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趙丹及其代理律師周兆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趙丹訴稱,被告人陳某是受張某琳、閆某指使,應查清張某琳涉案情況。
新京報記者通過梳理已經獲得的涉案卷宗時發現,張某琳否認自己認識陳某、周某前、楊某。她稱自己是在2017年初或者2016年年底的時候認識的趙丹,一起投資過演唱會項目,後來因為項目投資的事情發生了爭執,產生了經濟糾紛,趙丹已經起訴至法院,並在審理中。
關於經濟糾紛,張某琳稱,其在協議上簽字以及在借條上簽字的行為,都是代表公司履行職務的行為,並不是個人行為。趙丹與嘉辰億星於2016年12月14日籤定的《2017年五月天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後,趙丹的投資款的實際用款人是被上訴人嘉辰億星,並不是自己使用。而她從來沒有指使過公司的副總經理閆某安排人教訓趙丹。
同時,一份裁判文書顯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7年11月底,嘉辰億星公司員工閆某得知先前跟隨的張某琳陷入上述民事糾紛後,便尋找到陳某糾集楊某、周某前、張某濤、李某等社會閒散人員,發送趙丹的照片及日常生活軌跡,伺機打擊報復趙丹。
同年,12月20日,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決定對趙丹被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陳某在法庭上辯稱其不是主犯,也沒有受到張某琳、閆某的指使。而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接受指使插手他人經濟糾紛,藉故生非,糾集同案人楊某、李某、張某濤等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最終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四年,其他直接參與傷害趙丹的相關人員也獲得了相應處罰,張某琳未受到處罰。
趙丹與張某琳雙方的銀行流水。受訪者供圖
代理律師:或構成詐騙罪
周兆成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次刑事控告是有了新的證據,趙丹將投資款轉入張某琳的帳戶之前,張某琳的帳戶僅剩3.22元,在被害人投資款匯入之後,該款項迅速被轉出,其中僅96萬元被用於購買高檔汽車,以及歸還個人信用卡,以及一部分用於分贓。
趙丹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兩份銀行流水記錄,第一份帶有聯機餘額的銀行流水顯示,2016年12月15日,在趙丹向張某琳打款800萬元人民幣之前,對方帳戶的餘額僅剩3.22元。
另一份銀行流水為個人帳戶,戶名為張某琳,存款類型為活期,開戶網點為平安銀行鄭州分行營業部。流水上標明,2017年1月25日,張某琳分別向鄭州法利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和河南樂城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以POS消費的形式支出92120.36元和40641.22元。
而根據趙丹此前提供的五月天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第三條投資款用途裡清晰寫道:「本合同項下的投資用於2017年五月天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不得挪為他用,更不得使用投資款進行違法活動。挪為他用或進行違法活動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新京報記者 劉名洋 實習生 慕宏舉 畢卿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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